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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南男7次酒駕被判1年嫌太重 法官依個案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南男7次酒駕被判1年嫌太重 法官依個案作者
konanno1
(柯南不一)
時間推噓 3 推:6 噓:3 →:4

突然想到酒駕罰太重可能產生的問題。

大家有沒有想到酒商? 酒商是誰的好朋友? 有誰知道?



酒駕罰責若一提高,

那最賺的路邊小酌、喜慶宴客、酒店交陪、負責的權貴把酒言歡或進口商...等等

還要賺錢嗎? 還有錢賺嗎? 還能生活嗎? 還能換車嗎?

所以說當權者也是體恤產業,為了民意的生計啊,

修法這對產業鏈影響有多深遠?

政府一定也很兩難吧?






※ 引述《seaping (())》之銘言:
: 這個 case 再次說明了修法的必要性
: 酒駕要怎麼罰, 累犯要怎麼罰, 直接寫死
: 不要給這種恐龍法官解釋的空間
: 累犯直接是 1 年以上, 10年以下, 累犯致死最高無期徒刑
: 這樣才能少一點被酒駕造成的冤魂
: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報
: : 2.記者署名:
: : 邵心杰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台南男7次酒駕被判1年嫌太重 法官依個案情節改判8月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南市52歲楊姓粗工去年2月在安南區工地內飲酒,下午4時多酒後騎機車上路,返家行經
: : 永康區中正南路段騎車抽菸,遭警攔查酒測值達0.45毫克,一審認他7次酒駕累犯判1年,
: : 不服上訴,二審認他之前酒駕為警盤查逃逸後自撞拒測,經抽血換算酒測值達1.245毫克
: : 才判1年,法官認不宜過度偏重前科,應依具體個案情節裁量,改判8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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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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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ian 01/14 09:10你為何不說剛好跟計程車合作給計程車賺

tonyian 01/14 09:10錢機會

qilar 01/14 09:11三小 喝就喝 喝跟開車是有啥關係

japan428 01/14 09:11台灣在烈酒管理上本就怪,多數先進國家

japan428 01/14 09:12不會允許在巷口超商賣大批烈酒

yfme 01/14 09:13民進黨立委收了哪些酒商的政治獻金自己去查

darkMood 01/14 09:16可憐,怎麼會有人以為只有你想到。

darkMood 01/14 09:16所以說,垃圾民進黨無能就下台,解決的

achun1212 01/14 09:16亂牽拖

darkMood 01/14 09:16方法讓有能力的人來做,垃圾民進黨。

mobyshin 01/14 09:47怎不去自撞一下 減少公共疑慮

AL1714 01/14 09:53還沒有法官被酒駕撞死,修法還是吃屎吧

K0RVER 01/14 14:08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