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屆大法官認為立法院只能立法和審預算?
現在立法院的人事任命同意和預算質詢等權力
是由以前的國民大會 省議會回流過來的
以前的大法官幾次釋憲也認定有鑑於立法院是唯一的民選議會所以不介入政治爭議
所以以前回流所以實務和法理上沒人反對
但這屆大法官是不是打算把立法院拔到只剩下立法與預算的權力?
是不是要完全不認同近50年來的民主發展一路倒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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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立法院有不能人事任命和預算質詢?
無限擴權,憲政制衡呢? 加預算、監察
官員?!
我只看到藍白自動放棄預算質詢只想退耶
DPP 理想的五權憲政現在實現了 XD
憲法沒讀過?立法機關還想幹嘛
憲法沒有規定官員有言論免責權
不爽就來修憲,就這麼簡單而已
如果立法院可以靠修法把自己修到權力
無上機關,那其他四院是不是也可以比
照辦理?
修啥憲,憲法就沒給官員言論免責權
是綠狗大法官在那裏瞎解釋憲法
幫官員擴權
請問 官員有言論免責權!?立委才有
吧! 你是在講3小!?
還是你跟本不懂啥叫 言論免責權
重點是立的法行政院不遵守你還拿他沒
辦法
那不然幹嘛叫立法院?不會改叫元老
院嗎
行政院不鳥立法院 你要不要看看 什
麼叫不信任案,多讀點書好嘛!
官員沒有言論免責權,所以說謊該克刑責
綠狗法官亂解釋憲法,讓官員說謊合法化
民主國家官員說謊都會克以刑責
大法官認可官員可以說謊 這沒說錯吧
說謊 請問是誰定義的,你不爽可以去
告,不是你立法院私設刑堂 可以做的
。憲法沒給的,你不可以要,而且你是
自己幫自己擴權,侵犯司法權
大法官反對政府更加透明化 支持官員說謊免責
大法官反對政府更加透明化 支持官員說謊免責
說謊,立院調查權可以調查
調查若認為有說謊嫌疑,移送檢調
全世界民主國家的國會都是這樣
如果想要獨裁,儘管直說啦
反對藐視國會罪,就是支持獨裁!
調查權沒有侵犯司法權的問題
全世界的國會調查權都沒有這個問題
凡國會調查權,在民主國家都不算擴權
白藍毀憲亂政只要民進党滾他們才最好全
部都滾回台灣去中國
綠大法官:立法局無權以任何手段處罰官員
,移送司法,監察院也是違憲
以前民進黨都罵五權憲法,言必稱讚三權分
立,現在獨裁統治拼命捍衛五權憲法
其他四院有民意基礎? 有的話再來修
大法官「沒有」認可官員可以說謊,請
不要用卡提諾學派的解釋去解讀大法官
釋憲,這樣會讓你看起來像個笨蛋
所以大法官就是亂解釋憲法
讓官員能夠自由說謊而不受刑責約束
事實上憲法就沒有給官員言論免責權
硬要扯權力分際,那政府獨裁即可
那總統也有四成的民意基礎啊,所以總統
做什麼都可以?
大法官只是不同意立院可以逕行認定,官
員是否說謊。至於官員說謊,在公務員服
務法第六條及23條有處理。
行政首長就立法委員質詢之答復,於涉及事
實時,固應如實陳述,不得為虛偽陳述,惟
其答復與陳述內容,仍屬政治責任之性質,
無涉法律責任。準此,本項規定以行政首長
答詢時「虛偽陳述」為追究刑事責任之前提
要件,將行政首長之政治責任,立法變易為
刑事責任,已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違
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第144段〕
行政首長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之陳述內容,
涉有虛偽陳述致引發爭議者,乃屬政治性爭
議,其本人自應受到民主問責,最嚴重之情
形,即為去職以示負責。
官員沒有言論免責干立法院屁事
本篇再次證明藍白粉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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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幹嘛」簡單的說一下最初的歷史沿革脈絡, 最初是因為有國大,才有五權分立, 而這五權不是為了讓他們互相咬, 而是為了讓他們可以各自做自己的事, 然後各自分別向國民大會負責。21
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決摘要以上恕刪: 使用AI白話簡單整理,若有錯誤還請告知更正。 好,以下是關於大法官們對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憲結果的簡單說明: 1.國情報告: 大法官們認為總統沒有義務一定要到立法院報告國政,立法院也沒權力要求 總統報告特定內容或答覆他們的問題。立法院可以邀請總統來報告,但總統可以選擇要不9
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亂入一下 我是覺得蠻有趣的 雖然大家都知道大法官都綠的 但大法官真的敢玩得那麼大 玩到大法官自己違憲嗎? 就舉你說的例7
Re: [新聞] 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分 NCC、考試院人dpp只好瘋狂釋憲了 立法院不直接同意總統提名的人事 = 違憲 立法院不直接通過所有政府預算 = 違憲 以後讓大法官用憲法層級變成立法院算了 大家就看dpp和dpp提名的側翼大法官能無恥到什麼地步7
Re: [新聞] 大法官質疑立院:不能為調查而調查 查弊案那就是要修憲啊 監察院或司法院被控制操弄 不管再怎麼貼近現實終究是主觀臆測 憲法上他就是獨立行使職權的單位 不可能透過立法院自己立法就搶人家職權3
[討論] 需要立法院同意的人事案除了今天的立法院長 接下來的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檢察總長人事案 通通要立法院同意才能過,更不用說大法官也要立法院同意 當年綠共的東廠NCC,裡面委員也要立法院同意 沒想到立法院權力這麼大5
Re: [新聞] 憲法法庭裁定暫時處分有瑕疵?黃國昌提2前文恕刪 立法院擁有調查權這件事 基本上從三權分立的法理上是對的 但是許宗力大法官不同意見書指出: 我國在未修憲前仍為五權憲法4
Re: [爆卦] 柯建銘:藍白退回總預算案,不排除釋憲看了這麼多立法院新聞,有以下感想 立法院立法->干擾行政權->違憲 立法院審查預算->違反預算編列權->違憲 立法院請總統報告->違憲 立法院質詢官員->不准反質詢->違憲X
Re: [討論] 黃國昌不打算在法律圈混了?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大法官解釋的是「憲法」 憲法賦予五院的職權範圍就清清楚楚在那 大法官照這部你國民黨自己修的憲法 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做出解釋1
Re: [討論] 如果立法院不理大法官會怎樣?其實在阿扁時期第二任,因為319槍擊案的導火線,行政跟立法也對立嚴重,當時以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很常報復,甚至不聽大法官的決定。 舉兩個例子,一個是2005年的釋字601,一個是2007年的釋字632。 因為319槍擊案,立法院想要發展「調查權」,在2004年通過319真調會條例,大法官在2004年做出釋字585,認為319真調會條例違憲,然後立法院國民黨跟親民黨非常不滿,於是就報復,在預算審議時砍了大法官的薪水。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柯建銘領銜),大法官認為砍薪水這個違憲,做出釋字601解釋。 20年後,釋字585竟然成為國民黨跟民眾黨背書國會調查權的理由,真是魔幻寫實。 第二個例子是2007年的釋字632,這個案子是因為2005年1月,當時的監察委員任期屆滿,陳水扁向立法院提名新的監察委員,但是國民黨親民黨多數的立法院就程序性不審,然後使得舊的一任監委卸任後,沒有新的監委可以上任。後來民進黨立委提起釋憲(賴清德領銜),大法官做出釋字632認為立法院遲遲不審監察院人事同意案是違憲的,但國親為多數的立法院並沒有遵守大法官的決定,後來直到馬英九上任,2008年重新提監委人選,監察院才有監委。從2005年1月到2008年8月,長達三年半,監察院沒有監委。當時印象中有個新聞,王建煊上任監察院長後,覺得監察院荒밊o許久,民進黨的巴紐案沒人查之類的,還不是因為國親不審監察院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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