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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剝雞:五年以下 就是輕罪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剝雞:五年以下 就是輕罪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你還未夠班S)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4

笑死!刑法哪有定義什麼輕罪重罪

輕罪重罪是比較而來

主要用在想像競合犯

即使是五年以上的罪名,在十年以上的罪名前就是輕罪

會被十年以上的罪名吸收

第 55 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以下之刑。


刑法(刑訴)少數有定義的就是

1.微罪不舉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微罪不舉適用於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以及特定類型的輕微案件。這些案件通常涉及財產或個人權益的侵害,但程度相對較輕,且行為人通常初犯或偶發犯行。

2.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41條規定1項本文規定,你需要:

涉犯罪名的法定刑期最高沒有超過5年
法官在這個刑度內判決6個月以下的宣告刑

3.不得上訴第三審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76條第一項條文規範,最重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以及刑法竊盜罪、侵占罪、詐欺罪、背信罪、恐嚇罪、贓物罪,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4.緩起訴

所犯係「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認為適當,就可以給予緩起訴。通常會附加條件,如向國庫繳納一定金額的處分金或賠償被害人、向被害人道歉或參加法治教育課程等等。實務上最常見緩起訴處分的罪名,如酒駕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公共危險罪。

5.緩刑

刑法第 74 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



五年以下罪刑雖不算什麼重罪,但也不是輕罪好嗎,不能易科罰金,也不適用微罪

不舉,無法宣告緩刑,甚至還可以上訴第三審,這哪算什麼輕罪,別唬爛了好嗎!




※ 引述《ice80712 (打臉腦粉)》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live/16569Baxaio?si=XBxn-8ewGz35irFf
: 鄉民監察院,直播節目,
: 剝雞再次強調,有學法律就知道,
: 偽造文書,五年以下,就是輕罪。
: 用重罪的標準去辦案,有違反比例原則。
: 之前有網友說邱明玉聽到剝雞講輕罪很傻眼,
: 可是昨天邱明玉才訪問剝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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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44.2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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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39:18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1:01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4:27

zippy 04/29 13:43五年以下,跟普通傷害罪一樣,到底哪裡輕了

※ 編輯: treasurehill (42.70.44.210 臺灣), 04/29/2025 13:45:40

s24066774 04/29 13:45你跟藍營名嘴談智商XD

maga0525 04/29 13:46推這篇提供資訊

katehsu26262 04/29 13:47推認真回應,覺得五年很輕的都建議

katehsu26262 04/29 13:47去關關看

lazycat5 04/29 13:52太專業,藍白文盲不讀書的

shirleyEchi 04/29 14:05好啊 輕罪你去扛

closer0616 04/29 15:29沒錯輕罪,志願役才四年就一堆人該該

closer0616 04/29 15:29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