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司] 道歉啟事
很簡單 吃飽睡覺等他告
我之前也槓上前公司
但是我顯露的態度是 我不怕跑法院
我錢很多 年假很多 要玩陪你玩
到時候被法院認證還能再上來發文嘲諷
如果你很硬
誰敢告你?
※ 引述《applebg (Lebensunwertes Leben)》之銘言:
: 我想問大家一件事情。
: 如果該公司是真的有文章所述之情事,但是受迫於訴訟壓力,原PO不得不刪除文章,或是: 道歉,這種情況下,要如何對該公司的非法情事予以非難呢?個人的道德水準是不希望犯: 錯者利用自身財力與權力去扭曲事實。
: 因為如果是這樣,那社會就變成,有權有財者永遠是對的一方,無權無財者噤若寒蟬,變: 相地讓不道德的事情一直發生下去,甚至還會變成鼓勵不道德者繼續自己不道德的行為。: 對原PO來說,說實話被告上法院,沒有任何利益,只會有很大的時間、財務成本,理性的: 他當然會選擇刪除自己的文章,或是道歉,是一種停損的心態。
: 如果大家都是這種心態,那還有真正的民主嗎?
: 問問大家,怎麼應對這種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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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還是手上證據有多少
萬一公司法務也是涼涼當練功怎麼辦
手上證據夠說話自然大聲,只是不夠說話又大聲根本被公司法
務當沙包打而已
對阿!這也要財力很夠的勞工才有辦法這麼做,但一般人很難
台灣法官的素質也要考量進去。不然搞到高院最高院,煩死
台灣法官的素質真的非常差勁,一堆貪財愛錢的法官很糟糕的
這一批法官,我全不想要,全部開除,在新聘更有素質的法官
包含地檢署跟高檢署所有檢察官,我也全都不要,都全部開除
台灣的司法再亂搞試試看,如果再犯,就全部都去坐牢,懂嗎
所有公司告勞工的案子全數駁回,勞工告公司的案子全判勝訴
NCC已經完全廢除,跟NCC有關的案子,全部都判NCC敗訴賠償
法務部也已經廢除,未來地檢署跟高檢署全都歸屬司法院管理
未來任何司法案子,三個月內一定要給判決,超過就開除法官
法官只要能力不足,就開除,若誤判,都坐牢十年以上,懂嗎
難以下判斷的判決,都給司法院長過目,不行,人民皇帝判決
不過如果都到人民皇帝判決這一步,就代表法官無能,就開除
法院不用三審制,全都一審制判決,只留地方法院,全部廢除
以上司法改革政策,立即生效
@taipoo 歡笑錢奴
每篇都貼,有意思嗎?黑單!
我突然想到,各縣市律師公會也全部廢除,律師證照也全廢除
重新建立考取律師證照的公職考試,律師太多,淘汰大多數人
全國律師重新考證照,各縣市皆只能各自擁有各30名律師名額
每年各縣市各淘汰10名律師,每年各縣市各考取錄取10名律師
各地方法院,刑事庭與民事庭,各只錄取10名法官,共20名額
每年各地方法院淘汰刑事庭與民事庭各3名法官,再錄取遞補
以上司法改革政策,也立即生效
這人真有趣
這回覆是怎麼了?洗文?
高檢署也廢掉,只留地檢署就好,各地區檢察官只需10人即可
每區地檢署每年淘汰3位檢察官,再錄取遞補,一個月給判決
超過一個月,開除檢察官,起訴後進法院處置,若判決不起訴
全部給司法院長過目為什麼?故意判決不起訴,坐牢10年以上
如果有人民冤案告御狀,該地區檢察官與法官全部都坐牢30年
以上司法改革政策,立即生效
有證據就不怕,就怕你沒搜到證據
很可惜,大部分的人都沒那麼多錢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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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大家一件事情。 如果該公司是真的有文章所述之情事,但是受迫於訴訟壓力,原PO不得不刪除文章,或是 道歉,這種情況下,要如何對該公司的非法情事予以非難呢?個人的道德水準是不希望犯 錯者利用自身財力與權力去扭曲事實。 因為如果是這樣,那社會就變成,有權有財者永遠是對的一方,無權無財者噤若寒蟬,變58
首Po本人於民國110年6月24日晚間18時54分左右,以個人帳號asd22424(sel)於臺大PTT實業 坊( salary)看板,明知所述有關大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內容均為虛構,仍因個人情緒 發表損害該公司名譽之文章 。謹在此公開澄清,並鄭重向大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致 歉。19
業 : 坊( : salary)看板,明知所述有關大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內容均為虛構,仍因個人情 緒 : 發表損害該公司名譽之文章 。謹在此公開澄清,並鄭重向大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爆
[問卦] 政府憑什麼管人民要在平台上說什麼?我就問 政府憑什麼管人民要說什麼話、發什麼影片、發表什麼看法? 我們不是民主國家 憲法賦予我們言論自由嗎 蛤?爆
Re: [爆卦] 邱毅FB 評論高虹安第一天在台灣參加選舉? 高要是落選,就沒有然後了,什麼吹哨者聯盟,綠師,醫師通通都會突然不見。 為什麼,因為高沒有當人財路了。 這就是綠共噁心的地方,要判人有罪從來不需要經過法院,只需要用媒體判你有罪就好。 媒體洗到現在你是不是開始覺得高有罪了?36
[問卦] 普丁給我進來普丁,你給我聽好了 我現在給你一個機會,你立刻給我撤兵 不准攻打烏克蘭,每個人都有權利免於戰爭的恐懼 每個人都有權利一覺安穩的睡覺明天 看到有人死亡,他的家人會多麼難怪42
[閒聊] 檢察官還振華哥清白了..還記得振華哥被全漢告這件事嗎? 終於來了個不起訴書 「連結不附 有個資 巴哈有滑哥本人發文 意者自搜」10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怒了! 點名四叉貓造謠:奇怪了 之前不是一堆賤畜在那邊反中介法說要捍衛造謠自由?? 現在師傅要告人惹 這些言論自由鬥士是要出來捍衛言論自由 還是會雙標說四叉貓被告活該呢?4
Re: [討論] 歡迎二創 但太超過會告人奇怪 這句話到底有什麼問題啊xd 就好像今天有人拿你的照片到處合成 合成到金城武身上 你沒有意見 合成到恰吉身上 你可能覺得有點生氣但還可以接受9
Re: [問題] 2003年老車車禍保險公司只願意賠償殘值那是對方車主的誤解, 對方保險公司有責任做到車禍賠償沒錯, 但處理車禍的責任仍然在她身上, 你的對口是她,不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賠得錢不滿意?告他2
Re: [問卦] 收到Vek1112吳東穎的存證信函怎麼辦?我覺得就給他告阿根本不用怕, 來約戰法院讓大家看看吳東穎本人阿, 他是覺得公開後媒體大眾會是想看他還是想看你? 也可以讓法院認證看看是不是跟側翼粉專有關聯。 而且都有那些引用的圖片為證並非空穴來風了,2
Re: [新聞] 指中天是「院檢雙重認證紅媒」 羅文嘉2挖 法院認證了耶 中天還要告曹董嗎? 中天確定要法院二度認證嗎? 還是中天策略是提告大張旗鼓 判決出來裝死當沒事? ※ 引述《lolahjy (我是貓,名字還沒有)》之銘言:3X
Re: [轉錄] 劉宇:關於柯文哲台北燈會這時候又可以搬中介法出來囉~ 中介法給法院判定:不信咧,法院都是綠共啦! 廠商告北市府法院判定:哈哈法院認證了! 柯粉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