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
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而此罪是針對「官員在國會受立委質詢時說謊或拒答」而處刑罰。
至於被告的緘默權是指,被告於刑事偵、審得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二者根本是不同概念,換言之,藐視國會罪的被告一樣到時候開庭可以行使緘默權
。
林教授的描述,是直接把官員當被告對待處理的意思嗎?XD
※ 引述《hk410050 (A柏)》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874522
: 2.新聞來源︰
: 聯合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 藍委回擊
: 4.完整新聞內容︰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上午針對「國會改革」舉行公聽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
: 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表示,我國法律上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在野黨提出的
: 刑法藐視國會罪,連緘默及說謊權利皆無。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對此說法不滿,隨後上台時
: 大聲回應,剛有學者指出,要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這樣的言論恐會有不小的爭
: 議。
: 林志潔說,大法官釋字585號,提到必要時可以經過院會決議,要求調查相關事項的人民
: 或政府人員成數、表示意見,違反調查義務可在科處罰鍰範圍內給予合理手段。對於在野
: 題的藐視國會罪正當性打上問號,這是入罪化規範,有犯罪嫌疑的被告。
: 林志潔指出,一般法律案件,證人傳喚不來,也不會被認為藐視司法,沒有犯罪嫌疑的一
: 般人民會因為傳喚不來,就扣上藐視國會罪?如果讓有刑責的藐視國會罪草案通過,立法
: 院可要求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來質詢,不來便可移送藐視國會罪,同時要求台積電出示其
: 他國家企業合作、技術交流合約書等營業秘密,如果這樣的草案通過,對科技業發展有嚴
: 重影響。
: 林志潔提到,我國被告可保持緘默,可以說謊,但是在藐視國會的構成要件中,連保持緘
: 默與說謊權利都沒有,嚴重牴觸人民權利,不得不察。立法院對於立委處罰軟性,美國有
: 道歉、停權,驅逐出國會的處罰,同時成立倫理辦公室受理議員不當行為。國會應先從自
: 己行為規範來,才能獲得人民尊重。
: 但是,後面發言的牛煦庭對林志潔的一句「說謊的權利」相當有意見。牛表示,剛剛有教
: 授說,確保這些人「有說謊的權利」,但立法院殿堂就是要平衡民意與法律專業,這樣的
: 言論恐怕會有相當大的爭議,完善調查權跟聽證制度刻不容緩。
: 牛煦庭表示,自律不成只能他律,如果行政官員有為有守,主動擔起政治責任,國會聽證
: 調查制度的入法迫切性便不會如此之高。不過,現在的官員,動則迴避問題,甚至反質詢
: 汙辱國會議員,顯然責任政治沒有可能性,透過法制化去落實管制。立法院不該忘記人民
: 賦予監督的使命,更不可成為執政者的橡皮圖章,這是民進黨在野時就提過的論點,不該
: 因政黨輪替,主客易位,大家應放下成見,即刻討論並通過國會改革法案。
: 5.附註、心得、想法︰
: 好像有兩個委員會停開
: 但公聽會還是有舉行
: 不是啦
: 官員上台被質詢還有有說謊的權利是啥鬼
: 看這教授的名字有點熟悉
: 查了一下
: 民進黨新竹立委候選人
--
民進黨的打手。意外嗎
不要對塔綠畜有太高的智商期待,隨便落
個名詞就大放厥詞,跟沈勃癢有87%像
愛說謊欺騙天主的賤人 不必受罰
而且質詢又不是指控罪行,是對民意報告
施政、政策、行政行為這些的,智障死忠
仔才會混在一起當撒尿母豬丸
藍白版本是立委大人想傳誰備詢就要去,
如果立委大人在政黑版講輸鄉民,她第二
天可以叫這些鄉民去立院備詢歐!不到就
是藐視國會!
笑了,以為聽證調查是個別委員要叫誰就可
以?
要先成立調查委員為前提好嗎?
另外在討論藐視國會罪,怎麼把聽證調查權
放在一起混淆視聽?
智障死忠仔是不是黨餵什麼屎就吃,完全
沒看法案?要跟議案有關係的人都不知道
,真的很87
希望民進黨可以推動證人做偽證的權力
美國議員沒有質詢權,那叫聽證會,不
一樣
拜託....可以去看林教授原本的發文
嗎...聯合報背後什麼顏色最好是不知
道
教授是說刑事訴訟期間都要按照刑訴
法規確保被告人權 但現在藍提出的法
案是連人權都不管 我叫你開口你就要
開口不然就是藐視國會
現在是清朝年代是不是 整天包青天看
太多
笑了,樓上以為只有美國有藐視國會罪喔?
法國也有藐視國會罪,然後法國也是雙首長
制度,國會議員也可以質詢
我指L大
在講啥洨,在國會成立委員會來調查一些重
大案件,你官員拒絕回答還監督個鬼?
所以法國美國奧地利的藐視國會罪都沒有人
權啊,懂了
你要玩聽證制度就要把質詢權拿掉啦
不然就是要成立雙國會
不然單一國會會有權力過大的問題
還有,法國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
你們覺得台灣總統要不要也來一個
以及,你想要學的國家沒有不分區立委
的話,你是否贊成廢除不分區立委席次
你們每次都挑自已想要的部分來擴權
好像沒在考慮其他國家憲政的制衡設計
解散國會要修憲啊,現在是在討論修憲膩?
20
首Po最近很多外食都有漲價 在台灣吃外食的人還是很多 各位有跟著調整一天的餐費嗎? 調高多少錢呢? --1
說到林志潔喔 去年不是有人說她論文抄襲學生嗎? 政黑那時候還有人上車欸 請問後續呢? 說一個所長級的教授的論文是抄襲1
其實我是覺得 行政官員可以用緘默權回擊質詢 你要想 連嫌疑犯都可以拒絕回答 那官員豈能連嫌犯都不如1
1. 有關國家機密的問題 2. 有關官員個人隱私的問題 3. 有關合約相關保密規定的問題 4. 有關兩岸軍事戰略的問題 甚麼法案我都持開放態度1
這個法立下去 官員回話一定變得更謹慎 報告委員 為了怕觸犯藐視國會罪 這問題我要帶回去研議一下才能回答 報告委員 為了怕觸犯藐視國會罪
15
[討論] 有藐視國會罪 也要增訂藐視總統罪職權 總統>>>立委 有藐視國會罪 也要增訂藐視總統罪 而且刑度要相對更高 藐視國會如果是三年1
[轉錄]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備詢說謊最重判刑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立法委員 馬文君FB 3.轉錄內容︰5
Re: [黑特] 綠共為啥這麼怕藐視國會罪?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到時候假設藐視國會權(跟其他調查權、聽證權)的法案真的通過 ,民進黨立委不是也能用嗎,民進黨到時候也可以對官員使用這個法案阿。怎麼好像聽起 來一副這個是國民黨專用的東西? 講白話一點,現在不敢對執政黨同黨官員使用,但說不定未來政黨輪替了換民進黨自己用 得很開心?2
Re: [討論] 有藐視國會罪 也要增訂藐視總統罪增訂藐視國會罪,若行政部門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有虛偽陳述狀況,最重可處3 年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這蠻合理的 有什麼問題? 官員如果一直騙人X
Re: [黑特] 智障藍白粉知道國民黨提案有多扯嗎?塔綠斑 為什麼不會覺得 法律規定偽證罪很扯呢? 而且法律是規定 證人不能說謊 但是被告說謊卻是沒關係不會處罰 行政官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提供不實資料或是不實陳述 是等於欺騙民意耶 立法院是民意的最高殿堂 所有立法委員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 但你行政院的那些被質詢的官員 沒有一個是被人民直接選舉出來的耶1
[討論] 基隆市議會沒有藐視議會罰鍰現在國會立法院都要推藐視國會罪 還要綠營立委一起支持這個提案 不知道如果藐視國會罪通過之後 地方縣市議會、直轄市議會也提案推藐視議會的行政罰(自治條例) 官員說謊最高可罰10萬元,因為地方制度法沒辦法訂刑責所以頂多罰10萬,算很輕了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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