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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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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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早會到來的決斷時刻】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另外,司法院釋字第543號解釋有云:
「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
現在這種國會暴走的政局,是絕對沒有辦法持久的。不久之後,這個國家遲早會面臨一個決斷時刻:或者是由總統用緊急命令(或者其他非常手段)壓制住國會多數黨的暴走,或者是像當年的曹爽曹大將軍一樣束手待斃,讓整個國家任人宰割。
當然,緊急命令還是要「事後」提交立法院追認,如果立法院不同意,理論上是可以推翻緊急命令的效力。
然而,假如,我是說假如,假如到時候真的對立法院的表決有一些限制,我也不認為國會多數黨有資格抱怨。
畢竟,他們今天逕行通過議案、不讓持反對意見者進入議事現場的作法,已經讓他們再也沒有抱怨的資格。更何況,國會身為受憲法法庭制衡的對象,竟然都敢於起逆心,想要從程序面製造障礙,讓制衡者陷入癱瘓。那麼,倘若緊急命令對於立法委員追認的「程序面」作一些規範,這些委員有資格反對嗎?
在正常狀態下,我絕對不會支持這種作法。我相信,也會有很多讀者不同意。
但非常狀態很快就會到來。
如今,憲法法庭的運作即將發生障礙,人民罷免的基本權利要被凍結,憲政秩序已經瀕臨瓦解,而且國家財政就要發生重大困難。何況,海軍建設中的水下艦隊,眼看就要被國會多數黨直接擊沉。敵軍不發一槍一彈,就解決了渡海進攻的一大障礙。
一旦國家陷入非常狀態,就會面臨要不要動用非常手段的決斷。這是憲法層次的正當防衛。屆時,即使採用一些非常手段,也比讓國家變成北京的獵物要好得多。否則,臺灣將會遭受慘烈的大清洗,全社會上上下下,許多人或者是要去見陳澄波,或者要被送進再教育營。
這個決斷時刻遲早會到來,不會因為我們不喜歡就不發生。To do or not to do,
that is the question.
還有,即使不作決斷也是一種決斷,是決定束手待斃的決斷。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這個東西
我之前已經無數次說過了
只是
韓國的無腦毫無準備的戒嚴令'
使其變成難以服眾的鬧劇
唯一解方
是趁大法官卸任之前提請國民黨違憲解散訴訟
一勞不一定永逸
但卻減少很多tr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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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的問題在於戒嚴前總統信任度17%
戒嚴後13% 從頭到尾無關程序正義 而
是總統自己亂搞獨裁
尹錫悅太愛抄襲綠共詐騙臺灣人的詐術,沒想
到就被韓國議會打倒了
笑死 又是一篇挺戒嚴 打了dpp的臉
原來賴皮是曹爽
快戒嚴啊 捧著現金買gg
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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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憲政民主的棺材釘】 眼前的《憲法訴訟法》修訂提案,實質上會造成廢掉憲法法庭的效果。 《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 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其運作門檻是採取「現有」總額,而X
如果這些綠營人士真的要這樣搞,那我會上街跟國民黨站在一起, 因為他們這樣搞,跟中共沒有兩樣了; 不,甚至比中共還爛,是跟蘇聯一樣。 蘇聯當年就是選不贏翻臉,把杜馬解散推行一黨專政。 還有國民黨當年也是以中美斷交為藉口停止選舉立委,結果引發了美麗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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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國會擴權釋憲案憲法法庭宣判 大假如真的癱瘓憲法法庭,你怎會覺得立法權玩得過行政權? 之後總統賴清德看不爽的法案一律不公布就無法生效啦!立法院要主張總統違憲?問題是 憲法法庭已被你們廢了,沒人來幫你們宣告違憲啊XDDD 如果總統要玩更大的,還可以發布緊急命令替代立法哩。雖然憲增規定須提交立法院追認 ,但就算不遵守也同樣沒人來宣告違憲啦!18
Re: [新聞] 總統府:「全動法」平時不適用、管制媒你點到重點:這個「動員準備階段」沒有要件。 你看戒嚴也好、發佈緊急命令也好,都有一些條件的, 例如: 「戰爭或叛亂發生」、 「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3
Re: [轉錄] 憲法法庭暫時處份案這是第15條 第 15 條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 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X
[轉錄] 台灣民眾黨FB 執政黨立場反反覆覆,總是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台灣民眾黨 DB 3.轉錄內容︰- 其實如果藍白如葉元之所述很有自信的話 先提不信任案 除了倒閣外就是國會改選 國會一旦佔全體2/3 就可以提總統罷免案 相信以能達到國會2/3的民意 要罷免掉這個總統應該是很簡單的事 建議是在修改選罷前動手 要不然你把選罷法門檻拉高這總統罷免會更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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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國會擴權釋憲案憲法法庭宣判 大來看看兩邊可以用的手段AI分析: 用個假想的民主國家就叫:鬼島 吧。發生的異常政體情況請AI來分析看看~ 你所描述的情況是一個非常極端的政治情境,突顯了憲政體制下權力制衡的重要性。以下 針對你的問題進行分析: 1. 立法權玩得過行政權嗎?4
Re: [新聞] 國會改革大部分違憲 法學教授董保城:民憲法增修條文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 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 之。3
Re: [問卦] 如果真需要上戰場?家 : 個人的角度來說,上戰場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身家財產,所以應該是誰需要被保護的多 : 誰上場,這樣才比較公平 : 1.資產超過一億的全家成年男女優先上場(那麼多資產你家不出來保護誰來保護 )1
Re: [討論] 為什麼517藍白不給時間協商討論?所以修正後的法案就可以直接強行通過? 09:08:00處 原條文 立法委員應分別於每年二月一日及九月一日起報到,開議日由各黨團協商決定之。但經總X
[討論] 交通這樣為何不宣布緊急命令?1.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 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 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直接針對交通問題成立獨立機關對應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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