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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律系是文組 邏輯卻很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法律系是文組 邏輯卻很強?作者
joshua0606
(joshua0606)
時間推噓 6 推:9 噓:3 →:57

※ 引述《kingfsg7326 (認 同 請 按 2 )》之銘言:
: 常常有社會案件發生或者恐龍法官出現
: 導致理工宅男大戰文組法律系
: 在FB很常見到
: 例如:政大、北大法律系學生vs交大電子畢業聯X科技上班
: 結果筆戰卻輸給法律系學生,畢竟人家講的有條有理
: 有沒有理工人重視邏輯嘴砲卻輸給文組法律人?
有時候我都覺得某些二類的是不是有病

很喜歡在別人的專業領域跟別人吵架

覺得自己比法律系懂法律比經濟系懂經濟

有時候連醫學藥學都要找醫生尬一下

只有自己的邏輯才是邏輯別人學的都是屁

然後辯不贏就說別人玩文字遊戲

就是不肯承認別人的專業

很難理解這些人到底是中二病還是自卑轉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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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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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onioel04/23 01:10蛤 法律系還不是不少無視專業的 世界上就是有這種人 什

kronioel04/23 01:10麼類都有

sluttervagen04/23 01:10就交不到女友悲憤,只好上網亂戰

poggssi04/23 01:10哈哈

fsuhcikt04/23 01:10通常都是連屁都不了解就法匠法匠跳針的低能兒…

sluttervagen04/23 01:10法官遇到專業事務都委任鑑定喔

sluttervagen04/23 01:11醫糾跟工程基本上都鑑定委員會說的算喔

kronioel04/23 01:13google一下2198萬事件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專業鑑定他可以

kronioel04/23 01:13不認拉

dsa3519704/23 01:15不是一堆人都比醫學系專業嗎

kronioel04/23 01:16這事件說的就是法官自由心證下判決最後還是大於專業鑑定

firetim04/23 01:18如果以理組定義中的邏輯來看,法律所謂的"邏輯"確實不是

firetim04/23 01:18邏輯,就拿白馬非馬來講,你明知這是錯的,可是就是說不

firetim04/23 01:18過對方,只能算是以話術使對方自己進入死局,所謂邏輯並

firetim04/23 01:18不是這樣,但以目的來法律系的專業,打官司要的又不是真

firetim04/23 01:19理,而是幫委託人打贏官司

firetim04/23 01:19

firetim04/23 01:21所以不認為法律系邏輯好,但也不認為它不專業

AIRLIN04/23 01:26又不是古美門 還白馬非馬勒 一切還是拿證據說話 沒證據在

AIRLIN04/23 01:26怎麼鬼扯都是屁

siaojing04/23 01:29講白馬非馬的大概從沒進過法院,不知道實務狀況,法律

siaojing04/23 01:29邏輯都自己想像的

luckyalbert04/23 01:31其實你搞錯一點了,有病的永遠不是類組的問題

luckyalbert04/23 01:31而是人的問題

luckyalbert04/23 01:32就拿我來說,我受過一二三類組的專業訓練全都有

luckyalbert04/23 01:32很多人一直喜歡在我的專業(都包含)上嘴,而且這些

luckyalbert04/23 01:33人僅止於一個專業而已,我現在懶得回他們

luckyalbert04/23 01:33要拿醫來講就更好玩了

luckyalbert04/23 01:33到底是藥學系藥理學懂的多還是醫學系懂的多

luckyalbert04/23 01:34實際上是醫師開錯的一堆Offlabeluse的一堆

luckyalbert04/23 01:34我也沒說什麼,反正有些人要這樣用我不反對

luckyalbert04/23 01:34但某些醫師自己敢做要敢當

luckyalbert04/23 01:35此時你就是不能夠講,要不然會造成麻煩

rdplyr04/23 01:35上次戰醫學系的是清大人社 你一定不是法律系

luckyalbert04/23 01:35所以無關類組,實際上跟各人修養與學識累積有關

luckyalbert04/23 01:36最早是medstu某些人腦袋搞不清楚在跟我爭我的其他專

luckyalbert04/23 01:36業內容,到了電資則是電資在爭我的另外其他專業內容

luckyalbert04/23 01:37到了金融就更有趣了,自稱專業的,比我這個後來成為

luckyalbert04/23 01:37專業之一的還不懂專業,一整個傻眼...

luckyalbert04/23 01:37反過來說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luckyalbert04/23 01:38還是有跟我站在同樣一方的人存在,我的話只有他們會

firetim04/23 01:38呃.....當然重點是證據......但除非是壓倒性的鐵證,不

luckyalbert04/23 01:38懂及理解,但對其他人就是垃圾話而已

firetim04/23 01:38然雙方互相攻防都會找對自己有利的論證,但對自己有利未

firetim04/23 01:39必是對的,這跟理科所說的邏輯並不一樣,這才是我想講的

firetim04/23 01:39意思.....

firetim04/23 01:40並不是要說法庭都在鬼扯....

luckyalbert04/23 01:41法律到了法庭上就是證據充分不充分跟有無連結而已了

luckyalbert04/23 01:41,要不然雙方律師爭辯爭點在哪?法官如何判斷?有訓

luckyalbert04/23 01:41練過的當然清楚,沒訓練且沒學過的當然整天在嘴,再

luckyalbert04/23 01:41者有學過但沒訓練過的當然知道問題在哪,所以懶得嘴

luckyalbert04/23 01:41沒訓練過且沒學過的

luckyalbert04/23 01:42沒錯,就像firetim說一樣,怎麼可能會鬼話,要不然

luckyalbert04/23 01:43當書記白癡嗎?...法庭上每句鬼話都是得被紀錄下來

luckyalbert04/23 01:43回過頭來,有病的還是各人,而與其他因素無關

luckyalbert04/23 01:44只能儘量修養自己不與這些人爭辯與計較,要不然也無

luckyalbert04/23 01:44

KnuckleBall04/23 01:45結果上看起來或是外觀上看起來像是話術很難否認也沒

KnuckleBall04/23 01:45必要否認,這算是法律作為一種工作的原罪,美國德國

KnuckleBall04/23 01:45都對法律工作者印象很差

KnuckleBall04/23 01:47客觀事實,或是說真相(我不相信絕對的真理這個詞)的

KnuckleBall04/23 01:47法律上意義,也有可能在這個轉碼過程後失真

KnuckleBall04/23 01:52但可以相信一項證據的法律上意義不會在審理中是自相

KnuckleBall04/23 01:52矛盾的(除非發現新事證影響一開始的前提);如果法律定

KnuckleBall04/23 01:52義白馬非馬(立法者規定),在法律正當程序與整場審理

KnuckleBall04/23 01:52中,白馬就真的不等於馬

luckyalbert04/23 01:59所以社會科學關於法的方面隨時代變遷就是如此

ryanworld04/23 02:11哈哈 這篇簡潔有力 爽

HenryLin12304/23 04:48法官就最不尊重別人專業的還敢說喔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