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文哲受審66小時有合法嗎???
弱弱問一下
以前念法律的時候
不是說檢警共用24小時嗎
為啥可以把人押在地檢署押到66小時
沒有任何立場
只是覺得很離譜
一個人被偵訊66小時
沒有好好睡覺
有辦法做出正確的回應嗎???
這樣是合法的嗎
台灣對被告的人權這麼不重視???
不是無罪推定嗎???
--
66小時沒睡覺,扯淡
睡覺 你有床給他睡嗎 睡地板算睡嗎 你要不要乾脆去睡街頭
※ 編輯: eddisontw (1.163.252.107 臺灣), 09/01/2024 22:01:53因為你要扣掉各種時間啊 只有實際在問才是24
被告犯人為什麼要有人權?
犯人沒有人權 那死刑犯就直接槍殺了阿 幹嘛又扯人權
阿北休息 律師閱券 這些都要扣掉
騙小草的啊
還有幾十年,有差嗎
裡面有折疊床啊 笑死
土城睡到飽
直接唯一死刑加鞭刑
提審那段要扣掉喔
你是學卡提諾法律嗎
讀書真的沒犯法是要重複幾次啦
媽的哩逮捕還要有床喔
沒有66 他在裡面睡覺
是不是以後所有犯罪都給張床啊
66小時不給床 這樣合理 狗屁啦 最好合理
※ 編輯: eddisontw (1.163.252.107 臺灣), 09/01/2024 22:03:59小草:犯人不需要人權
把居留室改建成社宅,如何
還有今天他幾乎都在跟律師閱卷 沒有訊問
24小時是從週六凌晨被逮捕開始算,但是
提審暫停的時間要扣掉,到提出聲押不到一
天,今天的閱卷庭跟聲押庭都不算在內。
好啦 你就自助餐 通通不算在內 還好意思喔
造謠必噓
有人講拘提的話 檢察官可以問到爽 可以拒絕
他自己要拖時間的啊
說不定是阿北自己拖拖拉拉咧
卡提諾來的?
夜間審問 真的假的
綠畜神說,廢死耶。非常有人權
這個應該是反串 不是的話我會笑死
3點聲押10點開提審停,這段時間明明可以
休息
卡提諾訴訟法
不可以拒
檢察官聲押的那一刻就從地檢移送到法院了
。雖然實際上只是從地檢拘留室換到地院侯
審室(根本在同一個地下室),但概念上已
經移送到法院,就不會違反憲法的誡命。因
為憲法只規定24小時要送到法院,但沒有說
法院要多久之內做決定,實際上刑事訴訟法
所有被叫去的待遇都一樣 不是虐待你阿北好嗎
也沒有規定。簡單來說,這個案子早就沒在
算24小時了,所以不會有超時的問題。
合理你大頭,柯文哲平甚麼享有其他被告沒
問A答B我不知道 應該都掛休息XD
然後那天還有新聞說問到2點說有要給柯休息3
有的特權?別人沒有床,就他要有?
你當阿北身邊沒律師喔
你在法院 擔心法院會違法 腦還好嗎?
真假 這案已經脫離24了喔 那阿北真會玩
如果每天問一分鐘,這樣24小時合理嗎?
綠畜腦子?
小時 這個是正常流程嗎
我蚵黑 但這次也太久了吧 乾
現在拖時間的操作都是阿北操作的耶
這個反串
小草要搞清楚狀況捏
再撐一下就可以去土城休息了
乾脆拖到明天關鍵時刻開播好了
XDDD 真的犯法還等你在這質疑喔
認真問 之前貪汙受審最長紀錄多久啊
檢方根本沒必要跟你拖時間啊 能問當然問啊
今天整天都律師做筆記好嗎,根本沒
審問
以前刑事訴訟法沒修正前,地院也是24小時
排班要審羈押,後來刑事訴訟法修正,立意
良善的希望法院不要半夜審羈押。但實際情
況是,現在只要聲押在晚上11點後,法院一
律不收案,變成被告要在候審室睡到隔天早
上才能審,很多時候甚至會拖到隔天下午。
實際上給辯護人跟被告的壓力更大。
好像有個台北市議員訴訟23年
謝謝解說
藍白六十趴,可以修法嫌犯遭檢警調查,
檢警必須好生以待,必須供給熱茶與冷水
備選,馬桶必須採用免治馬桶,衛浴設備
那感覺還是可以修一修流程
必須完整隱密,保護嫌犯隱私。床鋪必須
採用軟綿綿安心舒眠寢具
候審室有床啦 傻草
週法法官有值班吧?
卡提諾法學派算法
也許候審室的條件可以弄好一點
一開始自願去願釐清案情的時間不能算
一天到晚搞這種小手段 台灣司法真很黑
※ 編輯: eddisontw (1.163.252.107 臺灣), 09/01/2024 22:11:16聲壓可以自被棉被耳塞眼罩嗎
後審室弄好一些,這樣街頭遊民有時也可
以利用犯罪住到裡面來躲風避雨
趕快雞鴨讓信徒沒話說
裡面有折疊床
有床
然後法律是保護懂的人
黑個頭,你不願同行釐清案情,可以拒絕前
往,要求警察出具拘票啊,馬上開始計算24
小。柯文哲自己不主張,洗甚麼司法迫害
應該讓你進去裡面參觀的 這樣你才會知道
快去提告啊,記得要找證據而不是只幻想喔
其實實際只有禮拜五半天在偵訊欸 六日
都在候審根本沒幹嘛 講的好像阿北被鐵
鍊吊起來拷問一樣
裡面有床有淋浴間 很簡陋但是甚麼都有
對欸 趕快去提
不算在內的時間法條都有寫… 去看法條
候訊室什麼時候有淋浴間了xDDD
叫徐巧芯好友陳嘉義去偵辦吧~~~
大家人都很好,很認真的跟一根草解釋道理
不給床你夢到的?
一定要獨立筒彈簧床加上甜點陪睡才
算睡
60%快去修法 …
科普一下
現在已經走到逮捕後的是否聲請羈押了,
不該從柯帶走那時間點開始算,況且中
間休息之類那種不計入計算(雖以上我也
是估狗來的 )
希望阿北不會突然中風然後像阿扁一
樣手抖,嘻嘻
還有幾十年……超慘
真的扯
以後嫌疑人想來受審再來好不好
零知草人
錯亂到希望槍殺 太過份了吧
從檢察官當庭逮捕當下才開始起算24小
時,途中的休息、夜間不訊問都不能算
在24小時內,而檢方要在24小時內決定
要放人還是不放人,如果聲押的話,也
要在24小時內送到法院,只要「人跟聲
押卷一併送到法院時」,就「沒有24小
時」的限制了。
又沒死= =
自己搞出大半
反正還有好幾年,有差這幾小時嗎?
大概是因為像司機一樣要手握方向盤才算
工時
== 你當我們阿北白癡喔
哇,你念法律喔,卡提諾大學嗎XDDD
當然有
推文跟你解釋24小時怎麼算你又不接受你
問屁
又ㄧ個唸卡提諾法律系的
問題問的很好阿!以民眾黨發言人的IQ在問
,有什麼不對?
幹嘛噓人家
^_^
你可以問吳宗憲
爆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49
[轉錄] 一起讀判決: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一起讀判決fb 3.轉錄內容︰ <柯文哲為什麼被逮捕?>17
[討論] 聲押/收押/羈押看到很多人一見聲押禁見就很開心 這只是檢察官聲請羈押,是否要羈押,要法官決定 裁定同意羈押,才會寫收押或羈押 另外為什麼總是漏夜偵訊、半夜或凌晨才問完,聲請羈押? 因為檢警共用24小時,最多只能拘束24小時,所以檢調通常一大早就會出發搜索,帶回調X
Re: [新聞] 逮捕柯文哲、聲押彭振聲 北檢:有事實推這篇正確 補充在法界對這次傳喚柯文哲的一些普遍認知 首先沒有足夠的證據 檢方是沒有辦法搜索的 當檢方能夠拿到搜索票的時候11
Re: [新聞] 京華城案還沒問!柯文哲拒夜訊嗆「當庭逮轉載自 法老王-王至德律師 fb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 是「自願」陪同檢方去廉政署配合調查的,其實柯P如果一開始就拒絕配合的話,那檢察3X
[討論] 檢方:我們說讓柯文哲休息3小時 不要就抓根據報導 根據了解,柯文哲進入偵查庭後向檢察官表示疲倦,不斷向檢方提出想要休息,原本檢方僅 准予休息3個小時,但柯文哲認為不夠,檢方表示不然就得當庭逮捕。 所以真相大白 柯文哲在昨天早上7點左右 開始被檢調搜索7
Re: [爆卦] 柯文哲遭聲押早上10點的文。 嗯,一切照著劇本走......。 【柯文哲的逮捕】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這件事可能有人霧裡看花,幫大家整理一下,先是8/29柯P被搜索,然後有趣的來了,柯P2
Re: [閒聊] 請教24小時內聲請法院羈押的起算時點...剛好在八卦板看到有人轉貼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的臉書 內容剛好回答了這個問題 以下轉貼王律師的說法 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 【柯文哲的逮捕】X
[問卦] 在候審室睡覺算偵訊嗎?等候提審開庭 和等候羈押庭的期間 應該都不會進行問話吧 小草說問了50幾個小時問不出結果 但是實際上很多時間都在等候開庭休息睡覺吧(其中還有13小時是申請提審的關係)。1
Re: [新聞] 彭文正律師張靜被聲押 法院當庭釋放:無嗨我阿肥啦! 規定是沒有押就只能檢警共用24小時!(剩下的就是要找法官了) 如果拘留超過24小時原則檢警就要放人了! 但是如果拒絕夜間詢問的話那段夜間時間會從24小時被扣掉! 所以有些律師會建議直接弄到完如果沒證據基本上時間到押不成就要放人!免得隔天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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