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轉錄]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轉錄]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作者
vikk33
(vikk33)
時間推噓 2 推:3 噓:1 →:6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lN705j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遲早會到來的決斷時刻】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另外,司法院釋字第543號解釋有云:
「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
  現在這種國會暴走的政局,是絕對沒有辦法持久的。不久之後,這個國家遲早會面臨一個決斷時刻:或者是由總統用緊急命令(或者其他非常手段)壓制住國會多數黨的暴走,或者是像當年的曹爽曹大將軍一樣束手待斃,讓整個國家任人宰割。
  當然,緊急命令還是要「事後」提交立法院追認,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理論上是可以推翻緊急命令的效力。
  然而,假如,我是說假如,假如到時候真的對立法院的表決有一些限制,我也不認為國會多數黨有資格抱怨。
  畢竟,他們今天逕行通過議案、不讓持反對意見者進入議事現場的作法,已經讓他們再也沒有抱怨的資格。更何況,國會身為受憲法法庭制衡的對象,竟然都敢於起逆心,想要從程序面製造障礙,讓制衡者陷入癱瘓。那麼,倘若緊急命令對於立法委員追認的「程序面」作一些規範,這些委員有資格反對嗎?
  在正常狀態下,我絕對不會支持這種作法。我相信,也會有很多讀者不同意。
  但非常狀態很快就會到來。
  如今,憲法法庭的運作即將發生障礙,人民罷免的基本權利要被凍結,憲政秩序已經瀕臨瓦解,而且國家財政就要發生重大困難。何況,海軍建設中的水下艦隊,眼看就要被國會多數黨直接擊沉。敵軍不發一槍一彈,就解決了渡海進攻的一大障礙。
  一旦國家陷入非常狀態,就會面臨要不要動用非常手段的決斷。這是憲法層次的正當防衛。屆時,即使採用一些非常手段,也比讓國家變成北京的獵物要好得多。否則,臺灣將會遭受慘烈的大清洗,全社會上上下下,許多人或者是要去見陳澄波,或者要被送進再教育營。
  這個決斷時刻遲早會到來,不會因為我們不喜歡就不發生。To do or not to do,
that is the question.
  還有,即使不作決斷也是一種決斷,是決定束手待斃的決斷。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個東西
我之前已經無數次說過了
只是
韓國的無腦毫無準備的戒嚴令'
使其變成難以服眾的鬧劇
唯一解方
是趁大法官卸任之前提請國民黨違憲解散訴訟
一勞不一定永逸
但卻減少很多trouble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00.122.19 (臺灣)
PTT 網址

aragorn747 12/17 09:08韓國的問題在於戒嚴前總統信任度17%

aragorn747 12/17 09:08 戒嚴後13% 從頭到尾無關程序正義 而

aragorn747 12/17 09:08是總統自己亂搞獨裁

kabor 12/17 09:09尹錫悅太愛抄襲綠共詐騙臺灣人的詐術,沒想

kabor 12/17 09:09到就被韓國議會打倒了

ivorysoap 12/17 09:10笑死 又是一篇挺戒嚴 打了dpp的臉

abc12812 12/17 09:26原來賴皮是曹爽

whiteflora6 12/17 09:30https://i.imgur.com/qSk95V8.jpeg

圖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finhisky 12/17 09:50快戒嚴啊 捧著現金買gg

peterw 12/17 10:44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