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藍白立法將賴停職的可能?
如題啦,大家都知道最近大罷免36:0
讓藍白的士氣嚴重低迷
雖然藍白很想直接對賴提出罷免
但因為總統罷免程序在憲法增修條文已經被寫死
按照目前的席次分配,
光是3分之2的立委同意這關就過不了
可是,罷免總統不成,還有停職這招能用啊
停職不同與罷免、免職或解職
理論上停職只是職權暫時被凍結,並沒有涉及身分上的變動
像現在新竹市長高虹安、以及南韓總統尹錫悅都處於被停職狀態
他們只是暫時無法行使權力,但法律上他們仍是市長跟總統
而我國現行的憲法跟法律並沒有關於總統停職的規定
而現在藍白在國會又是過半狀態
那麼理論上,只要藍白杯葛憲法法庭的法官同意案
讓憲法法官人數低於法定人數
藍白就可以靠著制定一部「正副總統停職程序法」
(然後再同一部法裡明定總統停職職權給立法院長代理)
直接將賴跟蕭停職,然後給立法院長代理
這個法律如果通過,行政院必然提覆議以及釋憲
但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
行政院院長就必須該決議
換句話說,只要藍白有過半數席次,這部法就一定會通過
而釋憲案只要憲法法庭的法官人數低於法定人數就無法進行審查
那只要藍白等總統不得不公布施行時
第一時間依照新法將政府總統停職
然後立法院長逕自繼位代理總統
代理總統再立刻任命新內閣以及提名新憲法法官
立法院同意新憲法法官並做出合憲判決
那麼賴跟蕭的權力不就能被代理總統架空了嗎?
請問各位,藍白有立法將賴停職的可能嗎?
各位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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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把國軍歸立法院管不是更好
6、8、10軍團直接上台北市勤王
快立法啊,我想看全國不鳥立法院。
立法民進黨籍全部不能參加選舉好嗎?
要修憲阿 藍白就是沒辦法修憲又想架空
結果修一堆違憲的法
行政院長不要副署就好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
行其職權,
新法可以明定給立法院長代理,雖然有違憲疑慮 但只要賴無法提出新的憲法法官,就無法審查違憲案 等代理總統上台後,代理總統跟藍白過半的立院就可以任命屬意的新法官 做出合憲判決
※ 編輯: csi9507121 (1.160.193.212 臺灣), 03/18/2025 21:07:35總統、副總統均不能視事時,由行政院院
長代行其職權。
你講了一堆我還是看不懂法源依據在哪,
不過立法院這屆也不是第一次亂搞了,期
待他們玩出新花樣添加罷免柴火
光是訂這個爛法就已經違憲了,行政院長
根本不需要鳥立法院。甚至因為立法院違
憲在先,司法院也不必遵守憲訴法了,大
法官繼續運作就是
白痴
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那法案就不可能生
效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
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
首長之副署。
無知比愚蠢更可怕
想繞過憲法 不就是違憲嗎
因為無知所以才會去支持藍白,真以為民
主國家你想怎樣就怎樣
智障文
要公然違憲,立院修法時期直接派兵鎮壓
逮捕他們也就是了,因為這等於叛國
可以啊 只是辦下去大概連慾珍的位子
都坐不穩了
我看了什麼?
倒閣->拼2/3->罷免總統
總統可以不要公布阿,你說要釋憲喔,抱
歉憲法法庭被癱瘓了,要違憲大家一起違
可以立看看啊 直接內亂罪全部抓起來啊
憲,行政權肯定沒在怕的
貼給清大之光翁曉玲委員看看 之後會馬
上著手進行辦理
總統的權責是憲法授權的不是立法院授權的
為什麼要一直做球給對方殺...
此案一通過 人民會衝進立法院把 泛統派立委
拖出來
讓藍白委不要違憲有那麼難嗎?
那就是直接國安局把藍白委抓起來而已
結果論來看 現在韓國人 越想越不對勁 整天
在反中遊行 還越演越烈 在野黨玩到崩盤
100
要先倒閣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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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毅夫之前就有提出過一個意見: 憲法訴訟法是在保護誰? 藍白修改了憲法訴訟法就以為可以為所欲為? 別忘了行政權在誰手上? 只要不是明顯的違 反憲法,今天一個路上抓黨魁、明天一個搜索黨部、後天監聽、查水表,再來隨便查金流 ,你藍白畜受得了? 你有提出憲法訴訟的可能? 不要傻了,凍結憲法訴訟法最爽的是執政黨,不但不用怕被裁決違憲,而且手握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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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笑死!這不就是那些藍白蛋頭學者所提出來的荒謬見解?你要不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 二項怎麼規定的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 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這是在取消揆同意權的時候同時修正的,代表當時的修憲者並沒有因為行政院長成為總統16
[討論] 藍白對接下來的釋憲會有什麼爛招?本以為會有退回再覆議之類 看來是沒有 也就是下一關是 總統不公布,選擇釋憲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乃明文規定:「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並17
[討論] 藍白對總統退回來後要復議,會有啥爛招啊藍白對總統退回來後要復議,會有啥爛招啊 接下來就是一定會總統退回來 然後立院就要復議 但復議要 ========================2
[討論] ROC的問題在總統有權無責現在大家抱怨總統幾百天不出來面對媒體 這個時候就要先定義,台灣到底是什麼政治體制? 是像美國、韓國的總統制,還是半總統制 目前看起來我國是半總統制,因為有行政院院長 也就是除了總統外還有一個內閣(行政院院長)5
Re: [討論] 有60%民意 怎不倒閣?噓 deann: 倒閣以後如果還是多數 總統會辭職嗎 笑死 220.128.121.214 10/28 12:06 → deann: 依照民主責任政治 應該讓多數黨組閣 220.128.121.214 10/28 12:07 → deann: 連日本也懂得要組國會穩定過半多數來執政 220.128.121.214 10/28 12:07 笑死!你真的有律師資格嗎? 第 3 條3
Re: [討論] 沈柏洋的「暫停法律」方法可行嗎引述《Xenia1050 (尼亞)》之銘言: : 沈柏洋今天提出解決藍白癱瘓憲法法庭的解方 : 那就是參考韓國作法,直接先將法律暫停, : 並用憲法法庭目前的人數處理。 : 沈伯洋表示,就直接先將相關法律暫停,並用憲法法庭現有的8人人數處理,4
[黑特] 韓國國會通過代理總統彈劾案彈劾理由是不任命新任大法官 不公布獨立檢察官特別法 由於彈劾的是代理總統職務的總理 不適用憲法彈劾總統的門檻 只要過半1/2即能通過彈劾3
Re: [黑特] 三讀但總統不公布不就好了先回頭看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吧: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X
Re: [討論] 行政院長不附屬的悖論今天最後一篇就給你了! 顯然你跟根本沒有看懂我在說什麼? 前面一堆主張副署權是制衡總統的,那是在雙首長制的前提下的推論,也就是憲法還沒 有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同意權的情形,行政院長有民意支持,自得以其副署權對抗總統 但是在修憲後,已經取消立法院對閣揆的同意權,行政長變成總統的幕僚長,他的權力1
Re: [討論] 覆議案後然後呢?好,整理一下 所以總共是 第72條 第57條 第5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