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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律系朋友說重刑無法遏止犯罪 怎麼反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法律系朋友說重刑無法遏止犯罪 怎麼反駁?作者
mwaja
(mwa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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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當然對犯罪率降低有用

前提是在充份採證的狀況下

廢死一天到晚提出的案例

都嘛是證據不足

像是江國慶案這種證據不足的冤案

但是像超商這種有明顯監視器採證下

如果還縱放兇手

請問立法的目標是什麼?

浪費大家的錢養警察、檢察官、法官嗎?

如果證據那麼明顯還輕判

給社會的印象就是

殺人無罪

法治蕩然無存

國家註定動盪不安

法律設置在那邊

違法的人證據確鑿

如果執法的人縱放人犯

不照法律執行

這樣真的合情合理合法嗎?

請問何來的正義?

就像宋襄公自命為仁義之師

卻下令不擊半渡

是假仁義真暴戾

對外犯的惡敵仁慈就是屠殺毒害國內的善良百姓

那些成天喊著要輕縱兇手的愚民

就是傷害百姓人身安全、迫害治安的元兇
※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剛剛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殺人事件
: 本肥說台灣就是對精神病刑罰太輕才會讓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說問題不再刑責輕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會看法條 所以刑責定的再重也沒用
: 他覺得還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時在想什麼 才能對症下藥減低犯罪率
: 像法律系朋友這種 覺得刑責輕重跟犯案率無關的說法
: 該怎麼反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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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96.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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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確切 那再談什麼程序正義? 事實就擺在那裡可以當做視而不見? 在那邊高喊程序正義跟風的 可以用程序來扭曲事實嗎? 太陽從東邊出來 不對 你講這句話沒有符合程序 請問可以否認太陽從東邊出來的事實嗎? 司法 有客觀證據 足欸 程序正義應該拋棄放在證據不足情況下談 有客觀證據程序正義就該閉嘴 有客觀證據證明壞人販毒了 不搜索、不拘提人犯 還在那邊高喊程序正義 東拖西拖慢慢來要符合程序正義要比沒有證據的案子還要慢才能彰顯很有程序 支持那種論點不是白痴就是騙子 是不擊半渡的殺人魔行為 是假仁義 程序正義來判就是 全台灣的所有殺人犯 都沒有辦法證明不是精神病 所以全部開釋通通無罪、溯及既往 這樣夠程序正義了吧 喊程序正義的 智障嗎?

whitenoise 11/22 09:19程序正義跟是否重刑是兩回事

peterwu4 11/22 09:19雖然這樣說很陰謀論,但,這就是…有些

njxmzxc 11/22 09:19死刑才有用有些是關出來然後再進去 關多

njxmzxc 11/22 09:19久就隔多久犯罪

peterwu4 11/22 09:19人想要的樣子…

peterwww 11/22 09:29我們都以為程序正義就是程序

peterwww 11/22 09:30程序正義是一種意識型態

peterwww 11/22 09:30不完全是手段 要能夠這樣看你才出師

peterwww 11/22 09:30了解社會當前人類運作

peterwww 11/22 09:30體會繼受外國事物 那些人的智慧

有證據的情況下 還在喊程序正義的 就是跟風、無知

whitenoise 11/22 09:40樓上會不會想太多?程序正義就是把刑

whitenoise 11/22 09:41訴弄好一點啦

gamebird 11/22 10:08你只要多碰一些案件就知道 證據很多都假

那你覺得監視器從頭錄到尾都是偽證? 這樣子的話 你還是把監視器和所有證據通通刪掉做無罪推定 無罪推定聽起來就好潮一定要跟風 因為有了一點點的證據就有辦案方向很不公平是不可以的違反程序正義 只要有即使是0.000001%的證據都會導致兇手被懷疑是兇手已經嚴重違反無罪推定 所以監視器罪大惡極絕對不能採信 為了無罪推定所以任何證據都要先消滅以免混餚辦案方向 這樣做最程序了 最後推不出東西通通無罪開釋 法律等同虛設

※ 編輯: mwaja (219.68.96.35 臺灣), 11/22/2021 11: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