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邱國正:下達動員24小時內召員報到
動員召集你不去,戰時會不會去抓你,說實在的不會
但是戰後不去的人一定會被清算就是了
按計畫動員令一發,24小時內人要報到
接下來要領裝及其他行政工作,召集部隊持續收容到機動為止
之後部隊就要編成和臨戰訓練,不會因為幾個人沒有到
然後去等憲兵警察去捉你來,他有別的方式補足人數
當初設計動員制度時,是認為動員令一發全國的人民都會自動自發參戰
人民都是愛國守法的,就算有少數人不來或來不來也沒關係
可以多動員一點人,同時還有補充兵營的人可以來補
編實動員600人,同一符號會召集630-650甚至700人
同一時間,補充兵營的符號也在動員
如果人還是不夠,會直接去補充兵營拉人
部隊編成時間到就出發去戰術位置了
怎麼可能等抓人抓滿才出發
至於簡訊,其實2018年有想推過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主任韓岡明表示,考量召集令經掛號郵遞及員警交付仍有未送達的情形,因此規劃增加發送行動簡訊作法,委由各電信業者協助,期藉多元通知方式,達到依令應召的目的。韓岡明指出,這項作法已請法務部函釋,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結果後面你各位去教召有收到國防部簡訊嗎?
為什麼有規劃有計畫,但推不起來,18年早就政黨輸替了
至於自願教召的法源,今年立法已經三讀通過了
到時就可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會去報名自願教召
應該很多人會想去吧,光這串本板就那麼多人想打靶練戰技殺共匪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0930/6389705
至於如何申請志願教召?辦法中規定,員額公告後,符合資格的後備軍人得於各梯次召集前60天,以書面方式向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或後備服務中心申請志願接受教育召集。而軍方受理申請後,應於召集日前40天,將審核結果送達申請人。
明年就知道台灣有多少人是真的願意用行動支持了
因為一堆人想練習戰技卻又總教召不到
立委給大家一個機會
怕的是現在網路上說的殺聲震天
結果沒幾個人願意行動支持
如果這樣不如不修法,就沒人知道國民真實意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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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一輩子靠修補玩具為生,可大家生活水準越來越高。玩具破掉只會被扔進垃圾筒...一天夜裡,老頭死在自己破敗的小屋。
而月色下,背後有補丁的小熊們咬牙扛住老頭的腰。
肚子上釘著鐵皮的變形金剛舉起老頭的腳...
頭髮一半金黃一半翠綠的芭比娃娃抱著老頭的腦袋。
小熊大聲的說,大家加油一下,很快就到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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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知道不會有些被召的人是想打輸的
「得就其給付薪資金額的15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
得額減除」覺得應該可行吧!而且第五次有5000也蠻
有誘因。
你教召老闆可以抵扣1.5倍薪資,你有獎金又可以行動愛
國的概念
只是老闆精算之後 可能還是覺得虧,畢竟還要再請其
他人來幫忙
反正立法通過了可以自願教召戰時優先動員,讓世界看
看台灣人民真實的意志也不錯
我覺得一次14天對家庭、工作影響實在有點太大了。
想請問各位專家,實務上改成7天是否可行?對訓練強
度會扣分太多嗎?
明年也有5天跟7天的舊制版本
假如弄成自願教召的7天、被抽中的14天感覺就有搞頭
是唷 很少關注這類訊息!這樣只要老闆能夠正常給薪
,有沒有5000元其實還好5天7天 我就有意願了
不管怎樣教召老闆都要正常支薪啦,不然會有罰鍰
戰時根本就不應存在任何正常經濟活動
所有經濟活動都必須為戰鬥服務,沒有例外
同意戰時要全力支援,承平時期如果有辦法提升後備
戰力,又不會太影響民生,我想正常人都要支持才對
!畢竟自己的家園自己不救誰還會來幫忙?島國要逃
太難了,我寧願同歸於盡,也不要像新疆那樣。
真覺得說得很好
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國家徵招我是我的榮耀
樓上記得報名拿5000哦
動員"進度"當然不受逃兵張三/李四沒去既定單位報到
該單位就當機等張三/李四被捉到 該單位如此文所說自
有進度去做該做的~但未報到者的查緝亦有其後續 並非
就不管~兩者並進啊~
不然不談(動員)召集 講一般徵集好了 某役男屆齡該入
新訓中心但不報到跑了-a.新訓中心停擺等該張三/李四
被抓到入營才繼續新訓該梯次嗎?當然no 該做啥做啥b.
但跑了的張三/李四"憲兵就不去抓"嗎?當然也no 憲兵
自會去查緝 而不是"完全不管張三/李四"~
所以此文第3段最後一句"等人抓滿再出發"並未有任何
前篇文章這麼寫 全然是job自己腦補的旁人意思稻草人
樓上說的很對 沒有國家動員是少1人就停
何況海島國動員是遠在登陸前甚至開戰前
看看之前防疫抓違規者就可瞥見國家機器能力
那還只是沒有戒嚴狀態
敵軍不一定有辦法打來 但警憲一定先抓到你
像中油台電不知道可不可以自願教召
島國動員兵像TDF不一定有機會實際參戰
逃兵的代價遠比動員參戰代價還大
台灣就這麼小 認真要抓的話 躲也躲不了
沒事自願教召都立法了,看看有多少人會真的去報名就
知道意志有多強了
必然沒有多少~有社會經驗就知~"國民義務"性質屬負擔
義務人通常不是心甘情願 若無義務違反的刑罰壓力 靠
自願只是次要管道~若無(逃兵/逃稅)的刑事法制 靠自
願教召/自願納稅(不應召亦可/不繳稅亦可)試問但凡有
社會經驗者都知答案~不論出一張口說願意自願應召自
願交多少錢給政府的網民在網上把胸脯拍得多響都類似
大家試想 立院廢棄稅捐稽徵法制 今後納稅全憑各人自
願(想繳則繳 不想繳也不違法)大家預測其結果如何..
微型企業 自營 業務類 日薪計件類的 這些不會願意主
動去教召 這跟愛不愛國無關 還沒打起來就荷包空空也
太好笑 營造建築類給的都是日薪有做才有錢 開車送貨
的很多也是以車趟以貨物計 自營跟攤販更不用說 與其
在那邊造成困擾教召14天 不如112年馬上恢復一年以上
兵役 然後把黃埔陸軍全面改革成美式
會自願教召的 除了真的很熱衷打仗 剩下的應該只有低
薪的月薪族群會去 公司薪水照領 14天當賺外快
都
都自願了 生計會被影響的自然不會去 有什麼關係
現代國家大多是稅收國家,我國也是,不可能放棄徵稅
,PTTHappy別抬槓了,你想表達的東西在盧梭的社會
契約論,但不是你說的那樣。因為你是國家一份子,
有受國家保護的權利,依社會契約理論,既然是國家一
份子,享受國家給付的權利,自然有責任分擔給付的
成本,所以對國家有金錢給付義務,這就是稅收,要
怎麼徵稅徵多少,屬於租稅法律主義,必須是法律明定
的稅目、稅率、期間、違反的法律效果…等,才有納稅
義務,而法律是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制定,所以人民有
遵守義務,因此又稱無代表及無課稅。而國家可能受他
國家侵略,給予社會契約理論,人民有服兵役義務,從
而在憲法明文規定,通說認為是對國家的勞務給付,
當然屬於課予人民負擔,所以必須以法律定之,包括
誰來服兵役、到多久,違反的法律效果。既稱上過台大
公法組老師的課,竟然連這種大一憲法課的內容都要槓
,真的XDDD
其實不管志願或是非志願,倒楣的都是乖乖服義務役役
的人,但是可以志願報名了,之前很多推文說想回去教召
的,有正式管道了
我最後告訴某z 你少在我面前丟一堆名詞卻亂用一通
你是上了幾篇TSSCI 還是個學生就乖乖受教~別跟我槓~
你讓我想到網上一些去外國唸法政的粉紅也是丟一堆學
理名詞 得出中國全過程民主才是真民主 中共式法治是
真法治 西方民主法治虛有其表之類的鳥話~今天很顯
明 我國憲制中 憲兵隊被刑訴法賦予司法警察身分與職
權 故在其受(檢方)令查緝涉及刑事犯罪(含妨害兵役治
罪條例)的不報到的嫌犯 合憲合法~你自己叭啦一堆這
不合憲不合法 那是你家的事!你上篇犯了幾次紮稻草人
自彈自唱的情事~你還嘴?再問你 你自己是上了幾篇TSS
CI?你一個不知哪畢業的在我面前班門弄斧咧~
你如果是我班上學生你早因為觀念半桶水被我當掉你了
你連現行司法實務並未認為憲兵隊違憲都不知 整天悶
頭在極少數說的世界裡以為世界跟要奉陪你極少數說轉
你省省吧~不管你在本板鬼叫多久 先前我說的戰時憲兵
隊抓逃兵依舊被實務承認合法~你要嘛去法院告發憲兵
違法逮捕逃兵要嘛去監察院檢舉憲兵濫權 蹺腳看你去~
要嘛你也只能在本板噴口水精神勝利你說的對我說的錯
真讓想到這類人就像研討會上開放發問時那些半桶水在
學校學了皮毛後畢業的民眾拋一堆名詞然後自彈自唱而
認為台上發表的學者觀念錯誤..他都不知旁邊多少人給
他白眼他還自信滿滿自己講得多漂亮各概念名詞滔滔不
絕哪有半桶水..對這類人 現實生活中 就是隨他爽就罷
樓上是氣急攻心到底在說什麼XDD 好啦,立院研究報告
是廢文,憲兵半年刊是垃圾雜誌,你最棒了
沒有喔,到今天我才知道,我認識的學者都沒有你強
攻心個鬼~我心情平常得很~是從現在起不必跟你客氣罷
你的自以為是跟極端廢死派在網上一直辯說在我國法制
憲政中 死刑乃是違憲~別人跟這類人解說 這類人只會
一直拋漂亮名詞:生命權叭啦叭啦認為他們的法學見解
正確別人錯別人是法匠只有他們廢死派保障人(生命)權
這些只會丟名詞的廢死派的自我感覺良好跟你差不多~~
你真的看到你在#1ZLyjr9I (Military)說:「推定」
的「程度」有拿捏空間,我就佩服的無體投地,因為從
來沒有人提出推定區分說的見解,看來,林山田林鈺
雄王皇玉遠都不及您,逃避兵役跟逃避召集的人自無權
享受一般人享受的人權;再者,基於您犯罪者無人權
的見解,殺人者人必殺之,當然不能主張生命權,也
毋庸奢望矯正教化,監獄必須如同煉獄,十數犯罪者共
享坪米空間,已是人民施捨最大憐憫,善哉,一時Happ
y在忉利天,為汝說法,為閻浮提苦眾生,作大證明功
德主,大悲大願,大聖大慈,本尊法學菩薩摩訶薩
首先那是寫給版上眾人看的白話文 你瞭了沒?版上不是
只有你存在 懂?
推定可用反證推翻 但反證若無直接證據 間接證據的間
接要到哪程度 這就可拿捏 懂?
在戰時 要抓逃兵來維護極具重大公益的動員公平
所以檢查身分證未帶之外觀貌似正常者依緊急命令假設
規定的管制條件而由憲警執行 則並未違憲 懂?
因此可更大可能查獲逃兵(未有身分證證明者 忍受片刻
不方便 跟或許其中的真逃兵者一起回隊部 非屬動員者
稍後即可離開 這個限制符合必要程度) 懂?
至於其他你自彈自唱你學得半通不通只知皮毛的話語
就少在我面前獻寶 你跟網上那些留學粉紅把民主原則
法治原則得漂亮話屁得滿嘴 然後自顧自把中共的"民主
"中共的"法治"涵攝為真民主真法治的亂涵一通的半桶
水情況一樣 你自己不知你的所學斤兩 我身為大學教師
看多了你這種滿口名詞配上半通不通皮毛論述的人們~
Happy真是大智慧,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刑訴154條1
項真實義。
跟你同樣腦袋邏輯的極端廢死派 甚至連大法官都不放
在眼裡 他們叭啦生命權一堆來力主我國憲法法理上死
刑就是違憲 你跟他說大法官解釋說死刑不違憲 他們比
你更會屁 屁說大法官是踐踏生命權的法匠!只能科科~
你跟他們相比只是五十步一百步的區別 但都屬半桶水~
奉勸你 你先考上研究所 然後多唸外文資料 去真搞懂
世尊,我過去所修LLM學位、應當廢棄,聞佛所言,即
當信受。唯願世尊、廣說刑訴無罪推定區分說,犯罪處
極刑、殺無赦,而能成就不思議事
我不挑戰你說的LLM 你說有LLM就有我沒意見 但你的LL
M教給你的拿級少數說說嘴還不鳥實務 跟極端廢死派同
PTTHappy,此菩薩威神誓願,不可思議。若未來世,
有大法官、大律師,聞PTTHappy名字,或讚歎、或瞻
禮、或稱名、或供養,乃至彩畫刻鏤塑漆形像,是人
當得百返生於三十三天,永不墮惡道
樣 看來極端廢死派網友也個個有LLM功力!欽敬欽敬~
他們的廢死論述可以寫幾千字 配上漂亮人權概念名詞
像你一樣東繞西繞下來 死刑違憲!竟然不知此真理的說
死刑不違憲的我國大法官 法匠!然後廢死派自感覺良好
實務見解錯誤 跟隨實務多數說的網友也錯 就他們極端
廢死派跟實務見解對著幹的見解正確~他們真是感到身
負傳播真理 眾人皆醉他獨醒 的孤臣孽子之心跟你一樣
嘻嘻,土雞LLM算什麼,留德如許宗力林鈺雄王皇玉,
留美如王兆鵬黃榮堅林志潔,留日如李茂生,都不及PT
THappy菩薩,善哉
科科 所以上述台大學者 誰寫了期刊文章/研討會文章/
報紙投書 說憲兵隊在戰時抓逃兵違憲?你怎不照照鏡子
哈哈哈,可能投的不是給鬼看的
你想酸我還沒酸到點 這是美國LLM教你的論辯技巧程度
?
嘻嘻,土雞也有LLM學位喔
我跟上述台大學者的主張並未矛盾 是去美國留學學到
半桶水的你 自己自以為我對憲兵隊執法的論述不合法
理--注意 是你自以為的 如你上方紮稻草人寫那些法理
大原則(近百字 不贅述)然後你的腦袋自以為憲兵隊在
我的論述中"不合"你說的大原則-但問題是 你哪位?你
比實務還權威?你引了台大學者們--但恰恰這些台大學
嘻嘻,可能是因為PTTHappy菩薩說法,讓美國聯邦最
高法院重新開啟死刑吧!
者們誰寫了任何書面意見反對憲兵隊現行制度?你說啊!
這就是你的LLM程度 跟極端廢死派網民程度一樣 科科
美國參差不齊的LLM 天曉得你哪一間喔~
我上方講了我國憲制中死刑不違憲 你LLM教你的思辨能
力去改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開啟死刑..你有事嗎?哪間
LLM教你的我講東你回西 遑論你先前屢次紮的稻草人?
連勝文是美國JD上了8堂經濟課 天縱英明成了經濟專家
你的LLM教出你至今對我國法理的奇葩論述 欽敬欽敬啊
得證你的英明腦袋等級跟連勝文腦袋同一級的法學專家
容我恭敬地自此視你為本板連勝文第二即可的英明人士
你要嘻一千次也隨你(我沒意見)因為我看出你是連勝文
第二同級的英明人士~科科科科~~~~
看到推文有人說 低薪的人才會去自願教招,小弟我應
該不算低薪,但仍然有意願去教召。畢竟我並沒有真
正當兵過(研發替代役只有16天成功嶺而已),如果
中共打來我連最基本的軍事能力都沒有,完全幫不上
忙甚至在重要關頭因無能而死去,想到就他媽的窩囊
。所以各位大大們,只要可以到時候我會把報名截圖
貼出來給你們的。
嘿嘿,你是不是也紮了稻草人?請指明誰說廢死違憲,
或者證明我說死刑違憲,請說明!其次,連勝文關我
什麼事呢?你說我是連勝文第二,是不是過分了,筆
戰到以貶義名字人身攻擊,有失風度了!再者,LLM是
法律碩士,台灣大部分的法研所學位縮寫都是LLM,不
是美國才有,像荷蘭、澳洲都有LLM。最後,憲兵的司
法警察身分雖尚無太多討論,但不代表沒有反對意見,
憲兵半年刊你看不上眼,立法院的研究意見你也不認同
,惟釋字535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不應僅以組織
法有無相關職掌規定為準,更應以行為法(作用法)
之授權為依據,始符合依法行政之原則,刑事訴訟法與
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雖將憲兵並列為司法警察,然而刑
事訴訟法為程序法,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性質難以定義
,但實非司法警察的職權行使規定,只是檢察官指揮
調度,因此,即便上述二法將憲兵列為司法警察,但無
法將之定義為憲兵行使職權依據,所以「我」認為,
憲兵執行司法警察職務,欠缺法律授權,應屬違憲。
109年立法院曾舉辦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實務爭議檢討公
聽會,雖然多數與會者贊成廢除該條例,然而有趣的是
120多頁的公聽會紀錄,有提到海巡署、移民署,就沒
人提到憲兵
不過PTTHappy你討論語氣真的齁,我都要先停下來唸一
遍心經才能合於板規界線內酸你。真的太挑戰了,而且
欠缺幽默感,難怪一天到晚看到違規懲處有你大名
你整個觀念亂成一團~還扛No.535說嘴?
535有像你說的完全不准憲兵隊臨檢嗎?檢察官比你不懂
535 竟不定時帶隊憲兵去臨檢去掃蕩某些場所!?你怎不
去告發憲兵隊違法搜索等等違法情事?這是你的法學訓
練:讀到某些"大原則"結果胡亂腦補"具體狀況"認為不
合大原則 而胡亂涵攝出錯誤結論 你懂嗎?怪不得你還
需更加學習!LLM又怎樣 你怎不繼續往上考看看更高治
學境界?瞧你一路以來一知半解寫的!
535的聲請釋憲起因是警察"毫無節制"任意臨檢~懂?故
535說你引的行政機關要有行為法依據<-是大原則!在警
職法立法前 大法官可沒說"不得臨檢"!而是限縮警界原
本無節制的任意程度 在解釋文例示了幾個重要操作點
懂嗎你?你學535的結果是腦補成"憲兵隊(完全)無權(甚
至)在戰時抓逃兵"!誰教你535有這個意思的!
更別提開戰後總統的緊急命令(這當然是法源!)放鬆的
對憲/警臨檢程度的話 也非535意旨中表明這也不行 懂
?
再者 憲兵作為司法警察是法界冷門議題 懂?你說的公
聽會沒人提 意外嗎?沒提不意謂否定憲兵隊的合憲合法
性 懂?
台大諸多教授到底寫了啥反對憲兵隊的意見?你舉不出!
那麼你列出他們一連串大名給我看 你邏輯上是要幹嘛?
這不就我完全說得對的:依你一開始亂吐的陳述 你主張
的是極少數說(你引的2個學者)~沒錯吧~林鈺雄有主張
憲兵隊無權抓逃兵-他們抓逃兵就是我國非法治國 是笑
話?王皇玉有這麼主張?沒吧!是你自己自彈自唱 沒錯吧
至於擅長紮稻草人的你同樣再次紮錯一次:注意回看!我
是說網上那些極端廢死派網民叫囂死刑違憲(8卦版不少
但發生時點已許久)我又沒寫:台大教授是極端廢死派主
張死刑違憲!你別自己亂紮亂牽然後亂反問我舉例好嗎?
此外 你同樣回看 我寫連勝文是專家是英明人士 也同
樣這麼寫你是專家你是英明人士 所以就人身而言 哪詆
毀你了?別自己腦補~你的"論點"有無邏輯則是另一回事
ps.你還跟我扯佛學喔~你留意來-你想必知道佛學有教:
為高境界者能知低境界者深淺 低階無法看出高階深淺
所以我早說了 看你搬出一堆名詞概念然後講了一堆 你
不是完全沒水 但你所學所知並未滿桶 大概半桶量而已
半桶量去教完全沒水的網民是可以 如同你只修到十信
位菩薩 去叭啦叭啦對凡夫宣講你認為的佛法 那是一碼
結果哪天你自己冒失因為看不懂十住位菩薩打字的佛理
結果你開始用你較淺的佛理/法理程度跟高階程度者槓!
言歸正傳 在刑訴於最根本關鍵處賦予憲兵隊司法警察
身分後 固然現行法制中 立院沒有立軍械使用條例 與
憲兵職權行使法 所以固然"不完美"這是一碼事-但只要
憲兵隊在平時抓逃兵的執法上類推警械使用條例/警察
職權行使法 及相關法律 實務見解與學界多數並未像你
等極少數派腦中不知想去哪的導出憲兵隊不論怎麼搭配
類推其他法律 都完全無權抓逃兵云云的極端想法~懂?
ps.若你實在難理解我也沒辦法 你在十信位慢慢修學吧
千萬不要氣氣氣氣氣
憲兵不應並列為司法警察,一是偵查主體是檢察官,司
法警察只是輔助機關,不管是警察、憲兵,都必須協助
檢察官,並受檢察官指揮與命令(請參刑訴第229~231
),而且實務大多也是由警察來擔任偵查工作,憲兵
應回歸軍事任務為宜,更何況,在必要時,檢察官本
來就可以請附近軍事官長派遣軍隊輔助,也是刑訴第24
9條後段所明定,所以憲兵擔任司法警察,大可不必。
至於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除了上面研討會多數意見是廢
除外,而黃朝義教授則表示:
接下來你自己慢慢玩吧!法律門外漢講話口氣那麼還差
,真是夠了
科科~你的LLM教你當阿Q精神勝利?誰氣了?你幻想我氣?
科科科科科...總之你就這程度 你洗洗睡吧~
你03:43貼的"證據" 學者們並沒說死刑"違憲"(性質是
無效-就算立院不修法也阻止不了 不是還需靠立院修法
)懂?你哪間LLM訓練出的腦袋?別丟你學校的臉ok?
此外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確實有點累贅~廢也可不廢也可
廢了it我沒意見畢竟不是重點 檢方依刑訴法自可指揮
憲兵/警察等司法警察 懂?你到底在po些什麼半桶水觀
念?你別丟你學校的臉ok?你還學起阿Q幻想我生氣?你有
事嗎?你不反省自己的半桶水荒腔走板回應 改學阿Q精
神勝利?科科科科..
像你這種裝LLM的八成大學部畢業的半桶水法律門外漢
毫無基本"學術訓練"已經犯了不知多少基本引證錯誤
你還裝啊!你引證的簽名(修法)廢除死刑學者群 跟我說
的有不一樣(他們沒主張死刑"違憲")嗎?你是回個鬼啊!
你還自己幻想我會因為你可笑的"證據"生氣?
你哪間大學部畢業裝LLM啊?科科~你洗洗睡吧你~
"所以憲兵擔任司法警察,大可不必。"<-大可不必個鬼
啊!林鈺雄這麼主張?王皇玉這麼主張?何賴傑這麼主張?
你洗洗睡吧 你這種法律門外漢裝什麼LLM~馬腳露出還
不自知~
當初我問你你上了幾篇TSSCI結果你不知我講啥-你裝什
麼LLM啊~以後對你只需要搭配"科科"就夠了~科科科科~
(忍俊不禁中--有何好氣?笑死人了哪來的遜掉的LLM)XD
(刑訴法制中宜否建制兩套司法警察 當然學界可討論-
但你這個半桶水跟我們學界中人不一樣的是 你在版上
自彈自唱"憲兵在戰時無權抓逃兵"?!你哪位啊!LLM?該
引號內的無權云云是你的謬論 你少拿林鈺雄等人替你
背書 懂?哪來的"自稱LLM人士"喔?科科科科..)
嘻嘻,筆戰到發脾氣還人身攻擊,好可怕啊!
好啦,LLM是我裝的,可以嗎!你自稱台大公法組是真
的,你說的都是對的,好不?
科科~攻擊你幹嘛?你幾斤幾兩還看不出?先前給你面子
但你自己不要罷了 瞧你那荒腔走板的論述 你去自爽吧
你活脫脫一個活在自己世界連學界論述都沒搞懂的人
"腦補別人的合格用語是攻擊你"(以便你自我感覺良好
認為自己多委屈 對方多惡劣喔)"~幹嘛呀~
奉勸你 "就算你是LLM 你那間的LLM也很不行"你最好再
往上考你那間的博士班-你回去多唸點書 別再一知半解
(退一萬步 就算不少學者認為憲兵隊疊床架屋)->但是
疊床架屋的憲兵隊抓逃兵仍不是你自彈自唱的絕對無權
!懂?(所以你那間LLM到底怎麼訓練你的腦袋思維的?)
以及我說台大學者們沒有主張死刑違憲-但我可沒說台
大學者們沒有連署呼籲(政策方向上)修法廢除死刑為宜
沒修法前建議暫緩執行死刑<-所以你到底腦補什麼我寫
的 然後貼個法學界連署名單-你到底想幹嘛?)
法學界的研究方法是文獻研究法-從你對閱讀我的文句
的怪異行為事實推估 說你沒受過LLM訓練 推測得合理
得很-不然就是你那間的訓練素質實在太科科了 懂?
好啦,你說的都對,你棒極了!天氣多變化要注意保暖
,小心心血管疾病,脾氣要收斂一下,雖然我覺得你
氣嘟嘟樣子好可愛~好可愛,但是啊,要記得常生氣會
沒朋友,容易孤獨死喔!
笑死~這種等級的嘴砲你就留著自用吧~LLM教你這種??
你乾脆叫現在本板最下方那個被噓到X9的傢伙學你的嘴
砲說批判他的眾人都是氣嘟嘟都要小心新血管好了~科~
你哪間學校畢業教你這種阿Q式嘴砲-事實上酸不到人但
精神勝利自以為酸到人XD
學校是不會教怎麼嘴砲啦,但是,修養是家庭教育啦,
做人的道理是也是耳濡目染,最重要的是,幽默感跟
有點壞是與生俱來,這些都是我有你沒有的,嘻嘻
這就是你程度(法學與中文都一樣)不好的所在:別人正
常形容你的情況的用語-唉呀你自我幻想對方用語在惡
意攻擊你 對方此時正在憤怒中-搞不好搥電腦喔-等等
..你也幫幫忙-你別活在你自己世界!看看先前我那篇裡
多少網友指出他們在憲兵隊服務就是做了警察的臨檢甚
至查緝的工作-當然要符合相關值勤比例原則-甚至有檢
察官帶隊的等證言--結果你這個活在自己世界的人完全
自我感覺良好自彈自唱~你在眾人眼中才是笑談-你現在
靠嘴砲氣嘟嘟/心血管/寂寞..之類是能讓你自爽多少?
好奇耶?你還真可憐只剩這樣才能自我感覺良好-而我們
多數人實在也懶得搞懂你為何成了這思維狀態~
可是你只是一個人,不是多數人
ps.那個被噓到X9的被版主刪文了-記得他確實在回應其
他人時也用上了跟你一樣的嘴砲:對方急啦/對方氣啦/
對方這個那個啦來自以為精神勝利<-啊不就跟你一樣!!
科科~~
我講一句,你噗啦噗啦一大串,我自彈自唱?嗯,你
說的都對
因為其他人法學功力不夠 沒法痛電你這個半桶水啊
從學術嚴謹角度 你在本板連續傳播錯誤觀念 我為何不
喔,你自稱台大公法組老師談過,我知道,你說的都
對
連續電你的謬論?電你這個半桶水剛好而已~氣什麼?
一大串?你是寫過期刊論文沒有(我刊登上TSSCI 你想必
你的無罪推定區分說,是法學新發現
不要告訴我,我沒興趣
沒有)法學文章任一篇都好幾萬字起跳(這在但凡文組的
你吹完沒有,我要出門吃早餐了
學術界正常得很)?這叫一大串?信手拈來而已你不知?
你這種半桶水快去吃早餐~你想不想學正確觀念都隨你~
反正我該講的學理早講了只是你一直採取奇葩式回應..
為什麼要半路強收徒弟,難道你是歐陽鋒?可我不是過
兒啊
你自己回去多唸點書少紮點稻草人-同時你去精進你的
閱讀能力-你就不會自我感覺良好還扯什麼無罪推定區
我不要
分說-那是你自己紮的-我解釋過我是用白話文講某事給
網友們了解-而你這個半桶水興沖沖以為可紮稻草人XD
你好煩喔
你配當我徒弟?你省省吧~所謂學 是問你自知之明把我
寫過的好好咀嚼去更換你腦中錯誤的半桶水謬論~
就好像本板上新手向資深網友學軍事觀念 又不是新手
去當資深網友門下指導的研究生 懂?你的閱讀能力到底
我在想要選豬肉滿福堡加蛋還是無敵豬肉滿福堡加蛋
比較好?
是多奇葩?哪間LLM訓練的文獻研究法的文獻被你這麼讀
某句意思?那多恐怖 意思被歪解到天涯海角!
登入次數3000多算資深網友嗎?可是你才登入1300而已
啊我20年來斷斷續續上PTT 舊ID太久沒用過期只好重新
申請 你連這個情況也想像不出來喔?次數能代表啥?
總之你好自為之 你的法學半桶水程度已經毋庸置疑
不論你多麼掙扎貼圖來精神勝利都沒用
其他網友即便因為不是法律專業所以不參與電你在法學
的鬼扯 他們知你錯但無法完整講出所以然罷了-然而他
們先前都以實際親身經驗知道你在鬼扯~
科科 他們講出他們在憲兵隊經驗你就回你在淡水憲兵
隊 我勸你多唸書你就回你是LLM--你招式只剩這模式..
科科 然後再附上反向印證你自己在胡攪蠻纏的貼圖XD
我不知淡水憲兵隊詳情所以不置喙--但你對文句閱讀的
令人搖頭的不足能力 至少你的自稱LLM要被打上大問號
你那間沒教你別讀錯句意以免紮稻草人?你犯幾次了?
推文真的蠻好笑的 z板友你真的太閒了 XD
滿有趣的啊!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https://0rz.tw/U4xL8 你的亂扯文你再裝LLM嘛無妨XD
一看你就是只會照搬教科書華麗文字但沒讀通的半桶水
在car版亂扯某法理在本板你又同個樣~你上方貼的印度
人梗圖還用的恰恰是該文內其他網友說你的圖哇勒個去
你所有打的嘴砲自認想說別人 其實恰恰說的是你自己
上方該文內車版眾多電你胡扯觀點的網友們就是人證~~
(從部份噓你網友的論述知其也法學背景所以電到你腫)
但你渾然活在自己世界在該文內繼續自彈自唱..可嘆..
若早知你就這德性 我幹嘛費唇舌導正你法理~隨你自便
看你在該文內跟眾人辯到最後的措辭..瘋狂的是你吧..
(滿有趣的啊..<-z某指著他自己說)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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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長說24小時可以報到,不是24小時可以完成動員 報到後到有戰力(人/裝/彈/補給品)至少要三天 還要機動和臨戰訓練,少說要一星期 現在教召都是半年前就在規劃,一個後指部一次只動一個營 還要全指揮部支援,光通知就要有電話訪談到動員令又一個多月70
我有個問題 這個戰時動員令 若是不應召會有什麼後果? 畢竟開戰後兵荒馬亂的 有很多合理的藉口可以找 比方 人不在戶籍地 沒接到電話X
等一下啦 假設我家就住軍營附近的眷村 要怎麼進去營區 哨兵會讓一群人擠進去嗎 然後要帶什麼 身分證印章? 然後要找哪個軍官72
看了你回覆眾人的觀點,你想逃我們也勸不了你,你貫徹始終去try try看也好,免得你 覺得沒試過很可惜。 : 我有個問題 : 這個戰時動員令 若是不應召會有什麼後果? 戰時被抓:強制入伍或被審判後坐牢10
其實不去報到人真的不知道想什麼。 烏克蘭戰爭啟動,全民發槍 形勢嚴峻!烏克蘭發武器 平民排隊領槍保衛國家 阿共打來,你沒家人嗎?沒女友?沒老婆?沒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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