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籍爭議 李貞秀拿賴祖國論反擊
熱騰騰的上個月最新判決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非字第 18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主 文
原判決關於諭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部分
撤銷。
理 由
一、非常上訴理由稱:「一、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刑事訴訟法第378條定有明文。又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者,應僅限於外國人始有該條之適用。(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828號判決意旨參照)。二、經查被告麥皓淦為香港地區人民(見警卷第13頁筆錄、第33頁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並非外國人,是否強制出境,應移由內政部移民署本於權責及相關法律處理,而非逕依刑法第95條規定予以驅逐出境。原判決未察,自有判決適用法則不當之違背法令情形。案經確定且於被告不利,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1條、第443條提起非常上訴,以資糾正及救濟。」等語。
二、本院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刑事訴訟法第378條定有明文。又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者,應僅限於外國人始有該條之適用。再臺灣地區以外之大陸、香港、澳門等地區人民之相關入出境管理,我國係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另予規範,而非視之為外國人。
哈哈想要用刑法95條驅逐香港人被法院打臉
因為香港人並非外國人
你們政黑綠畜臉真的他媽有夠腫
--
習包子怎沒身分證 怎不來朝貢笑死
照某個智障的邏輯 憲法也沒提到香港內
兩岸特殊條例就是視為外國人了
不然本國人的話怎麼不全面徵稅?
好了啦
與憲法牴觸無效
然後了?你要說啥?
他還是有雙重國籍阿
不是外國人怎麼有雙重國籍 就是中華民國人民
※ 編輯: Sinreigensou (220.135.205.5 臺灣), 11/18/2024 15:17:41我覺得不要說中華民國人民。應該說他不是
外國人
只有執政黨才有權詮釋憲法,在野黨無權
。當然若憲法無法被詮釋,那自然也不存
在牴觸問題。
被打臉開始胡言亂語了
完全贊成釋憲啊 民進黨快提出
習包自己獨立了啊 聯合國席位假哦
我也回你的超釋了~還好這有釋憲過710
本國人也會有雙重國籍的情況產生
邏輯是這樣 還沒入籍的香港人並非外國人 那入籍了自然只有中華民國國籍
※ 編輯: Sinreigensou (220.135.205.5 臺灣), 11/18/2024 15:22:46粉紅果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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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敘利亞內戰,今天出生了一個嬰兒叫小明,父母都是敘利亞人。 小明出生在叛軍佔領的區域,叛軍的官方也給了出生證明,戶籍資料。 然後小明長大後逃到敘利亞政府的管轄地。 請問,小明是不是敘利亞人,有沒有敘利亞的國籍???????? 肯定有吧?敘利亞政府認為整個敘利亞,不管是自己實控,或叛軍佔領的,19
然後他要表達啊? 他還是雙重國籍阿 就用蕭美琴來舉例就好啊 他父親是台灣人生下來就有中華民國國籍 他母親是美國人所以也有美國國籍阿2
喔,所以她是認同賴清德祖國論的說法囉? 我們來看看舊聞,當初國台辦是怎麼回應賴清德的 中國大陸國台辦今天以發言人朱鳳蓮的名義回應此事。朱鳳蓮表示,這是通過突出兩岸政 治分歧,蓄意割裂兩岸歷史連結,繼續兜售「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X
綠共又再吃屎了。 雙重國籍個屁, 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 中華民國憲法框架就是一個中國兩個地區, 一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1
你貼這個要打臉啥?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10號 一、大陸地區人民之法地位較為特殊 大陸地區人民依憲法增修條文既非外國人、又非本國人(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亦非無國 籍人,故其自由權利之保障與限制,無法立即與本國人或外國人一概而論。3
這篇太瞎了吧? : 你貼這個要打臉啥? :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10號 : 一、大陸地區人民之法地位較為特殊 : 大陸地區人民依憲法增修條文既非外國人、又非本國人(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亦非無2
問題不是很簡單嗎? 好,既然這傢伙堅稱沒有支那籍 又不肯去支那申請放棄國籍 那讓海基會發一個正式公文,詢問支那 此人是否具支那籍,只要支那回覆他不具支那籍10
貼好貼滿阿 怎麼怕打自己臉阿 來 我們接著看 三、對大陸地區人民其自由、權利保障與限制之立法並非毫無界限 從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關係條例之立法目的探究,增修條文第十一條之特別規定 ,即「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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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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