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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因為民進黨 對大陸人開始出現兩種判決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因為民進黨 對大陸人開始出現兩種判決了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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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查大陸人(含港澳)都不被視為外國人

裁判字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審金訴字第 2052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15 日
裁判案由:
詐欺等

四、被告為香港地區人民,而香港業已歸還大陸地區,依中華民
  國憲法第4條、增修條文第11條,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條
  規定之立法意旨,被告並非外國人,是其雖因本案受有期徒
  刑之宣告,惟不應依刑法第95條規定,宣告被告於刑之執行
  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附此敘明。


然後同年判決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度訴字第 272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07 日
裁判案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㈡承上,被告馬春明、張平平、鄭德岳均為中國籍之人,既未設戶籍於臺灣,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條第1款規定,不符合我國國民概念,且未持我國護照,其進入我國國境,依上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等規定,並必須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許可後,始得入境,實際上與我國人民截然有別,依上揭說明,自屬刑法第95條所指外國人之概念範圍,且該當於本案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之要件,先予敘明。

㈢本院審酌被告馬春明、張平平、鄭德岳所犯運輸第三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未遂罪,罪質嚴重,且從其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毒品愷他命數量甚鉅,益見其對社會危害程度重大;再衡酌被告3人來臺係因本案遭海巡人員帶返高雄港查驗,在臺灣並無工作,無任何經濟能力,而未見其入境我國所生之貢獻有高於其對社會秩序所造成破壞之處,且此種對我國社會產生嚴重負面影響之情況,亦難認被告3人於其刑之執行完畢後,能夠有所改善,綜合上情,本院認被告馬春明、張平平、鄭德岳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之必要,爰諭知如主文所示。 

新北市地方法院認定香港人非外國人不用驅逐出境

高雄市地方法院認為大陸人是外國人要驅逐出境

(不愧是暖市連法院都要符合綠畜意旨 還用中國籍字眼超政確)

這種狀況到時候一定會釋憲的,要大法官對法律統一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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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05.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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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nreigensou (220.135.205.5 臺灣), 11/27/2024 13:18:55

dvdr2001 11/27 13:21拿護照入境就是外國人啊!因為這個支那

dvdr2001 11/27 13:21還假掰的搞台胞證,假裝台灣人不是拿護

dvdr2001 11/27 13:21照入境的。

aa1052026 11/27 13:23出現了違憲仔 幾時要叫黨修憲?

zenzai 11/27 13:23大陸人是三小?無國籍人?

wizozc495711 11/27 13:24所以toyz 服刑完不用驅逐出境了?

剛剛查他的判決沒有驅逐出境

aa1052026 11/27 13:24中華民國大陸地區啊 不然以為陸委會這

aa1052026 11/27 13:24個忘記權責的組織的陸是什麼?王大陸?

民進黨就想挑戰憲法

※ 編輯: Sinreigensou (220.135.205.5 臺灣), 11/27/2024 13:30:45

zenzai 11/27 13:27「大陸人」承認是「中華民國人」?

tim1112 11/27 13:28放心,憲法法庭被凍結,你別想釋憲了。

zenzai 11/27 13:32法律見解有甲說、乙說、丙說...,也有審級,

zenzai 11/27 13:33判決見解不同有什麼奇怪?和民進黨有什麼

zenzai 11/27 13:33關係?

因為高雄是引用民進黨廢掉函釋的公文 行政院秘書長112年5月24日院臺法長字第1121023848號函文意旨參照 「中國大陸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非屬中華民國國民」

joe2 11/27 13:34感覺挺閒的

Berotec 11/27 13:35大哥 你判決書都沒看明白

※ 編輯: Sinreigensou (220.135.205.5 臺灣), 11/27/2024 13:38:10

Berotec 11/27 13:39你先告訴我 馬 張 鄭三人有沒有入境

Berotec 11/27 13:46有沒有入境啦 神靈

ke0119 11/27 14:20問題是你找誰釋憲啊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