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最低服務年限契約
大家好
有想提離職的衝動但卡著簽約因此不知道如何處理
當初太小太天真簽了長達十年的約
簽約為一份,押在老闆手上(不可能要回來)
我的工作是美容業,簽約內容包含了
1~5年對抽 6年之後 我6公司4
教導其他項目教學
目前剛好第六年,本來一切都是好好的
但在今年老闆去上了心靈成長課程後大走鐘
開始洗腦我們月入十多萬,要開課讓我們當講師,打趴行業的教學線,
基本上我覺得這是不可能而且做不到的事
她要求我們的假日要回來教課其他天在休假
當我和她說要陪家人的時候她回應
「賺錢重要還是陪家人重要」開始我就覺得不行了。
目前是我沒有學到任何契約上所說的其他東西、
老闆口頭說 先不要64抽 因為要讓我賺大錢不要計較這點小錢(我沒有錄音)
那是否她已違反了該契約?我離職是不需要賠償的?
因為查了很多相關條例,裡面有說不合理的最低年限
因為這幾年我也沒有去上過培訓,材料也是自己付錢並非公司支出
契約上要求違約一年賠12萬 =5年60萬
是否可以說不合理的規範呢?
或是主張沒有勞健保勞退請她先賠我勞保的部分?
這已經是跟以前同事要到的翻拍
https://i.imgur.com/8sLsIpr.jpg
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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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睡覺等他告
離職賠錢,你們當初簽約時有沒有簽約金,要有簽約
金或額外bonus才有用
等待專家回覆你...但你或許可以直接連絡法扶
倒不如,叫老板先資遣你,你的薪水有沒有被高薪低
報,這樣有證據的話
你主動要求雇主資遣,這樣就不是你自己走的,還有
非自願跟資遣費
你可以要求看屬於你當初那份簽約,複印或拍照都行,他
不能拒絕
這跟無本生意差在哪?
當初沒給簽約金,這個合約就不會成立
你10年賣身契你也簽的下去...
不過這契約應該不會成立 不用賠
契約如果沒有罰則的話也沒意義,沒簽約金則事不成立
老闆沒給簽約金、沒負擔額外教育訓練費用,離職不必賠
你老闆想賺錢想到瘋掉了
騙新鮮人的
心臟放大顆一點直接無視就好
就算有效也是它來跟你調解訴訟討回
把老闆叫你執行美容師業務以外的事情做紀錄,那些你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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