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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作者
mystage
(亭)
時間推噓59 推:64 噓:5 →:305

如果資策會告下去違法兼職,
背信、詐欺,
大家都會開心,何樂而不為?

民進黨支持者開心是一定的,
高虹安支持者也會開心,票會變多。

律師開心,有律師費。
媒體開心,好幾天的題目有著落了。

各自網軍名嘴都開心,
敵人朋友都開心,
為什麼不趕快告啊?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07.142 (臺灣)
PTT 網址

wwl090910/21 17:52三天收傳票

joexnozomi10/21 17:53告了再說啦

sobiNOva10/21 17:53重要是要告什麼 我好奇XDDD

minikai10/21 17:54每年資策會都有spin off這告下去應該有幾百人要被調查

minikai10/21 17:54我就不信他會告

FoRTuNaTeR10/21 17:55鼻要那麼粗暴啦

FoRTuNaTeR10/21 17:55https://i.imgur.com/Ju7OfoH.jpg

圖https://i.imgur.com/Ju7OfoH.jpg?e=1667351604&s=UUHs-8tRg7swvNnLRoQr7w,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nt88024510/21 17:55民進黨有的仁慈 給點後路

FoRTuNaTeR10/21 17:56說實在喔,我是本版最初喊出本案涉及權利主體是國家

KingFelix10/21 17:56現在到底要告什麼 告張善政 可以告抄襲 高呢?公費 抄

KingFelix10/21 17:56襲 兼職為啥越來越沒有主軸

FoRTuNaTeR10/21 17:56檢座有可能提起公訴的人,當然罪名有法感的就清楚明瞭

FoRTuNaTeR10/21 17:56自己去隨便問看看身旁週遭有沒有博士朋友啦

ghghfftjack10/21 17:57國家? 笑死

FoRTuNaTeR10/21 17:57問了如果有學術倫理素養品德修養之人肯定會說高論文…

ghghfftjack10/21 17:57先搞清楚這是民事還是刑事問題

sobiNOva10/21 17:57更別說現在勞基法對勞工好到靠北

FoRTuNaTeR10/21 17:57就說你們很好笑,不要以為我不記得你 GhGhFFTJack 啦

sobiNOva10/21 17:58你他媽資策會穩敗訴的 難怪不敢告

FoRTuNaTeR10/21 17:58你就是前天氣到彈出來連字都打錯的人啦

ghghfftjack10/21 17:58記得我怎樣?跟民事刑事有什麼關係?

FoRTuNaTeR10/21 17:58不用把議題焦點拉開啦

ghghfftjack10/21 17:58你也打錯啊 笑死 打錯又怎樣

FoRTuNaTeR10/21 17:59論文若高虹安理直氣壯沒有在九月偷偷上去增添引用出處

neverfly10/21 17:59虹衛兵hen急

Supasizeit10/21 17:59不是還有特別洗錢,詐領公款

FoRTuNaTeR10/21 17:59我打錯什麼?

FoRTuNaTeR10/21 17:59說說看啊

ghghfftjack10/21 17:59拉開的不就你嗎 扯我幹嘛

sobiNOva10/21 17:59這兼職跟論文又沒關係 不要瞎扯蛋了

sobiNOva10/21 17:59法感這麼強直接說告什麼

ghghfftjack10/21 17:59我的Id 是小寫啊先生

FoRTuNaTeR10/21 17:59什麼我拉開?我在談大江大海汪洋你跟我談漱口盃浴缸?

FoRTuNaTeR10/21 18:00我喜歡轉成我看了比較賞心悅目的 iD 啊

FoRTuNaTeR10/21 18:00這樣後續會比較好記啊

ghghfftjack10/21 18:00我就問你這是刑事還是刑事問題

FoRTuNaTeR10/21 18:00那就是刑事問題了啊

KingFelix10/21 18:00對啊! 所以資策會到底想告什麼 論文抄襲 溢領公款 還

KingFelix10/21 18:00是違法兼職

ghghfftjack10/21 18:00還是民事問題?

FoRTuNaTeR10/21 18:00你既然都設限除了刑事還是刑事了

ghghfftjack10/21 18:01所以你先說是什麼刑事問題?

FoRTuNaTeR10/21 18:01當然先是論文部分啊,要依智慧財產權法究辦

ghghfftjack10/21 18:01打錯可以吧 有規定不能打錯嗎?

FoRTuNaTeR10/21 18:01沒有啊,祇是希望你心平氣和啦

FoRTuNaTeR10/21 18:02你 GhGhFFTJack 有時候可以犯錯當然沒關係啊

FoRTuNaTeR10/21 18:02我准你能犯錯好幾次不止一次

KingFelix10/21 18:02怎麼主軸一直改變 打張善政都沒啥改變 就是一直追農委

KingFelix10/21 18:02會計畫抄襲那塊 怎麼高的一直在變

FoRTuNaTeR10/21 18:02因為高虹安涉案牽連複雜

djboy10/21 18:03藍綠白橘X,大家都很期待 資策會告下去 啊~~~

ghghfftjack10/21 18:03可以啊 認為這有問題就去告刑事啊 還在等什麼

djboy10/21 18:03GOGOGOGOOGGOOOOO

zxcv82042110/21 18:03我問過了 沒問題

FoRTuNaTeR10/21 18:03現資策會內沒半個高階主管敢認當初有同意高虹安怎樣怎

ghghfftjack10/21 18:03我一直都很心平氣和啊 倒是你看起來氣急敗壞啊

fxntdsxdr10/21 18:04牽連複雜個屁 直接上法院一槍斃命不就好

FoRTuNaTeR10/21 18:04告刑事有兩種方式,一是資策會向檢警告發或自訴

圖https://i.imgur.com/tUxW4gI.jpg?e=1667320846&s=HXPkGqjzHmAnGVeH9KDPNw,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18:04另是檢座直接偵辦

ghghfftjack10/21 18:04這問題所有人都期待 下去 結果就資策會沒動作 真遺

ghghfftjack10/21 18:04

FoRTuNaTeR10/21 18:05當然因為現在時機敏感,怕影響到選舉

pickchu2200110/21 18:05告啊,順便連自張善政一起

KingFelix10/21 18:05一直變 那不就是一直找不到 只能每個地方都開個槍 看

KingFelix10/21 18:05能不能賽到

FoRTuNaTeR10/21 18:05因此檢調單位可能頂多有在偵察但不會有大動作

zxcv82042110/21 18:05又時機敏感了 要告的也是資測會 現在不告又是時機敏感

zxcv82042110/21 18:05

FoRTuNaTeR10/21 18:06我說《檢警調》

KingFelix10/21 18:06民進黨巴不得影響選舉吧! 怎麼會怕

KingFelix10/21 18:06開玩笑的吧!

FoRTuNaTeR10/21 18:06《檢警調》又不是受《民進黨》指揮的

ghghfftjack10/21 18:06別胡說八道了 智財權原則上不告不理啦

FoRTuNaTeR10/21 18:06如果《民進黨》直接指揮《檢警調》

FoRTuNaTeR10/21 18:06如果《民進黨》直接指揮《檢警調》

ghghfftjack10/21 18:06還是妳認為要告的是別條

FoRTuNaTeR10/21 18:07難道不怕其中有《檢警調》偏藍出來爆料嗎?

ghghfftjack10/21 18:07你不告檢察官哪會有動作

FoRTuNaTeR10/21 18:07就最基本最嚴重的是《智慧財產權法》啊

FoRTuNaTeR10/21 18:07不,這你就不瞭解不明白了,你稍微翻下《刑事訴訟法》

KingFelix10/21 18:07資策會真的高有問題 真的趕快告才是 歹戲拖棚

ghghfftjack10/21 18:08啊所以咧 其他檢察官應該公訴的是什麼罪

FoRTuNaTeR10/21 18:08《檢方》不是如同《院方》<不告不>理的好嗎?

FoRTuNaTeR10/21 18:08《智慧財產權法》啊

ghghfftjack10/21 18:08你在說什麼啦 你根本不懂刑事訴訟法在哪邊胡說八道

FoRTuNaTeR10/21 18:09那你先說說你大學畢業校系

FoRTuNaTeR10/21 18:09我們再來討論,我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畢業

zxcv82042110/21 18:09台北大學哭了

ghghfftjack10/21 18:09你發https://i.imgur.com/zSebgro.jpg

圖https://i.imgur.com/zSebgro.jpg?e=1667331970&s=QArFkmd-FibP0irf168imA,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18:10我說了啊,換你講,還是你要「回去講」?

FoRTuNaTeR10/21 18:10盜版光碟 XD

FoRTuNaTeR10/21 18:10《高虹安》淪落到和《盜版光碟》相提並論了?XD

ghghfftjack10/21 18:11https://i.imgur.com/WQeCF2V.jpg

圖https://i.imgur.com/WQeCF2V.jpg?e=1667336266&s=b3OW_49x4EwmqQNfA8t2Bw,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18:11那我知道啊,但就不是用《盜版光碟》這條啊

ghghfftjack10/21 18:12你看不懂嗎? 盜版光碟才會有公訴的問題 你也知道高

ghghfftjack10/21 18:12不是盜版光碟 那就不可能由檢警主動偵辦啦

FoRTuNaTeR10/21 18:12我正在找本案適用法條

ghghfftjack10/21 18:12臺北大學法律系怎麼教的 笑死

seal99810/21 18:12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ghghfftjack10/21 18:13檢方不是如同院方不告不理這種東西都能鬼扯

KingFelix10/21 18:13要告才會偵辦 主動權就在資策會手上

FoRTuNaTeR10/21 18:13著作權法

FoRTuNaTeR10/21 18:14第一章 總則

yzvr10/21 18:14說一堆最後來一句我正在找法條,這裡是joke嗎

FoRTuNaTeR10/21 18:14第3條

FoRTuNaTeR10/21 18:15第Ⅰ項

FoRTuNaTeR10/21 18:15第5款

FoRTuNaTeR10/21 18:15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

FoRTuNaTeR10/21 18:15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

FoRTuNaTeR10/21 18:15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

FoRTuNaTeR10/21 18:15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FoRTuNaTeR10/21 18:15我就不喜歡讀書的人啊

hsshkisskiss10/21 18:15快告快告 卓政宏李世光你們兩個是不敢是不是?

FoRTuNaTeR10/21 18:15小時候看過太多書了,長大之後祇喜歡吃喝玩樂而已

KingFelix10/21 18:16所以大律師 請問要用哪一條告高鼻安違法

angele10/21 18:16不告看不起資策會

FoRTuNaTeR10/21 18:16大學都沒在讀書啊,黃國昌老師的課我也祇上過第一堂爾

hsshkisskiss10/21 18:16雜種好吵 閉嘴滾回糞坑好嗎?

FoRTuNaTeR10/21 18:16我沒律師牌啦,我正在研究啊

ghghfftjack10/21 18:16好了啦 先去念刑事訴訟法吧 不要法律系自稱來搞笑

KingFelix10/21 18:17可以跟資策會聯絡一下嗎? 幫助他們

ghghfftjack10/21 18:17連不告不理都搞不清楚還在扯檢方院方

FoRTuNaTeR10/21 18:17依據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引用」實為一種

FoRTuNaTeR10/21 18:17「部分重製」的行為,依同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著作人

FoRTuNaTeR10/21 18:17專有「重製」著作的權利,不過,主張同法第52條合理使

FoRTuNaTeR10/21 18:17用,卻未依據同法第64條第1項規定「明示」原作者出處

yzvr10/21 18:17...你是來搞笑的吧

FoRTuNaTeR10/21 18:17,依據同法第96條規定,將科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FoRTuNaTeR10/21 18:18我懶得再一一貼法條了,慢慢貼很累

ElvisLee10/21 18:18又看到F大跳針了,整天都不用工作的好羨慕

FoRTuNaTeR10/21 18:18風向都你們在帶啦

KingFelix10/21 18:18有點 感覺真的來搞笑的

FoRTuNaTeR10/21 18:18之前看你們《北藍蛙》被《政黑列車掌》goetze帶上車

ghghfftjack10/21 18:18帶什麼 你自己想帶公訴被打臉就說別人帶風向?

FoRTuNaTeR10/21 18:19現在看換誰要載你們《白蠊教》上車了啦

KingFelix10/21 18:19不用工作真好 每天忙得都很疲乏

FoRTuNaTeR10/21 18:19我就還在研究,你講的是《盜版光碟》不適用告訴乃論

ghghfftjack10/21 18:20臺北大學怎麼淪落到法學大意沒唸也能畢業的

FoRTuNaTeR10/21 18:20我要看高虹安所涉犯的究竟是屬於告訴乃論或非告訴乃論

zxcv82042110/21 18:20講一堆好像自己很懂 結果說正在找法條 笑死

FoRTuNaTeR10/21 18:20法律系確實不難畢業啊,不然我之前讀電機資訊都被二一

FoRTuNaTeR10/21 18:20我說啦,本來術業就有專攻,不然柯文哲每個科別都懂?

ghghfftjack10/21 18:20我都貼經濟部的給你看了還要找我也是醉了

mystage10/21 18:21最不行也還可以告性騷擾防治法,林智堅跟柯建銘都可以告

FoRTuNaTeR10/21 18:21你那是《盜版光碟》,《高虹安》又沒製造散布盜版光碟

ghghfftjack10/21 18:22你是看不懂中文嗎

FoRTuNaTeR10/21 18:22法律就爭點一堆很煩

ghghfftjack10/21 18:22經濟部的意思就是銷售盜版的情況才會有公訴的問題

FoRTuNaTeR10/21 18:22《千萬別來讀法律》

FoRTuNaTeR10/21 18:22盡信書不如無書

ghghfftjack10/21 18:23其餘就是自訴的問題啦

yzvr10/21 18:23先自己說公訴,又改口說還在找到底是告訴乃論還非告訴乃論;

yzvr10/21 18:23嗯,很棒,你加油

FoRTuNaTeR10/21 18:23行政院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非告訴乃論範圍大幅

FoRTuNaTeR10/21 18:23調整

ghghfftjack10/21 18:23爭點個屁 你連不告不理都搞不清楚還在那邊爭點

FoRTuNaTeR10/21 18:24經濟部智慧局表示,2016年8月11日行政院會已通過「著

FoRTuNaTeR10/21 18:24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第98條修正草案。此次,著

FoRTuNaTeR10/21 18:24作權法第98條修正草案之提出,因「中華民國刑法」及「

FoRTuNaTeR10/21 18:24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2016年7月1

FoRTuNaTeR10/21 18:24日施行,施行日前制定的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

FoRTuNaTeR10/21 18:24、抵償的規定,不再適用,但現行著作權法第98條但書規

FoRTuNaTeR10/21 18:24定犯「光碟公訴罪」得沒收之物(如:盜版光碟或燒錄器

FoRTuNaTeR10/21 18:24材),如回歸適用刑法新制(第38條),在其非屬於犯罪

FoRTuNaTeR10/21 18:24行為人所有時,執法機關必須證明其為無正當理由提供或

FoRTuNaTeR10/21 18:24取得者,始得聲請法院予以沒收,增加執法機關舉證與認

FoRTuNaTeR10/21 18:24定程序之負擔,恐因舉證困難造成盜版物品再度進入市場

FoRTuNaTeR10/21 18:24流通,繼續侵害著作權,因此針對犯「光碟公訴罪」得沒

FoRTuNaTeR10/21 18:24收之物,於著作權法特別規定得依職權沒收,加強保護,

KingFelix10/21 18:24你要不要幫大家查好資料 看資策會哪一條可以告高的再

KingFelix10/21 18:24來發一篇文 覺得你的焦點一直模糊

FoRTuNaTeR10/21 18:24排除刑法之適用。

FoRTuNaTeR10/21 18:24 此外,為使我國法制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

FoRTuNaTeR10/21 18:24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之規定,提出相

FoRTuNaTeR10/21 18:24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FoRTuNaTeR10/21 18:24 本次著作權法修正要點:

FoRTuNaTeR10/21 18:24 一、對於意圖營利或作為營業之使用而違反防盜拷措施

FoRTuNaTeR10/21 18:24保護規定者,科以刑責,例如:企業未採購合法軟體,卻

FoRTuNaTeR10/21 18:24安裝非法軟體並輸入序號後使用之行為將負刑事責任;另

FoRTuNaTeR10/21 18:24對於違反權利管理電子資訊規定之刑事責任,亦配合調整

FoRTuNaTeR10/21 18:24其構成要件與違反防盜拷措施保護規定一致。(修正條文

FoRTuNaTeR10/21 18:24第96條之1)

FoRTuNaTeR10/21 18:24 二、調整侵害著作權之非告訴乃論罪範圍(修正條文第

FoRTuNaTeR10/21 18:2491條、第91條之1及第100條)

FoRTuNaTeR10/21 18:24(一)修法後將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以

FoRTuNaTeR10/21 18:24營利為目的犯第91條之1第2項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

FoRTuNaTeR10/21 18:24製物而散布,其重製物為數位格式者,改列非告訴乃論罪

FoRTuNaTeR10/21 18:24,並為因應數位科技發展造成網路盜版情形增加,將違反

FoRTuNaTeR10/21 18:24著作權法第92條侵害公開傳輸權之罪亦改列非告訴乃論,

FoRTuNaTeR10/21 18:24使執法人員主動偵辦侵權案件,毋庸權利人追訴,以期有

FoRTuNaTeR10/21 18:24效嚇阻數位環境下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FoRTuNaTeR10/21 18:24(二)為減輕非重大侵害行為遭受國家公權力追訴的疑慮

FoRTuNaTeR10/21 18:24,同時維護權利人市場利益,限制適用非告訴乃論罪的利

FoRTuNaTeR10/21 18:24用形態是全部著作的原樣利用(例如:未經授權將音樂、

FoRTuNaTeR10/21 18:24小說或電影等全部內容上傳網路),且侵害對象為著作財

FoRTuNaTeR10/21 18:24產權人有償提供之著作,並導致權利人受有新台幣100萬

FoRTuNaTeR10/21 18:24元以上之損害為其門檻。

FoRTuNaTeR10/21 18:24(三)又雖未達到非告訴乃論罪門檻的侵害著作權行為,

ghghfftjack10/21 18:24你先查好法條啦 想故意推文放落落長模糊焦點喔

FoRTuNaTeR10/21 18:24仍有告訴乃論罪的適用,智慧局呼籲切勿心存僥倖,進行

FoRTuNaTeR10/21 18:24違法行為。

FoRTuNaTeR10/21 18:24 三、為保護衛星及有線訊號業者的合法權益,對於非法

FoRTuNaTeR10/21 18:24收視行為,導致訊號提供者的經濟投資無法回收,亦造成

FoRTuNaTeR10/21 18:24合法收視戶分攤非法收視戶未支付費用之不公平情況,為

FoRTuNaTeR10/21 18:24遏止非法收視行為,增訂鎖碼節目衛星民、刑事責任及有

FoRTuNaTeR10/21 18:24線訊號之民事責任規定。(修正條文第104條之1至第104

FoRTuNaTeR10/21 18:24條之4)

FoRTuNaTeR10/21 18:24 四、明定修正草案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117條)

FoRTuNaTeR10/21 18:24(一)因上述增訂防盜拷措施保護規定、鎖碼節目衛星及

FoRTuNaTeR10/21 18:24有線訊號保護等修正條文,有利著作財產權之保護及相關

FoRTuNaTeR10/21 18:25產業之發展,將自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施行。

FoRTuNaTeR10/21 18:25(二)調整非告訴乃論罪範圍因對於社會衝擊較大,未來

FoRTuNaTeR10/21 18:25將配合我國加入TPP之時程,自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由

FoRTuNaTeR10/21 18:25行政院指定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

FoRTuNaTeR10/21 18:25 至於著作權保護期間延長至70年部分,目前我國法制為

FoRTuNaTeR10/21 18:2550年尚與TPP仍有落差,但是慮及TPP首輪締約方仍有部分

FoRTuNaTeR10/21 18:25國家,就著作權保護期間延長為70年已爭取享有2年至8年

FoRTuNaTeR10/21 18:25的過渡期間。考量著作權期間延長涉及對我國文化產業之

FoRTuNaTeR10/21 18:25影響與調適,而於未來TPP談判過程中,亦有需要就此議

FoRTuNaTeR10/21 18:25題爭取過渡期間,並配合相關修法,因而暫緩將此議題納

FoRTuNaTeR10/21 18:25入本次修正草案中。(2016.08)

FoRTuNaTeR10/21 18:25法律就是這麼煩啊,因此我很討厭法律啊

FoRTuNaTeR10/21 18:25《千萬別來讀法律》,如果有小孩的千萬告誡

FoRTuNaTeR10/21 18:26什麼科系都可以選填,就是不要選填法律系

FoRTuNaTeR10/21 18:26第 96 條

FoRTuNaTeR10/21 18:26違反第五十九條第二項或第六十四條規定者,科新臺幣五

FoRTuNaTeR10/21 18:26萬元以下罰金

FoRTuNaTeR10/21 18:27你看最關鍵的第九十六條又要叫你跳回去看54Ⅱ&64夠煩

FoRTuNaTeR10/21 18:2759Ⅱ&64

pan053110/21 18:28自稱法律系然後一直跳針 真有意思

yzvr10/21 18:28你可以整本著作權法貼上來

FoRTuNaTeR10/21 18:28第 64 條

FoRTuNaTeR10/21 18:28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

FoRTuNaTeR10/21 18:28、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

FoRTuNaTeR10/21 18:28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

FoRTuNaTeR10/21 18:28,應明示其出處

FoRTuNaTeR10/21 18:28然後第64條又這樣寫很煩

FoRTuNaTeR10/21 18:29我當年《智慧財產權法》是蕭雄淋教授指導的啦

yzvr10/21 18:29已經擺明是來亂的而已

FoRTuNaTeR10/21 18:29我九十幾分,但這麼多年過去了,沒與時俱進就難講了

haterain10/21 18:30某F又在帶了

FoRTuNaTeR10/21 18:30就像比如我最近在版上也有被還在法律實務界的人電

yzvr10/21 18:31以後看到不想看的,直接說這可能觸法,再找本法規貼上搞爛話

yzvr10/21 18:31

FoRTuNaTeR10/21 18:31他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已經是無罪推定之例外了

FoRTuNaTeR10/21 18:31不然你們任何一個人如果涉及刑案難道不希望律師先研究

FoRTuNaTeR10/21 18:31清楚嗎?

ghghfftjack10/21 18:32他貼這麼多最後還是沒有公訴罪的條款 笑死

FoRTuNaTeR10/21 18:32我正在研究啊,如果高虹安所涉嫌刑事不法行為皆為告訴

FoRTuNaTeR10/21 18:33乃論之罪,那麼這局就算我輸

ghghfftjack10/21 18:33你先去研究什麼叫做不告不理吧 笑死

keichi10/21 18:34說真的理神經病大可不必

FoRTuNaTeR10/21 18:35我為什麼要研究?

FoRTuNaTeR10/21 18:35我以前就是在院方的啊

ghghfftjack10/21 18:36別搞笑了 那你還能講出檢方院方這種鬼話

FoRTuNaTeR10/21 18:36

flowersuger10/21 18:36告完被認證人家無違法可能要再選一次啊w

ghghfftjack10/21 18:37不告不理還能扯檢方院方 我也是笑死

hitratio10/21 18:39千萬不要縮 告下去

wirecut10/21 18:39對啊 為什麼還不吉

FoRTuNaTeR10/21 18:39GhGhFFTJack你很明顯透露出你不是法律人的味道來了

FoRTuNaTeR10/21 18:40你們《速趴》調性都很像

FoRTuNaTeR10/21 18:40就好比 DICB

FoRTuNaTeR10/21 18:40而且重點是還《不求甚解》,這點很不好

ghghfftjack10/21 18:40講不贏就扯東扯西 笑死

FoRTuNaTeR10/21 18:41[討論] 感謝 DICB 四年前讓教主和我脫粉入黑

FoRTuNaTeR10/21 18:41#1ZIig9od (HatePolitics)

canallchen10/21 18:41對啊.為什麼不告?

ghghfftjack10/21 18:41不告不理原則就這麼簡單 還會弄錯 弄錯不敢承認直接

ghghfftjack10/21 18:41抹4趴

FoRTuNaTeR10/21 18:41沒,我看到你的破綻漏洞了,但我不想點明

ghghfftjack10/21 18:42更好笑的是還自稱法律系 法律系有這種學生能畢業 那

ghghfftjack10/21 18:42個學校收掉好了 法學大意都沒唸還能畢業

FoRTuNaTeR10/21 18:42祇要是法律人都看得出來你的破洞啦

FoRTuNaTeR10/21 18:42但那破洞在哪裏,我想不需要特別點明出來

ghghfftjack10/21 18:42笑死 改口說不想點明 跟資策會有87趴像

FoRTuNaTeR10/21 18:43沒差啊,反正我是真的沒差,祇是法律人看到會笑你而已

mimi1020b10/21 18:43寄生蟲 湯師爺都說噁心

FoRTuNaTeR10/21 18:43我都明講我畢業校系了,但你卻不敢講

ghghfftjack10/21 18:43還在嘴硬 笑死 自稱法律系

kkoo588810/21 18:43新竹那喬王那邊可能更複雜,上次有人在說喬王介入為了子

FoRTuNaTeR10/21 18:43不待人肉搜我就明講了

kkoo588810/21 18:43弟兵

ghghfftjack10/21 18:44我校系是跟法律無關啦 不過我在法律體系工作^^

FoRTuNaTeR10/21 18:44反正我最多的就是時間

iam071810/21 18:44時間很多快搜阿

zxcv82042110/21 18:44這位是政黑翁達瑞嗎 講話方式幾乎一樣

FoRTuNaTeR10/21 18:44又比如 《政黑三信》 Sean3378 他主動挑明點名戰我

FoRTuNaTeR10/21 18:44那我沒事就會點點他的名

bizer10/21 18:45喊告的不敢告,還要宣告真孬

FoRTuNaTeR10/21 18:45我標籤很多啦,不介意再被多貼更多

FoRTuNaTeR10/21 18:45就說法律很煩咩,要先研究過很多爭點

FoRTuNaTeR10/21 18:46那我剛是有看到更多《著作權法》上非告訴乃論之罪了

ghghfftjack10/21 18:46煩個屁 基本原則根本沒爭點 還在扯爭點

FoRTuNaTeR10/21 18:46並非僅有與光碟相關者

FoRTuNaTeR10/21 18:46對啊,基本原則沒爭點,但你的破洞就在於此

ghghfftjack10/21 18:47笑死 誰扯檢方院方的

FoRTuNaTeR10/21 18:47自己先 System Security 自己看自己的 bug 在哪吧

ghghfftjack10/21 18:47你連什麼叫不告不理都不知道好意思自稱法律系在那邊

ghghfftjack10/21 18:47

FoRTuNaTeR10/21 18:47不然等我主動揭露你不會太好看

ghghfftjack10/21 18:48有種快揭露 我倒想知道什麼叫不告不理

ghghfftjack10/21 18:49奇怪你的不告不理跟我學的不太一樣啊 你是哪個國家的

FoRTuNaTeR10/21 18:49速趴調性就這樣啦,嗆人時喊得震天價響

FoRTuNaTeR10/21 18:50等到被揭露時再來罵罵號

ghghfftjack10/21 18:50又來了 被打臉就裝高大上跳針

FoRTuNaTeR10/21 18:50你快點去修補你的系統漏洞啦

ghghfftjack10/21 18:51https://i.imgur.com/rC8OGjO.jpg

圖https://i.imgur.com/rC8OGjO.jpg?e=1667322956&s=FyYKI26R0aMY7ZYJLSauAg,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18:51別人都這麼跟你挑明講了

ghghfftjack10/21 18:51https://i.imgur.com/Fz8tnCj.jpg

圖https://i.imgur.com/Fz8tnCj.jpg?e=1667341107&s=im3UdqRBDXoIRj4YmI9YGQ,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18:51感謝你擷圖啦

ghghfftjack10/21 18:51不是法律系的嗎 來說說什麼叫不告不理

FoRTuNaTeR10/21 18:51讓法律人不用往上面翻就知道本篇爭點

FoRTuNaTeR10/21 18:52我就說不想傷害你

ghghfftjack10/21 18:52笑死 都貼這麽明白還在嘴硬

FoRTuNaTeR10/21 18:52哈哈 XD

FoRTuNaTeR10/21 18:52看你是要用哪種解釋啊

FoRTuNaTeR10/21 18:52如果是《文意解釋》?

ghghfftjack10/21 18:53真的很佩服你這麼能裝死 全地球都嘲笑你你也能騙自己

ghghfftjack10/21 18:53是對的

FoRTuNaTeR10/21 18:53你那下面是《體系解釋》你知道嗎?

ghghfftjack10/21 18:53別胡說八道了 哪來這種解釋

FoRTuNaTeR10/21 18:54又再次透露出來那種味道了,好濃,唉

ghghfftjack10/21 18:54不告不理就是基本原則 解釋三小

coca510800010/21 18:55本來就不太可能告吧 畢竟只是迫於執政黨壓力去搞人的

ghghfftjack10/21 18:55算了 我要下車了 你就自個兒在那邊當小丑吧 不陪你玩

ghghfftjack10/21 18:55了^^

FoRTuNaTeR10/21 18:55超傑掰^O^\~/

coca510800010/21 18:56告了一切就要認真走 阿萬一敗訴不是給執政黨打臉嗎..

bluesway10/21 18:57廢話一堆,就是沒人敢告,笑死

LoMing102110/21 19:01看到孤兒賤種綠畜在秀下限就覺得可憐 在家聽候指令 需

LoMing102110/21 19:01要的時候出來吠幾聲就有飼料吃囉XDDD

FoRTuNaTeR10/21 19:04GhGhFFTJack,本席勸你有空問問你的同仁

FoRTuNaTeR10/21 19:05《知否知否》文意解釋、體系解釋

ex99000010/21 19:23就玩泥巴 你以為拿的出什麼正式的理由

ex99000010/21 19:24高有問題的地方全是民進黨捏造的 當然不敢 只是做來騙

ex99000010/21 19:24死忠的 聰明的一看就懂

foxvera10/21 19:25塊告!

DHC00031710/21 19:39還要當事人自己承認才告呢

syensyens10/21 19:47只有4%不開心

fred769810/21 19:52F什麼鬼的講了一堆不如趕快去告,只會在那邊瞎說,不行

fred769810/21 19:52就不要裝了

fred769810/21 19:52貼一堆有的沒有的,直接講結論不會還是不行

jis3710/21 19:58資策會又搞笑了!要告趕快告 不要當個小孬孬!想凌遲高!含

jis3710/21 19:58沙涉影 效果最好 真是無品!

today5t10/21 20:05整天造謠 有種就開告啊

kobe556618310/21 20:06叫檳榔先告總統啊 不敢喔 垃圾檳榔

FoRTuNaTeR10/21 20:32我今天是 https://i.imgur.com/8lXqkKH.png 的誰了嗎?

圖https://i.imgur.com/8lXqkKH.png?e=1667359875&s=2k3d25nGbZEfaGeMbYmttA, 告高虹安,大家都開心!不好嗎?

FoRTuNaTeR10/21 20:32你們速趴有時候在提問都很好笑

don32310/21 20:46對啦對啦你說的都對

after110/21 20:48阿就不敢啊

after110/21 20:51然後問為什麼不告蔡英文的這位朋友,你聽過豁免權嗎?

FoRTuNaTeR10/21 20:53柯文哲連葛特曼都不敢告了

FoRTuNaTeR10/21 20:54聲稱最後通牒期限到要募款跨海提告結果也沒有

FoRTuNaTeR10/21 20:54讓葛特曼還逍遙法外頗呵

c68111c10/21 21:06綠畜真的活在自己世界ww

fred769810/21 21:12講國外會不會太蠢? 國內的而已,真的不用廢話那麼多,

fred769810/21 21:12趕快去告

m54k600ive8010/21 21:24愛酸ㄟ

akwa10/21 21:26低端綠畜永遠是個小阿Q 除了硬凹沒別招 呵

biopdm10/21 21:33一直跳針,看了好痛苦….

zeon1984110210/21 22:09難得看到有件事,做了大家都開心,但硬是不做的XD

a1985110610/21 23:00天阿 有沒有這麼活在自我世界的塔綠班...

MasCat10/21 23:04垃圾綠共 喪盡天良

a127703410/21 23:51希中仔,讚

thepstar10/22 02:19趕快告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colenken10/23 10:53只是配合黨潑糞而已 選完就會裝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