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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用槍時機不是都寫好好了 還要下令大膽用?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用槍時機不是都寫好好了 還要下令大膽用?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時間推噓 推:0 噓:0 →:5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
: 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
: 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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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國勇哽咽「歹徒天理不容、人神共憤」下令可大膽用槍
: 難道現在警察可憐到還要上頭喊句話才能放開來用槍械
: 用槍時機不是學校就已經教了 東堂勇是多此一舉嗎?

一般情形下 兩名警員 一名前去盤查拘捕

一名持槍在旁警戒 問題應該不大

不過這案件很明顯是警員完全沒機會掏槍

根本原因是太鬆懈了 不曉得嫌犯有藏刀

如果嫌犯又是吸毒 又是精神問題 與死刑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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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A114455708/22 18:09等調查出來再上車

jerrylin08/22 18:09沒判無期徒刑以上的話 出獄讓他去住法官家旁邊

RAA114455708/22 18:09警方在場發現6個彈殼,研判有人開了6槍

dakkk08/22 18:11會不會是破窗時用的?

dragon008/22 18:12竊盗變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