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城中城上月才裝滅火器 業者:先前無
※ 引述《nicetree (nicetree)》之銘言:
: 其實該管理的是租屋管理體制系統
: 這權責不在高雄市,而需中央內政部統籌
: 譬如德國政府
: 強制規定房東每幾年必須裝修房子進行屋況更新
: 必須通過設備檢驗
: 錢是房東在賺,要求房東出部分金錢做他產權內的修繕天經地義
: 政府是時候該管理租屋市場
: 強迫租屋市場交易透明化,不要讓租屋市場躲在地下不透明
: 首先鼓勵房東自首有租屋收入,減免部分所得稅
: 再來提供低收入或學生房客租屋補助,鼓勵租屋登記
: 儘量讓租屋市場交易檯面化增加透明度
: 完善租屋系統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稅收
: 一方面減少地主只收租賺錢不生產的問題
: 小弟思慮不周,大方向是這樣,有缺失遺漏處再請各位指教
這一連串的討論,鄉民從很多方向討論,有打房、有消防、
有社區管理的法治......等等,而我想表達一個奇想,
看前面鄉民提供的訪問影片中,可以看見雜物堆積很嚴重,
不管是室內還是室外。
這讓我想起很久以前有一部日本綜藝節目,就是在幫忙打掃
垃圾屋;所以我就想:
1.是否有法規,可以鑑定居住的環境為"垃圾屋"
2.被鑑定是垃圾屋時,是否有其配套措施,包括
a.住戶的心理輔導、
b.住戶想清潔時,可以獲得的資源與幫助、
c.住戶在清潔後,如何維持下去的技巧學習來源(如圖書館)
與心理調適
3.無主的垃圾,亦即住戶無權處理的堆積物,是否有法規可以
使這種無主垃圾被強制清除
我們在社會上走跳時,常常會被要求要遵守5S,5S的觀念好像也是
源自於日本,但我更喜歡裡面隱含的斷捨離的觀念,如果一個人能
從這樣的習慣養成,進而使心理得到撫慰,隨著日子過去,不知不
覺的會不會就改變自己的人生?
這只是我的一點想法啦,可是嚴苛的5S也是很折磨人就是了,哈哈。
PS.我有這樣的想法,不代表我認為政府不用負責任
--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有黨證就可以避免被鑑定為垃圾屋
別墅可以當農舍
我們這也是有住戶愛在逃生樓梯堆放私人物 清也清 罰
也罰 但照樣堆不怕就是不怕 也是無言無奈…
無主垃圾不會只出現在逃生梯,所以我的重點在於清理權,而不是罰錢
然後請光光後 屋主說他藏在床墊的300萬鑽石不見了
要你賠他 500萬
這是清潔程序,接受清理的住戶,想必才是主要清潔者,其他人只是輔助; 我看網飛有一個教導人整理的節目,也是住戶自己是主要清理者吧, 自己的屁股自己擦不是嗎? 而且輔導清理的人,也應該抱著尊重住戶的收 藏品的心,有些也許滿懷回憶。
有很多長輩都是有囤物症,你把他清掉了沒多久又囤
起來,沒得救啦
有囤物症的人,除了惜物外,也會有很多心理因素,所以我有提到心理輔導; 希望大家都是會惜物又懂得斷捨離的人,不然現在的快時尚好恐怖 =_= , 無意引戰,不過有一種有購物癖的人,家裡也都堆滿未拆封的物品, 也算是一種囤物症吧。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07:39都出到13了還在拿5S真的很折磨..
要鑑定還要看住戶願不願意配合勒
所言甚是,隱私權也應該要顧慮......,所以需要被鑑定的標準要很注意, 不能傷害到人權。
你講這些不就是管委會在做的事?
垃圾屋與無主垃圾不會只出現在社區吧?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09:41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14:37要用什麼方式讓他做完整的輔導?強制嗎?
我想想, 第一,你的居住環境是否符合,需要被鑑定是垃圾屋的標準 第二,如果被鑑定是垃圾屋,就必須接受相關輔導 大概是這樣吧? 因為對我來說,隱私權更重要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18:51台灣人愛面子,你真的立這種法,被鑑定是垃圾屋的屋
主不跟你拼命才有鬼~
唉,你看看現在外面,多少無主垃圾堆積無法清理,都是因為政府怕事怠惰, 基層第一線人員又無相關資源保護自己,一環扣著一環,造就城中城的大火。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31:32 ※ 編輯: mamaes (1.172.200.49 臺灣), 10/15/2021 16:35:32該做的還是要做,無法多做的就別強求了,物競天擇
,這個地球就是這樣在運轉
好沉重
很難,什麼是垃圾?你覺得是,這些人可當寶
多一篇紙上談兵的罷了
還住戶的心理輔導....真理想呀= =
自己管好自己很難嗎
為什麼私人住宅政府要負責?
私人住宅如果會產生危險性當然要預防 阿不用負責是
在道歉身體健康的嗎
政府拿人民稅金幫私人整修房子,這不會被檢查官起訴
圖利?
民眾黨的消防法修法 5月就1讀了 現在還躺在待審
去年
首先 你得要有一個不怕整天跑法院的主委
雖然這篇理想很豐滿,剛好看到下面有物資捐贈的文
,不知道會不會有接案清潔的公司提供協助
您在講啥? 韓市長執政一年,高雄倒退至少20年
現在市府兩年不只拼4年,是拼20年
問題在為什麼戶外擋路的不管雜物車輛攤販,都不能直
接扣走?為什麼我們沒有賦予政府這種公權力?
違停汽機車都沒事了 放雜物會被罰?
這篇很有西台灣味道 政府管到私領域
私有領域內就是走民法講契約,既然城中城住戶沒有形
成管理契約(管委會-大樓規約),就會是混屯狀態,
出事也無法求償
大眾公共空間,只要是雜物問題都有廢清法可以解決,
私領域就得有內部共識形成契約,由共同持有者遵守
家裡有囤物症的患者 沒病識感有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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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該管理的是租屋管理體制系統 這權責不在高雄市,而需中央內政部統籌 譬如德國政府 強制規定房東每幾年必須裝修房子進行屋況更新 必須通過設備檢驗36
我這篇的上一篇已經有網友分別指出你這三點不可行。 其實我認為你說的某些點不是不可行,關鍵是民意在叫立法院修法的時候民意要想清楚要 魚或熊掌! 有人說比照危樓拆除。可是深究起來,有些公寓「結構上並不危險」(所以不是倒塌壓死 人)以致必須拆除,而是「管理」欠缺(所以發生火災),管理欠缺是因為住戶大多老殘10
看了幾篇文章,要解決方式整理如下,各位可以討論是否可行,還是都無法解決(放給他 爛...) 1.類似商業場所的強力消防安檢,不過住戶是否承受起(住戶沒錢...看地方政府是否補 助...) 2.及早都更,這難度超高的(也是住戶沒錢.....)42
ㄧ個月500都付不起或不想付的人,你安檢完又有何用?難道把他們趕去睡路邊嗎?地方政府補助更不可能,標準在哪,ㄧ定ㄧ堆人故意擺爛等補助。 : 2.及早都更,這難度超高的(也是住戶沒錢.....) 這些產權極為複雜的大樓,要都更根本不太可能,要都個50年吧 : 3.廣設國宅,這個雖然緩不濟急,但是如果現在開始蓋的話,是否10年後就不會有這樣憾 : 事發生?誰說只有雙北需要國宅的,高雄應該也需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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