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罷免修正民主漏洞 選錯總統無法修正?
我真的笑死!
你知道現行罷免總統的條文是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嗎?
第 2 條
9.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如果你要修正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修正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其修正門檻比罷免總統還高ㄟ!
難道藍白仔都是不讀書的8+9嗎?
這麼喜歡到處鬧笑話?
※ 引述《asassbulu (哈哈哈)》之銘言:
: 林右昌說 大罷免是在修正民主漏洞
: 那選錯總統怎麼辦? 只能任由他惡搞或是混吃等死四年耶
: 彈劾也不可能 大法官都是總統的人
: 民進黨真的很會選舉
: 我覺得要修改罷免總統的門檻,太高了
: 起碼要比照立委標準
: 一階 二階 25%投票 滿意>不同意 總統就下台
: 我保證賴清德一定不敢惡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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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4.210 (臺灣)
※ PTT 網址
推
牠們就是覺得讀書犯法才會淪落成藍白賤
→
不鬧笑話就不是藍白了
→
畜
推
對藍白粉還有什麼期待呢?
推
整天只想看政務官司法案件直播你還能
→
期待他們讀什麼書
→
看看八卦跟政黑之前幾個藍白板主
推
白痴恐怖 這年頭讀書犯法?
→
網路除了看直播沒別的功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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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以為跟習近平改憲法一樣簡單吧
→
他的ID就說明他的水準了
推
依照現在到處亂罷免志工的藍白畜生來
→
看 確實是不讀書的+9
→
藍白:沒有很難啊只要38席全罷
→
這就是整天看國昌館長才會這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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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查了一下修憲的門檻如下: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 Re: [新聞] 快訊/30綠委連署提案修憲「廢考監」](https://i.imgur.com/wDI97UG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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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台灣還是單一國體制啦 地方通過也只是自爽而已 要就立法院通過才有用啦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 Re: [新聞] 反了?國民黨議員提案改國號為台灣共和](https://i.imgur.com/2H1nRU1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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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總統選舉/罷免的憲法是不是有問題阿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 總統當選只要相對多數就好 但罷免部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7
Re: [討論] 罷免總統誰說不可能?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先修憲或是把修憲門檻調低再說吧4
Re: [黑特] 下一站:下修總統罷免門檻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9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 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反正藍白氣勢這麼旺,我建議啦,直接解散國會,這樣就能一舉取得國會2/3多數,發動![Re: [黑特] 下一站:下修總統罷免門檻 Re: [黑特] 下一站:下修總統罷免門檻](https://i.imgur.com/z3kB32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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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沒有人想過罷免柯文哲很簡單剛看完柯文哲的國家治理記者會,覺得他講台灣總統有權無責,真的蠻合理的,台灣是不 是要要往內閣制會比較健康? 另外我剛發現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討論] 有沒有人想過罷免柯文哲很簡單 [討論] 有沒有人想過罷免柯文哲很簡單](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討論] 廢除考試院 監察院有共識 改建社會住宅廢除監考兩院 要修憲;要修憲;要修憲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修憲門檻就在那邊,不然你提案把修憲門檻降低阿
Re: [討論] 高如果沒事 是不是要提罷免總統了?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 即為通過。 我就問 第一點你怎麼過就好 --
Re: [問卦] 大法官是不是真的很大?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 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 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哪個立法委員不是民眾選出來的? 大法官只能解釋憲法 可不能立憲法
Re: [討論] 國民黨可以先修選罷法,再推罷免總統嗎?你講這麼多,結果又忽略一個最基本 的東西,就是總統罷免事項是寫在憲法 增修條文第二條 憲法: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
![[討論] 罷免修正民主漏洞 選錯總統無法修正? [討論] 罷免修正民主漏洞 選錯總統無法修正?](https://i.imgur.com/C9bfqOp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