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巿長角度看全貌可能真的無罪喔
https://youtu.be/NP8Jism45qU
看看亞洲最強對手福岡市,
人家市長善用權限,
努力提高容積率,
提高都市競爭力,
活絡當地經濟,
高島市長與當地知名財閥,
麻生集團關係匪淺,
政商關係良好。
如果他在台灣,
鐵定關到死,
什麼官商勾結,
圖利財閥,
違法犯紀的罪名通通都加上去。
不過也因為如此
台北與福岡的居住品質,
也越來越遠……
※ 引述《BBQ2591》之銘言
: 欸欸
: 無罪的前提是阿北沒有收錢
: 我也相信阿北沒有拿錢
: 假設你現在是台北巿長
: 最優先考慮的就是
: "巿民的利益"
: 京華城放大到840%
: 對巿民有沒有利益?
: 有, 人潮、經濟都有幫助
: 其它北巿科、魚果巿場
: 都是一樣的道理
: 在建築許可下
: 蓋大一點對巿民
: 有沒有利益?
: 有, 不管是就業巿場
: 或活絡台北巿競爭力
: 都有幫助
: 那對巿民有利的事
: 為什麼不做呢?
: 至於那些名嘴議員
: 抓的點就是圖利和違法
: 所以阿北才會說
: 他是在替巿民圖利
: 他沒不是圖利自己
: 至於違法
: 法律本是因時而異
: 阿北可能真的不知道
: 就像我們一般人也不懂
: 為什麼都巿計劃法要這樣規定
: 為什麼560%會違法?
: 我們通常只在意建築法
: 如果蓋到840%也是安全的
: 那為什麼會違法?
: 就像阿北說的:
: 我就是圖利(圖利台北巿民)
: 我坦蕩蕩(沒拿錢)
: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都巿計劃法)
: 所以我會覺得
: 阿北應該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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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8510578 (122.116.240.69 臺灣), 09/06/2024 01:36:39
那他幹嘛把錢拿去買房子登記自己
錢是自己的, 為什麼不能登記自己的? 有證據顯示來源有問題嗎?
建議可以去住日本,每個國家有自己的法
律規定,謝謝
先把日本法規丟上來再來討論 乖
老實講我覺得福岡應該輸台北很多
看從哪方面, 至少30年前, 福岡市就一直在進步中
你跑錯版了
他不在日本
你可以去要求修法修成和福岡一樣阿
但上次去有去南福岡吃一間高麗菜炒
豬肉加紅味磳很讚
啊人家有違法嗎?說那麼多
看完影片再說, 福岡市長有很大的裁量權, 換在台灣就會說是圖利
重點是要互利啊,洨草一直要跳過這
個概念,跟財團好又不是罪惡(雖然
阿北一直洗腦大家是)京華城的問題
是台北市沒有任何好處,根本沒有達
到互利
請你查一下威京集團的回饋方案
那我家可以蓋個10層嗎?增進地方利益
個人適用的容積獎勵法條有限, 除非你的基地面積夠大, 不然你可以請DDP修法
記得好像叫びっくり亭
福岡教你什麼叫做摩托車翹牌
福岡縣與福岡市地位不一樣, 福岡縣我不熟
福岡的舊房子很多
那個回饋方案根本搞笑,台北101更
少容積出更多,不要拿那個出來丟臉
了
請你在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的時候, 向市府提出意見, 或是向該地市議員, 表達你的不滿, 還是你有什麼更棒的建議, 歡迎提出來, 給市政府參考, 而且地主也願意接受
福岡我只想嘴機場規劃
我是沒看過三十年前的福岡啦 但我看
過最近的台北跟福岡......
你也知道要修法改容積獎勵辦法喔
笑死,這時候就叫民進黨修法?阿不是有60%?
柯就是因為辦法裡面沒有 自己發明
所以才成立圖利罪的啦 自己打臉自己
現有法規就是由委員會決議, 不是市長單方面可以決定的, 如果法條不完備, 那也是市議會沒有制定, 與市長無關
柯文哲的問題就在違法放寬啊
60%的去修法讓圖利除罪化啊,笑你不敢
雜草是不是沒搞清楚容積本來就可以獎勵?
你不違法自然就不會有圖利的問題
但要符合法定的條件,不是不能獎勵容積
符合法規的就是給財團的獎勵,不合法規的
就是圖利,看懂了嗎弟弟?
目前法規規定就是走專家合議制, 符合程序就是合法, 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真諦, 監察院不是法院, 法院也不是專家, 有沒有合法, 大家都吵成一團, 至於有沒有要振興當地經濟, 根本就不重要。 還有,我已經是大叔了, 明眼人都知DDP在幹嘛
※ 編輯: u8510578 (122.116.240.69 臺灣), 09/06/2024 01:54:28所以我建議快去讓藍白修法圖利除罪化啦
那就先修法 懂不懂民主?
都有年紀了 思考能力還是這樣 那也
是...
合議制需要你來講?蔣市府都說840%的擬定
有道理耶
"合乎程序",但是否合乎法規要請北檢調查
不代表840%合法欸?沒搞清楚狀況還想來唬弄
別人哦?身為一個大叔連法規都搞不清楚?
在請法院做出適法性見解前, 北市府認定既有程序, 合乎當前法規, 你要不要等法院判決出來, 再來講違法?
違法就是違法扯這麼多幹嘛 當首長的可
以不遵守法律喔
欸欸大叔,影片看一下啦,前一分鐘男記者
問的問題把他看完,這是影片哦不是啥新聞
沒有記者亂寫加料的可能性,學會了嗎?
委員會的定位是提供諮詢和建議,不是用來
決議的。最終的決定權是在市長,所以市長
仍然要聽取多方意見,衡量委員會決議是否
合法,如果大家看法有衝突時,該和中央釐
清的就去釐清,而不是裝傻給他通過。
那個法條規定委員會只是建議? 如果市長要推翻委員會決議, 還有看法規是否由有定義首長裁量權, 如果沒有, 任意推翻委員會決議, 還有違反行政程序法的疑慮。 如果市長有權推翻決議, 也要有充分理由, 負責會有更多爭議。 總之不干涉委員會決議, 但加快委員會決議速度。 市長不是皇帝, 也有權限範圍。 如果所有案件都要送中央, 地方自治法就虛設了。 倒是在DDP執政的地方, 最常做的是不尊重專業, 與強行通過, 親自遇過就知道了。
840合不合法是專家說了算,不是市長說
了算,如果都委會都沒意見,市長是要關
心什麼? 一堆人提醒過市長??這種話
也敢拿出來,怎麼不說威京有提醒市長好
處多多
中肯,但有人看不懂
講那麼多,台灣適用日本法律嗎?
阿北是當福岡市長嗎?
你叫黃國昌修法呀!
※ 編輯: u8510578 (122.116.240.69 臺灣), 09/06/2024 02:36:20
你上面講合議制的結果就是合法,然後跟我
講合不合法要等法院判決,你在搞笑嗎?
我貼的影片你到底有沒有看啊,故意跳過XDD
那影片蔣萬安的意思就是要等檢調&司法判決
就是我想表達的意思,另外還鬼扯什麼專家
定的就是合法,笑死你要不要先想好在發言?
當初質詢有違法疑慮的議員也是反對的專家
在一旁背書,這時專家對你來說就不合法囉?
在法院判決出來前, 目前就是合法。 委員會是多數決, 而且又是約聘制, 少數人反對意見, 可以推翻多數人決定嗎? 不然聯準會早就降息了。 議員不是法官, 也沒有說違反什麼法條, 如果議員認為法規不完備, 應該要提案修法才對。 至於法務局認為委員會決議有違法疑慮, 相信所有與會人員都承擔對應風險。 法務局的意見, 最重要目的就是確保, 火不會燒到自己身上。
※ 編輯: u8510578 (122.116.240.69 臺灣), 09/06/2024 02:56:00你都說福岡的市長有裁量權了 問題是台
灣沒有啊 去修法啊 沒用的62席
當初柯嘴郝五大案的時候怎麼不出來靠腰
63
[轉錄] 黃暐瀚:不知道違法?太離譜了!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40
[討論] 柯文哲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從392%提高為840%,被質疑圖利 京華城,以及柯文哲被質疑賤租北士科土地,疑圖利黨內立委吳欣盈家族新光集團等。台北 地檢署因日前有民眾告發,今(2)日已分他案,並指揮廉政署北調組蒐證、調卷及了解中 。據了解,柯文哲已被檢方列為被告。 嗯...呵呵14
Re: [問卦] 圖利罪是不是一個很莫名奇妙的罪?是說 議員和商人有金錢往來被羈押 前副市長因為可能涉嫌圖利被聲押 前市長偵訊中,大概率也是晚點就聲押 但京華城案爭議的最後20%容積率目前都是處在討論是否違法階段,如果最後法院判這個屬於地方自治裁量權,並未違法。那是不是圖利或是貪污的大前提就消失了,一切都是合法流程。18
Re: [討論] 獨裁體制比共和更適合商業發展嗎?說一個和戲劇中沈一石相反的案例 現今的南韓 南韓當年從亞洲窮國經濟起飛的轉折是當時的"獨裁軍政府領導者"朴正熙 而南韓經濟起飛的方法 講得直白點就是官商勾結 也就是政府管控銀行放款給民間聽話配合的財閥去發展經濟,11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回你這一篇吧! 我先把爭點提出來,再給大家討論什麼才是合理的? 這裡一個爭點是在於678.91%的容積率,你要先討論678%的容積率,那才能去想後面的20% 。5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我對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想知道 所以拉了可以抓網路資料的AI來回答看看,給大大參考。 ※ 引述《waiting312 (GAINNINZOMA)》之銘言: : 京華城的事情,看到現在覺得滿頭問號, : 有很多疑問,希望有懂公務體系的版友可以幫忙釋疑 : 先說我目前的理解,有理解錯誤的話麻煩版友指正4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 ※ 引述 《selisja》 之銘言: : : 標題:[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 : : 時間: Thu Sep 5 08:19:29 2024 : : 1.新聞網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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