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沈伯洋 threads
※ 引述 《pupu20317 (慶寶)》 之銘言:
: *退將去中國被統戰→禮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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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現在演到這
:
: 原來叛國是禮貌活動,台灣真的不知道會怎麽被賣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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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沈用回覆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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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思銘受訪:
:
: 針對翁曉玲提案刪除吳斯懷條款,對於思想自由我們不應該違反,到中國大陸對岸基於禮: 儀,唱歌表達尊重,如果這樣就認為有通敵,有違反國家安全,更多是對於思想自由的禁: 錮,對於政府人員已經退休後到對岸參與活動唱國歌基於禮貌上的舉動,並不是贊成這個: 國家,這個情況不應該取消退休的禮遇,人民有思想自由行動自由居住遷徙自由。
:
:
: 4.附註、心得、想法︰
: 他們現在都用這招
: 被批評就說剝奪他們言論自由
: 造謠也說自己有言論自由
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被害人若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對象,
例如為尋求網路聲量而表意的自媒體、大眾媒體及其人員,或受邀參與媒體節目、活動者,以致遭受眾人的負面評價,可認「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
退將都到人家地盤了
是要唱國歌時嗆你們共匪嗎
到時候被抓起來也是自找的
就跟罵四叉三字經那個不起訴一樣
--
好了啦,連闌尾都不敢簽的草案
難道說在奧運會,我選手和教練和政府官員聽
到偽中共國歌也是離席?
真會滑坡 四叉貓是有拿退休金對國家負有
我覺得此事必須好好查查!
忠誠義務嗎
憲法有說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盤?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有提到 大陸地區就是中共控制之地區
髒又峽出發前明知是出席中國的政治活動
因為照相同標準,政府官員聽到偽中共國歌應
該離席才對是吧
那現在算不算自招處罰?
那奧運的時候怎麼辦
建議青鳥可以天安門喊抗中保台阿
我是建議有心的人可以去看看每次國際會上出
現偽中共國歌時,在場陪同的政府官員有沒有
被記錄沒有離席的狀況
這樣就是一番兩瞪眼了
奧運是政治活動嗎
髒又峽被處罰的條文要不要去讀一下
如果奧運不涉及政治,那幹嘛唱國歌升國旗
護航舔共到一個極致 但言必稱捍衛中華民
國
如果不涉及政治,為何不讓中華民國用自己國
旗
大陸人一樣是本國人,大陸地區一樣是本國
就叫你去看條文 又不看整天槓
任何事不要騙自己這沒有政治
奧運就是政治運動
細則有談到嗎?條例是寫台灣地區以外之中
華民國領土。
第 3 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區。
俄羅斯還被禁賽,就是政治角力下的結果
條文文字叫做大陸地區黨政軍政治機關
、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
靠,大陸所有機關都有黨政單位好嗎
我保證只有你來隨便都可以參加到
這條等於退將別想去大陸
那奧運是嗎
還繼續滑坡嗎
那條文是大陸行政機關辦的活動也不行
退將可以去中國旅遊 探親啊
奧運不是,但是升起偽中共國歌時
解放軍退將都不會來台灣參加台灣退將活
其代表政府官員都在場宣傳啊
動 就我們的退將特別舔
請問這是不是屬於他們的黨政機關的時刻
現在你們就可以用禮儀說來不然我們官員退場
?
奧運就連前提都不符合 還整天槓
我想道理是一致的吧,不會你去奧運敵國就不
是敵國吧
原來你是用法說話啊,但是我是學綠醋的說要
料敵從嚴耶
不然綠醋前兩天為何要對陸配跳針
不然綠醋前兩天為何要對陸配跳針
我一直都在用法說話 是你滑坡雙標
有喔,看到了。
我沒有雙標哦,我又沒有說犯法
我只是問你奧運官員聽到敵國國歌要不要退場
是你跳那不是政治活動
但是經過我們辯論,那就是政治運動
唉 那條文還是限制對象曾任國防、外交、
既然是政治行為,即使不犯法,為了維持國格
,我國官員聽到敵國國歌退場有啥問題
大陸 情報機關人員 參與奧運的官員有受限
制嗎
不敢回答這種問題是吧
整天說民進黨雙標 你卻連標準都沒看清楚
還一直滑坡
不敢回答跳我雙標哦
不是整天嗆別人就贏 柯文哲最愛嗆人
他贏麻了嗎
法我很清楚好嗎
你先回答奧運官員有受到條文約束嗎
只是你不敢面對我國官員國格問題
奧運官員是曾任國防外交兩岸情報官員嗎
你眼睛瞎了嗎
我哪句說違法了
不要只顧自己說的話好嗎
國格勒 中共官員在放我國國旗歌的時候
我在跟你說的是國際國格問題
會離場嗎 還是國旗歌不夠政治
沒錯耶,國旗歌人家是不會退場的
甚麼國際國格 國格就國格 現在國旗歌
天啊,你自己打臉了
夠不夠格 人家中共都沒你神經兮兮
你自己不知道國旗歌是啥地位
還整天滑坡 幻想自己打臉別人
但是你不敢說的是如果是國旗他們必然退場
看來誰不敢面對事實,這不明白
法條不看 滑坡一堆 又覺得自己贏麻了
那就隨你
又又跳法條了哦~可悲哦,沒人說違法哦
看來就是綠醋那麼自以為是的辯論方式
如果照綠醋這種方式,偽中共國歌還是我中華
民國的抗戰歌曲咧
聽到這種抗戰歌曲,站起來怎麼啦
你有政治,我有情懷,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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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雲豹終於搞定了頂級球星的加盟 畢竟主場門票價格先超前部署 不過這兩年有魔獸、林書豪這種名聲非常響亮 阿公阿嬤或是不看NBA的都人都聽過 但表弟在台灣的名聲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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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人齁 高居不分區第二 想到就為陳律師不值 你還有什麼資格批評其他黨的不分區名單 五月天傳遭施壓 沈伯洋:中共對藝人「養套殺」 致落統戰陷阱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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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啦,太可悲了吧 政黑男神居然沒被推爆 公聽會也開了,民進黨也盧洨一個早上了,還不夠尊重喔? 我知道政黑又想問黃國昌會怎麼看 黃國昌之前就講過了5
完 : 全不讓民進黨發言,每一條都直接輾過去,連給我們發言都不準。現在進行式。 : 然後剛剛傅崐萁說,請細漢的不分區上去。 : 好喔,你連自己的法案都沒辦法上台說明,叫我上去我可是隨時奉陪喔。 : 今天國防外交委員會有外交題目要問,還有內政委員會的花蓮重建需要問內政部,以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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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 後我們打算遵循澳洲和荷蘭的做法,一同響應2758號不涉及台灣,讓中國不再能利用27 58 : 號決議阻擋我們參與各式各樣的國際組織。 : 結果剛剛黨團協商,藍白自己劃定協商範圍就算了,當思瑤幹事長說臨時動議要討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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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四叉貓告柯粉公然侮辱踢鐵板 北檢引憲法所以依照檢方不起訴那位 罵四叉王八蛋的人的理由 四叉跑去不同立場的場合被罵 屬於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 那代表以後四叉去鬧別人場子12
[黑特] 北檢:「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不起訴現在檢方認定若有人自行到特定場所去招致被人言語辱罵就是「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且還是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 案現在憲法法庭的重要性、莊嚴性與動不動就提釋憲的常規性 在有法院和憲法法庭認證與背書後 未來誰要是故意去那些特定場合尋釁、激化導致衝突 想必就是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奉旨「自招風險,應自行承擔」了9
[問卦] 憲法法庭憲判字第2號判決484館長的勝利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摘要 聲請人一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經判決應於網站上刊登道歉聲明,經用盡審級救濟途 徑後,主張系爭規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判決主文 1.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7
[討論] 憲法法庭判決(關於公然侮辱)憲法法庭今天下午3點 針對刑法公然侮辱罪嫌有無違憲宣布判決 憲法判決網址: 判決主文 1.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4
Re: [新聞] 四叉貓告柯粉公然侮辱踢鐵板 北檢引憲法有問題個屁。 這是大法官說的, 難道要毀憲亂政 你要博取網路流量, 自己本來就要擔負起較大的風險和責任。4
Re: [新聞] 四叉貓告柯粉公然侮辱踢鐵板 北檢引憲法只有我覺得4X很無辜嗎?? 我後來去查憲法法庭 又被害人係自行錄製教學影片上傳網路並公開供人點、訂閱,可認係意在尋求網路流量之 自媒體經營者。此等自媒體既係自願成為他人注意、評論之對象,則對於來自公眾之各類- 問題在於,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三號的判決內容: ……又如被害人係自願表意或參與活動而成為他人評論之對象(例如為尋求網路聲量而表 意之自媒體或大眾媒體及其人員,或受邀參與媒體節目、活動者等),致遭受眾人之負面 評價,可認係自招風險,而應自行承擔。反之,具言論市場優勢地位之網紅、自媒體經營 者或公眾人物透過網路或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由於此等言論對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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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如果柯文哲無罪,會國賠嗎?「國家賠償」部分: 第二條第二項前段明示「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 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而問題在於,柯文哲有因為地檢署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而導致失去自由嗎? 且地檢署也不會因為傳聞法則而隨便拉人,因此除非要認定是確實沒有真憑實據,卻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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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認真問 行政院不執行法案會怎樣?91
[討論] 尚毅夫解釋憲政秩序這件事雜草的反應爆
[討論] 尚毅夫說藍白玩死自己45
[討論] 所以以後民進黨違憲藍白會怎麼處理?爆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三讀!宣告違憲時大法官27
[轉錄] 周軒:有人相信行政院長不副署可以解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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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國昌現在仇恨值有超過柯文哲了吧 ?60
[討論] 罷免附身分證影本很好啊28
[黑特] 以前林飛帆衝得進去立法院也太強了吧!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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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大法官說九人規定違憲的機率26
[討論] 罷免附身份證影本為什麼要反對9
[黑特] 到底要不要衝進去立法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