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太懂為什麼李文宗收押是因為貪污
網路上查到的
https://kn36.ukn.edu.tw/files/16-1019-2184.php?Lang=zh-tw
非公務員也會是公務員貪污的共同正犯? 劉篤忠老師
最近常常被學生問到:檢察官可以將非公務員以共同正犯的名義起訴公務員貪污罪?這個答案是肯定而明確的!
依據刑法第二十八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換言之,二人以上有犯罪意思之聯絡,而共同實施犯罪行為者,即昰所謂的「共同正犯」,必須依所犯法條處罰之。 另依據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最高法院曾有下列兩個判例:「若某甲係受縣政府委任辦理土地陳報事宜,而串同被告等使為虛偽之陳報予以登載,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則被告等縱無公務員身分,依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仍應負同法第二百十三條之共犯責任......」;「上訴人對於公務員侵占公款,為之浮開發票,係無身分之人幫助有身分之人犯罪,依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應以幫助侵占公務上持有物罪論處。」
從上述刑法及最高法院的判例可知,不具有公務員身分者,仍可因共犯而觸犯了限於因公務員身分成立之貪污罪。
所以說
常常去逛豪宅買商辦的鮭魚也是有機會進去的哦
常常曬吃美食圖上網遼妹的小柯也有機會哦
說不定將來阿北能在土城一家慶團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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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齊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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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李文宗應該是政治獻金案 說自己完全不知情 頂多申報不實,最重也只罰120萬對吧 那有至於要收押嗎? 而且那是民眾黨內發生的事,他當時也不是公務員了不是嗎?2
先說 我沒有要說他一定有罪或沒罪 只是單純就法律上來講 貪污治罪條例 第三條 與前條人員共犯本條例之罪者,亦依本條例處斷。8
啊,就共犯啊! 首先,依釋字第109號,共同正犯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以外 之行為,或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事先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之行 為者,均為共同正犯。 KP與李文宗有犯意聯絡,由KP向威京小沈要求期約賄賂,並由李文忠擔任白手套,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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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大生信義區撿屍正妹草叢性侵 3友法律小學堂來囉 前言:本案涉及共同正犯及共犯認定的問題,外行人常常把共同正犯說成是共犯,這在法律用語上是很大的錯誤 依刑法第 28 條: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首先說說什麼是共同正犯,共同正犯在學說及實務上有不同的認定方式 學說主要採犯罪支配理論,在本案中比較有可能的是行為支配5
Re: [新聞] 快訊/安排內湖槍擊案槍手離境 檢聲押預謀殺人,還幫助潛逃 一大群教唆犯、幫助犯甚至同夥 居然不適用組織犯罪條例 呵呵 共犯也跟主犯的刑責也一樣,殺人罪 可以這樣玩???4
Re: [新聞] 婦買平板怕被罵 異想天開報「拾得遺失物------------ : 算輕微,且陳員在犯後坦承全部犯行,又自動繳回犯罪所得,並因過錯於今年7月主動離 : 職,依貪汙治罪條例將陳員起訴,但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 刑法134條4
[請益] 刑法第三十ㄧ條第ㄧ項擬制如題,間接正犯以利用人之特殊身分跟被利用人成立,以上為我國實務見解,但學說是說倘 若被利用人沒有該特殊身份則無法成立間接正犯,但今天看到老師講解的題目為假設利用人 乙沒有公務員身分去利用甲去收受賄賂,因乙欠缺公務員身分因此只能形成教唆犯。想請問 上面的見解是學說見解嗎?依照實務見解可以擬制公務員身分形成間接正犯嗎,謝謝大家 --3
[討論] 如果陳佩琪轉列被告 刑期會加重嗎前幾天陳87退休了 那我有個問題 如果他轉成作偽證的正犯 洗錢的共犯(車手) 然後因為他所犯其罪時是公務員身份2
Re: [黑特] "犯後態度"是不是為了滿足法官的性癖犯後態度良好不是形容詞,更不是看法官爽不爽..... 就以 貪污治罪條例 第8條 為例: 8-1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 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3
[問卦] 記者算不算洩密的共犯啊?第 31 條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我看新聞報導 記者因為最近知道一些機密資料 被找去地檢署問話2
[討論] 貪汙治罪條例中有自首、自白結果差很多喔看到有些人拿其他民代詐領助理費的案子來跟高虹安比較 認為高虹安犯罪所得不多,為何判的比其他詐領更多的人還要重 認為法官是不是有針對性等等 其實貪污治罪條例裡面,在自首、自白後的減輕甚至免除其刑有明文規定 貪汙治罪條例第 8 條- 地檢署設有發言人制度, 所以就算要適度公開,也是發言人講, 發言人是誰? 就是襄閱主任檢察官, 常會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穿西裝、在演講臺講話的那位就是。
- 昨天陳87退休 那我有幾個問題 如果他轉成作偽證的正犯 洗錢的共犯(車手) 然後因為他所犯其罪時是公務員身份 加重其刑嗎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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