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沈4000 應1500 柯3000 李 彭 500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李文宗、彭振聲皆500萬交保。
: 應曉薇 沈慶京分別以1500萬及4000萬元交保,且均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 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 好了啦
: 趕快睡覺
: 不要浪費扣打
: 明天起床看妹妹發文
: 看妹妹噴民眾黨
: 未看先猜內文有聚眾就可以交保
理由摘要公開如下:
一、柯文哲等五嫌涉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除彭振聲認罪,其餘四嫌均不認罪,但卷 證顯示五嫌犯罪嫌疑重大,行收賄金額高達數千萬元、圖利京華城公司高達一百多億 元,若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而涉犯重罪常伴隨逃亡的高度可能,有相當理由足 認有逃亡之虞。此外,柯文哲依檢察官所提出撕碎字條、對話紀錄等證據,並有相當 理由足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
二、然而,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法院 並無接續檢察官實質舉證責任而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義務,審酌柯文哲等人涉案情節、 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衡 量比例原則,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羈押,而無繼 續羈押之必要。
三、檢察官雖主張同案被告許芷瑜(橘子)逃亡在外、有勾串之虞,但並未指出許芷瑜涉 案情節,另審酌本案相關證人均已於偵查中被檢察官傳訊,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 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柯文哲等五嫌均交保。
順帶一提,除了前述處分外,法官同時也諭知「不得有接觸同案證人與被告的行為」,這部分有點懷疑他們是否能安分守己,在等待審結之期間,不會亂來、導致法院之負擔受到不必要的「加重」...
另一方面,對於橘子的角色
從裁定內容中可見,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沒有講清楚(相信是只有提到「柯文哲確實有將收受之一千五百萬元賄賂交給許芷瑜」,但沒有提到發生的時間、地點;「柯文哲曾將一百五十萬元、一千萬元分別經由許芷瑜交給李文宗的秘書,以及將三百萬元交給周姓黨員」部分,雖然有提到時間、地點,但合議庭似乎不相信有實證足以表明)
因此這一切已經讓「押人取供」論面臨破解了...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法官那種道德勸說到底有啥用啦
不過民眾黨大概會開始說交保=無罪釋放
國蔥現在一個頭三個大
北檢就是押人取供阿,不然羈押錢有什
麼證據?
放他出來看會不會像上次出來自己自爆啊
就法官心證已成,目前證據大概就足以
判刑了
不只羈押前沒證據,目前也沒一個稱得上證
據吧?
自爆之後檢方可以用別案繼續雞鴨
典型的有羈押理由無羈押必要 相關證據
已經鞏固了
光看釋明的心證就知道柯文哲除非逃出
國不然躲不掉了
樓上敢說馬英九也對阿扁押人取供嗎?還押更久
我是指4樓
早就掛線了吧
扁被美國爆出海外帳戶還有人護航
扁的證據是羈押後才找到的嗎?
要馬某時某地講不出來
要馬有時間地點結果法院認為太假
恩
天下第一組查了四個月 搞出這種結果
沒有政治辦案說出來誰信呢
證據確鑿還可以鬼扯,某些人真的笑死人
真的超好笑 法院寫的文字有些人文盲或
是裝瞎看不懂
騎飛輪收300怎麼說
這個就是看有沒有人想要僥倖然後自爆
…自爆完法官更好處理。
案情看不清楚的風險降低,很難懂嗎
起訴書整理出來是有無效益很明白了
喜事喪辦或喪事喜辦,看柯回去作什麼
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
[討論] 朱亞虎認罪 李文宗否認犯罪至於朱亞虎的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北院認為在犯罪嫌疑重大部分,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 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 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其次、在羈押原因部分,北院認為朱亞虎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堪認被 告具有潛逃國外生活之能力,加以本案罪責非輕,亦足認被告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之強烈爆
[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
[討論] 北院: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 裁定羈押如題,羈押理由幾分鐘前也出來惹 by菱傳媒 北院5日早上9點半召開更裁庭,承審法官呂政燁突然跟檢察官跟律師諭知,法院應公平對 待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檢察官既限制辯護人閱卷(只能抄寫,不能影印),為保障被 告憲法上之防禦權,檢察官不得於發回更裁程序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致被告及其 辯護人不及防禦;即便仍提出,法官也會不予審酌。雙方針對法官此部分的裁示,並未表96
[討論] 北院新聞稿在Treads上看到有記者貼出來了 1. 不爭執並且承認部份事實,圖利罪嫌疑重大 2. 案情後續可能往貪污賄絡重罪發展16
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9
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 問個問題 如果上述為真 那下面的個報導的內容應該為假對吧? 因為下面這個報導跟上面的報導所給的延押理由完全不同,到底誰真誰假? 現在風向好亂啊
2
[討論] AI法官看兩次羈押庭的判決比較全民AI法官 目的:將範本文章中 兩次法官裁定結果跟相關事實輸入AI,看看每個人跑出來的結果是否有差異。並看AI說前 後裁定何者比較有道理。2
Re: [討論] 李文宗朱亞虎被押有裁判書嗎?來源: 羈押理由 被告李O宗部分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爆
[討論] 謝震武律師對阿北等人交保的分析70
[討論] 起訴書正在發酵中67
[討論] 哇靠柯文哲在台北收妙天1000萬現金喔85
[討論] 黃國昌為什麼支持老人免健保費?50
[轉錄] 林楷清FB 5月至12月台中市非自然死亡列表41
[討論] 應曉薇桃園闖關失敗換台中的真相28
[討論] 黃國昌:我絕不是凌晨才開始籌錢!26
[討論] 原來這支草是民眾黨還是中配二代30
Re: [新聞]柯文哲涉挪眾望基金會捐款付薪 周榆修月領23
[討論] 橘子手機被檢方查扣了,小草知道嗎 ?25
[黑特] YT整理出柯文哲案起訴書精華15
Re: [討論] 給那些認為210萬可以定罪的人22
[討論] 柯文哲私收妙天1000萬需罰2000萬17
[討論] 吳淑珍到現在還沒服刑 真的假的?22
Re: [黑特] 應曉薇疑有「兩本護照」讓交保卡關22
[黑特] 柯文哲應該是關到會怕了 講話超保守18
[討論] 吳子嘉驚爆:橘子準備黑吃黑 拿錢捲逃7
Re: [討論] 起訴書正在發酵中12
[討論] 八卦又上麥當勞的車了?16
[討論] 命理師說 柯文哲跨火爐 跨錯腳17
[黑特] 周榆修學歷算啥,林珍羽才是學霸5
[討論] 醒醒吧 頂多圖利罪 貪污不可能了啦15
[討論] 宋楚瑜被網友出征15
[討論] 遠見調查:民眾黨一年跌10% 藍綠回升11
[討論] 立院白色新喬王 黃國昌9
[討論] 實務上行賄者認罪,收賄者就是有罪13
Re: [討論] 柯粉為什麼連9300-1500都不會算1X
[討論] 給那些認為210萬可以定罪的人11
[討論] 呼籲大家一起為陳菊集氣13
[黑特] 陳菊腦血管阻塞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