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公司這樣搞,如何自救?
在中部某工廠當op
做了一年多發現事情越來越多
薪水跟職位一樣是op卻做著
類線長、負責人的工作
而且沒事的時候一直排人休息
需要用自己的假去請
後來受不了
於今年一月中左右的時候提離職
打算2月初離職
有符合須提前20天預告離職的勞基法規定
還被要求1/19號提早走
跟我說沒關係提早走可以..痾
甚至嚇我說待到2月走會被扣很多錢什麼的
想當然就是不要讓我拿過年春節期間
那10天的錢..我也不是笨蛋..
堅決就是勞工提離職說的算
後來他們似乎發現說服不了我
才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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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沒結束…
我們公司一年會給7天全薪病假
23天半薪病假
若當年度沒休完,會在年底結算時歸零
並再重新給7天全薪、23天半薪病假
我今年1月初的時候用公司電腦查
確實是重新給我7天全薪病假沒錯
在我提離職後的幾天後
因為人真的不舒服
有請了一天病假
因為我憑記憶是有病假可用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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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再次用電腦查
發現我可休的7天全薪病假被「歸零」…
已休那格是1
(今年度目前為止只用了1天病假)
然後「未休那格變成-1」
重點是..過年後因為訂單少
上面的人排了不少人好幾天休息
亦包括我在內被排了連3天休息
我們公司沒有「無薪假」這個名目
很多人的特休不得已只好拿出來用
然而我特休已休完..
主管有同意讓我們休病假(但要附看診證明)
所以我請了2天病假(簽核還沒送出)
如果送出簽核..這樣未休不就從-1變-3 ?
意思是屆時離職會扣我3天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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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確定
沒有任何人事或是相關單位通知會這樣
我也翻了我當初面試進來簽的公司契約
也沒記載相關提離職
病假會被歸零這件事
我覺得非常莫名奇妙
覺得如果去問公司他們一定有各種理由
搪塞、打發我..
我一直覺得這種事應該要事先告知我
或者是規定要載明在白紙黑字上..
否則非常不合理..
想請問各位大大..或者是好心人
這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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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至少有半薪 比無薪假好
他們並沒有把我那1天請的病假挪到半薪病假那去,因為半薪病假未休還是23天…
※ 編輯: jpgjpg2005 (58.99.112.5 臺灣), 02/02/2023 20:03:44這個有打卡紀錄的 證據保存好 告死他
全薪病假是優於勞基法,不給的話好像也不能說什麼?
沒什麼自不自救的問題 你就拿規章去問人資
畢竟你還在職
要年假本來就是年後提,提離職當天就要員工滾的多
的是,公司基本
上只要符合勞基法規定,沒什麼好救的
有些福利除非你簽合約保障,不然跟年終一樣,沒有
也就沒有了
還在職先問人資吧,證據留好之後才有自救問題
病假未超過30天半薪,另外不可強制休特休公司需要和你協
商,扣超過或違法請據理力爭
全薪病假不是必給,應該吵不到什麼
吵個一兩天假不如趕快展望下一份工作
年後提離職正解。勞基法只有半薪病假,你能多要3天半薪
你先搞清楚一點 你提離職了 公司如果同意 隨時都能讓你
離職 預告20天是指 公司如果不同意你離職 你要等20天才
能離職
前提是如果你也接受提前離職的話,但是你舉的時間點,擺
明就是要賺公司這年假的時間
全薪病假勞基法也沒規定 如果你們勞動契約沒有 那你也要
不到什麼錢
你還不如不用想那麼多 既然都賺到10天的年假的錢了 好好
往下一份工作發展才是重點
沒這回事 公司要求提前離職要付資遣費
krit不要亂教好嗎? 哪有隨時要讓離職 若要的話
那幾天薪水還是要照給
有人搞不清楚還可以回這麼多 …..
不懂的人竟然還可以回9篇......
可以提早讓勞工走喔~不過錢請照付
全薪病假看你們有沒有白紙黑字規定(工作規則or勞動
契約),不是說因為優於勞基法雇主就可以任意變更或
取消的
krit如果勞基法基礎常識有考試你應該會被死當-.-
全薪病假應有公告、載明於offer中 如果沒有那就只能
用半薪
看起來你們公司沒有公告工作規則?
哇靠…居然有人觀念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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