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新長官不同意先把文存查
只是閒聊,大家都知道來函收文掛號之後會有限辦期限
通常是六天,但也有速件或最速件一收到就是黃燈起跳
但是自己創號則沒有期限,所以我們之前的習慣是
不管收到什麼文,先簽文陳閱後存查續辦,三層決
然後再自己創一個號去辦這個文需要辦的事
但是去年底原本的科長榮調中央之後,新來的科長不願意給存
因為這個作法會有個風險,之前她待的科也真的有發生過
就是承辦人把文存掉之後,一忙起來自己也忘了有這回事了(或業務交接漏掉)
後來過了大半年,中央來提醒說記得要如期報部核結喔
那時承辦才嚇了一跳,後來直接報部展延+保留經費,還好有准
所以科長意思是說這個文掛在系統上,就是提醒承辦要記得簽辦
不然科長也不可能幫每個人記得你手上的計畫辦到哪了...
不過依照正常限辦日期,其實時間還滿趕的
舉例收到中央的核定函要掣據去請款,要會財政主計,然後領據要一層蓋章再監印關防
會財政通常要一天,主計三天,縣長室一天,也就是收文之後當天就要上簽
才有機會照著流程如期跑完,不然就是要持會...
但是有的案子不是只有領據和請撥單,還要有計畫書,還要收下級單位的概算
所以又不太可能當天簽得出來,也沒有時間每一案都在那邊持會...
然後就開始有逾期公文被列管,就算在系統上申請線上展期也一樣算逾期
最後解決辦法是發email請中央承辦寬限,然後讓登記桌做成限期公文
不過這就是搞得大家很困擾,對新長官的管理方式都感到不滿
我是覺得頂多來函存掉之後,馬上在公文系統創一個簽掛著,也能有提醒效果
長官的方式感覺把簡單的東西搞複雜了,不知道大家的單位都是怎麼管的?
(另外我真的覺得限辦日期訂得太短了,有些案子明明沒那麼急,趕那個反而影響到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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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記得先存後辦是明示的錯誤態樣
我們之前都是 逾期就逾期 長官問就說明一下 一般都能諒
解
你們可以做個線上列管表 讓他隨時看 安心+信任=ok
其實新長官這樣是對的
重要事情被決掉又忘記做會出事吧
本來就不應該先存後辦
逾期就逾期,考績別看太重,長官都不急了幹嘛幫他急,一直
展延就好了啊,學學老屁股,慢慢來,責任心太重在公部門很
吃虧啦
正常來說6天辦不完呀 會辦別的局處人家也要時間看
我們之前檢討過,工程案件的公文要工程完工才能歸檔
我們說工程要會勘、要發包、要預算編列......
很多事明明就不急 為了那個燈號硬是要6天內決行 很沒意義
我現在每個都持會 主計也覺得很煩 一直叫我先回去
工程最快要1年才能完工 不含驗收
但是公文檢核單位卻說那請於7天內將工程完工再公文歸檔
@@ 厲害了
後來這案子鬧到最高層總工程司那邊,這笑話才結束
以前單位就是搞先存後續辦方式,因為公文考核有時效性,但
長官考量也是對的,因為碰到忘了續辦也是常有的事
反正公文逾期又不是我在緊張的
改限期件不就好了?直接指定辦結日期阿~
錯誤態樣竟然上來抱怨..當你長官也是倒楣了...
延展公文另有規定,只是大多不懂所以先存後辦先騙騙系統
讓他逾期
逾期真的沒什麼,中央機關會銜公文至少都要辦一個月XD
就申請展期呀,以貴機關這樣搞,應該不會不同意展期吧
當你長官真衰小
地方政府就管考瘋了,各種不同意展期,因為算績效
你先了解一下正常的公文流程
真期待研考有一天把原po的公文全部調出來,做你長官真衰+1
本來就不對啊
天龍國不准展期 真的
先存後辦好像是錯誤態樣吧
新天龍也不准展期
不准展期+1
理論上不行先存後辦,但就是會有這種時限問題
加班處理吧,政府操死員工呵呵
錯誤態樣還來閒聊?
本來就不該先存後辦 真的會有人忘記
我反而喜歡這樣的長官欸
但不要逼迫參加變態公文時效比賽就好
你科長的流程才是對的 你心裡其實也知道他是對的 只是
你不想這麼被逼著簽公文而已
公文展延真的是小事,該辦而未辦才是最嚴重的 支持科長
我先噓你 等你n年後當主管就懂了
能辦就先辦掉 哪有全部都先存後半的....
公文時效就很目標錯置壓,一堆研考在管在釘,真的很好笑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用限期公文的概念或以SOP的作業
時間來設公文到期日 這樣就是兩全其美不是嗎?像你講的
你的那些公文一定有何時報部的時間 就拿這個直接按來
丈時間改限期公文 展期只是經長官同意的逾期 本質上還
是逾期還是承辦的錯 只是這根本不是啊 來文機關為什麼
給你六天以上的時間不就因為覺得你要六日完成並陳文回
復是一件困難的事嗎?
看過先存查,被忘記放半年的
展期也是會被催辦,時笑蠢的地方在不管文的性質期限都一樣
啊!!!! 這什麼單位??? 可以這樣搞喔????
無腦存之後再另辦的我只聽過公所會這樣搞
"大院"來的都是3天...然後層轉到小機關都已經過1天了
看過無腦先存後辦,公文時效平均不到半天,還沾沾自喜
中央的公文沒有壓期限 其實我這些113年內任何一天報部都行
但是收文標準期限就是6天 改限期公文必須有中央同意email
我們現在一堆廢文也跟人家紅皮持會 反而拖到急案的審核...
就等公文過期多到被上面盯,他就會叫你們先存了
你科長作法才是對的,一般機關普遍都這樣做,我也
真的看過先存結果壓了三個月民眾來查才發現遲遲沒
辦,最後被記懲戒的
反倒是我遇過系統公文明明給大家都是6天,結果某研
考搞出大家的平均辦結時效報表,長官為了怕比不過
別單位,硬要求大家3天內要辦完的咧
積非成是還敢上來怪新長官
但是中央很多單位都在搞公文時效比賽,像交通部底
下都被壓1.5天的限制,超過1.5天的承辦都要被檢討
,給我感覺完全失去普通件、速件、最速件的意義了
,導致有些機關不得不先存後辦,否則平均超過1.5天
又會被修理
市長請假的單位都這樣玩 因為光超過三天沒發文跟殺人父母
一樣嚴重 更何況逾期 長官要被叫去釘
不改善效率 在那比一堆無意義的數字
機關發文均1.7天,單位「兩件」超過2天被highlight
本來就不能先存後辦
先存後辦就是不當存查
文存續辦是錯誤態樣,能展延就展演吧
建議調單位
公文時效的陋習早該改了
她是對的
本來的做法才奇怪,表示小單位公文量很少 公文多的地方
這樣搞,沒幾個月一定漏掉
公文時
新科長是對的,他沒義務為你們的不滿擔保,還要被你
們嫌,真衰
新科長說不定看到這篇,呵
逾期就逾期 長官都不擔心了你擔心啥
那就讓他逾期吧
bro,本來就不應該先存後辦喔,辛苦新科長了
新長官才是對的,佩服他有大刀闊斧改革的勇氣,不然像你
們這種人積非成是已久,還嫌長官難搞,以為全天下都跟你
們一樣以自己做事方便為最優先呢!
要嘛展期要嘛就逾期,長官問就直說現況,我這是沒問題
長官怎麼說就怎麼做,做不來是長官要負責
先存後辦就是不當處理阿
沒辦法,之前是給方便,現在只是回歸規定
該展就展呀,展習慣了就好 XD
先存後辦是錯誤態樣,正確應該是展期或改速別
推長官,理由充分該展就展呀
三層決?貴單位分層負責這樣訂的?
太扯,還可以先存查喔,存到後面忘記了算誰的?
S市教育局的公文時效是2天,規定若連續3個月超過2天還得填
公文辦理速度改善策略檢核表,秘書室會上陳至局層。2天,不
先存後辦要怎麼達到2天的時效?!
樓上,所以時效就是不合理阿,現在不改以後就是一直不合理
現在一堆人只知道時效不知道程序喔?
哪個單位這麼爽還能先存後辦
我們規定不能先存後辦,也不能逾期
如果來文是急件,不急頂多改成普件六天
處理時限12日,收件至結案僅0.25日
處理時限17日,收件至結案僅2.5日
兩個案子都被要求檢討總處理時限
不知道是不是剛好這兩個是極端值
反正要檢討時效 太快太慢都能檢討啦
不同的案件應該有不同的限辦期限
其實給展期就好了,只能跟你說很多機關不給展期或展期很
麻煩,其實是陋習。
重點不就是事情有沒有在需要的時間內做完?
不少機關的硬性規定感覺就是忘了這點
我們連普件都是2天,知道不合理,也知道先存後辦是錯誤樣態
,但是上面要求要這樣做,小承辦又能怎樣?
檢討處理時間也是很無聊的事情,如果事情有辦好,也沒啥
人覺得有問題,那到底那麼在意辦理時間做什麼?有人故意
拖?通常拖的也是上面的長官吧~以前在台北市看過不少擺
一堆公文都沒在看的,等人來問才會蓋。
就說敢不敢檢討這些長官?如果不敢那到底檢討的意義是什
麼?
這麼酷,能存查續辦?
不知道怎辦的我就請問長官要你驗收放水你怎辦
中央機關要求時效真的到一個變態的程度,本單位時效
超過2天就會被檢討,研考單位永遠只會說是上級單位
要求。
目前待過的中央機關剛好都是先存後辦..但都是被逼
出來的,搞變態的公文時效,各機關之間還有比賽...
,把所有案件都變成最速件,妥妥的失去輕重緩急...
不知道政黨輪替後會不會好一點
甚至還有單位下午創稿可以只算半天,搞到有些承辦
會為了時效 ,故意下午才創稿,或是主管不在,乾脆
不創稿..等主管進辦公室了 才開始辦...,這樣追求
公文時效 反而會讓生產力下降而已...
先存後辦不是好習慣,變成這樣大多因為不合理的KPI造
成
公文系統不是有主案副案的功能? 有必要搞什麼先存後辦
嗎
文陳後存查續辦,我第一次聽到,是我科室太嚴格還是我太
嫩?
真的不能先存後辦啊,如果超過一個月可以討論用專案型態
新長官好冤枉..不能先存是基本觀念耶..辦理期程較長
的案子可以考慮申請專案管制啊
所以如果不給先存被檢討會怎麼樣嗎
你新主管的公文概念才是對的
展延 跟 先存選一個而已 這位就選展延 沒啥
看來前面的科長就是弄的表面功夫好看,然後基層公文存爽
爽,大家都開心才能升官,果然是為官之道各位學著點
先存後辦就是錯誤態樣了 有被檔管稽核的一定會看
就辦展延就好
存查表示沒管控,慎用
新主管比較好耶 你就照他說的做 有問題也是找新長官阿
錯誤態樣還敢不滿真可憐
不要存查就是文結案未結啊,這功能不就是怕你忘掉
逾期就讓他逾期吧,多逾幾次主管就會懂了
台北不准展期,也不能先存後辦。貴單位的文書研考在
幹嘛?
本來就不能先存後辦…..貴機關的公文檢核都怎麼做的@@另
外,公文除了展延,有另外一種叫做「專案」,要會那麼多
單位有那麼多事情要做,申請專案不就好了….
可怕的是各機關之間的比較心裡,逼出不到1.5天的時效
刑事主義乃我大公務員眼耳盜鈴之賊爽
如果只是寫簽存查的話 不用先存吧 逾期就逾期啊
你家科長說法是對的,不正常的是這個政府的績效管考
方式及那些上位者管理模式沒在因應時代環境修正....
..
那不如績效比較的基準從公文平均天數來除以平均加班時
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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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談] 有沒有遇過主管和別主管非常不合的?公門裡,人和人的衝突或是不合是很正常的 不過大家有沒有遇過主管和職等相當的主管不合的? 我分享一個小故事 (看看就好,如有巧合就是巧合) (為了避免對當事人產生不必要的誤會,有更動一些不重要的人設) A女-A科科長-高壓管理(工作環境要安靜辦公、補休及休假事前許可制、對工作監督認真)20
[請益] 公文內一定要出現存字,才能歸檔嗎?辦了快三年電子公文,研考跟檔管換了好多人 在這一任研考跟檔管下 開始出現決行完送歸檔被退回 理由是 你的文內沒有文存,歸檔等字樣19
[討論] 逾期算誰的?狀況一 某公文辦理時效5天 但登記桌分錯公文 被分到的人直到到期當天下午才改分給正確的承辦人 雖然正確的承辦人已經儘量趕了 但是需要蓋章的長官不是開會就是忙別的X
Re: [爆卦] 北市府的公文減量導致紙本公文暴增首先 我沒在台北市政府下面工作過 所以我不知道這篇真假 單純以有公務經驗的身分做些評論 簡單來說 原po指控柯的公文電子化KPI 是經由破壞原有公文流程/規則來達成的 但是並沒有指控是柯授意或柯知情6
Re: [新聞] 北市近千份公文爆遺失 公務員辯「壓力大」直接刪除或銷一般公家機關總收發大概是機關內最輕鬆的工作之一 大部分都是給1-3職等書記或是身心障礙缺的來當 (我猜這案例的公務員可能應該也這兩種之一) 總收發的工作內容 收文在公文系統上看到有電子公文進來7
[請益] 關於公文時限的規定文句的意思會不好意思去一直請教前輩(前輩自己業務也是很忙的,跟我講話就需要分神) 關於公文處理的時限,我自己查網上的規定自習,但有些文句看不懂,在此請教一下。 其實我思維上不懂的角度大概都類似。 例如,按某規定: (一)一般公文按「最速件:一日」、「速件:三日」、「普通件:六日」之時限辦理;6
[閒談] 廠商差點忘了請款聽說一個情況, 就是某廠商忘記要請第一期款, 承辦人在最後一天發現,並提醒廠商, 於是廠商火速來函, 發文日期就是那個最後一天,3
Re: [討論] 紙本公文核章日期先回答問題 照實際寫 主管差假是他的事情 以下說個故事 我朋友的科長很不喜歡隔夜的公文 例如朋友或他的同事星期日去加班2
Re: [爆卦] 北市府的公文減量導致紙本公文暴增呃 菜鳥吧原原po 基本上你們在用的電子公文是90年代 當時的行政院研考會在搞的文書流程作業規範規定的 干柯文哲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