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年終獎金繳回
這兩篇大大們回答有的對,有的錯
事假的部分:
事假14天並非無條件事假
勞工有正當理由需親自處理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
公司可以要求勞工提出證明
(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
特休假才是無條件,勞工具有優先排定權
(勞基法第38條第2項)
所以公司可以不准請事假嗎
當勞工提不出正當理由的證明時可以不准請事假
不論是特休假,病假,事假,都必須完備請假程序才算數
千萬不要很帥的在line或電話中說要請假
就以為請假程序完成了
就曾經有勞工很帥的在line上說我要請假
主管只回ok
也不跑完請假程序,人就消失了
後來被三曠解職
打上法院判勞工敗訴
另外關於年終獎金的部分
是不是都是老闆說了算
答案是不一定
寫在勞動契約的當然沒救,契約怎麼寫就該怎麼給,除非是超過約定多給的部分
(這樣的公司跟日本的壓縮機一樣,相當稀少)
如果是寫在徵才廣告裡
被勞工截圖下來也是沒救
其他的年終還真的大部分是老闆說了算
But…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But
那只限發年終前…
阿錢已經進勞工戶頭了
你要怎麼追?
用民法不當得利去追回?
(民法179條~182條)
那公司得舉證不當得利
老話一句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你說公司有公告阿!
公告有沒有法律效力
能不能構成不當得利的要件
答案也是…不一定
如果這個公告是經過與企業工會開會決定
或是勞資會議決定
或是勞工看完公告有簽名同意
那成立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大概有87%那麼高,但還是有13%會被法院打槍)
如果以上都沒有
那對於勞工就只是 喔~然後呢?
如果單方面公告就有強制力
那公告勞工每天要去吃屎
勞工就必須要去吃屎嗎?
當然不是
就算經勞資會議同意,企業工會同意,甚至你自己簽名同意
就必須去吃屎嗎?
當然不是
咖哩味的大便,和大便味的咖哩你要吃哪個…?
是我就選擇都不吃
年終已經入帳,除非公司能證明你用不法手段去得到(詐欺?偽造文書?)
不然錢是很難追回去啦
只是很多人都成年了心智還是不成熟
寧願賭一口氣逼你跑法院
寧願付出更高的成本只讓你覺得不好受
如果你能轉念跑法院當作去學習法律知識
那你就無敵了
法律只保護懂的人
以上供參
※ 引述《JUSTENWEA (被工作折磨的人兒)》之銘言:
: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 你怎麼不請事假就好
: : 2月10號到3月10號沒幾天
: : 一年至少有30天可以請假
: : 不給你請就告上勞工局
: : ※ 引述《abbywu0807 (51pei)》之銘言
: : : 大家好,我想請問年終獎金的相關問題
: : : 我目前在一家醫療院所工作,醫院於去年12月有發布一則年終獎金公告,內容有提到
: 必
: : : 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 : :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 : :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
: : : 院方要求我需要將全數年終獎金繳回,我也有和院方協商過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給
: 予
: : : 但院方不願意,依然堅持我需全數繳回,否則將走法律程序
: : : 想請問大家如果我沒有繳回,我是否真的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 : : 或是我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嗎?
: : : 也有問過地方勞動局,他們是說如果協商不成,是可以到市政府申請調解或是大家有
: 什
: : : 相關經驗嗎?
: : : 謝謝大家
: :
: 無條件事假,勞基法14天,剩下你得看你的特休或是補修有沒有辦法湊到了
: 另外,年終獎金不屬於勞基法規定必須給付的工資(除非你的勞動契約中有載明,保障n
: 個月的年終,不然年終獎金這規定,就是資方說了算,怎麼發,規則如何完全看資方爽,
: 你不繳回走上法律層面,你穩輸的,還要額外負擔敗訴費用和求償,划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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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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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
更不用說勞動事件法第37條直接將員工自公司受領的錢
推定為工資,公司要把已經支付的年終追回,真的蠻困
難的
感謝大大補充勞動事件法的內容 不過這個法發動條件限制在用這個法打訴訟的時候 民法有三大原則:契約自由原則、過失責任原則、所有權絕對原則 在這原則下甲乙方視為平等 如果連透過民法追回都難 那就不用奢望用對勞方優惠的勞動法追回了
※ 編輯: eyck (114.136.132.8 臺灣), 02/12/2023 23:36:49的確,即使是適用民法,依目前法院實務來看,要成立
給付型不當得利也相當困難
最後一段讓我想起前公司的董仔 寧願給律師錢也不要發年終
這篇不錯!感謝分享
感謝解惑
感謝分享
因為給律師錢只要給一次,發年終要給很多人+很多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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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大家好,我想請問年終獎金的相關問題 我目前在一家醫療院所工作,醫院於去年12月有發布一則年終獎金公告,內容有提到必須 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11
你怎麼不請事假就好 2月10號到3月10號沒幾天 一年至少有30天可以請假 不給你請就告上勞工局 ※ 引述《abbywu0807 (51pei)》之銘言X
必 : : 服務至今年3/10,否則需要繳回溢發獎金 : : 並於今年1/18發放年終獎金,而我也有收到這筆獎金 : : 但我因個人因素必須在2/10離職,我於1/17提出口頭離職,1/19繳交書面離職書 : : 院方要求我需要將全數年終獎金繳回,我也有和院方協商過是否能依比例或是部分給6
這倒是未必 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991 號民事判決 按工作規則為雇主統一勞動條件及工作紀律,單方制定之定型化規則。 雇主公開揭示時,係欲使其成為僱傭契約之附合契約,而得拘束勞雇雙方之意思表示。 勞工知悉後如繼續為該雇主提供勞務,應認係默示承諾該工作規則內容,使生附合契約之效力而得拘束勞雇雙方。9
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三、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 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 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X
就說我沒看到公告,公司沒有叫我去看 叫公司舉證我有看到公告 再來,後來我看公告,我就是不同意公司繳回獎金的規定,憤而提出離職 因為公司將獎金與離職不當連結,非常可惡,所以我不同意繳回獎金才離職 當法官瞠目結舌看著你論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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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面試的合法性?首先,保障14個月有白紙黑字的話,那就不是年終沒發是欠薪了 再來特休如上面講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而我也贊成不要提離職,他告你還得先舉證犯了哪一條 你離職了,沒有資遣費也就算了,還沒找到工作連就業補助都沒得領 然後競業也不用理他,要簽可以,看他要拿多少錢出來(都欠薪了..)11
Re: [討論] 請假屬於權益還是請求?噓 DrTech : 錯了吧。特休要公司同意才能修,不能單方面請了直接 12/24 00:09 → DrTech : 不上班。公司不同意你修換成錢給你沒違法。 12/24 00:09 → DrTech : 你要是請特休公司沒簽核同意,你不去上班,是曠職。 12/24 00:10 先貼一下臺灣勞基法相關說明: 來源:10
Re: [心得] 知名美商違反性別公平法生理假與病假是不同的假別,原PO一開始請假時講得很清楚,是要請病假,而非生理假。 正常一般公司程序,是允許可以口頭先請假,事後仍要依工作規則補完請假程序, 若是病假,且公司有要求要證明文件,就必須要附上文件,才能完成請假手續。 正常狀況下,雖然口頭或LINE先告知主管,但沒完成請假手續,是會被視為曠職的。 多數狀況下,若拿不出證明,可能改請事假,其實事假也可以要求證明,1
Re: [閒聊] 經痛 痛七天......????對於這個案例我也蠻問號問號的 你們公司的人資感覺蠻寬大的 勞工請假規則 第 7 條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 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 釋 807:違憲 法源編輯室/ 2021-08-20 關於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問題,司法院大法官今(二十)日召開第一五二一次會議, 作出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女性勞工如果想於夜間工作,需要雇主經過工會或勞資會 議同意才被允許,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