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大公衛文為什麼不肯認罪協商?
※ 引述《signm (sin)》之銘言:
: 現在已經是GG 3:0了欸
: 阿怎麼公衛文這麼有把握她會沒事?
: 稍微看一下內容公衛文不認
: 上法院就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欸
: 為什麼台大這麼有把握阿
: 人家已經3個倒戈了
: 只剩虹安和她了
: 虹安基本上已經沒救了
: 但公衛文怎麼還不認?
我認為很簡單啊
因為是檢方要證明他沒有加班然後還申請加班費
就立委辦公室員工的特性而言
要證明這點其實滿困難的
由小兔的帳本
也只能證明辦公室員工的薪資有被回捐到公積金
那是否是不樂之捐
那個是勞基法或者是個人的民事糾紛
就好像之前有個立委也被辦公室員工告違反勞基法
後來判決確定
也就罰錢了事,人家立委也是照幹
現在高虹安慘的地方是
他說這些員工有加班
但有員工跳出來說沒有
至於說有加班的員工
那就基本過關
要由其他員工說自己沒加班但被老闆要求去請加班費
推論說該員工也是同樣狀況
除非有更明確的證據
譬如幾年幾月幾點大概幾分的時候
公衛文在不可能處理公務的地方
但資料上她卻申請了加班費
否則我判斷大概率高有事公衛文也沒事
--
去調基地台登哪個就行了
如果高是好老闆,員工回家想公事也是加
班
沒有喔,現在三位助理的說法是高要求加班
費變成公積金
那真的不能說沒有加班欸欸欸
加不加班已經不是問題了
加班當然是問題 沒加班說有加班,加班費還請好請滿,那個是詐領 一定是違法 如果現在只是高有沒有要求捐 那對公衛文而言根本是直接躺贏 她就說老娘自願,請問刑法上自願捐錢給公司要判甚麼罪? 如此,她為啥要選擇認罪協商?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9/27/2023 10:11:57其它幾個月都在立院 就最後一個月外勤
起訴書裡有line的對話紀錄...
那有沒有高指示公衛文不加班還請加班費的對話紀錄? 或者公衛文與其他員工對談 有聊到,這周沒加班,還是請加班費的對話?
這個她要自己生出一個合理說法
其他幾個月都在立法院,最後一個月外勤有甚麼問題? 是他的職務不可能外勤嗎? 有明確違反社會認知的證據被抓到嗎? 這種我感覺哪裡怪怪的 是無法成為法庭上的證據的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9/27/2023 10:14:12是捐給主管 不是捐給公司
加班費的話 公司也是非法的
加班費是公司成本 領出來回捐就是逃營所稅
噢,請問逃營所稅要判刑幾年?褫奪公權幾年? 你們都沒搞清楚 現在人家打的根本不是無罪官司 人家現在打的是只要沒被判刑沒被褫奪公權就算贏好嘛 再者,捐給主管有問題? 是贈與稅的問題嗎? 是捐回給公司,公司拿來做為費用才有營所稅問題 且前提是,公司還是走查帳申報的路線 如果只是書審 愛怎麼捐怎麼捐 那些費用根本就沒得抵 且因為申請加班費的關係 公司還要多付二代健保的費用 根本增加成本好嘛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9/27/2023 10:17:46然後她八月離職但九月還有領加班費欸..
.
這個倒是比較明確的東西 那八月離職九月也有領薪水嗎? 不然只領加班費也怪怪的吧
用人主管收薪資回扣 這個公司可以告背信
是要怎麼告啦ORZ 公司利益根本沒有損失 有加班,就給加班費 公司損失了啥? 所以我才說重點是有沒有加班 但你說加班與否不重要 那員工自己要捐錢給主管喝咖啡 請問是背甚麼信?
https://reurl.cc/Xm5EAg 你慢慢看吧
蠻長的
九月份已經離職自然沒加班 沒加班當然不該請加班費
基本上助理常態加班,難認定
追殺成這樣 以後都得防助理了吧 笑死
慢慢凹喔 手機 信用卡 悠遊卡 這都有足跡
凹啥? 看看人家busman214 人家就抓得住重點 你還在那邊瞎扯甚麼背信
她光九月幫領就NG了啦...
是的,這個說不過去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9/27/2023 10:23:389月那條就再見了 講其他都多講的
月底離職的人會在次月發給上月的加
班費,應該是這樣吧?
離職後還申請加班費是要怎麼拗?
不是喔,這個之前就討論過了,9月那條是
真的9月
是真的領離職後日期的加班費
水母沒請你當辯護人是她一生最大的錯誤
有個案子助理全部說自願回捐,結果判有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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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的「小金庫」// 前助理:病、事假這邊碰到一個問題 1. 立院會計出納支薪的時候有配合人事看出缺勤紀錄嗎? 2. 立院本身有助理出缺勤紀錄的規則嗎? 3. 假如採取事後追認,請問立院會計本身有回沖機制嗎? 4. 立院助理有幾位有打卡紀錄的XDDDDDDX
[討論] 我看完起訴書了,高虹安可能不算貪污首先檢方認定高虹安貪污的理由邏輯是 高要求小兔跟助理要求加班費回捐 然後這個回捐的錢,以辦公室公積金名義給高虹安使用。 看似是一個完整貪污邏輯 但其中漏洞百出14
Re: [討論] 高虹安給小兔的薪水是一口價喔?【高虹安恐遭重判2】浮報助理薪水加班費內帳曝光 高虹安親簽賴不掉 小兔依高虹安指示,從2020年3月起至同年11月止,不但將辦公室4名助理的實際薪資7萬 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等數額,按月「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再不 實填寫於「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交由高虹安在表單上簽名後,6
Re: [新聞] 高虹安貪污罪起訴怨政治追殺 陳建仁:這篇絕對是我今年看過最好笑的文章了,發文者真的很認真的在反駁 絕對不是反串招黑,絕對沒有說這位立委叫助理把加班費報好報滿再捐出來共同花用 絕對沒有說加班費因為沒人會注意,所以不用實報實銷 絕對沒有在提醒檢調單位起訴書上少列了違反勞基法的相關事項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4
Re: [新聞] 高虹安被爆「2本帳互補」!苛刻助理釀翻一般公司會直接叫員工別打卡, 沒有紀錄,不是正式加班 錢是公司出的 如果一般公司加班,要就不給報加班, 給報的一定會有加班費(或是補休)X
Re: [討論] 公衛文 會不會最後也翻供阿 ???蠻奇怪的..不能真的有加班嗎?加班的認定是高,現在高認定全部都有真的在加班,畢竟 助理工作的認定很寬鬆,開車都能算在工作了。一個助理可以堅持自己沒加班被浮報,但 要怎麼認定同事沒加班也是浮報? --X
Re: [討論] 我看完起訴書了,高虹安可能不算貪污這個月本來就沒什麼事情 員工也不需要加班 沒有加班,就沒辦法請領加班費。 這樣這個月的額度就浪費掉了 大家什麼都沒有X
[討論] 高虹安 解套的方法很簡單 照這樣做就好高虹安 解套的方法很簡單 像高虹安這樣苛刻的老闆 不可能對員工有多好 不然員工也不會反她 她平常一定用 line 照三餐睡前傳給員工交辦事項 按勞動部的解釋 只要有傳 line 就算加班 照這種行為 加班費算起來 一定爆表 超過可申請加班費的上限- 早安,本魯妹發現公司有個奇怪的定律,大家都愛加班,加班的原因是因為老闆無時無刻 都需要員工幫忙處理雜碎的事(excel檔名名稱修改、找辦公室資料),導致員工要陪老 闆加班到快十點(沒加班費,責任制)。 而這些優良的員工們呢!也知道反正加班也沒加班費,大家就一起爛,狂滑手機、開同樂 會,明明6點可以做完的事,拖到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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