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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塔綠班為何不直接官派縣市長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塔綠班為何不直接官派縣市長作者
afsmart
(人之初,性本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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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會碰到需要修憲的問題

我特別去查了中華民國憲法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與地方制度有關的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第五款:
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

中華民國憲法第128條:
市準用縣之規定。

所以台灣各縣和基隆、新竹、嘉義三市已經被憲法寫死了
縣市長一定要民選,除非修憲


不過塔綠班比較可以搞的是六都
因為憲法內有關直轄市的規定只有以下:

中華民國憲法第118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也就是說塔綠班只要修法就能讓六都改官派了

至於,鄉鎮市長選舉早就該取消了
憲法根本沒有任何跟鄉鎮市區有關的規定,所以修法即可
因為台灣大部分的人口都住在六都,都是官派區長
只有少數人還要再那邊投票選鄉鎮市長
不知道塔綠班在拖什麼= =!

小弟非法律背景,有相關背景的鄉民歡迎指正

※ 引述《lovea (lovea)》之銘言:
: 看塔綠班現在瘋狂攻擊虹安姐接
: 還有其他各縣市,只要是有威脅的,就是鋪天蓋地的抹黑
: 塔綠班何不乾脆取消縣市長和鄉鎮市長選舉,直接改像以前一樣官派
: 豈不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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