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經沒有任何辦法阻止國會空轉4年了嗎?
※ 引述《LearnLong (學長)》之銘言:
: 最扯的就是「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
: 前面有pupu20317把三黨的版本差異都整理出來
: 三黨都有提案,三黨法案都有政府機關、機構
: 但藍白兩黨的版本範圍擴大到了「社會團體、法人、個人」
: 國會也是政府的一環,這個問題明明就是 政府vs人民 之間的法益對抗
: 但是藍白粉根本不管,他們只要看到民進黨投票輸了就高潮
: 張口就是綠委崩潰
: 我實在很好奇,縣市政府目前藍的執政比較多,
: 藍白可以叫中央官員去夾懶蛋,綠的也可以叫地方官員去夾覽蛋阿
: 「聽證調查權」過了之後 立法院裡面的民進黨委員不是也爽到嗎?
: 綠委有啥好崩潰的?
: 回到正題,台灣政治太病態了,無論什麼問題人民都不會團結一心
: 還是快潤吧
國民黨版本的問題不在聽證調查的對象。
以美國法制為例,他們的聽證會也可以傳換私人作證。比如先前為了審查抖音禁令,就傳喚抖音的執行長。
歸根究柢,立法院的職權去立法,調查權的目的就是輔助立法院行使立法的職權。立法時所需要的資料,不管儲存在政府機關或者民間,立法院為了善盡立法的職責,去傳喚民間人士作證或者調取資料,都是有必要的。
拿抖音禁令來說,要不要禁抖音,光調查政府,根本沒有辦法做出妥適的判斷,必須傳喚抖音的經營者,才有辦法決策。
我國釋字585號解釋,也早就承認立法院有傳喚人民作證的權力。
國民黨版本的問題,是美國法上的程序限制,國民黨通通沒有。舉例言之:
- 在美國,被傳者受到第一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的保護。
- 被傳者受到律師客戶特權、營業秘密特權、其他普通法上的拒絕證言權保護。
- 委員會所提的問題跟被調查的事項必須有合理關聯,超出調查範圍的問題,被傳者可以拒絕回答,不會構成藐視國會。
- 被傳者拒絕回答問題時,不當然直接構成藐視國會,委員會必須經過正當程序,也就是必須通過一次裁決、一次告知,經告知後仍然無正當理由拒答時,才可能論以藐視國會。
上述要求在美國經過多年的普通法建構,已經頗具模型,我國卻付之闕如。
國民黨國會改革另一個重大問題,是關於藐視國會罪。
在美國,行政官員不必出席議會接受質詢,所以只有在聽證會上才有藐視國會的問題。但如前所說,美國法上,證人受到各式各樣的保護,國民黨所提的法案卻沒有,這導致我國相對於美國,證人(不管是官員還是人民)都更容易受到藐視國會的制裁。
除了聽證會上,國民黨的藐視國會更擴張到了一般議會質詢的場合。美國官員不會接受質詢,自然沒有相關法規。類似規定,在英國為首的議會制國家才找的到,因為英國的官員必須在議會上接受反對黨質詢,所以有相關規定。
在英國,所謂藐視國會,專指干擾妨礙議會行使職權,舉例言之:
- 干擾或打擾議會或委員會的程序,或在議會或委員會面前從事其他不當行為。
- 對議會成員或官員進行襲擊、威脅、阻礙或恐嚇,影響其履行職責。
- 故意試圖通過聲明、證據或請願來誤導議會或委員會。
- 故意發佈虛假或誤導性的議會或委員會會議報告。
- 未經授權移走屬於議會的文件。
- 篡改或偽造屬於議會或正式提交給議會委員會的文件。
- 故意改動、壓制、隱瞞或摧毀應提交給議會或委員會的文件。
- 無正當理由不出席被召喚的議會或委員會會議。
- 無正當理由拒絕回答問題或提供信息或提交議會或委員會正式要求的文件。
- 無正當理由違抗議會或委員會的合法命令。
- 干擾或阻礙執行議會或委員會合法命令的人員。
- 賄賂或試圖賄賂議會成員,以影響其在議會或委員會中的行為。
- 恐嚇、阻止或阻礙證人向議會或委員會提供證據或完整提供證據。
- 賄賂或試圖賄賂證人。
- 對議會成員或前議會成員進行襲擊、威脅或不利,因其在議會中的行為。
- 在報告提交給議會之前,洩露或發佈任何選擇性委員會的報告或證據的內容。
但是無論如何,超出提問範圍回答、反質詢,都「不構成」藐視國會。如前所述,藐視國會限於妨礙議會行使職權,反質詢並不屬之。
而且,英國的藐視議會雖然也有刑責,但實務上已經接近一個半世紀沒有動用。
與英國法相較,國民黨的藐視國會,管得還比英國更寬,處罰也比英國嚴厲。
國民黨版藐視國會,不只處罰英國法規範的行為,更擴張到了英國所無的超出提問範圍回答、反質詢上面。這源自於英國議會與我國議會對於自身定位的認知差異。
在英國,行政團隊是由議員當中選出,執政議員黨組成內閣執行政府政策,反對黨則會組成影子內閣提出相應的政治主張,政府政策,是在議會中形成,也因此,議會自然而然的成為執政黨與反對黨針對公共政策「辯論」的場所。既然是辯論,那麼反質詢、超出範圍回答問題等行為,都是被允許而不被處罰的行為。反對黨可以質疑執政內閣的施政,執政內閣當然也可以批評反對黨影子內閣的公更政策主張。
但我國不一樣,在我國,議會對自身的定位,更趨近於我問你答,只有議員可以質疑官員的施政,官員在議會上只負責回答問題,不能反過來質疑議員的政策主張,超出回答問題的範疇,都是我國議員不喜聞樂見,甚至極其排斥的行為。本次草案把反質詢入罪化,恰恰是這種自我定位的彰顯。
此外,相較於英國法在實務上幾乎不曾動用刑罰,我國對於質詢時的藐視國會,刑罰則相對嚴厲。
英國議會認知到,如果要在議會中辯論形成公共政策,勢必要讓執政黨及反對黨,在公共政策的範圍內暢所欲言,所以藐視國會罪的適用範圍有所限縮,而且也不喜於動用刑法處罰官員。國民黨版的國會改革,很明顯有削弱總統行政權,向內閣制靠攏的意圖,但又透過藐視國會罪,把議會限縮成一個官員只能回答議員問題的場所,既要議會制,又制定刑罰阻止議會針對公共政策正常辯論,非常的自相矛盾。
其實觀察我國近年所凸顯的問題,比如疫苗的資料調不到、比如行政官員公然說謊,只要移植英美法既有的規範,就可處理,把處罰範圍擴張到反質詢,完全矯枉過正。的確,藐視國會是一個成熟民主國家通常具備的規範,但如果只是一昧的做半套,在聽證上移植美國,卻又無視美國法上的程序規定,在質詢上引用英國,但適用範圍不僅更廣,而且處罰也更重,賦予我國國會外國法例所無的權限,又解除所有外國法例施加的限制,則只是另類的權力膨脹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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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那麼多字 像是吳釗燮這樣跳針 根本
問不到任何問題的質詢要怎麼改善 就這
麼簡單 民進黨八年不改善就給國民黨做
做不好民眾會投票的 就這麼簡單
針對不知所云的官員,你不用投票解決,非要入罪化,這叫矯枉過正。創造的問題絕對大 過你想解決的問題。
沒問題 藍白繼續鬧4年 等著執政
所以用投票怎麼解決在台上喊用藐視國
會辦我的官員
你不喜歡,不要投給民進黨啊。 不是回答問題就全抓去關,你要怎麼在議會上正常討論事情?
立法權靠投票監督 行政權靠立法監督
中華民國憲政體制都不懂 打那麼多字只
是浪費大家時間
你先搞懂總統制跟議會制,議會分別怎麼監督行政權再說 基礎理論都不懂,想要去參悟中華民國憲法這套縫合怪,真的有點困難
可能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吧
藐視國會跟聽證都是外國的月亮,你意思是不喜歡囉?
太平洋沒加蓋快滾
建議你滾去賴比瑞亞 憲法跟法律制度跟
美國都一樣 嘻嘻
你犯了最基本的邏輯謬誤: 以為把點出問題的人都趕出國,就能解決問題。
不用跟他們認真討論,他們只想鬧,
等著看他們自爆就好
這招就是跟斑斑學的 台灣海峽沒加蓋 b
y陳水扁
你又犯了另一個基本的邏輯錯誤: 以為引用別人的話,自己的話就會顯得更有說服力。 感覺你不是很擅長消化基本的邏輯問題。
個別內閣官員用投票全體改朝換代趕走
?你是認真的嗎?
所以阿扁錯了嗎*n
一個官員有問題 要等四年選舉趕走?
阿扁被判刑,你也是?
立委本來就有內閣首長同意權啊 既然監
察院沒用 就分點權利過來 我也不喜歡
啊 沒辦法 陳菊太沒用了 只會當政治打
手
監察院也覺得立法院沒什麼用,以後
監院也自己立法囉
有一種東西叫矯枉過正。
所以一個賴皮官員大家只能忍耐他四年
你是這個意思嗎
第一,如果他的行為真的嚴重到引起公憤,不必等四年,就會被撤換了。 第二,把人抓去關,只會創造更嚴重的問題,你議會還想不想正常討論事情了? 你真的不懂矯枉過正是甚麼意思欸
幫幫忙好不好 投票以前哪知道他當官會
賴皮
推專業文,可惜洨草看不懂這麼複雜的
東西
叫大家忍受一個賴皮官員四年叫專業喔
抓去關最專業,對不對? 從頭到尾你都避談最重要的問題,把不是回答問題的全抓去關,你立法院怎麼正常討論事 情? 只看低效益,忽略高成本,你大學沒學過成本效益分析嗎?
小草不是看不懂,是有一些偽小草「
刻意鬧事」
那現在叫你乖乖忍受藍白四年 你要嗎
要啊。不然不合我意就抓去關嗎?
在台上跳針用藐視國會辦我的有被撤換
嗎?
我非常鼓勵藍白就這樣搞四年,甚至
更極端更好!
別急 你為什麼覺得官員一定會被抓去關
前提就錯誤了吧 有法律你就會被關嗎
就沒被撤換啊 你看陳吉仲王美花唐鳳
大家都罵幾年了 所以你講的好聽 實際
上就是雙標而已 有夠無聊
為什麼你都要先入為主覺得會被關啊?
國民黨版草案就是要抓去關啊。 我內文講得夠清楚了,你還沒看懂嗎?
你是不是覺得民進黨官員一定都會耍賴
你舉的吳釗燮,在國民黨版的草案,就是被抓去關。 還有,草案不只是抓耍賴欸,是「超出問題範圍回答」,全部都要抓去關。 你沒懂嗎?
因為你是偷換概念用憲政慣例來代替法
治 偏偏親愛的民進黨就是從不管你慣例
的 黨愛怎樣就怎樣 這樣再不立好規定
是不是民進黨做啥都可以 但是國民黨不
行 是的話你要早說啊
施政不佳被換掉,不是憲政慣例。這只是民選制度下,較符合執政黨利益的決策。 不懂憲法不要亂搬憲法出來抬轎。
所以官員已經做了什麼錯事要被關?
訂罰則就是提醒你不要犯啊 為何在那一
定被關?
路上有交通警察 所以你一定被開單嗎?
所以官員在議會上只能回答問題,那你還討論不討論政策了?
他的內文,哪裏提到民進黨可以?國
民黨不行?你睜大眼睛好嗎
那是指做偽證要關 那有什麼問題 還是
你也是要保障官員在被質詢的時候說謊
的權利
我甚麼時候說偽證不用關? 最後一段讀清楚點好嗎?
笑死 所以你篤定官員一定會故意違法囉
我篤定把除了回答問題以外的行為全部入罪化,會導致議會根本不能好好討論事情。
還是作偽證的話你壞壞 必須口頭譴責
那可以順便把法院的偽證罪改一下 謝謝
原來你的邏輯是這樣啊 令人大開眼界
沒有一定啊 法律就是設個紅線 你不踩
就沒事 所以你就是要保障官員質詢時說
謊權利了嗎
訂了法律 所以我一定被關 不是這樣吧
笑死 所以訂了法律你故意犯當然被關啊
對啊,應該立個法,如果立委亂質詢
,羞辱官員,監察院有權抓立委去關
!別怕,立個法而已!
到底在講什麼啊
好啊 你叫民進黨提阿 我哪有差
那就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嗎
別怕 立法而已!
最好亂質詢凌遲處死 誅九族
我真的沒差 我又不是立委
不要羞辱官員就沒事啊
笑死 一定被關一定被關 正常人就是遵
守法律好嗎 哪會被關
我篤定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我從頭到尾都是說,立法處罰超出問題範圍回答的行為,會讓議會變成單純的問答場所, 而喪失議會辯論公正政策的空間。 這條法律如果被遵守的結果,就是這樣。 懂嗎?
叫黃捷提阿 不然吳思瑤也可以 柯建銘
也可以 快點
如有訂法律那就是照法律走 沒什麼好拗
法律的存在本身,不代表法律本身的品質是好的。
對啊,正常立委也不會羞辱官員啊,
怕什麼!
快點提!
還是藍白立委牽涉到自己就龜縮了,
不會這麼沒用吧?不要羞辱官員就好
啦
請遵守法律 那就好好回答問題啊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吧,鍵於你的理解能力顯然不足以消化我的論述 甲議員批評政府的親美政策將台灣置於戰爭風險 乙官員可不可以反國來批評甲議員的親中政策才是無視對岸的野心? 答案是不行。 換句話說,依照國民黨草案,議會裡根本不可能針對外交政策進行討論,懂?
那就好好質詢啊
所以你就是故意想要官員唱反調而已嘛
所以你就是故意想要立委羞辱官員而
已嘛
有法律 正常人就是守法 結果有人在歡
說我一定會被關
你真的沒搞清楚狀況欸,有法律、要守法,不代表這個法律是好的欸。 我在講法律好壞的問題,你一直跳真有法律就要遵守,是在? 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事情,這都能混淆嗎?
有法律 正常立委就是守法 結果有人
在歡
立委有沒有羞辱官員自有公評啦 現在樓
主是直接認定官員會不守法了
那就請dpp好好爭取在野支持啊,整天情勒
,民眾黨就真的關鍵少數啊
官員表現也是自有公評啊
因為某人一定會不遵守 所以不能過這條
法害人被關 還有這樣的喔
你認定立委一定會羞辱?
沒有喔 樓主已經認定官員不會守法了
這已經不是公評的問題了
因為藍白立委一定會不遵守 所以不能
過這條?
照樣造句沒關係 我的意思沒變
你已經認定立委不會守法了?
你的邏輯成立,別人邏輯就成立啊
你都已經篤定官員不會守法了 還想討論
什麼政策?
立委你要用什麼法管?可以叫綠委提
今天有一條法律規定竊盜唯一死刑。 我批評你把所有竊盜的人殺光光,不能解決問題,只會製造更多被逼到牆角的重刑犯。 你反過來說我篤定大家都會去偷東西? 我分明是在批評法律的內容不好,跟誰會不會去觸犯這條法律有甚麼關聯?
你都已經篤定立委不會守法了 還怎麼
理性質詢?
洨草又在跳針不要犯法就沒事了,就跟
國民黨說去中國不要罵共慘黨不就沒事
了一樣。
所以你要用哪條法管立委?
他們不是小草,是搞事而已
哇 現在變成有法律不代表是好的
從頭到尾就是官員不想讓人管的意思
我哪一句話說官員不必管? 我從頭到尾就一個概念,要管,但不要矯枉過正。 用英美法制就能解決的問題,不要矯枉過正反而創造更多問題。
從頭到尾就是立委不想讓人管的意思
早說嘛 難怪
懂了懂了 沒有法律的原始社會最自由了
我哪一句話提倡不要法律的原始社會? 我發現,就算預期心理放得再低,還是高估你的理解能力欸
比濫用法律的一堆法盲社會 好一點啦
法律的內容你覺得不好 就不遵守了嗎
呼 聽到什麼毛骨悚然的說法 太可怕了
法律內容不好,可以修改後再三讀。
覺得不好的法就是矯枉過正 那要遵守嗎
搞笑欸我在講內容好不好的問題,你硬要跟我扯遵不遵守的問題。 你的大腦真的沒有辦法區辨這兩者的差異嗎?
別人有說不遵守嗎?還毛骨悚然?虧
心事做太多嗎?
所以你個人覺得不好的內容 直接三讀過
了你要遵守嗎?
在不違憲的範圍內,必須遵守啊。 但不代表這個法律內容就是好的,更不代表未來沒有推動修改的空間。 這完全是兩個層次的問題,我在講好不好,你跟我扯遵不遵守幹嘛?
也可以訂一個「闖紅燈就槍斃」啊,
理解能力這麼差嗎?
講到重點了不要想迴避 你要遵守嗎?
你覺得不好的內容但三讀過了 要遵守嗎
當然遵守啊!立委羞辱官員的部分,
相信您也贊成遵守吧?
他的邏輯很奇怪 分不清法律內容好壞,以及要不要遵守的基本邏輯問題 我講1、他扯2,還喜孜孜地覺得自己很有見地
講到重點了不要想迴避 立委要遵守嗎
?
廢話 那就是遵守就好啊 誰會被關
遵守的結果就是議會上根本沒辦法正常討論事情,所以說這個法律內容不好啊,如果沒通 過應該先完善再通過,如果已經通過了應該盡速修改。 你是有聽沒懂逆?
廢話 那就是遵守就好啊 立委誰會被
關
所以只要不違法 根本沒有人會被關
你跟一個只會照樣造句的講幹嘛
遵守法律 就不必怕被關
你搞不清楚狀況欸 今天立法說侮辱議員者不論官民一律槍斃 我說這條法律很爛 你跟我說遵守就沒事?
你真心覺得他分不清嗎?你說的是法
律品質好壞,適不適合,他要扯的是
你不遵守
跟你喜不喜歡這條法律沒半點關係
所以啊 立委不要怕 不要羞辱官員就
沒事
笑死 原來是槓精
我懷疑他是真的無法消化基礎的邏輯問題
笑死 法治社會只管你守不守法 誰管你
喜不喜歡 不喜歡就照你講的下次投票改
你不用在那自己無中生有掰槍斃法條啦
法治社會不用針對立法品質去討論? 你活在哪個法治社會?
原來別人不能發表對這法案的看法喔
?中國來的嗎?
你怎麼會對那種丟一句槓精就跑的id有
期待
你的素質,說槓精都算抬舉了,你應該謝謝他這誇獎你
講的好像有人期待你一樣
守法還要看自己喜不喜歡 的確像人治社
會
開免洗id的有什麼值得期待?
他不是不懂,只是想找台階,結果心
思情緒混亂反而找不到
思緒混亂就算了,思緒混亂又自以為邏輯清晰的,最好笑 瞧他一副喜孜孜的樣子,少說三個人指出他的邏輯問題,還在自得其樂
呃 免洗id你真當一回事啊
該睡了 補推原po !法案擋是擋不住
只希望法案至少完善一點
還免洗,見識的少就不要亂下結論比較好
,小圈圈的常態不要以為大家都跟你一樣
法治社會 法律要符合你的品味才能施行
免洗怎麼了?
跳梁 忽視他就好
也是。他愛跳讓他跳個夠。反正丟臉的是他不是我
原來是我誤闖免洗id小圈圈集會
難怪小圈圈有自己的玩法 可以憑喜好守
法
開免洗當然不怕丟臉
你這種主張根本無法解決個別官員囂張跋扈
的問題 好像一副「總統選上了,所有底下
官員我就能嗆這些立委」 那今天立委就是要
告訴這些官員 「立委選上了,底下這些官員
就用法律限制你們不得囂張跋扈」 大家彼此
彼此
你多看立法院直播好不好,是官員跟立委對嗆的多,還是立委亂罵官員的多? 我跟你保證是後者,只是前者比較容易上新聞而已。 羅智強平時亂罵一通,甚至有問一個問題就叫官員滾的,有上新聞嗎? 說到底,還是回到對議會定性的認知差異。 在英國,雙方對嗆都不是甚麼事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uFQ1ibvDn0
但在台灣,就認為官員應該單方面被罵,導致立委羞辱官員大家都覺得應該,官員反嗆就 上大報。你照台灣立委(不管藍綠白)的定性,蘇納克講 2句就該閉嘴了,超過的部分都是 囂張跋扈。 依照國民黨的草案,蘇納克數罪併罰不知道要關幾年。
部分認同
但台灣政治也有跟英美政治體制不同的地
方也許需要再更深入討論適合的解決方式
因為結皮皮的官員怎麼樣都一定會有
或許加入某種汰除停損機制就不需要修這
條法也可以達成同樣目的
另外你說的官員只能回答限縮討論公共政
還有 你說的公憤 請問那些民進黨支持者看
到NCC主委那種態度 他們是接受還是不接受
策的空間我認為你前面舉的例子如果有後
? 以後就不要換黨執政 現在立委就先讓綠
粉受到報應
續的補充說明而不是丟一句就閃爍拒答應
不屬於反質詢或是偏離討論範圍才對
推認真分析 怎麼有人在跳針
國民黨這法就是把立委變皇帝
反過來了吧 國民黨推這法就是不讓總統制變
皇帝
我不反對藐視國會啊,但你無限上綱到人家只能回答問題,是要怎麼討論政策? 這種制度,只是便利議員透過問題的框架來帶風向而已。 就比如外購火山佈雷車好了。 假設議員我呢,從根本上就反對政府外購任何武器裝備,我可以一直問你執政黨是不是要 準備城鎮戰、是不是戰時要讓台灣的城鎮變成廢墟、是不是對殲敵於海沒有信心、是不是 擠壓社會福利預算,那裡哪裡都缺錢政府怎麼可以只想著打仗呢?最後結論,不要買。 阿如果官員想要指出,我這個議員的主張一直都是不要外購武器惹怒中國,批評我這樣無 助於嚇阻戰爭只會加速戰爭爆發blablabla,抱歉,藐視國會。
以後就天天問些斷章取義的垃圾問題
你要解釋細節脈絡?抱歉 超出範圍
藐視國會抓去關
質詢不是單方面的把官員當狗罵 官員
本就可以為自己的政策辯護
請問一下 要搞,是不是也該把立委言論免責
拔掉啊? 沒道理要求官員不能說謊,立委就能
如果一問一答的模式,故意問原本就錯的
故意誤導你講錯講偏,該當何罪?
官員明知立委講錯,還不能糾正回嘴,藐視
而且這個虛偽陳述要由誰、什麼身分來認定?
笑死
某些低端字都不看就開始繼續跳針跳針
這麼懶又笨就滾回去繼續當低端
不要出來丟臉了
在立委沒有濫用權力規範前 就別想擴張權力
正常討論問題跟不回答問題不一樣
連個基本保密預防都做不到了
你官員如果反嗆的有理會被罵嗎
自己去看國外內閣怎麼對嗆的好不好? 人家把唇槍舌劍當家常便飯的事情,只有台灣覺得官員只能被罵。
自律都做不到也不先自我要求 還想國會改革?
我如果是小草一定噓你因為講不過你。
實務上根本也鮮少會去糾正立委講錯
官員有自我要求了嗎
一糾正等等立委氣噗噗又叫主席暫停時間痛罵
官員不自我要求,那就只好立法要求你
官員覺得這樣太難做也可以不要做
沒人拿槍逼他們做(還是說難道有?)
執政黨覺得這樣太難為
也可以請辭下台給別人做做看哦
沒人逼你一定要上台被立委罵
工作條件不好,你可以辭職不幹啊,你嫌待遇差,多的是人想要,是不是?
你要不要看看台灣官員都反嗆什麼鬼
是啊 後面多的人等著要當 你說是吧
我在反諷,你看不出來? 今天有人檢討制度不好,你說不爽可以不幹,根本沒有解決問題欸。 把抱怨的人換掉,問題就解決了? 甚麼邏輯?
這種立法是對人民有利還是對特定政黨有利
就讓人民的選票決定吧
沒喔,這根本不是對特定政黨有利的問題。 國民黨現在很爽,哪天他們執政了,換他們要吃苦果。 制度有問題,會害到整個國家的運作,任何為了短暫政治利益去惡搞制度的,純粹是眼界 太小,短視近利。
現在不就在修正不好的制度嗎呵呵
我說過了,矯枉過正。 你如果有認真閱讀我的內文就會懂。
一樣啊 覺得苦就換人做啊
身為人民當然支持對人民最有利的方案吧
對人民有利? 我前面講了那麼多,還舉了好幾個實例,你看不懂嗎? 把議會變成一個完全不能正常討論公共政策的場合,對人民怎麼有利了? 除了讓你看官員被罵看的很爽以外,我看不出這個法案好處在哪。
你一直覺得矯枉過正
但你一直沒說哪裡矯枉過正欸
是現在官員太歪才需要修正吧
我內文跟回復都有說,是你沒看懂。
我前面講的你也沒在看吧
現在的官員哪裡在正常討論了
是根本擺爛不想討論吧反正你也拿他沒輒
整個質詢制度的設計就不是拿來正常討論的啊。我內文有說,你沒看懂? 人家英國是內閣跟影子內閣都要提出自己的政策,各自有自己不被打斷的發言權,有權相 互質疑批判對方的政策。 台灣的設計,是立委自己不用有政策,他就是專門質疑官僚政策,不爽還可以直接打斷。 台灣的制度,從一開始就是設計讓立委來罵官員的,根本不是要討論事情。 這就是你總統制的直選,雜交議會制的質詢制度,所產生的畸形結果。
立委更歪吧? 問官員五年前幾月幾號跟誰吃飯
立委歪歡迎提罷免
不分區是要怎麼罷免你教我
哪個立委你覺得太誇張看不下去趕快罷免他
但我不能罷免行政官員我只能立法要求他們
覺得不分區這個制度不滿意
你可以動動手指上監察院網站陳情彈劾
趕快向你家的分區立委建議
監察院如果有用
現在也不用花那麼多心力搞藐視國會了
蛤? 所以不分區立委是要怎麼罷免?
如果覺得不分區這個制度不滿意
趕快向你家分區立委提議修法
不要在那邊槓一堆結果根本不知道不能罷免吧
趕快向你家分區立委提議修法啊
難看欸
立委的用處不就在這嗎
你覺得不好的規定就去跟立委建議修法啊
不是欸。 美國總統制,議員的用處是立法、預算,輔以調查權。沒有質詢可言。 英國內閣制,議員的用處包括組成內閣及影子內閣,各自提出自己的政策。然後在質詢時 針對雙方的政策去辯論。 台灣的雜交制,議員不必組成內閣,所以不用提出自己的政策,但又有質詢的權力,就變 成你質詢時沒有互相辯論政策,只有單方面的罵人。
請民進黨提更好的阿
英國有刑罰,台灣不能有?大家都一樣別
用也符合你的需求了吧?
我內文說了,英國並不禁止抄出問題範圍回答問題和反質詢 另外英國超過一個世紀沒有動用刑罰了 這次草案要是完全照抄英國法,反而沒太大問題 就是愛抄,但又自己亂改,才會出現問題
還是老話一句
你覺得這個制度不好請提議你家立委修法
我不知道你想學美國還是英國
但我們畢竟不是美國也不是英國
你這理由台灣立委最愛用了。 不想只抄外國制度,改得更好給人看看啊? 問題是你修到議會只能單方面罵人,不能互相討論,好處在哪?
你知道藍白兩黨的國會改革法案就是抄英
國美國的法案但亂抄放在我國的法案裡嗎
? 幹這種白癡事還不能罵?
問題看不出這些傲慢官員有想好好討論
我說了,你認為的傲慢,在英國都不算甚麼事
之前有推文說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為啥我
們不行的,某樓怎不回因為外國月亮比較
圓?
這些傲慢官員如果有想好好討論的話
還需要修法約束他們??
人家都分析給你聽利弊在哪,然後你只說
罵官員很好,要看罵人的話去看八點黨電
視劇或電影,國會是立法利民制定法案審
政策預算的地方
立委權利這麼大 那有什麼能制衡立委的
嗎?
我是想不出來啦 完全可以想像藐視國會通過以後,質詢會變的多麼荒謬 大概官員講兩句就被糾正:請針對問題回答、不要偏離問題、你這是藐視國會吧 你看英國辯的七葷八素也沒有隨便在用藐視國會制裁對方的 台灣這套草案通過,大概三天兩頭出現一個藐視國會
你到底有沒有看過質詢阿 還是只看人家
餵給你吃的屎短語音
80%的委員跟跟官員都可以互相討論法案
,才會每年都推出很多正好的法案
人民可以罷免立委哦
每個區域都幾萬十來萬票選上的而已欸,
憑啥自己擴權成這樣?不用被監督,不用
提法案不出席不投票,選上爽4年,還有
言論免責?想黑誰就連連看有什麼直接證
據?被打臉就說只是質疑?
能互相討論的就沒問題啊
有問題的是那些厚臉皮擺爛的啊
誰監督立委? 人民啊
多少立委做的不好被罷免的
人民可以罷免立委,官員不好輿論不好也
能換啊又不是都不換的,官員不回答為何
就要被關?
官員不好怎麼換
但那20%的垃圾立委,不是質詢沒做功課
,讓官員不知道怎麼回或是乾脆幫他上課
,不然就是早就預設標題跟結論,不管官
員回答什麼都不聽,或是瘋狂打斷最後講
預設的結論
藍白是打算以後都不執政了是嗎?藍白執
政,換綠委說藍白官員藐視國會然後被抓
去關,你藍白到時候別雙標又靠北綠共
覺得立委爛趕快罷免他
覺得官員爛我還不知道能怎麼辦
內閣會調整人事啊,你雲台灣人嗎?台灣
又不是習為尼當萬年的
內閣調整
我怎麼知道是反應民意還是反應黨意
那你覺得綠委爛怎不去罷免他?
我的選區我支持的立委表現很好啊
不是繞著你個人意見反應才是反應民意欸
是要罷免誰
我回你說的立委不好去罷免啊
照你邏輯我也可以覺得官員好不用換啊
現在就沒有一個可以
反應民意換掉官員的管道啊
我就問你
如果我覺得官員做的爛 我要怎麼反應
最後一個是上來表演羞辱官員的,連設定
議題都跟法案本身無關,直接上來扮演檢
查官兼法官,然後調查的證據能力薄弱,
都搞不清楚自己是在司法院還是立法院。
這種立委你要官員怎麼回應?
一下說官員不滿意不能調整被換,回你內
閣會換就又跳針換是反應黨意,你就直接
說是來找碴的就好了,跳針這麼多幹嘛
你不想要這種立委你可以去罷免
我不想要這種官員請問我怎麼反應
你現在不就是在反應你對官員不滿了嗎?
反應不滿有用嗎
2022不就是一種民意反應嗎?你不滿就要
官員被抓去關嗎?
如果我的不滿官員有聽到
我幹嘛還要支持立委修法
反應沒用會讓藍白立院佔多數嗎?
官員爛,我們有法院可以辦,你可以去告
,有考試院/監察院可以舉報彈劾,你不
知道我們是五/三權分立互相制衡吧?
藍白佔多數,請問對官員的影響?
其他管道有用的話,民意會支持立委修法?
民意不滿就是選贏選輸,不是讓官員因為
反質詢被關
那是你的想法
我覺得民意機關更能反應民意
而不是讓行政機關四年才能被檢視一次
你立法院的工作是質詢政策來立法修法讓
政策執行更好,不是去糾正官員的缺失,
搞清楚職權
藍白可以修法啊反正你們多數嘛,修完法
,反正以後如果你們執政,換綠的說你藍
白藐視國會被抓去關
支持藐視國會的都要懲處啊 不分藍綠啊
我老實說我不覺的你清楚自己在支持甚麼 當議員提問,官員只能在問題框架內回答時 你不知道這樣多容易去脈絡化、斷章取義、帶風向 這根本無助於公共政策的辯論,只是更方便某些立委拍所謂的打臉抖音而已
總統也是民意機關,總統也代表民意,請
你搞清楚,不是只有立法院
那是我的想法,那照你邏輯,讓官員被抓
去關只是因為你覺得他做不好,也是你自
己想法而已
其他的管道不行嗎? 法院辦的那些官員
都假的? 被彈劾或懲戒的官員很少嗎?
反正就讓民意代表多數民意反應囉呵呵
371樓說的就是我想說的,總統選舉票比
區域立委來的多,總統任命的官員為啥就
要被因為反質詢抓去關
我覺得被懲處的真的很少欸
被懲處很少,也可能表示做的沒出錯所以
沒被懲處,只是你個人不爽綠執政而已
因為總統任命的官員
是總統的想法不是人民的想法
總統任命官員前有經過人民的同意嗎
我選你這個總統,不代表我同意你任命的所
有官員欸
單純就是藍白不爽綠執政,利用藍白立院
佔多數想擴權
我覺得監察院失能啊
所以支持立法院加強監督啊
綠的少數之後就開始冒出一堆假設性的問題還
要大家一起擔憂。 蠻好笑的。 另外空轉八年
了都沒怕過,現在動起來反而說要空轉四年。
你們還是多擔心怎麼倒閣重選吧,雖然這也
是不會發生的假設。
我選立委也不代表立委提的案我都滿意,
都授權欸
你在投總統票之前,不知道總統的職權?
你要不要再去唸一下憲法
你不滿意立委的提案你可以罷免他啊
我不滿意官員的施政我能怎麼辦?
何況,以你的立場,你應該也不會投〔這
個〕總統吧XD
台灣總統的職權就太大啊
不然立法院幹嘛要擴權呵呵
反應在輿論上啊,有看本文的都知道你不
滿官員了
終於承認藍白立委想擴權了喔
輿論有用哦 官員是輿論任命的嗎
還我要提醒你總統職權可以任命行政院長
,所以總統職權有沒有被人民授權?
覺得總統職權太大應該修憲法
立法委員只問黨意,到了三黨還是沒改變
沒不承認擴權啊 因為權力要平衡啊
要不降低總統權力要不拉高立委權力啊
會啊,一直洗文章,帶風向,官員就會換
了啊
立法院擴權可以凌駕憲法喔? 先去修憲
聽聽民意好不好
結果官員有換嗎呵呵
又跳針,內閣官員有換過啊
請問哪裡凌駕憲法了
怎麼塔綠班每次都只會這套
又跳針 內閣人事是反應民意還是反應黨意?
跳針太多會不會又上熱門啊?
行政院長換過幾任了,下面官員有每個任
期四年?
所以承認內閣會調整了?
之前刑政院長請辭哪次不是反映民意?
除了屆期換總統之外
一下說官員不會換,一下說會換,換是反
應黨意,所以到底是會換還是不會換?
原來是個不知道內閣官員會調整換人的台
灣人呢
你要立法院擴權侵犯原有的行政權 司法
權 ,這些權力都是憲法保障的定義,有
些擴權法案甚至之前就釋憲過了還重複硬
提
欸,國民黨版其實已經比其他2黨版本完整了
用投票解決?!所以現在國會藍白大於綠
呀。
已經空轉八年了
上面的滯台支那賤畜確定看得懂嗎
原po好有耐心一一對下面回文說明立場和邏
輯。想到說如果下面回文的狀況是立委質詢
情境,你可能就因此藐視國會被關了哈哈哈
臺灣又不是第一次引用外國的做法然後再
創造具有臺灣特色的東西
推一個難得的認真文
這種改法就是把立法院變成太上皇機關,「
遙控行政院,架空總統府」,記住我說的話
而原po可以舉個例:
假設立委問一個異性戀官員說:「你媽知道
你是同性戀嗎?」,官員回答他不是同性戀
,就會觸發藐視國會罪。
看看ncc 看看監察院 綠畜敢說這是理想的台灣
塔綠班辛苦了,所以還是沒說垃圾官
員公然說謊不配合要怎麼處理嘛,怎
其實我有寫,是你看不懂。
麼覺得未來4年看到一堆垃圾崩潰會越
來越爽
誰定義「公然說謊?」,國民黨和民眾黨嗎
?
專業推!
好了啦哥布林
現在這種改法,根本是藍白仗著國會最大黨
有沒有公然說謊藐視國會 不是立委說了算
,就要把立法院改成獨裁型國會
我看防爆部隊要上工了
藐視國會應該改成藐視立委才正確
部分同意 在野黨當然希望可以有力的監督
政黨 通過了看看成效 事後再修改也可以
自己8年擺爛活該輸好
你是不是以為這個法案只會搞到民進黨? 不是欸,總有一天會輪到國民黨執政,到時候換國民黨要被自己當初立的法案搞。 只因為現在是國民黨得勢,就為一個有問題的法案喝采,其實滿短視的。
跳針的是徐大餅吧 一直鬼打牆萊豬 是卡
到陰喔 擺明來鬧事的 這種沒素質立委還
一堆人挺
藍白立委八成都是垃圾立委 還不准藐視嗎
推認真文
爛八年了,再爛個四年也沒差
上面跳針賴皮官員的,提醒你,立委也
是會賴皮的,怎麼你就不擔心他們用藐
視國會罪耍白痴
一樓這種連書都不讀的,實在很丟人
中文字都看不懂,半夜有臉在這推文,
不知道他爸媽看了覺得如何
雖看不慣藍白醬不過中(華民)國人很需要
類似刺激才會發現不對勁,不見得是壞事,
中華民國可憐的民主史就是前進五步退三步
像馬19活成台獨教父樣子
還矯枉過正咧~垃圾民禁党爛的跟屎一樣~
說謊擺爛都沒事~抓去關剛好而已啦
所以民進黨到底怎麼解決在國會質詢台上
浪費時間的垃圾官員 說話啊
這邊的人怎麼可能聽得懂,他們的立場很簡
單,民進黨相關人士可以在國會說謊,end
我今天就是來看綠共官員被電爆的啦 操
你媽的從普悠瑪到綠電 說謊又說謊
我明明內文都有講,你自己看不懂,怪我囉? 人家在英國,持續性的提供錯誤資訊誤導議會,就是藐視國會啊。 你抄英國法就能解決問題,處罰反質詢幹嘛? 自己的大腦沒有能力消化文字資訊,兇屁喔= =
說的好像現在的官員就會好好回答問題
這才是有意義的討論,的確權益、義務、
程序都要有相對應的規範,否則就是濫權
,這個方向的修正應該得到支持
要阻止國會空轉還不簡單 把“你們自己
提出來”的國會聽證寫的比黃國昌的版本
好 然後去找他支持你啊 如果你寫的真的
比他更好 黃國昌還不頭你 那民眾黨自然
流失選票 操你媽的這才是民主制度好嗎
不是民進黨做主才是民主 綠共繼續耍白
痴就繼續輸
空轉還好勒,倒退比較可怕
矯枉過正這件事還要再討論
現在皮皮的官員可以擋槍
就是不會被當權者撤換
等四年才換下來,就要爛四年
矯枉過正哈哈哈哈,真的矯枉過正再來改啦
,我他們整天看官員嘻嘻哈哈幾分鐘時間撐
過去就下台,媽的藐視民意只剩黨意。
甚麼叫嘻嘻哈哈?講具體點好嗎?
蔡英文在2016大選政見就提聽證權了,過了8
年是民進黨不提,若早提民進黨的版本怎麼
可能不過,那來國民黨的這版本,民進黨8年
不提是在?今天這版本有機會過,除了怪藍
白,當初政見未落實的人責無旁貸!
我在講法案,你這麼急著找戰犯幹嗎? 獻祭掉戰犯,法案的問題就消失了嗎?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5/04/2024 09:16:06民進黨版的沒有說很好啦, 但也比黃版
好,更何況會過的只有國民黨版
推認真討論
你們整天在說8年不做,整個去脈絡化是
想要討論什麼? 第一,民進黨對於國會
改革8年改了不少,你知道現在國會/議會
質詢可以網路公開就是民進黨過的嗎?
第二,在8年期間,國會聽証權民進黨版
本有納入討論過,但因為開完公聽會專家
討論完之後沒有共識,大家覺得不妥才沒
通過繼續修改,後面才有2020版跟2024版
,不是跟你們國民黨過半就什麼都不討論
不修改,反正投票會贏就全部要過
台灣最大的問題就是有藍白腦殘無腦支持
認真文,很讚
陳吉仲 王美花 唐鳳 王必勝 這些官員出了這
麼多問題 有負責什麼嗎?
不管國民黨提出多扯的法案都有人支持
破壞法治就是創造巨獸
笑死看這篇噴人好爽
推認真分析 而不是小草跳針
笑了 藏電仔當官了
綠畜愛怎樣就怎樣
啊不及民進黨太愛嘴秋 所以要限制 沒了
笑死
推
建議你不要回應1F那種推文
那就是專門來轉移焦點打混戰的帳號
綠共根本就是鬼打牆一直跳針,這以後會害到
藍白執政不就剛好,為什麼以後會換到其他黨
執政就不行?綠共這八年還不是一堆亂立只對
執政黨有利的法案,何時擔心過換政權會害到
自己了,綠共護航不要臉沒極限
寫得很好啊
不耍賴就不會被抓去關啊,要抓去關
吳釗燮還敢在那耍賴?
笑死態度不好就抓去關,全世界就台灣吧 現在立委多囂張? 有問一句就叫人滾的、有沒聽到自己的答案就怒吼要人閉嘴的、有公然稱質詢是上對下的 吳釗燮的行為,比起這些人根本小兒科 人家英國內閣跟議員可以平等的辯論,兩邊互嗆那是家常便飯,吳釗燮的行為放在英國都 不算甚麼事 就某些台灣人覺得立委現在還不夠強勢,一定要把官員改造成溫順聽話的狗才爽 你把官員都變成應聲蟲、哈巴狗,然後呢?議會還要不要討論事情了? 眼裡只有低效益、完全忽視高成本 別這麼短視近利好嗎
藍白粉公民水準不夠, 他們比較適合
無腦謾罵
空轉8年的時候怎麼不說話?
先選贏再說好不好?廢話一堆
民進黨版本好棒棒,官員說謊的話是罰
行政機關,那納稅錢去繳罰鍰給政府?
你邏輯不好不用急著告訴大家欸
https://myppt.cc/PDnoVL※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5/05/2024 13:28:29
25
首Po很生氣 真的很氣 明明都是生在台灣 長在台灣 將來也會死在台灣 明明都是被台灣這塊土地養大 吃台灣米長大 為什麼藍白就一定要這樣亂搞國會1
真的 我今天也被小草主管嗆 超氣的!!! 他說現在影片都公開,塔綠班還敢睜眼說瞎話 動不動就癱瘓議事 法案過不了都是塔綠班的錯4
為何認定空轉4年呢? 這是不是先入為主了呢? 立法院代表民意 立法院決議好的提案與法律 行政院則確實執行實施。11
很簡單 只要民眾黨不投給民進黨 那麼民眾黨就等同於不投票 只要民進黨的提案過不了 或者表決輸掉 那就是空轉 只有民進黨過半的時候才不是空轉10
最扯的就是「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 前面有pupu20317把三黨的版本差異都整理出來 三黨都有提案,三黨法案都有政府機關、機構 但藍白兩黨的版本範圍擴大到了「社會團體、法人、個人」 國會也是政府的一環,這個問題明明就是 政府vs人民 之間的法益對抗1X
這不就是抄美國的 綠畜看到抖音周受資去美國被立委質詢拍手叫好 怎麼台灣要改成能質詢民眾 綠畜就紛紛崩潰 綠畜的腦迴路不是自洽的嗎? 人一綠腦就1
台灣整個檢警司法實務程序 乃至刑事訴訟法 都規定得一直保持緘默不語 不因緘默權之行使而受罰 亦不自證己罪 但藍白黨的藐視國會罪 居然連最基本的緘默權都沒有 行政官員、平民保持緘默X
: : 針對不知所云的官員,你不用投票解決,非要入罪化,這叫矯枉過正。創造的問題絕對大 : 過你想解決的問題。 : :
74
[轉錄] 黃智賢世界FB 國民黨真的要違憲擴權?黃智賢世界FB 國民黨真的要違憲擴權? 1 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昨天說,當團提出"國會改革五法”,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 強化人事同意權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以及藐視國會6
Re: [討論] 黃國昌已確定主導民眾黨立院應該這樣說吧 國會聽證調查權這件事情 是在野黨立委最想要的東西 但是是執政黨政府最不想要的東西 別扯什麼國會聽證調查權違憲 當初民進黨在野的時候自己也大力國會主張要有聽證調查權 民進黨在野時 說國會不給聽證調查權才是違憲5
[討論] 增訂「藐視立法院罪」之評析近日屢屢發生總統府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刻意迴避至立法院就其該管業務備詢,有鑑於 此,立法委員為落實立法權監督行政權之憲政原則,確保委員質詢權之行使,遂提出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增訂草案,欲使藐視立法院之情事準用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 四十條第二項「侮辱公署罪」。 民主國原則即民意政治與責任政治,立法委員受人民之付託,有權監督行政部門,行政官- 林志潔這法律教授居然提出這種神奇見解。 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而此罪是針對「官員在國會受立委質詢時說謊或拒答」而處刑罰。 至於被告的緘默權是指,被告於刑事偵、審得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二者根本是不同概念,換言之,藐視國會罪的被告一樣到時候開庭一樣可以行使緘默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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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促「國會調查權」修法 林志潔:使不肖林志潔教授,你這主張根本因噎廢食 美國前總統川普的私人律師,雖並非 政府官員,但仍因在國會作偽證遭判 刑2個月,而美國聯邦眾議院2021年 傳喚某名媒體高層時,該名媒體高層4
[轉錄] 立法院-國會改革之各國國會懲戒制度立法院 國會改革議題-各國國會行使監督懲罰權相關法制之探討 背景說明 (一)國會為最高民意機關,基於權力分立制衡原則,為防止權力集中於任一權,而有監督1X
[轉錄] 「陳耀祥們」印證藐視國會罪的必要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新聞眼/「陳耀祥們」印證藐視國會罪的必要X
Re: [討論] 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難處?大法官解釋早就承認立法院有國會調查權 塔綠班還在那些國會聽證調查權違憲 必須要修憲的唬爛論調 釋字585 當初連說藏電鄭麗君有提過要做國會聽證調查權的修法改革2
Re: [新聞] 推藐視國會罪 洪孟楷:呼籲綠委一起響應據我所知,在美國近年來藐視懲罰 最常被用於因應證人拒絕服從國會 傳票的傳喚,無論是拒絕提供證言 或拒絕依要求提供文件資料。 洪委員提出的這個方案也不清楚細則2
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初審 柯建銘:藍白毀憲亂政擴權? 585號解釋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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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真的開心奪冠嗎 ? 但怎麼表情在說謊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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