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world gym 福華店退課失敗還作勢打人
※ 引述《gary1074 (gary)》之銘言:
: 我是在worldgym內湖福華店的會員
: 目前因為簽約教練全數離職(連店長也離職),且後續接手教練上課品質很糟,只會強力: 推銷課程,找不到合適教練狀況下,要辦理會籍終止並解除契約
: 但後來...過去現場退費,一如多數版友提及的,僅得到過期的課程不能退的答案,也不: 願意聯絡總公司,態度相當消極,因此,要求負責主管親自出來說明退費時,我說這個違: 反體育局定型化契約,沒想到主管竟突然爆粗口,還說有種你直接去告。並作勢要打人,: 幸好旁邊的人有拉住他,絲毫沒有誠意要解決,沒想到…..去退個課還要冒著生命危險…: .
: 看來是不是應該找個律師提出訴訟…公然侮辱跟恐嚇呢….
我目前也正在準備走民事訴訟,
老實說,只要錢進了蔬菜只袋,不管什麼原因,都不會退的~~
就算你在簽約後的6個月以內,什麼,您要退費!? 蔬菜也會給您來個相應不理,看您又能如何.
蔬菜現在的心態:不只要吃你上限20%違約金,而是一毛不退,當然不會甩你搬什麼法條,
它就是賭:客戶算一算請律師訴訟的錢,一定不划算,最後客戶一定會自己吞下去,這樣蔬菜它就贏了
不過您這家店店長還要打會員!? 我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
我那家的店長算溫和,至少可以用正常語調說話,既然不退錢,我也不會和對方大小聲,就直說會走訴訟就好,若有興趣再去看我前面的民權西Express店的文唄~
對了,消保官申訴建議你還是要走,雖然沒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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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也是走申訴流程,但萵苣代表就是一副不能退的
立場。
消保官沒有強制力,法官才有。擺明:沒有要和解也不退錢!
消保官沒法律強制力,其實沒啥用,消保官比較像客服,告
訴你如何作,然後沒了
所以 真實案件投訴消保官是不具任何實質作用嗎??
一般都走流程,打人什麼的是不是有點誇張形容XD 感覺
沒必要啊
沒實質用處也是要走,不然法官也是叫你先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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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教練是還在職啦~只是怎麼樣都約不到課,就算你約到了,也不一定上得到課,會被 放鴿子。大家自己小心啊X
力 : 推銷課程,找不到合適教練狀況下,要辦理會籍終止並解除契約 : 但後來...過去現場退費,一如多數版友提及的,僅得到過期的課程不能退的答案,也 不 : 願意聯絡總公司,態度相當消極,因此,要求負責主管親自出來說明退費時,我說這個3X
力 : 推銷課程,找不到合適教練狀況下,要辦理會籍終止並解除契約 : 但後來...過去現場退費,一如多數版友提及的,僅得到過期的課程不能退的答案,也 不 : 願意聯絡總公司,態度相當消極,因此,要求負責主管親自出來說明退費時,我說這個45
首Po我是在worldgym內湖福華店的會員 目前因為簽約教練全數離職(連店長也離職),且後續接手教練上課品質很糟,只會強力 推銷課程,找不到合適教練狀況下,要辦理會籍終止並解除契約 但後來...過去現場退費,一如多數版友提及的,僅得到過期的課程不能退的答案,也不 願意聯絡總公司,態度相當消極,因此,要求負責主管親自出來說明退費時,我說這個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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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福華world gym 教練課解約文先說結論,以免文長大家馬上左轉離開。 版上各位前輩苦口婆心,講述親身經歷, 勸說新手切勿腦波弱購買(過多)教練課程, 簽合約時務必謹慎再謹慎,該是自己消費者權益的條款一條不能減, 不該明列在合約上只利於健身房的條款一條都不能有,13
Re: [問題] 代步車費用準備進入調解程序好我們先討論一個基本概念,第三責任險的賠付原則是什麼? 依法應賠時由保險人代為賠償。 ok,那代步車費到底算不算是依法應賠付的範圍? 當然算,只要使用情形跟金額合理,到了法院去也是會判。 那理賠到底憑什麼說不賠?11
Re: [閒聊] world gym 民權西Express教練課解約文 -1哈,看板友回文,大家比較關心的好像是我買多少堂? 本來我覺得我買的不多!?但看板友們自己po的時數,這樣我好像又算多. 在民權西店,花「一台全新國產車的錢」在買教練課的人也有,我算小咖了. 民權西Express店剛開幕時,確實很多教練看起來都有一定水準?價錢也硬. 或許是它的經營策略吧,這樣才能先吸這間店的客群買課,10
[閒聊] world gym 民權西Express教練課解約文 -2原文很多,不重寫了,有興趣者自己往上翻看「world gym 民權西Express教練課解約文 -1 」 距上次發文大概一個月吧,其實還沒有什麼重大進展, 第二次申訴的消保官協調會是訂在下個月(一月)初,反正店經理已經說一毛不還了,也就沒 什麼期待,就決定走訴訟3
Fw: [閒聊]福華world gym 教練課解約文內湖版各位內湖鄰居好 先說結論,以免文長大家馬上左轉離開。 版上各位前輩苦口婆心,講述親身經歷, 勸說新手切勿腦波弱購買(過多)教練課程, 簽合約時務必謹慎再謹慎,該是自己消費者權益的條款一條不能減,- 我也正在走民事訴訟,提供一點建議: 政府法令規定,業者必需要退費。若為消費者因素無法履約,"最多最多"扣消費者20%違約 金,至於用課堂原訂價或實際購買價,依法院判例來看都是實際購買價。 幸好原事主不是買蔬菜的課,因為「蔬菜的作風是一毛不退」,就是要消費者花錢打民事官 司,蔬菜才肯退錢。或許其他間健身房沒這麼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