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6-14、6-15 板務修改討論
哈摟~各位板友大家好:
既然又點名到我了,不免手癢的來回覆一下。
※ 引述《wuyiulin (機掰客家人)》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0a3tllZ.png
: 未成立之比例較適用於 買賣文、玩樂文
: 今天修的 跟之前現行的都不是比例欸。
: 只有 simonjen 板主寫明的舊板規是比例欸xDDD
我想這點可能是誤會了唷~我們來看一下原文吧。
#1Ww6xm-I (L_TaiwanPlaz)
而單日內 2件檢舉案未成立的部分,經查高雄板的置底檢舉區,遭檢舉的文章
、推文多為違反板規6-1、6-1.2等挑釁、人身攻擊的文章,而這類的板規無論
在哪個看板,違規與否的判定通常皆無一明確標準,而使用者在申訴前、判決
前也無從得知板主之判斷標準為何。故組務覺得以檢舉案未成立比例來判定違
規較適用於「買賣文發表於板上」、「玩樂文限制性別」這類較無模糊空間的
違規文章。
就以上說明,組務認為板規6-15以未成立的檢舉案件比例來判定是否違規可能
因為板主與使用者對於6-1、6-1.2等挑釁、人身攻擊相關板規的認知不同,導
致使用者權益受損,故請板主修正6-15相關板規,特別是超過 2件未成案就算
違反板規的部分。
所以問題不是比例,而是在兩件就成案,不然這個判決難道是寫給我的嗎?
你都改成沒有比例了,還是你認為小組長沒有在看現行的板規?
而這件事情我之前就說過了,兩件就成案太過嚴格了!!#1WhWyy-H (Kaohsiung)
針對這一個案子,我還有去查一下我過去的判決,基本上有人檢舉過,但是我沒有判
違規。規定中的"得"就是裁量部分。真有明顯惡意基本上大家都看得出來,像是我那天
收到75封的站內信,僅 1 封成立,才設立的。而且設立之後未懲處過任何一個人。
再來就是針對板務的事情啦。
針對 6-14 的修正案最新的更新內容結論應該是如下:
6-14 方案一: 只管文章的造謠事實。
6-14 方案二: 管文章,當推文有重大造謠事實時以專案處理。
目前還是沒有看到板主說明,為什麼推文可以,但是文章不行?這差異點對於
板主來說設立的原因是什麼?這點我想很多板眾都認為很奇怪。
至於6-15的部分:
6-15 :決定是否拔除文章無違法規定的數量,保留單日最高五件檢舉為上限。
所謂拔除無規規規定的數量,結果是變得更嚴格吧!就看組務內容而言應該是往
寬鬆的方向去修,而不是往更容易違規的方向去修正吧!!
比較如下:
我的版本的6-15 單日五件 或 三日 十件 8 成以上判處 無違反規定,得依情節 處...
也就是說一天要檢舉超過5件是可以的,而且最終也只是"得"懲處,不是必須的。
但是新的版本就直接超過5件就成案也不管別人檢舉是不是成立,這樣似乎
我的版本 現行版本 修改版本
成案因子 5件/日 或 10件/3日 5件/日 或 2件不成立/日 5件/日
且達八成不成立
實際懲處人數 0 4人 水桶 未知
實施時間: 20.02.18 ~ 21.03.26 21.05.24 ~ 21.07.25
懲處規定均為:得依情節 處 警告 或 水桶。
如果有想討論什麼,也歡迎板友留言,基本上我有注意到且可以回覆的部分就會回覆唷~
simonjen
--
辛苦啦
當初半年不想上高雄版就是你當版主到時候
都下台了就別想指指點點垂簾聽政
坦白講現在高雄板比你在位時和氣許多
個人覺得 不管是文章還是推文 只要是碰到造謠底線
該處罰就要處罰 甚至是 明顯惡意造謠的部分 更要
加重處罰 哪有什麼在推文造謠沒什麼影響力就不罰
的概念 踩到線 該下去桶就該桶
某R 前版主被點名才出來的 還有和和氣氣是不是搞
錯了什麼?還是在板上的閱讀理解相關能力有問題?
這段時間最容易吵的不就是檢舉區部分 這在一些人
眼中叫做 維穩 叫做戒嚴呢
我也認為 6-14 造謠本來就不該分文章或推文,甚至
以前就有說過,簽名檔也是文章一部分,所以文章、
簽名檔、推文,如果造謠都應該相同處罰。
板規就是那一條線 不能踩就是不能踩
有些人很氣
噓
你有本事 就不會被提出罷免
有些人的話反著聽就對了
另外前版主辛苦了,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推文轉貼八卦文就不行,推文造謠就可以.這標準真的
很讓人匪夷所思
說難聽點,換了版主,來亂的垃圾有少來嗎?
現在更亂
和平多了?不還是都多了鮮汁跟問號哥?
說到罷免,也不看當時哪位提的
有和平多???我都以為是八卦版了
有的人是睜眼說瞎話嗎?!!
當版主真是吃力不討好.~ 辛苦了
把不同聲音當成來亂的 當然會覺得更亂 事實是更多元
是啊,動不動就把反對意見說成高雄組
或是被桶後跑去八卦版說人高雄四人組
不然就指人外來種,真的很多元呢
一點都看不出來不是來亂的呢
多元社會本來就會有多元聲音 看到不同聲音就哀哀叫
我還以為只有對岸呢 XDDDD
嗯等下,既然不同聲音代表多元
那你是在打臉上面那個說前任高雄版很亂的人嗎?
不然這裡可以禁止非高雄人發言阿 發言前先審查
哦原來是在拐彎抹角指責說以前高雄版很亂的人啊
看不出來a7竟然這麼護衛前版主的高雄版呢
你在講什麼啊 好好看一下文章好嗎? 答非所問的
講abc你就回123 講事實你就回幻想 實在是吼
不是呀,你沒看上面有人說前版主治理很亂
你又說多元社會不同聲音
你不是在打臉上面說前版主治理很亂的人嗎?
講事實回幻想我怎比得上你呢
沒證據說人高雄組還硬扯忘記加問號呢
別人要講什麼是他的自由阿 有問題你去跟他說
不用跟我說阿
我跟他講了啊= =你是沒在看推文哦
只是看你一下說不同意見是多元
以前又把不同意見的人打成高雄組
然後扯忘記加問號,就覺得有夠好笑
還有 你還是別活在過去 每次都老調重彈 了無新意
有夠好笑~~~~XDDDD 你的時間是靜止在那一天了?
沒吧,你以前說的話你還是要負責啊
總不能說的話過了一段時間你就可以翻臉不認人吧
還好吧,有人還卡在暖詞走不出來呢
自己說過的話就要負責
不是說停留在什麼時間,你所做的事會伴隨你的一生
這樣子每個人都可以說
你怎麼糾結半個小時前的我,人要向前看好嗎
這樣推諉責任
人要往前看 不要像丁丁那樣 活在某個時間點
雖然他現在也恢復正常了 但是你還在停留
人要往前看不代表可以把自己的過錯抹除啊= =
這是你的責任,你所犯的錯誤
不是你一個人說要抹除就抹除
其他人都知道負責任,就你覺得時間久了你就無罪?
看來你還是被鎖在裡面 需要再給你一些時間
看來只有你一人不知道責任這兩個字
沒關係以後會時常幫你想起來
時中:我負責了 3+11我負責了 像這樣嗎@@?
你要活在過去也是你的自由阿 我無所謂
不知道呢,別人好歹在崗位上盡力的做好自己的職責
控制著疫情,拿他跟你比?得了吧哈哈
沒差呀,按你邏輯以後你也別在說啥we care啦
罷韓到現在還走不出來啊
we care是指我們關心 你自己要扯到政治的
不要用政治的腦袋來看這件事
我已經負責了 不要太不滿
哦好哦,不愧是之前扯自己忘記加問號的人www
這也可以扯,你看你已經不知所云了,快笑死了
懶得跟你說了
你到底那裡負責呀ww
牙醫有努力?有努力台灣今天會更好
說得太好了 先去問時中負責在哪裡
看來又在亂說話,我何時說過四人組了?
我說的是四人幫欸
牙醫沒努力?沒努力台灣今天會更差
麻煩不要亂指控好嗎
所以他說他要負責,請問負責了嗎
負責啊,光是在指揮台上盡心盡力的防疫
這還不夠負責嗎?
還是要像某人被桶跑去八卦版哭哭比較負責
超前部屬 不要太不滿 有問題怎麼不早 我已經負責了
還是要像a7說你怎麼還被困在以前比較負責呢
a7式負責wwww噗
他有盡心盡力喔?
我怎麼看都像厚著臉皮賴著不走
他沒盡心盡力喔?
我怎麼看都像堅守崗位鞠躬盡瘁
是我就找機會下台負責,換其他人上
還好部長不像你逃避責任,拍拍屁股走人爛攤子給別
這種負責法是時中發明的 應該是時鐘式
人
他大可拍拍屁股下臺一鞠躬把防疫丟給別人
留在台上負責防疫還被你們罵
這還不夠負責哦
我覺得a7式比較扯啦,把負責任這詞用時間糊弄了呢
笑死 留在台上就叫負責喔
真不愧是無敵的a7式,時間系能力
那佳龍還真不負責任
確實呀,拍拍屁股走人把爛攤子扔給別人
很不負責任呢佳龍
看來有人還是被鎖在3+11裡面 ,活在過去、老調重彈
、了無新意,需要再給他們一些時間
看到前版主,有些人又原形畢露了
你看別人還留在防疫台上忍受你們酸言酸語
拼命防疫,還被說不負責任
果然a7最負責任呢,時間萬能
金句要多學習才是 很好用的
在八卦版哭的那麼大聲還是能大言不慚,這臉皮真的厲
害
你的金句啊a7,還是你覺得很負責任?
不愧是負責任a7(比讚
是啊 學到了 用金句讓雙標仔自表 超好用的
可憐的小弟還活在過去,加油好嗎
小小弟出來幫小弟說話 好感人
這篇就是要討論為什麼跟組務說的做法有益,至於某
對俠侶就是快出現讓這篇討論失焦,如果繼續下去就
是中了他們的計。
也是啦,別理他們了
*有異
我是覺得論以前的6-15,就算到了選舉期
也沒幾個真的有判到6-15
不用特意明定限制檢舉幾案
6-14不好好解釋很難讓人信服
某些小弟們出來就是想扯別的模糊焦點
話說6-14真的挺詭異的,為什麼要更改成這樣
假如更改成這樣,像之前saniblue的案件要怎麼判
而且當時推文未經證實的言論完
市府也不知道有人在下面這樣消息傳出來
沒辦法澄清下,這樣檢舉造謠又怎麼附上證據
還是讓謠言到處傳後
等澄清判決又多少人能獲得正確的資訊
無法理解為什麼推文造謠不用判決
好了啦負責任的a7www
看到小弟和小小弟集體出動大概就知道了
感覺就是默許造謠開的小門
其實按照原本標準就好,不知道更改的原因
原本要修改的只有6-15
突然看到多增加6-14有點錯愕
重大造謠也需要明確定義,不然也是變相灰色地帶
推文造謠還可以不用吃到退文。
我覺得大家可以考慮一下我提的6-14方案三
我有把罰則跟何謂刻意都明訂出來,沒有模糊空間
不像其他方案和現行規定,有很大的模糊空間造成爭議
辛苦你了
我認為今天如果罰則清楚沒模糊地帶,就不會有這麼多
聲音了.
我覺得金魚夫的方案三不錯啊 客觀許多 也很好判
但感覺板主為了有主觀裁量的權力?假裝沒看到 不提案
刻意讓板規有模糊空間以合理化其自由心證的判決
罰則越模糊,版主權力越大啊,所以現在的版主想幹
啥呢?柯柯
推前版主
前版主之前辛苦了
6-14硬把推文造謠拉到規範外,加主觀裁量故意與否
真的很怪
推前版主~
4%狂噓,但某人不是前版主下台後才開始活躍的嗎
現在的版主放任你挑釁暨在八卦造謠引人出征,難怪會
覺得比較和平。
還一個號召暖人出征,現任板主真的很寬容,很平和。
可惜沒有繼續當版主,不然現在都在看二跟三樓搞笑
一些噁心的東西越來越放肆
是汙陷高雄板板友,造謠被小組長認證的前板主阿
謝謝前版主,現在整個高雄版就是亂七八糟,被一堆
韓粉八卦版的人來烏煙瘴氣。
推推
推,懷念以前了
是前版主呢!!!
是啊,是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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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原PO的標題回應這個主題,我是著重於6-14 因為剛好saniblue一案,a版判6-14未達標準 我就好奇以後這種明顯的造謠推文要如何檢舉 理一下脈絡 起因是#1WwzkMlo [問題] 65~66歲接種通知單?10
6-14的修改方案怎看都不行 新 6-14:方案一 6-14 散播客觀非事實的"文章",且已影響公眾利益。 違法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懲處,最重達1年水桶。 ※檢舉時須檢附證據,經提醒後仍未附上證據,板主有權不受理。5
我先幫你處理6-15 6-15的立法理由 比較趨近於避免大量濫用檢舉這個制度 現行規定跟新型規定都很爛 我之前就講過了 你們要承襲前板主 就會跟他一樣X
爆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 久水桶規定」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rPF58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50 位使用者附議,因 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19
[板務] 版主的判決被組務修改了不知道有誰沒事會去看組務版,剛看到最新資訊。 7/22 eveway 檢舉 inlanyu,事由:「說人家惡意檢舉」 wuyiulin 判人身攻擊成立,說 『拿惡意檢舉去形容板眾,在這裡會直接判定 6-1』9
[心得] 組務..?近期在組務區混了一下 事發原因是我問了一下軟銀勝率有沒有超過五成就被水桶 去SP1板溝通?SP1基本上也是搞笑 說了一堆板主只會回違反B-1就直送SP2 (題外話:因為SP1要求新格式,不會使用也被SP1桶了10天5
Fw: [申請] 請組務判決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Re: [申請] 請組務判決 時間: Mon Apr 26 18:57:49 2021 2021/04/30 更正判決 因原先誤以為當事人是以6-1提出檢舉,5
Re: [板務] 板規6-14修改流程全記錄以上記錄恕刪 : 感想: : 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覺高雄板的政治對立意識很嚴重,很故意的酸文、反諷 : 文都有另外就是這種動輒得咎的謠言。對於板主們希望做出改變其實是可 : 以理解的。2
Re: [板務] 關於板規 6-14、6-15 推投延後就部分內容提出看法 ※ 引述《aiweisen (艾維森)》之銘言: : 抱歉 我跟w板主都一直在忙工作 結束WFH後到現在也還沒忙完 唉 : 所以板務就以處理違規為優先 : 才導致沒能在預定的時間把6-14的修正案交出來1
Re: [板務] 板規6-14修改流程全記錄你在胡扯什麼 你們亂改6-14 我提的建議是6-15 然後你拿我的6-15建議去說 我比你們限縮6-14還嚴格- 目前 6-14、6-15 的草案最後修正如下。 原 6-14: 6-14 散播重大錯誤且傷害公眾利益之虞或刻意誤導民眾視聽之言論。 違法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懲處,最重達1年水桶。 ※檢舉時須檢附證據,經提醒後仍未附上證據,板主有權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