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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為摸大法官審憲法法庭 不也加入大陪審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為摸大法官審憲法法庭 不也加入大陪審團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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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ecju520 (台中李鐘碩)》之銘言:
: 台灣實屬可憐
: 陪審團都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 最近台灣才開始納入 還不倫不類
: 那為什麼大法官在審理時 不也加入 大陪審團
: 反正陪審團原本就不懂法,
: 在一般庭跟憲法庭都一樣,直接參考陪審團
: 有沒有法庭本來是一個最公平公正的地方
: 但有些權貴仗著自己有財有勢
: 行為卑劣,視法律如無物
: 我說現在在土城的死肥宅
: 還有賣地溝油的之類的

實際情況是:

大陪審團:用於決定是否對某一疑似犯罪的行為開啟偵查程序,以及偵查完成後決定是否 起訴

小陪審團:用於審判中認定犯罪事實有無(有罪/無罪)



這些在司法制度中早已存在(主要屬於「英美法系」相關)

只是基於歐陸法系的關係,在台灣可能沒有沿用而已...

簡單來說,「大」負責的是程序性事項,「小」則處理實體性內容(含對證據之考究),兩者之間的差異不能相提並論。



而要進行改革的話,則要徹底改頭換面

要不全面納入「英美法系」,要不回到本來的「歐陸法系」,不好搞到沒辦法兩全其美,外界又啼笑皆非。

(尤其是其中的「自訴」,在很多國家早已經廢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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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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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quan 08/25 17:29憲法法庭屬於法律審。不管採什麼制,陪

guanquan 08/25 17:29審團或參審員都不會參與法律審

laigeorge89 08/25 17:30為什麼要改英美……沒有實體法就會很

laigeorge89 08/25 17:30容易搞出迪士尼那種濫用契約條款的事

laigeorge89 08/25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