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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調解、14條第一項第6款問題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調解、14條第一項第6款問題作者
asd70208
(飄流人)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35

關於14-1-6我打了1955,也有去勞工局諮詢,他們都講得很輕鬆,說是確定有造成實際損失30天內勞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公司不能阻止,就算記曠職也沒用

但是我跟主管這樣講,也有明確行使14條,寄調解書給公司,公司一直不承認這條,不管怎麼樣都想逼我留,不然就照公司規定自願離職

勞基法14-1-6這條應該跟調解無關吧?公司的意思是價錢還可以談,但不能用也不承認14條,感覺就沒誠意要和解,這時候是要強硬的去爭取14條還是另外多要錢(補資遣跟失業給付)?

我的想法是這種垃圾公司我一天都不想待,公司違法我剛好能用14條拿資遣申請失業給付,但如果公司可以多給我錢補一下資遣那些,好像也可以?

另外私下調解需要注意什麼呢?好像也沒有勞資專用的和解書,應該不具效力?而且要錄音錄影也要對方同意,感覺很容易被凹被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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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64.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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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ku06/28 07:30看你說法是覺得14-1-6可以要非自願離職 但勞工局是這樣說

hillku06/28 07:30的嗎? 我看法條是不覺得有這個意思

asd7020806/28 08:04法律事務所說可以要求資遣https://www.sllaw.com.tw/pos

asd7020806/28 08:04t/111081001

asd7020806/28 08:04據我所知離職只有自願跟非自願,對方先違法在先,不太可

asd7020806/28 08:04能是用自願吧?

asd7020806/28 08:04我晚點再打電話給勞工局確認,我調解書上都有寫資遣跟非

Haoww06/28 08:04我的經驗 1.寄存證信函表明解除勞動契約,並要求支付資遣費

asd7020806/28 08:04自願

Haoww06/28 08:04及損失部分2.隔天就不用去上班了,過兩天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Haoww06/28 08:04(通常一定不成立)3.拿著勞工局調解失敗書,上勞動法庭提

Haoww06/28 08:04起訴訟4.勞動法庭法官成立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及訴訟(調解委

Haoww06/28 08:04員為該庭之後的法官)。以上給你參考

1的話勞工局有跟我說寄調解書就可以了,跟存證信函效果一樣 2我是預計做到30號月底,也已經申請調解,但公司希望私下和解並定好時間地點,先去聽聽看談不攏就勞工局調解 3.4走法律途徑是不是會拖很久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08:10:39

asd7020806/28 08:11我調解書上也有寫14-1-6也有寫做到月底離職,還有爭取非

asd7020806/28 08:12自願跟資遣

hillku06/28 08:13喔喔 有道理 擔心私下就走公開程序啊 只是會多久不曉得

asd7020806/28 08:16我打電話去問過職安處,他說是算非自願沒錯

puppy85006/28 09:16個過來人經驗來說,在確定有違反勞動契約事實下,直接

puppy85006/28 09:16去申請調解,不管有沒有成功都會有紀錄,再拿這個紀錄

puppy85006/28 09:16去法院訴訟,勞工可以找法扶幫忙寫訴狀書,現在有勞動

puppy85006/28 09:16事件法,期限不超過一年,在申請訴訟期間,先去檢舉違

puppy85006/28 09:16規事項,可以增加贏的機會,簡單說打官司就是看你的證

puppy85006/28 09:16據力多少了,另外,為了蒐集證據,是可以私底下錄音,

puppy85006/28 09:16但是不能做為他用,也必須要有本人在場才可以錄,我就

puppy85006/28 09:16是錄了很多段違法的對話,不然當初公司都一直以為自己

puppy85006/28 09:16觀念是對的

好的,我目前是偏向和解(看公司給多少),我只拿該拿的錢,沒有跟公司多要,如果還談不攏才會走法律途徑,之後就會像你說的那樣打官司

sf82062406/28 13:4514-1-6就是非志願,你要有非志願離職書或調解裁決書或

sf82062406/28 13:45起訴狀才能申請失業補助。非志願會有資遣費,但公司不

sf82062406/28 13:45給你就只能走訴訟或調解,不過調解沒有強制力。如果你

sf82062406/28 13:45今天談和解 「應該」就沒有非志願離職書了,變成拿錢但

sf82062406/28 13:47沒有失業補助,公司自然也沒有什麼違法證明。

稍早聽勞工局調解委員會說的: 非自願離職跟資遣費是需要調解爭取來的,不給可以不要和解,走法律程序。 我文中的意思是說如果公司死不開非自願,那就要求公司加錢換我自願。勞工只要拿到錢就好,公司有沒有被罰款不重要,勞工也拿不到罰金 然後有沒有失業給付跟公司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公司的違法證據是要當事人收集向勞工局申訴檢舉,勞工局就會去公司勞檢收集證據。 目前我沒有去申訴檢舉,公司暫時還沒有被罰錢,但如果私下調解跟勞工局調解都談不攏,那就去檢舉+勞檢+法律程序。

sf82062406/28 13:48至於錄音喔,一般來說你是當事人、又不作為不法之證據

sf82062406/28 13:48,常理來說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可以錄音。但多半調解

sf82062406/28 13:48委員會都不給錄,這個超級呵呵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14:34:18 ※ 編輯: asd70208 (1.174.65.167 臺灣), 06/28/2024 14:36:58

sf82062406/28 14:55對你最簡單方式就走調解吧,調解不成再看你要不要訴訟

sf82062406/28 14:55。至於要申請失業補助,你的調解證明要有明確寫你主張

sf82062406/28 14:55的離職事由,這樣失業補助審核比較沒有問題,供參考

asd7020806/28 15:19我剛問了就業服務站,他說只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都可以申

asd7020806/28 15:19請失業給付。公司違法很明顯,調解書都有寫,但會不會開

asd7020806/28 15:19非自願不好說

Haoww06/28 16:41勞動事件法32條,六個月內審結

Haoww06/28 16:41記得先去檢舉公司,有違規被開罰的證據

Haoww06/28 16:41我去年勞工局調解失敗,第一次上勞動法院調解就會結案了,

Haoww06/28 16:41違規事實沒什麼好爭辯的,只爭辯拿多拿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