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蛤?公務員居然不適用職安法?!
今天看新聞,勞動部長說公務員不適用職安法,令我大為驚訝!
雇主同樣是政府,國營事業就超級重視職安,因為職安會影響到KPI
只要進出工地沒有做好防護措施,被主管發現絕對會被臭罵一頓
我想可能是因為公務員是官,身份的關係,所以不適用勞工的法規
這種意識型態在本魯還在當聘僱人員時,從人總的發言就可以發現
當時公職很夯,薪水相對高,保勞保的聘僱人員想要爭取適用勞基法
結果人總說聘僱人員與政府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
不放手讓聘僱人員適用勞基法
也因為沒有公務員資格,聘僱人員也不適用公務員保障的相關規定
光是最基本休假天數的計算方式,就可以看出差別
當時聘僱人員的處境真的很像小妾的小孩,現在也是一樣
不能到檯面吃飯,也不允許到隔壁鄰居家蹭飯吃
扯遠了!
多年下來,人總的意識型態看來還是沒有改變
講白話一點,人總的態度就是認為公務員是官
連兼職都要考慮是否影響公務員形象
像撿破爛做資源回收,就絕不允許,相當程度區分工作的貴賤
公務員下班連去個酒吧喝酒都會被解釋成涉足不良場所,簡直是住海邊
職安法、勞基法是規範勞工的法令,公務員身分不同,不能適用
公務員雖然不能適用勞工的法令,但可以制定相關辦法來依循
但制定辦法時,基於預算的關係又經常避重就輕,導致公務員權益受損
從限制加班費報支上限的規定,要員工做功德,就可看出這是一位慣老闆
所幸當年公職頻頻落榜,流落到國營事業
後來發現國營事業才是真正有勞動尊嚴的地方
不知當年曾優越向我這個落榜仔炫耀考上公職的公務員,現在怎麼想?
是否有種被政府欺騙的感覺,讓自己誤上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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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慶幸自己魯到連賊船都上不了!
是把公務員當官還是當狗 很明顯
公務員適用,只是部長講錯了
高考那麼難考,結果薪水、cp值還輸國營
少子化後,稅收減少,公務員要大幅調整薪水,越來越困難
普考更不用講了,要去普考不如去電僱油僱
當官有比較高尚嗎?錢才是重點吧。台gg鎖螺絲的薪水
也大勝公務人員不是嗎
公職加班費有上限,都只能請補休為主,主管不准假,休
不完很正常,公務員的權益一直被損害,政府主管機關視
而不見,要大家做功德,吞下去。
原PO:慶幸自己當年魯到考不上公職XD
這發言很有喜感
公務員當然有好的地方有比業界好的點這我不否認 薪水穩
定不會中年裁員 封頂有年功都不錯 特休也比較多
但爛的萬年不改善 加班費不撥足做功德 補休休不到不能換
錢
輪班值班沒有津貼 夜班沒有加給 很多輪班職都沒有七休一
有時候缺人就要你連上個八天十天的
從 人民公僕開始,水深火熱都有你,但勞動權益保障跟你
無關。
公務員很慘,有些無後台約聘僱更慘。技工、工友類型職
缺,本來是走勞基法,改成用約僱任用,不但福利沒了,
還可以直接以工代職,不愧是全國最大非典型任用的僱主
慣老闆
這部長有夠爛,每次都亂解釋,真不懂他為什麼可以
做這麼久,只因為她很會喝很會應酬?
狗官
公務員已經不適用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了,政府可以帶頭違法
…哦更正,是帶頭合法地違法,拿什麼臉要求民間企業要做到
保障法19條+公務人員安全衛生及防護辦法看一下,缺乏
知識可以不用一直獻醜。至於執行得好不好可以再討論
。
不懂為什麼要特別再立公務人員安全衛生及防護辦法?
因為職安法是定給勞工使用的法律 公務員因為身份的關係,一定要量身訂做一套職安規定 量身訂做的辦法有比較好嗎? 嘿嘿嘿...
是有比較好嗎?還是比較差?職安還分對象喔?這不是
脫褲子放屁嗎?真的好奇怪喔
職安法是108年訂的,請了解誰先誰後
抱歉發言有誤,職安法102年訂定
管他是誰先誰後,如果是性質相同的,為何不能統一成
一套法?每個對象有各自的法,這就成了小心政黨人士
蓄意區別搞差別待遇的機會,到底是統一的法好,還是
零散的好,這個很明顯
公務員不要老是見樹不見林,琢磨在零碎細節就以為懂
別人不懂得,其實那些細節根本無足輕重,眼光要放遠
公務員、勞工適用的制度就是不同 因為體制就是這樣,公務員不要硬套勞工的法令
※ 編輯: cigxm (101.9.129.93 臺灣), 09/28/2023 10:54:31 ※ 編輯: cigxm (101.9.129.93 臺灣), 09/28/2023 10:58:55職業安全衛生法本來叫勞工安全衛生法,知道為什麼從勞工改
成職業嗎?並沒有什麼只適用勞工這種事,我就問你公務員是
不是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明明可以
一體適用的規定硬要另外弄一個低位階的“辦法”來規避所有
勞動工作者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公務員最大的福利大概就是剩撫卹金比較高而已了吧
不同工作 待遇不同不是很正常嗎?
不然一堆不如公務員的吵著要比照辦理時又如何?
按照樓上講的,那應該是好的待遇都一直是在好的一邊
現在是怎樣?搞遊戲的種族平衡?
要不要乾脆憲法也另外弄一套符合公務員的憲法條法?
反正既然公務員要被特別限制,憲法再弄一套對付公務
員的,你是不是覺得很棒?
我就說過了,無恥的執政黨已經食髓知味,利用公務員
和勞工分開的藉口,不斷給勞工福利爭取選票,再不斷
用相對剝削公務員的辦法來博取台灣刁民的叫好,真是
爭取選票的利器
今天公務員不是要求特權,是權益上要求公平,難道你
覺得公務員有退休金,所以剝奪公務員其他人民該有的
權利就很棒很好嗎?這種基本上就是沒理心的想法
權利就很棒很好嗎?這種基本上就是沒同理心的想法
奴才需要什麼保障?
應該要反問公務員要適用什麼職安規定…
待遇不同很正常啊, 所以要爭取待遇的理由不應該是不同
但常看到的是 別人有 別人這樣 為什麼我不是?
再來你說特別弄一套, 退休退撫就不一樣不是嗎?
你講權益公平, 是指比較差的部分要提升, 比較好的部
分要保留吧?
錯了,職業安全難道看對象?待遇高的她職業安全就不
重要?怎麼現在還會有這麼自私的想法?
自己當老闆的自營作業者都適用職安法,領人薪水的公務
員不適用XD,簡單講就是職安法有罰則啦,長官一句衝,公
務員只能衝,出事有撫卹
你還是沒弄懂, 你現在這邊提職安不應差別待遇,著重於
那是不是公務員也取消健保,健康權不重要,勞工有就
好?
"安全本身" 那就是個與 "待遇不同" 不一樣的切入點
這篇講職安法,結果扯到待遇的不就你saylove嗎
看看你的推文:不同工作 待遇不同不是很正常嗎?
但你後面說的 勞工有就好,卻又拉回公務員與勞工的比較
阿但兩者本來就不一樣
哈哈,那是在酸你這種覺得公務員有退撫,剝奪公務員
其他權利很正常的想法的人
至於取消健保什麼的, 也太滑坡了吧
不同工作 待遇不同本來就很正常。 難道你覺得沒考過的
要求相同待遇才叫同理心?
你在那邊酸 "公務員有推撫就可剝奪其他人權利"的這句話
說穿了不過是 "我都要" 而已啊
爭取都要很正常吧
爭取正常,但理由是別人有 我也要有就不一定了
今天若看到勞工喊 公務員怎樣所以應該怎樣,我也是無言
先進國家,美國的公務員、歐洲的公務員都有工會
很多地方都比勞基法最低待遇還差
有人的想法就是比爛 真奇怪 沒想改善
勞工:要求比照公務員…這不是很常見嗎
落榜仔這麼快樂?!上班果然很累
常見不等於正確阿, 勞工說 他要改善, 要有過去的18%
因為公務員也有, 就無言阿。
恨十年前的自己為什麼跟風選高普考,而不是選國營,唉
如果連職安都不能被保障,那真的是很可悲,有一種不被當
人看的感覺…
為什麼會把工作應該要注重的職安滑坡到18趴,而且現
在的公務員根本就沒18趴
職安安全應該是最基本的,還要去爭取才讓人無言吧
公務員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啊,超過七天的值班優先排正式人
員,很熟悉吧
對,職安是很基本的
公務員當然只能適用功德法
我當時去座談的時候我就直接回應軍公教怎麼可以排除!!
回saylove33 我就問你,公務員不能組工會的理由是什
麼? 請你直接說明 不要跟我說因為公務員有退撫 所以
不能和勞工一樣之類的 今天政府將兩公約國內法化 上
面寫人民擁有參與工會的權利 可沒有排除任何職業的人
票投賴功德抗中保台做功德
大部分都坐辦公室吹冷氣 哪在跟你勞動
好的,坐辦公室的不是勞動
真是令人毀三觀的回答,勞工有一大堆是坐辦公室吹冷氣的
有些id直接把他設黑名單就好,不用浪費時間糾正他
職安怎麼會認為是福利而扯18趴在一起?職安是基本耶,是‘
’職安‘’耶。
你在一個工作場所裡面受到,高溫,爆炸,矽塵的影響是
相同的。哪來的待遇不同,另外立法有必要?
就算同為公務員待遇也不同,簡任以上進職場不用帶安全帽
薦任及委任要戴?舉待遇為例腦子是撞到了嗎?
懷念男板時期的魯叔
被騙上賊船已是事實,但是有的同事還認真划槳,我會跟他說
加油。
最後一句話,是
公教的薪資調整 也是黑箱 希望下一任總統能納入基層代表審
議
現職的公教人員 很像棄兒 其待遇福利 沒人關心
那個審議也只是形式,看看基本工資審議勞資政學通通有,最
後結論一樣只看大小姐要加多少
但在保險的時候 公司認為你是高風險族群喔 笑死
自立自強啊
爆
[問題] 台灣社會為什麼對公務員這麼不友善?身邊有些朋友在當公務員的 說很累 常常要加班 而且很少單位能報加班的 幾乎都做功德 勞逸不均 年輕人做到死 爽的都老人 反應也沒用 因為公務員根本不適用勞基法12
Re: [問卦] 公務員跟國營怎麼選!?都幾?絕對是國營 首先公務員不是勞工,沒有勞基法的保障 國營事業即使是廣義公務員,但還是「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 受勞基法保障 所以被剝削、被不公平對待時,可以拿勞基法出來槓11
[討論] 有關於適用勞基法與福利問題前提: 公司 地方政府 / 中央政府 月薪 31175(250薪點) / 32450 職位 約聘雇人員 / 駐點人員 (派遣約聘) 工作內容 承辦人 / 輔助承辦人業務6
[問題] 國營事業保勞保與公保差別台菸酒職員、評價職和經濟部油電糖水的僱員,以及中華電信員工,是保勞保,身分為勞 工,是否就不是廣義的公務員,也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呢?是否就不受銓敘部監管呢 ?其獎懲是否不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呢? 經濟部油電糖水的職員,是保公保,身分是公務員兼勞工,所以根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 其獎懲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是否受公務員服務法的限制呢?有受到銓敘部監管嗎?- 其實規定兼職這種事情是屬於契約自由的範圍 如果你的勞動契約在簽訂的時候 上面就有寫不得兼職的約定 你明知道還簽下去 事後再來吵說 為什麼我不能兼職 連法官都會當你白目好嗎 因為這是職業選擇自由 你不爽這份工作有兼職限制 你可以換家公司 換個工作不要幹 公務員也是一份工作 你在應考試服公職的時候 你就明知道 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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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公立大學聘僱人員的勞健保好奇問下眾板友 公立大學的聘僱人員既然是勞保 非公務人員身份 那跟國營事業的雇員也是保勞保 這樣都算是廣義公務員2
Re: [新聞] 消防員組工會 陳建仁:審慎考慮、持續目前公務員中唯一有工會的是台鐵人員 只是因為台鐵人員是公務員兼勞工身份 所以才可以依據勞工身分組工會 我猜現在政府大概超後悔以前把台鐵人員認定公務員兼勞工身份的 動不動就提什麼假日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