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藍白居然不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耶
憲法增修條文沒說明任何事
兩岸人民條例前三條
定義地區和人民
大陸地區就是非台澎金馬
台灣地區是指我國政府統治權所及地區
意思就是
大陸地區是我國政府統治權未及地區
中共政府是寫在細則裡面
以上是三個法律疊加出來的
土地
人民
政權
護照是旅行證件
往來大陸採用的是大通證或台胞證
其實也是旅行證件
是特殊地區的進入許可
要看你從哪個地區進入
放棄中共的國籍
實際上我們是用戶籍制度來實作的
但遷出戶籍基本上沒辦法證明
因為戶籍轉移是國內內政
境外不在戶政系統內
只能轉移到虛空空間
所以實作上還是必須根據退國籍來論定
不然戶籍地,沒有境外的選項
藍白本就同樣堅持我國是中華民國了
差別只有在如何愛台灣的風格不一樣
藍白喜歡低調演出中立的樣子
綠比較直男
當然兩大黨內都有叛國賊啦
但不是主流
差別是是否有拿到總召的職務啦
這傷害比較大
藍傾向於永久中立國的夢想
但這不可能在沒有武力的情況下發生
這點其實也有點天真
所以不敢做的事只能讓綠來做
--
藍傾向被統吧
不是主流???
支持者屬性就完全不同了真的別演
藍的本土派佔一半以上,反統很多只是反綠而
已
你放棄中共的國籍你就不能申請台胞證
台胞證是拿台灣身分去申請的
這退籍程序去看陸配的頻道很多啊,不是什麼
稀奇的事。
台灣人誰有中共國籍了啊 鬼扯一通
不幻想了 藍營支持者就是一堆想被統的
不一定啦 送件工作天依主管機關審核,因出
生地非中台港澳,常需二審及補件,工作天可
能延後
你如果是美國出生 申請台胞證要額外審核
樓上啊,台灣人是中華民國身分,對岸是中共
國身分
綠內的叛國賊跟藍白內的叛國賊的比例差
距很大就是,政黨屬性的問題,在藍白比
較容易存活。
台灣人就是用中共國籍申請台胞證
Lono 你現在是在講啥?和美國有啥關係。
對岸不承認中華民國 所以你不能拿中華民國護
照入境 你只能拿中共國籍證件(就是台胞證
問雄獅旅遊
對啊,兩邊都是這樣啊,出境用護照,入境用
特殊證件啊
藍白現在哪個不是一面倒要往被併吞的方向走
的可以說一下嗎
勸你不要對那些自我解釋憲法的人太認真
,他們的立場跟思考邏輯不是以R.O.C.
為出發點
但最後就是下星期五,都發生幾次了,醒醒
吧
台胞證不是拿台灣證件去申請的嗎?
藍白都不是 台灣統派比例不到10% 藍白支持
度有60%
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能申請台胞證?
根本就沒有那回事,台灣誰有中共國籍啊?
鬼扯一通 自己看看申請台胞證要什麼文件
放棄中共國籍就不能申請 這是三小 笑爛
台胞證的法源是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
法
會以ROC 的立場來思考根本不會去忽略PR
C存在或是站在PRC的立場來思考
法源規法源,但台灣人不就拿護照跟身分證
去申請台胞證的嗎?
樓上,你那個叫做陸胞證,大通證
中共國籍也不用申請台胞證
這很容易就釣出中共國人了對吧。笑死
都有中共國籍了,申請台胞證不是多此一舉
中共國人的立場換位思考能力就是弱,一輩子
只要站一個立場就好所以腦袋特別僵化
跟著黨走就好反正只有一個黨,沒有多黨問題
不需要換任何立場思考。難怪黨不甩你社會福
利
沒 戶籍可以跟對岸要他會給 不然怎
麼知道陸配有沒有大陸戶籍
藍白專門舔共又賣台啊 不意外
其實兩岸只看戶籍已經運作三十年了
民進黨硬要上綱到國籍 那就違憲
違憲那就釋憲啊,呵呵
對啊 酸藍白違憲自己也違憲
這條法過的話 一定釋憲
不一定違憲。戶籍這個只是實作的作法而已。
不影響
現實中各國有很多戰亂地區,同樣難以取得身
分證明,因此有權衡機制來認定。但取得身分
不見得有資格擔任公職
二十歲成年可以參政不等於能參選總統。擔任
公職需要有更嚴格的條件,這和國籍法沒什麼
關聯
其實法官有講過
一般用國籍當作國名權利的判斷是適
用於統治權及於全部領土的情形,若
是國家分裂導致領土人民分屬不同政
權統治的情形,那就不能以國籍認定
其實也沒有人知道李貞秀到底有沒有脫籍。所
以誠意大家都擺在檯面上了,剩下就是她自己
的事了。我們沒人能擋她。忠誠才能擔任公職
。蕭美琴也是脫離美國籍了。
不過反正藍白沒擋,最後如果過了就
走上釋憲這條路,我相信法官都這樣
判斷了大法官釋憲結果也不會差太多
你可以更嚴格限制阿,但你現在就是沒辦法
拿國籍這個條件來限制,因為違憲
綠的就勇敢一點,直接限制陸配當立委不就
好了
沒 你看仔細法官講的 就兩岸特殊性
可以用戶籍代替國籍 他認為合理
畢竟實際上戶籍才是中華民國實際權
利義務的認定基礎,國籍只是掛個名
現實中就只有承不承認對岸是獨立國的問題而
已。法律改寫是小事,改幾個字當特殊對待國
家就好了,其他不會變太多
小事XDDDDD
你是不是太天真了啊
立法院要過才是大事
快叫民進黨改,加油,就來看你怎麼被民進
黨打臉
民進黨提個刪除國家統一都撤案了,會理你
嗎?不要沒常識到這種程度好嗎
法律本就因為過渡時期會先用原本的法律來處
理,之後才會慢慢改動,否則行政會沒辦法管
理。現實就是這樣,作為一個特殊國家來看待
你快去跟民進黨說啊,不要在這做夢啊
就來看看誰理你
有理想很好,真的
我說的是法條怎麼改這不是重點。而是立法院
會不會過。以我國的情況,要參考蒙古國的案
例來看
以前8年為什麼都不過?你覺得民進黨在幹
嘛?
我只是在回應你們的問題而已,你們不是一直
在提出困擾以及承認對岸的訴求嗎
你自己再參考啦。若你有疑問再提出
是憲法的規定,你為什麼看不到勒?
明明法院判決會影響很多層面還小事
憲法很模糊的,它點出國家統一前,但卻並未
指出哪裡,釋憲案也認為是政治問題不由司法
認定。因此有決定權的地方就是兩岸人民條例
了。
沒有 法院認為很清楚
兩岸人民條例改部分文字之後,基本上只剩下
憲法有寫,按照釋憲案的結論。大陸地區你可
以認定是唐努烏梁海之類的飛地。
兩岸人民條例也是要以憲法為本阿
你先找出法官認定兩岸不同國的判決
也就是說,承認中共國這件事,完全不需要修
憲。
抱歉目前根本找不到
不行 要修憲裁撤陸委會
那民進黨那8年為什麼不要認為唐努烏梁海呢
?
你要承認中共 那就要把職權交給外
交部 因為只有外交部可以承認國家
不要光看結論,案子不同。你貼的文字裡面其
實就點出了很明確,兩岸屬於同一個國家是根
據兩岸人民條例。不是憲法。明白嗎
如果民進黨都不那麼認為,請問天真的你要
找誰幫你修法?
憲法有授權另外用法律特別規定好嗎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
樓上,這是行政工作的問題,是我們內部愛怎
麼做就怎麼做,體制問題。美國國務院也是等
同外交部啊,聯邦機構都掛在外交部下面。要
怎麼挪到外交部底下作為一個類似蒙藏委員會
的機構,這是行政工作。
也就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憲法授權
沒有好嗎 你要搞這些都需要組織法
不是啦,你到底可以找到那位立委幫你實現
這個理想啦?找不到你在這嘴有什麼用?
沒有法律授權是無法變更部會
例如大陸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一條是說大陸地區另外立法。亦不涉及領
土問題。apo 我是解釋而已,我表達的是你的
認定是錯的罷了。
問題在你好嗎?法律是人訂的,問題是人在
哪?
至於為什麼我解釋一下我就得找立委,這就像
我提女性我就得去嫖妓,實屬莫名其妙。
你一直提的東西,沒人認同就是你的問題阿
沒有不涉及領土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有定義大陸地區是中共控制之地區
沒人認同 沒人認同 沒人認同 很重要 說三
次
不論你想幹嘛,都需要先釐清現況和情況,不
是許願。….喔我懂了,這是你的願望
為什麼沒人認同,就是因為憲法卡住了
沒人認同,但歷來數十年的大法官釋憲卻認同
。真奇怪
你一直凹實際法律就都不是照著你的
想法啊,我就講你先找個把大陸當外
國的判決來打臉我,不然只是在抬槓
哪個釋憲?XD
要知道修憲門檻很高,但條例…基本上就是個
普通的法
所以哪個釋憲認同?
法官:香港人並非外國人故不能比照
外國人驅逐出境,如果兩岸是國與國
的關係,法官應該判驅逐香港人啊
不用到釋憲 光是判決就打臉你了
我要表達的很明確,基本上把對岸視為國內的
法源,就來自兩岸人民條例。兩者的修法難度
天差地別。如此而已
你都說釋憲認同了,還修什麼憲?重點是
哪個釋憲?
你已經分不清夢境和現實了嗎? 醒醒啊
你不覺得你這樣很好笑嗎?自己幻想釋憲認
同來滿足你的夢
你可以查釋憲328號,指出這是政治問題
這不是什麼幻想與否的問題,我對此並未有特
殊想像,而是我看見了法條才發現的事情罷了
。
所以這個釋憲怎麼個認同?
政治問題的根本大法就是憲法 懂嗎?
你貼的和我說的,指出了這是政治問題。並且
點出了是否為外國人的法源是兩岸人民條例。
還有,其實不只憲法卡住,對面的威脅也是
卡住的原因
政治問題就代表不是司法能解決的了。這和國
家根本大法無關,若你的國家根本大法刻意迴
避這項問題時。
沒錯,主要就是對岸的動作。否則這其實不是
釋憲只是大法官不解釋,但是法院那
些判決還是照法律來,根本不影響
問題。
那為什麼不直接台灣國獨立?
你要用政治卡,那到時候法院就會輸
政治問題不是?跟憲法無關不是?
這和台灣國一點關係都沒有,不要離題了。
你的理想,台灣國最快喔
怎麼沒關係,要不然你的訴求是什麼?
不就是要把對岸當成另一國?
其實釋憲328是民進黨原本想台獨才
去釋的,結果法官打槍
不是說政治問題就可以進入夢幻仙境啊。政治
問題表示推給總統或立法這些去決定。實際上
仍然是中華民國的體系下運作。這和台灣國什
麼的沒啥關聯性。
既然釋憲沒過那就是目前法律繼續用
,繼續認為香港人不是外國人
民進黨就是想聽到領土只有台澎金馬阿,釋
憲328就告訴你是固有之疆土
要在中華民國體制下運作,然後跟中華民國
憲法無關,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XD
就跟你說醒醒喔
Apo 我目前的訴求是睡覺而已,沒什麼訴求,
只是解釋與討論。沒必要去假設我有啥訴求。
我如果解釋牛頓三大定律給你,你該不會認為
我想蓋土木工程吧?我只是解釋
大法官不解釋 法律就是繼續沿用
獨立也是政治手段啊,為什麼你死要扒著中
華民國呢?
固有領土並沒有任何法律定義其實際範圍,這
是模糊概括而已。實際有效的是上述的兩岸人
民條例
對啊 繼續認為香港人不是外國人
獨立也是政治手段啊,為什麼你死要扒著中
華民國呢? 請先麻煩回覆一下這個
中華民國幹嘛非要去要聲討中共和蒙古的領土
?非得打仗?我認為中華民國讓法律和現狀名
副其實就行了。
沒必要去自欺欺人
你認為台灣是中共的領土?XDDDDD
領土爭議各國都有,對岸對我中華民國的領土
宣稱本就是無稽之談。它對各國都有領土爭議
。
不要閃問題阿,你認為台灣是中共的領土?
你要搞清楚我們是領土宣稱範圍高度重疊,但
不代表兩者相同。
所以你不想用台灣國獨立,就是怕被對面打
,對不對
你不要問廢話好嗎,它的憲法寫台灣,我們沒
必要認可此宣稱。你是不是把承認對方存在,
以及邊境界約兩者搞混了啊
中共的領土也是簽了一堆界約,與其他國家解
我就是告訴你方法啊,台灣國,直接承認對
決爭議用條約確認下來的。這就是爭議被解決
方存在
的過程。
台灣國是不是就解決你的問題了?
大哥,麻煩不要像小學生在地上撒野好嗎。你
還有什麼問題嗎
是你一直在作夢啊,我在點醒你好嗎
我個人非常厭惡台灣國這種名稱,不好意思,
沒啥創意也沒啥意義。不要整天搞虛的,apo
你如果沒梗沒辦法再挑戰了,那我要睡了。
你是要承認對方存在不是嗎?台灣國最快,
但你又不說為什麼台灣國不行,你不覺得你
很好笑嗎?
你如果沒理,你可以跑走沒關係,笑笑而已
不敢面對你們的問題,就是你們最可悲的地
方
不好意思,這和做夢無關。我只是按照法律現
況告訴你而已。解釋完畢。至於你東跳西叫的
,不就事論事。大概是考慮太多因素。
明明問題你們都知道,卻不敢承認
法律就是被憲法和現實卡住了,對面在中華
民國體制下暫時就不可能是別國,醒醒吧,
大哥
你刻意去扯台灣國這種莫名其妙還有修憲的東
西幹嘛?睜眼說瞎話幹嘛?
一直騙別人騙自己可以改法律,到底是何苦
呢
法律可以改的話,我一開始就問你了,你找
現在哪位幫你改?
你就是一直閃問題啊,一直作夢,又找不到
實際的切入點
你就是知道找不到人,現實不可行,只好留
在夢裡一直說夢話
你應該是在擔心戰爭風險之類的吧。打仗不會
和這有關的,而且也不會是主要因素。別把自
己當一回事。對岸要的是軍事基地。幻想啥兩
岸關係想太多了。對岸只希望你不要擋路而已
奇怪了,應該是你的慾望吧。我只是飽讀詩書
而已,我有必要拯救世界嗎?我沒有這種夢想
。我無法實現你的願望。因為你自己去做比較
實在
那就是台灣國最快,沿用中華民國國名也可
,廢掉憲法,重新制定憲法,為什麼不做?
我解釋了半天,我跟你的願望,說你微整形就
好,你一直在那邊扯你想要砍掉重練。你有毛
病喔?
呵呵,不是跟戰爭無關?大哥,你真的太天
真了
你想要知道的事,我已經解釋完了,就這樣。
至於你畏懼或擔心的那些事,就留給你內心掙
扎與煩惱就好。
不是阿大哥,我的方法問題在哪?你可以明
說嗎?為什麼要一直閃呢?
這麼說吧,就算你現在甚麼都不做,該出現的
戰爭依舊會到來。因為你很狂妄地認為與你有
關,實際上海權才是利益所在。和你腦海裡的
什麼台灣國之類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是因為你做了什麼,只是剛好你擋在路上。
你要搞清楚這世界真實的情況。
是吧,和戰爭有關,剛才誰說和戰爭無關的
?
所以修憲,還是你提的那些,都不重要。人家
該打你就會打你,別想太多。換句話說好了,
人家幹你不是因為他愛你還是怎樣,單純只是
性欲來了
就你阿,大哥
對,所以微整形就不會被打嗎?大哥
這就是我說的,你根本找不到人幫你實現微
整形的夢啊,聽懂了沒啊 大哥
我剛剛說的是,這些司法問題,單純討論不需
要去扯一堆外部問題,一下子談法一下子又考
慮其他問題。這就把問題弄糊了。我要表達的
是,實際上法律目前不是你們所以為的那樣。
笑死,不要扯外部問題就是在作夢啊 大哥
我不就說了 你最可悲的地方就是不敢面對
那些問題 什麼叫做不要管外部的問題 你真
的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戰爭風險和這些法律的東西根本無關,那只是
人家要不要發動戰爭的藉口而已,至於藉口,
他愛什麼時候發動都可以。和你做了什麼沒關
係。因為對岸的媒體系統早已經完成內外脫鉤
了,烏俄戰爭實驗就知道了。內宣愛怎麼掰理
由都行。你沒有做也可以幫你創造理由。所以
你不需要擔心太多,因為你其實沒那麼重要。
我要說的還不清楚嗎
偏偏大家都會注意外部問題,所以我才說你
找不到人幫你,懂了嗎?大哥
因為只有你在做夢 懂了嗎?
不用考慮那些問題,幾百年前大家就做了,
還要你在這裡做夢告訴大家怎麼做嗎?
現在的局勢,完全是很明白了。別想太多。被
攻擊絕對不會是因為我們做了什麼。只會是他
們覺得時機正好。不用這麼焦慮,安心過生活
就好了。
奇怪了我什麼時候想要找人幫我搞這個了,你
不要在那邊瞎扯。我懂也不行嗎,有毛病喔
唉,看來你的夢不會醒了,還是回到最開始
的建議,你找得到人幫你做再來說吧,慘啊
大哥
搞了半天你就說你只是嘴砲就好了啊
我只是解釋一下,看文章路過而已。你在那邊
抹一堆。
我們就是跟你講現實,你的嘴砲又做不到
務實一點,你是有法律潔癖的人吧。強迫症要
硬改對吧。我不是法律系的,我可沒有完美主
義,我堪用即可。
我們又不是活在夢裡,哪知道你把夢境拿出
來扯啊
現實還需要你講,你哪來的啊。當大家白癡是
吧。科普還有被你羞辱,真他媽沒禮貌
務實一點對你自己說吧?你的想法現實就找
不到人做啊
老實說你那個夢還真白癡
你們討論時政,我解釋一下時政,你在那邊噴
個刁
你那不是時政,是做夢
我做啥夢?該不會是你虛擬出來的台灣國吧
台灣國就是配合你的夢說出來更誇張的夢
拜託一下我這帳號十年了,你隨便翻翻歷史紀
錄,你不可能找到任何證據證明你的指控
就是說你既然要做夢,不如夢台灣國好了
自己在那邊幻想還硬指稱他人幻想。你自己捏
造自己套到我身上,然後再說別人幻想。你有
毛病喔
你的微整形現實就是做不到啊,你為什麼不
承認?
我幻想比較務實,我現在幻想的是你是個酸民
型美女,然後我閉上眼在幻想身材奶很大,這
樣可以了吧
就是因為做不到,所以幻想的是你阿
你不要再提供更多幻想材料了,我會忍不住喔
好啦,早點睡,總之就是一個結論,目前做
不到的就是幻想,務實一點比較重要
我只能說你說的那些,至少十年內應該都會
只是幻想
但是有理想很好 真的
我並不反對往這方向努力
只是不可能是現在
你說的反對統一的藍是哪個平行世界
?李登輝還在國民黨內的時候我相信
是有啊!但現在應該基本上沒有這種
人在國民黨
現在的藍就是像花蓮王傅崐萁這種人
最典型,禮物收一大堆收到手軟;花
蓮大地震,卻不留在台灣,反而揪團
跑去中國北京朝聖的媚匪舔共藍是主
流
早就有n次民調想要加入中共的連10%
都不到 硬要把藍白畫成紅
48
首Po民進黨立委黃捷及王美惠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若無辦理放棄原 有國籍,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法院 會上,沒有黨團提出異議,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幹你娘藍白居然不提出異議耶 你們兩個黨都有陸配在不分區9
我覺得提案的立委可能沒好好想清楚自己在幹嘛 依照台灣海峽另一邊他們的國籍法 只要出生在中國(他們自我認定)或父母有一方是中國人(他們自我認定) 就自動有他們的國籍 他們完全不需要修法6
笑死 我是藍白就照樣讓法案過 然後賴清德照樣暗爽的公佈生效 然後明年TMD那位新科立委要上任時就好笑了 想也知道 立法院一定同意他上任13
棄原 : : 有國籍,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不得登記為立法委員候選人。修正案在今(22)日立 法院 : : 會上,沒有黨團提出異議,順利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 笑死
18
Re: [新聞] 徐春鶯求教「放棄對岸國籍」邱太三:中共根本不是什麼雙重國籍的問題 我們根本不承認中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3
[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查我國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 、《兩岸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即中國大陸)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條例名 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則明定為-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9
Re: [新聞] 遭徐春鶯批沒文化 林右昌:戶籍國籍兩碼政府請先宣布陸獨,如此一來大陸才是國家。 否則,大陸就不是國家,是中華民國的一部份。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7
Re: [討論] 這波事件看出台灣是人治社會你知道一般外國人來台是用護照 那大陸人來台是用甚麼?中國護照? 錯,是入台證 就像我們去大陸也不是用護照而是台胞證- 首先是憲法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然後是這個特別規定
4
[黑特] 為什麼不廢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3
Re: [討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國籍有關?移民署網頁上就有文章在解釋陸配拿中華民國國籍的法源: 臺灣地區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居留法令之比較研究 p10. 就法令的依據,大陸配偶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要針對我國當前局勢所- 政黑板真的知識貧乏 第 9-1 條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
X
Re: [新聞]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你怎會覺得沒有國籍的概念 其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只是把灰色地帶表明 因為中共確實不會發出喪失國籍證明給陸配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條例)第9-1條訂明,台灣 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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