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分段驗收的結算驗收證明書,哪一個對?
一, 台南市的區公所(定型稿)
每段驗收完, 就填一次結算驗收證明書
二, 內政部
https://web.moi.gov.tw/psu/statistics04.aspx?type=3
第八大項、驗收及保固階段
第13小項
卻說這是不符規定的
三, 我查一下, 法條好像沒說, 要填幾次
so,
法無禁止事項: 所以愛填幾次就填幾次, 內政部採購稽核意見,
那是不當干預?
ps: 會有這個問題是, 假設內政部的人調去台南市(或工程會)當官
, 然後提出台南市所有區公所, 這個做法錯了, 這樣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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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規定就是看各單位的內規.說錯要提出具體條文依據.
台南市有自己的玩法,很多表格也不採用工程會的公版。
不過就常理來講.分段驗收為啥要填結算驗收.不是還沒結嗎?
如果當的官夠大就能改啊,例如副秘書長以上。
其實也不一定.單位主管也可以退文不蓋章.玩出新內規..
我這邊是一本合約1個驗收證明書
可以拉主計跟你同一陣線 這樣就可以少辦很多 他
也少蓋很多章
皆大歡喜
驗收紀錄=意指驗收中經過的紀錄.驗收結算證明書=一般有機關
印信...所以請在衍生思考這類文件對廠商而言代表之意義.
全部驗收完才填吧.......天才
在北部服務過...前輩交過來就是驗收一次就填一次結算驗收..
結算有蓋機關印,驗收紀錄一般沒蓋,常理上結算證明應該
等最後一期驗收核銷完,無待解決改善之處才出。
各階段有逾期違約金就要分開寫,不然表格看起來很亂!我
工程分3階段完工後使用,3階段各有不同結算金額、不同逾
期日數。硬要放同一張,1個表格再分割為3格,字體縮小後
可能要印成A3才看的清楚吧!
結算驗收證明書一個案子只有一份 通常是結算完才做
請使用工程會契約範本下載區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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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竹棒球場「未驗收就開打」 李妍慧搬政李妍慧表示,按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9條,公共工程是可以部分先啟用再驗收。 第 99 條 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 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第99條說的明明是 如果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 應先辦理部分驗收 分段查驗24
Re: [新聞] 巨佳營造:新竹球場仍在驗收階段 有瑕疵雖然我不是律師也不是土木工程師,但這個條款看起來很酷吧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99 條 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 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22
[討論] 新竹球場蓋好都不用驗收嗎?公共設施蓋好都不用驗收嗎? 哪個單位負責驗收的?驗收標準是什麼? 為什麼這種品質的也給通過? 難道說場地看起來像棒球場就沒問題了嗎 應該叫驗收的單位去外野撲個幾次吧13
[請益] 驗收未出席,驗收紀錄要核章嗎?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 如果主會計在簽派驗收的時候,會簽意見 簽:依據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的第5條第1項第4款, 另有重要公務需處理,致無人員可供分派。 也經首長核准10
Re: [舊聞] 新竹棒球場遭批驗收未完成拚開幕 市府:簡單講一下小妹理解的驗收,不符板旨再麻煩板主邦忙刪了。 先使用、再驗收,一直以來是各地公共工程的陋習之一,但因為實際結果都是凹廠商吃下中間的損失,對政府(業主)來講是「好」的,所以也沒什麼人在意。 驗收在工程上,是表示工程已經達到業主的要求,業主應該支付尾款,並起算保固。那如果驗收一直「沒完成」,那就可以叫廠商一改再改、不用付尾款、保固不用起算。 而且實務上,常常有業主為了趕上某個期程(像是選舉啊、表演已經賣票了、銜接工程啊之類的)、或是實際都驗完了,但一些文書行政程序要跑(像是變更設計),所以驗收很慢。這時候,業主有良心的話,會先把重要的部分、會造成危險的部分,先「查驗」過,確定是可用的,然後就先行使用下去,之後再慢慢辦驗收。反正錢沒付給廠商,先行使用被用壞了,還可以叫廠商修。 那廠商為什麼願意配合?一部門是你尾款被業主扣著,含淚也得配合,頂多之後打官司;或者是互相給方便(都先討論合法的範圍內(陋習),非法的例如先同意竣工再慢慢讓廠商補做,這是違法的,先不討論)。8
Re: [黑特] 為什麼不能掉處理林智堅?嗯。新竹公共工程那種鳥樣,選前就在傳,小智搞工程,根本不用經過議會監督,錢直接 中央給。 結果光是棒球場就查出填廢土還驗收,那驗收完付的錢哪來。搞不好這種垃圾工程的背後 ,公帑都是中央出的。 你要EE放生他,同一條船的怎麼放生?3
Re: [新聞] 承包商:新竹球場仍在驗收 有瑕疵會改善驗收前跟驗收後是會有什麼差? 廢土就是廢土 你驗收後會把土都挖出來再重填合格的土進去? 你驗收時會把全部的土都翻過來把廢棄物撿乾淨? 現在球場土質這麼差是要怎麼解決2
[問題] 合約內的驗收階段該如何訂?由於之前有遇過裝潢糾紛,最近家裡要部分裝修天花板,想使用「內政部營建署公告合約 範本],但廠商合約那邊分X期然後是業主要先付款,但是我希望是做完驗收後再付款,內 政部的版本也是這樣子訂,不知道現在一般的情況是如何? 但是有些廠商也不會照內政部的走,還是要以他們的合約為主,實在讓人有點兩難…. 因為先前就是付了太多成數給對方,結果後來做不好人也不見了,搞到要上法院告他!所1
Re: [問卦] 工程款已付97% 但是問題一堆怎辦?如果以工程會的採購契約範本而言 工程的價金給付條件有下列幾種 1.預付款 就是廠商簽訂契約後就可以給一筆錢 但這個廠商要先提供還款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