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沈伯洋終於說對了
「依本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調查。
依本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人員,除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外,應據其所知如實為完全陳述,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
看到沈委員的推理
又剛好路過看到這段條文
感慨真的滿深啊!
引述《lono (lono)》之銘言:
: 沈伯洋更警告,按照黃國昌、傅崐萁現在制定的法案,他們想調查什麼事情都可以。他說
: :「如果要調查高端,他們可以找打過高端疫苗的人來問話。然後問你說,打了有沒有副
: 作用?如果你回答沒有副作用,他也許就會繼續質疑,怎麼可能沒有副作用?」,接著可
: 能指控民眾說謊。沈伯洋表示,就算民眾堅稱自己沒說謊、真的沒副作用,但最後是否要
: 對這個人罰錢,是根據他真的有副作用來決定嗎?其實是透過投票決定,如果過半數的人
: 認為你說謊,那就是說謊,「這就是他們現在制定的法案」。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614W0313/amp
: 沈伯洋這件事說對了
: 按照國會聽證法
: 真的可以隨便找人去國會問問題
: 不過它少講一個
: 要和立法院的法案相關
: 要調查高端就要先搞出一個高端疫苗法
: 但是法律不允許針對特定公司
: 所以高端要拿掉
: 只能寫疫苗法
: 然後就可以找人來立法院問到飽了
: 不去罰你20萬
: 對台積電不痛不癢
: 但是我沒有打高端 哈哈
: 其實藍白搞這個聽證權和美國夾卵蛋的聽證權不一樣
: 它沒有找人來夾卵蛋的功能
: 只有諮詢的功能
: 所以沈伯洋質疑為什麼不能找律師
: 這也很荒謬
: 因為只是找人來當免費顧問
: 不是用來夾卵蛋
: 用聽證權來夾卵蛋是違憲的
: 可以申請大法官釋憲
: 然後傅崐萁說要用這個調查民進黨的弊案
: 這個說法也是違憲的
: 仔細觀察一下
: 就會發現黃國昌從來沒有這樣講
: 傅崐萁的教育堪憂
: 然後立法院早就有權力找民眾去問問題了
: 只是不去沒有罰則
: 這次修法加上罰則
: 就這樣
--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比二十萬還多耶
重點在有關人員,無關人員是不符合這
條法律
懂釣
國會改革法是寫「約詢相關人士」。這和「有
關人員」的意思有什麼不同?
只會影響到民進黨網軍啊
跟一般人民無關
有跟相不同啊!董?!
查超思就是超思相關人士、查網軍就是
查蔡英文跟收錢的1450
這位先生,關鍵在於拒絕證言權,會找條文
也得會看重點= =
0.01%,就像百萬分之一的狂粉衝撞,只
是方向錯了
14樓好了啦,有天去法院你也可以在法
官面前無故拒絕證言試看看
1450皮皮挫 要見光惹
基本上一定要可以備詢民人,否則政
務官一退休,恢復民人身份又抓不到
了
7
首Po沈伯洋更警告,按照黃國昌、傅崐萁現在制定的法案,他們想調查什麼事情都可以。他說 :「如果要調查高端,他們可以找打過高端疫苗的人來問話。然後問你說,打了有沒有副 作用?如果你回答沒有副作用,他也許就會繼續質疑,怎麼可能沒有副作用?」,接著可 能指控民眾說謊。沈伯洋表示,就算民眾堅稱自己沒說謊、真的沒副作用,但最後是否要 對這個人罰錢,是根據他真的有副作用來決定嗎?其實是透過投票決定,如果過半數的人36
條文哪一條這樣寫? 你說585有講,585也只是給出抽象的方向,立法院想凹就能凹過去 再不濟,立法院只要假立法之名,行揭弊之實,隨隨便便就規避掉了 : 但是法律不允許針對特定公司 : 所以高端要拿掉2
我的老天鵝阿 我是打BNT的耶 中國分裝 中國加料 中國即期品9
釋字第585號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 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31
Re: [新聞] 沈伯洋再揭國會擴權後果!民眾打高端「依本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機關(構)、團體、事業或有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規避 、拒絕或妨礙調查。 依本條例規定接受調查之有關人員,除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外,應據其所知如實為完全陳述,並提供相關資料,不得隱匿或虛偽陳述。」 太過分了吧 竟然能叫民眾來調查14
Re: [新聞] 指藐視國會罪「霸王條款人人有獎」 林俊? : 那好,晚一點要進行到47、48條表決了,注意看,2300萬人,保證人人有獎,大家都有 機 : 會罰到破產。 : 林俊憲說,藍白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再修正動議第48條第2項:「法人、人民團體14
Re: [討論] 為什麼會一堆人不知道法條在哪對於上述問題,我找到的相關法條草案是這些 ---- 第四十七條 調查委員會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公私法人、團體於五日內提供檔案 、帳冊等有關資料。X
Re: [新聞] 國會擴權法案三讀「行政院將提覆議」卓榮為不讓國會調查權如同紙老虎,三讀條文也設有罰則:立法院要求調閱文件時,若拒絕、 拖延或隱匿,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應邀出席聽證會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 、拒絕證言,將處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社會關係人員若虛偽陳述, 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為什麼八卦網友會以為只會調查行政官員???8
[討論] 給小草:法條可以罰社會上有關係人士以下就是三讀通過的法條:社會上有關係人員,也就是非公務人員 也就是一般民眾,立委可以邀請他來,沒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不去立法院可以罰鍰,不爽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小草董嗎? 59-31
Re: [討論] 小鳥痛罵 為什麼范琪斐要去問法條問題我剛剛又去翻了一下法條,我不知道黃國昌是不是故意的 人家在意的是立法院就可以判的部分(行政罰鍰),黃國昌就只回刑法的部分 為了避免引用的單位有疑慮,我這邊就引用聯合報的內容 「二、藐視國會罪罰則3
Re: [新聞] 國會職權修法 苗博雅:未設制衡恐影響民我隨便一個路人甲去網路上google就可以電翻你這段言論 目前通過版本: 行使調查權 關於調查權行使部分,二讀通過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設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對相 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並得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5
Re: [問卦] 就事論事民主這一波誰對誰錯啊民進黨啊 以立法成果來說 林佳龍等21名立委在101年提案的修正條文 (立法院連結,條文在附件裡) 無論是2
[討論] ChatGPT說修正條文有洩漏商業機密疑慮Q:我上傳一份台灣國會職權修正案給您,你幫我分析這些修正條文中,是否有致使私人企業洩漏商務機密的疑慮? A: 根據您提供的台灣國會職權修正案,以下是分析這些修正條文中是否有可能導致私人企業 洩漏商務機密的疑慮: 相關條文分析- 這次藐視國會幾個重點:調查、機密資料不能拒絕、不能隱匿不然就處罰、虛偽陳述可以用 刑法處罰,跟真調會條例有87%像 根據釋憲案 調查:可以查但第一不能逾越其他憲法機構職權,所以檢調在查的不能查,屬於監察院的不 能做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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