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益勞資爭議-偽造文書問題
代問~
友人任職目前的公司~時常遭遇主管霸凌刁難萬分~
威脅要給她資遣~不然就降職..但她並沒有犯錯
長期下她選擇後者降職等..單位主管要她自己寫一份聲明是自己能力不足自願降等
結果上個月已收到人事通知單..降職一級並減薪!!但當初口頭並沒說明減薪金額
結果這個月收到薪資單~才發現如人事通知單所敘薪資有減少!
惟該表單十分怪異! 沒有公司的任何用章~發文字號也不是依照管制文號
生效日期更早在友人交付降職聲明書之前!
1. 想請問降職等沒有公司相關負責的用印效力為何? 但確實已遭到減薪!!
2. 若是單位主管自行偽造~此案件不是針對雇主!是同樣受雇者卻假借資方調降職務薪額!
可否直接提告刑法210條偽照私文書罪?
3. 不想姑息主管的惡行!交由一般勞資糾紛調解罰則不大?故選擇以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4. 如此是否直接向警局告發就好? 需檢附前後薪資單~調派單外~還需補足什麼證據?
或是須委由律師辦理?
以上! 有知道的朋友們~麻煩能給予指示~~感謝 ^^"
--
好雷的公司……
偽造文書...要是偽造公司的章或是朋友的簽名才會成立吧?
你朋友的狀況,覺得先去勞工局諮詢比較好
你朋友自己先低頭自願降等了,我覺得很難
是哪家這麼爛....
證據呢 怎麼證明主管拿假文書欺騙人事單位?
字號日期那些都不重要
去打勞動訴訟告公司 公司賠錢之後自然會找人算帳
其實你朋友在主管威脅他的時候就應該要錄音存證了
事後簽了才來後悔其實沒什麼用...
自願降等是單一主管的行為~還須上級主管許可並了解經過才是
如果只是單位主管來假借降等的說詞~但上級主管並不知悉
然後該主管又管理人事~如果他們合謀未取得上級同意而變造
若沒有文書依據!那也能說自願降等的聲明沒效~憑什麼減薪
是你要拿證據證明對方有罪 你怎麼知道上級沒同意?
你要吵這個 不如直接告公司比較輕鬆
上級同意會用印證明~不然任何人都能製作~難道別家有不一樣?
2
看到很多關鍵字(職等、發文字號) 如果是公務人員,依照任用法降職等得不經本人同意可逕予降1職等,且仍需以原職等 敘薪,惟同一年度依銓敘部函文不可連續降1職等兩次以上。(任用法18條參照) 若公務人員對於受降1職等不服,依保障法申訴再申訴外,仍得依釋字785解釋意旨向該管 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爭訟。6
和友人討論後~經由簡單的整理歸納如下,不知是否可行: 因職場霸凌或是刁難很難用片面的證據證明,所以想直接以三種管道齊發 唯一可行的就能單位主管偽造的人事通知單作為依據,最為後續採取的方式 加上單位主管沒有任何約談的紀錄,都是他個人以職權演出想逼退友人而已... 另開立任用/資遣/調職等只有雇主有權~人事擬文後製經老闆核決~單位主管無權製作
爆
Re: [爆卦] 徐巧芯告綠營側翼造假我人現在正在松山分局報案,提告以下五項: 1. 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偽造署押罪(刑法217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6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45
[討論] 進擊的鼓手-嚴厲的老師是錯的嗎? (雷)防雷? 你犯一點小錯就掌嘴、言語羞辱、任意開除否定 甚至你沒犯錯也惡意刁難 有的人說優秀的作品都是這樣逼出來的 但我只想說人類真的需要這麼"優秀"嗎?22
Re: [問題] 突然被資遣來,哥哥教你。 1.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先拿到手。 2.過14天還沒找到工作先去申請失業給付(如果條件符合) 3.請在資遣後第一個工作天申請勞資調解。 4.調解失敗後請上法院請求資遣不成立。8
[問題] 主管降職調去其他單位送禮選擇目前這任直屬主管(經理)在這個單位滿兩年了,因為績效問題被降職從經理變成副理到 其他地方當小主管 因為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給他帶一年半的日子下來真的也很感謝他對我的照顧 小的目前24歲,主管女生49歲,喜歡運動健身。平常我們兩個很少聊天,大多是公事的交 代,有時候犯錯也是他都幫我扛下來,最後晚上只會跟我講一句:加油~6
Re: [新聞] 社工薪資回捐起爭議 衛福部4點回應高雄您有點誤解回捐的問題本質了 就臺灣社福界來說,回捐會構成違法、判刑的要素有幾點: 1. 首先,經費來源是政府核補的 2. 例如,政府規定每人每月最高可以補助34,000元,然後加班費上限3,000元 3. 你是老闆,跟約定每個月薪水28,000元,但實際上卻向政府申請34,000元3
[問題] 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詢問公司相關資訊,請使用 [公司]類別,勿使用 [問題] 類別 =========== 確認過後,此兩行得用 ctrl + y 刪除 請問板上的大大們。 因為我真的沒有想過什麼勞工權益相關資訊,現在真的碰到麻煩了。 公司在1月底的宣告倒閉,2月馬上換品牌經營,等於我們沒有收到資遣費直接被轉給新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