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暐瀚不演了,當賴清德發言人質問柯、侯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引述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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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稍早黃暐瀚發臉書 針對賴清德昨晚接受三立專訪的論述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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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與中國大陸一邊一國,這裡是中華民國,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台灣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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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暐瀚再接著補充說 賴清德清楚論述 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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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不只是兩國論、也是兩中論 一個中華民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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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他個人來說,也是完全支持賴清德的說法。
: :
: : 同時 他也要請教柯文哲以及侯友宜是否同意賴清德的說法 ?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論述 ? 選民都會一一檢視
: :
: : 這個黃暐瀚終於不演了,直接當起賴清德的競辦發言人
: : 開始對另外二位總統參選人提出質疑、是否同意賴清德論述 ?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論述 ?
: :
:
: 只要問黃暐瀚一題他就倒了
: 所以賴清德公然違憲你要不要支持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 第 一 章 總則
: 第 1 條
: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
: 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 第 2 條
: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 第 1 條
: 本細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五條之四規定訂定之
: 。
: 第 2 條
: 本條例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七十九條之一
: 及第九十五條之三所稱人民,指自然人、法人、團體及其他機構。
: 本條例第七十八條所稱人民,指自然人及法人。
: 第 3 條
: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
: 這邊不說什麼事實狀況、大眾認知
: 抱歉憲法就是國家根本大法
: 民進黨連國家統一前都不刪
: 只會耍嘴皮子喊兩國
: 也只有中華民國可以違憲卻沒有任何處罰的
: 暐瀚敢不敢回答這題
: 還是就只會回跟現狀不同
既然台灣與中國大陸一邊一國,這裡是中華民國,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那就問民進黨要不要廢除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直接用國與國對待
不敢廢就是嘴巴說的是一邊一國,實際上做的又是另外一套
我個人是支持廢除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順便廢掉陸委會,對中國直接用外交部就好
這就跟監察院一樣,嘴巴要廢除監察院,
但實際上執政能塞位置時,就惦惦不敢說話
不然問問陸委會這幾年做了啥
--
4444444
賴清德明明就耍嘴皮子 暐瀚還被唬
這個有解唷!有爭議的先放下,賴穩穩的
憲法有寫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寫大陸領土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大陸是中華民國的
他守住中華民國台灣這招牌,就沒爭議
有爭議的先放下,KMT沒意見嗎?
有爭議就先放下…所謂的陸委會跟台灣
中國一邊一國不就是矛盾的存在嗎?
這個問題也可以拿去問侯 柯二人
不要懷疑民進黨獨立的決心,看看副主委
梁文傑在議員任內針對兩岸關係的發言,
就知道民進黨政府的立場了
賴清德是要放棄大陸地區的主權跟治權嗎?那
是中華民國的領土耶,判國嗎?還是割讓領土
?
以前國民黨的監察院當然廢沒錯呀,但是
現在的監察院已經是認真查案的民進黨人
士了,時空背景不同,為何藍白粉只會一
直混為一談?
這笑話真好笑..
※ 編輯: devidevi (49.159.219.21 臺灣), 08/08/2023 18:29:31不過你怎麼講,中國就認定賴清德跟民進黨
全力搞台獨啊…在這邊嘴民進黨你不如去嗆
習大大說他們搞錯了
台獨賤畜現在就是想要逼其他人低頭 這麼明
顯 還被上當的腦袋比賤畜還不如XDDDDDDDD
大陸地區定義是台灣之外的中華民國領土
嘴巴講講。綠共就當真呀
中華民國領土定義是什麼?
原來台灣屬不屬於中共有爭議喔 歡迎國民
黨大聲說出來
先修憲丫,你說一邊一國要有作為丫
你現在的憲法就是一中憲法丫!
笑死 你要不要給對岸就業金卡?要不要把
陸資等同於外資 雙標當大家白痴?
領土被佔了,還要不要想辦法打回來?
爆
首Po稍早黃暐瀚發臉書 針對賴清德昨晚接受三立專訪的論述提出看法 台灣與中國大陸一邊一國,這裡是中華民國,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台灣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黃暐瀚再接著補充說 賴清德清楚論述 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不只是兩國論、也是兩中論 一個中華民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X
不知道這有啥好爆的, 不管你是認為柯是後來包牌來的,還是賴是後來抄的, 目前民進黨和柯文哲對於兩岸的政策本來就雷同,這不是公認的嗎? 之前各個綠營名嘴在訪問柯文哲時也說「我覺得你的兩岸政策跟民進黨政策很像欸」 暐瀚以他對柯的關注度應該知道這件事,X
只要問黃暐瀚一題他就倒了 所以賴清德公然違憲你要不要支持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3
賴這招滿高的啊 他不是說「台灣不屬於中國」 而是「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就沒有凹的空間了 什麼叫爭議擱一邊?1
最後一篇了 有人說就維持中華台北奧會模式就好了。 幹你媽的 看看民進黨以前怎麼說的 中華台北是中國打壓的產物,好嗎3
柯文哲的論述整個被抄去而已 在high什麼 柯文哲早說過統獨是假議題 也說過中華民國是他的底線 三個候選人兩岸政策快要趨於一致了2
看得出來,賴現在想要撕掉 "台獨金孫" 這個標籤 想想也對,想要走蔡EE路線的話 台獨金孫這個標籤勢必要撕掉 只是說,現在才想要撕掉這個標籤 其實只是單純撕給一些比較中間的支持者看而已3
真是奇怪,現在還有人記得之前的國慶日,中華民國國旗都沒有嗎? 都不承認中華民國國旗了,現在為了選舉居然說承認中華民國,真是笑死人 黃要不要詢問賴清德承不承認中華民國國旗? 真的熱愛中華民國的只有郭台銘,把國旗帽帶去美國見川普30
現階段你直接喊法理台獨就是在嗆對岸敢不敢直接打我 ,聰明的人是嘴巴不喊台獨只喊中華民國台灣,但實際上一直做台獨的事。 什麼叫做台獨的事 以台灣的名義拉攏盟友,促進外交及增強經濟軟實力 ,讓台灣兩個字更讓外國朋友知道,簡單來講就是外在逐漸去中化,內在逐漸本土台化,例如開始講台灣隊不是中華隊。 最重要的就是軍事實力要大幅增強,各國智庫甚至高層將領都嗆說台灣軍事預算佔gdp實在是太少,比起以色列日本甚至韓國都贏我們,更不用說老共了。
18
[黑特]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一中的憲法,陸委會公然違憲。 經查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 ,不得變更之。16
Re: [新聞] 「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 政院恩~反正你執政,想怎麼搞都可以 但是這個很複雜歐 配套想好了沒有 那以後 大陸地區人民13
[討論] 陸委會講兩個中國是不是怪怪的看一下陸委會的法源: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這個法其實完全符合馬英九說的中華民國3
[問卦] 我國法律有明指「大陸」是中國大陸?查我國的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條例》 、《兩岸關係條例》、《兩岸條例》,是中華民國在國家統一前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即中國大陸)之間的民間各種往來而訂定的律例,於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條例名 稱的「大陸地區」定位為「自由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則明定為5
[問卦] 中國台灣沒有錯乳題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4
[黑特] 原來兩岸關係條例有定義大陸地區剛剛才發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施行細則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1 條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 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1
Re: [新聞] 媒體提問在「大陸」接種疫苗 陳宗彥霸氣老話一句 當某個中華民國某政府一直靠北對岸搞一個中國打壓台灣, 同樣的 台灣也是在打壓 對岸 "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地位" ============================================X
Re: [新聞] 高端與巴拉圭備忘錄竟矮化 張斯綱爆:我我找遍了大陸媒體,都沒有發現有媒體用“辱臺獨”或者“辱臺”來形容這次事件。 而臺灣吱障媒體動不動就用“辱華(陸)”,真是有夠低端。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認同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說這是“侮辱臺獨”的話 ,那麼這種事情可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臺獨份子每進一次這些國家的海關,就被侮辱 一次。還不趕快正名製憲?- 請問台灣會叫俄羅斯大陸地區嗎? 既然沒有那就不能類比 看看兩岸關係條例: 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 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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