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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是檢舉魔人過分還是法規低能!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是檢舉魔人過分還是法規低能!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ikariamman (自宅警備 外送師)》之銘言:
: 如題
: https://fb.watch/gsPui5Q7UG/
: 這則fb影片
: 紅燈時。
: 車主在右轉道
: 瘋狂檢舉鑽到前方的機車仔
: 底下留言幹聲一片
: 揪境是魔人太過分
: 還是法規太不切實際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都有可能,不過民主社會嘛,覺得法規不切實際可以修法啊

不過我要說:
台灣交通每年死三千個,如果這也不能檢舉,那這三千個都限縮檢舉的人害的
(看,多好用,這頂帽子愛叫誰戴叫誰戴 XD)

順便說一下: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八個字交代過,就叫做有盡到教育機車怎麼行駛在內車道了嗎?

還有很多細節好嘛,包括怎麼仲裁這件事
如果不把仲裁標準訂下來
那就會發生'你覺得他沒有左轉靠左,但他自覺有左轉靠左'這種事
畢竟物理空間不可能跳躍,機車座標一定連續及可微(啊,這段描述太硬了 XD)
總之左轉的前一刻一定是靠左的啊!

除非訂下更細的標準:
1。不得跨越路口雙白線
換言之變換車道一定要在到達路口之前完成

2。不得一次變換兩個以上車道
你覺得視野很好?能切就要快狠準快點切?
我開車都不敢了,你兩輪很敢!

3。方向燈不能即打即切,必需打至少三下(三秒)以上
並且必需主動排除鄰車 A柱視野不良問題
A柱的確不該是藉口,但誰想換車道就誰有主動排除的義務
直行車沒事不會注意到 A柱死角方向有車要過來
方向燈只能假設斜後方的車有看到,併行及斜前方的車是不會看到你的
沒看到你,不代表你可以加速催油過去
我開車都不敢了,你騎車很敢嘛!

4。不是花的時間長就可以,還是要跟上車流
因此橫向切三車道,必需花至少九秒,而且可能要前進數百公尺

5。變換兩車道以上,必需關閉方向燈重打,免得可能被誤會是還沒關掉

以上,才是左轉靠左的細節,駕馴班沒教,路權團體也沒教,
丟出'左轉靠左右轉靠右'就以為有提醒,根本不負責任

結果爭取路權是你的政績,政府沒教好又是政府的錯
交通一年死三千個,這頂帽子想叫誰戴就叫誰戴

根本就是用血饅頭在爭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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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38.41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HuangJC (49.217.238.41 臺灣), 10/29/2022 20:58:00

poco0960 10/29 20:59政府把人搞成智障,然後就雙手一攤說智

poco0960 10/29 20:59障我沒辦法教

poco0960 10/29 21:00這不就跟炒房仔一樣了,嘻嘻

以前的台灣有以前的配套 我知道大家愛講的:汽車也沒這麼嚴在變車道,也沒禁止開內線啊 可是汽車撞了沒那麼嚴重,而且都有辦保險啊 現在機車要騎進內線,那麼保險有沒有辦好辦滿? 不能期待每個人都如你所願不違規,不來撞你 面對機率,你只能承受,只能要求風險分攤 而那就是保險 不知機車的強制險及流行辦的保險,現在在哪個級距 給的保障你們滿不滿意 本來禁行機車的現狀,要取消禁行機車是改變現狀 相關配套必需一併生出來;當然也包含教育 教不來可以不開放,想開放的人必需更盡點心啊! 有那個屁股,拉了屎就自己擦乾淨

※ 編輯: HuangJC (49.217.238.41 臺灣), 10/29/2022 21:06:51

有人說: 機車危險的原因有部份是因為歧視機車 讓機車處在危險環境 誰在岐視機車呢? 汽車岐視機車的話,是車種對立的講法 事實上機車也在岐視機車 要不然為什麼汽車走路肩就要罰,習以為常 機車走路肩要罰就反彈 然後再 po 一篇汽車也會走路肩來護航? 罰就對了啊,因為汽車有罰,所以機車也罰,不是很好嗎? 若機車不罰,是在岐視機車嗎?

※ 編輯: HuangJC (49.217.238.41 臺灣), 10/29/2022 21:11:38

https://myppt.cc/gafgRs

看看這支影片,這就是放縱這種路口換車道的後果 必需在這裡建立規矩,不能這樣換車道 如果在這裡不要求,那麼每年交通死三千個,都你放縱的

※ 編輯: HuangJC (49.217.238.41 臺灣), 10/29/2022 2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