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交保限制住居禁止接觸證人、全違規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柯文哲的交保條件 除了7000萬交保金之外,另有以下限制
: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並以電子腳鐐監控。
http://i.imgur.com/APwmZjV.jpg
塔綠班傻鳥人人喊打
不是沒有道理的
⒉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自帶綠鏡,跟文盲瞎子沒兩樣
裝瞎沒看到就算了
還要用錯誤的文字扯一堆
被指正後又只會跳針或自介槓精
可憐
: 柯文哲示範什麼是無視人間律法
還有一個可能性
柯屁也是塔綠班智障鳥
帶綠鏡所以看不到律法
原來是民進黨臥底搞爛第三勢力
以後才能永久執政
計畫通
: 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 柯文哲直接接觸同案證人
: https://i.imgur.com/bzeZ56N.jpg
: 柯文哲戴著電子腳鐐開直播串證
: https://i.imgur.com/5zJSbUp.jpg
: 在柯文哲交保後,陸續有三名證人翻供、昨天還大喇喇開直播
: 請北院法官跟我說一下 你有看過哪個貪汙犯 可以這樣囂張開直播串證的 ?
: 這種貪汙犯 你還放他出來整天趴趴造、還可以開直播串供、再接觸同案證人
: 還搞到陸續有三名證人翻供,對得起司法嗎 ?
: 連在台外國人都說 在它們國家要看到戴著電子腳鐐的貪汙犯
: 可以這樣公然開直播串證、再接觸同案證人 根本不可能 台灣果然是非常重視人權的國家: 聽到這樣說 我都不知道該笑、還是覺得丟臉了
--
必須兩字沒注意到嗎?
的確是,畢竟柯黨都是狗,沒有人
辭退都辭退完了跟證人有什麼接觸必要?
出來講清楚啊貪汙垃圾
一樓定義一下什麼叫”必須“
你怎麼不問原po根本沒引用的文字,要怎
麼看到 XD
「辭職」需要把同案被告證人召集起來
開會嗎?
民眾党的「中央委員」死光了嗎?
所以這個北院法官就是明顯開後門給柯接觸其
他證人和被告。高院怎不明講?
所以原po 有什麼“需要” ,才故意不完
整貼上限制的內容嗎
如果「黨主席任期中死亡」這個政黨是
不是就完了無法交接?
法官的的做法是故意的不作為,不限制他接觸
啊
貼上完整內容,可以來討論有沒有必要。
跟直接帶綠鏡就只是幹譙,沒有想就事論
事。不要混為一談啦 嘻嘻
學姐,20夫妻是中央委員嗎?昨天的會關
他們屁事?直接到場接觸是必須的?
黨主席、中央委員等設置是設好玩的嗎
?還是你沒參與過類似組織?
憨鳥知道什麼叫人權嗎? 真的挺戒
嚴就請滾去中國,那裡非常適合你!
!
就像樓上說的辭職找一堆不相干的是來
「串」門子嗎?
笑死,跳針戒嚴的就不要來丟臉了
這篇又不是要討論必須, 是要討論為什麼
傻鳥自帶綠鏡,文字故意貼不完整帶風向
啦。要討論必須,自己po一篇啊 笑死
所以你貼這些她閉門跟證人會議就合
法嗎 腦子?
問一個 柯文哲跟黃珊珊一個停權三年
的人 公務接觸的必要性?
所以原po故意不貼完整,是要帶風向嗎?
還是帶綠鏡? 腦子
93
[討論] 柯文哲交保條件禁止接觸證人、全違規柯文哲的交保條件 除了7000萬交保金之外,另有以下限制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並以電子腳鐐監控。 柯文哲示範什麼是無視人間律法 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柯文哲直接接觸同案證人46
[討論] 昨晚再次交保裁定理由看板上還沒有人PO 這邊分享一下 看起來法官認知橘子沒到案,是檢方的責任要去抓,而不是因此需羈押柯的理由。 此外,實質影響力這一塊當成羈押理由,法官也覺得不是絕對必要 (且柯說要辭了) 大家怎麼看?33
[討論] 鄭文燦沒有電子腳鐐的原因?鄭文燦可以高額交保不帶電子腳鐐? 桃院合議庭評議結果,認現階段命鄭文燦2800萬元具保,並予以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 海8月,並禁止對同案被告、證人等人接觸,應足對被告產生相當之拘束力,以達確保本 案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進行之目的,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而無羈押之必要性。 奇怪23
Re: [新聞] 柯文哲限制住居禁見證人 黃國昌:陳佩琪嚴禁接觸證人在這個資訊時代根本不可能 如果情況是為保護證人人身安全而禁止加害人靠近接觸,這還有點道理 但此案不是 阿伯在家裡用手機電腦視訊通話證人,你法院有辦法管得到什麼毛 除非你違法監聽監控6
Re: [討論] 柯文哲交保條件禁止接觸證人、全違規合議庭評議後,改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附加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限制出境出海並限制住居8個月, 並不得與同案證人、被告有工作及日常生活以外的接觸。 我不知道柯文哲這樣做是不是灰色地帶還是怎樣 但你刻意抹去黃色字樣 還加重紅字我覺得你很噁心9
Re: [討論] 阿北幹嘛一直要辭黨主席簡單一句為了可以交保 交保不能與其他證人被告接觸 但還是有例外 「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所以只要他一天還是黨主席7
[討論] 依照高院裁定理由柯文哲押定了~高院這次講的很死 高院表示,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 ,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 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 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3
[討論] 限制住居與日常生活必須?新聞說,柯文哲二次交保的條件是限制住居 又看到新聞說,柯文哲今天去新竹拜城隍廟 然後版上又看到柯文哲玉音放送 有點好奇,限制住居是指不能變更居住地 還是,非必要活動不能離開家?2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二、依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 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 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是以,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 關證人間,既不排除仍有前揭相互勾串之虞,僅憑原裁定併命其等於具保後,不得與同案被 告或證人為日常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以外接觸之誡命,是否確能防免被告4人與同案被告、相X
[討論] 請問柯文哲為什麼可以接觸證人陳佩琪不懂就問: 柯文哲交保了, 但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但是我們看新聞, 證人陳佩琪可以陪在柯身旁,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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