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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16~17世紀,歐洲士兵手上的火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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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dog
(媽寶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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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槍(arquebus)是16世紀出現在歐洲,這個詞是由鉤槍(Haakbus)演變來的;它的高軍事價值在西班牙軍隊中得到了特別的證明,很快的,取代了長弓、十字弓和舊的火藥武器,成為大多數歐洲軍隊的標準步兵武器。

火繩槍在16世紀後半被更加的標準化;這種被標準化的火繩槍又被稱為Caliver。在歐洲各國,火繩槍有自己的名字,在西班牙或法國,它被叫做arcabuz;在英國,它被稱為
Caliver。在德國,它被叫Rohr或Schützenrohr;在荷蘭,它叫roer。
在那個時代,因為工藝所限,精度只能達到0.1mm,槍隻的口徑並沒辦法做到標準化;就算同種類的火槍 ,口徑都存在正負0.5mm的公差;與其用口徑分類當時的槍枝,還不如用當時人的習慣,用多少子彈數量重達1磅來當標準。比如20發子彈/磅的槍枝,其口徑大概是15.8mm~15.9mm。比如10發子彈/磅的火繩槍,其口徑就是19.7mm。雖然國王或將軍們力求裝備的統一化(或根本無此概念),在當時,由於工藝、生產力與後勤限制,軍火購至許多不同的地方,同一支軍隊往往會使用多種口徑的步槍與子彈;有時士兵被迫在軍營裡改造子彈,讓子彈能塞入他們的槍管裡。現代考古學家在呂岑戰場現址找到多種不同口徑的子彈,口徑從17.4mm到18.8mm不等,以18mm~18.3mm為大宗。

同時代的明朝,士兵們也會遇上相同的問題,比如拿到口徑大小不一的子彈,然後塞不進槍管;所以17世紀的藍星人都做不到工業上的標準化,就別在瞎扯西元前200年的大秦軍團能辦到了。某些線民一直強調這些,只會讓人覺得孫子無能,越活越慘,只會抱者爺爺的過往功績往自己臉上添金。

在歐洲,火繩槍變成兩條演化路線,輕火繩槍(arquebus)與重火繩槍(musket);輕火繩槍威力小,但射速較快,兩分鐘可能到達3發;重火繩槍威力大,但射速只有兩分鐘一發,重點是,重火繩槍在開槍時,需要先立一個槍架,把重火繩槍架在上面發射。
薩克森人在蘇爾生產了小口徑的火繩槍(16發/磅、口徑17.5mm),主要出口到德國南部、瑞士和奧地利;在紐倫堡、阿姆斯特丹和蘇爾,他們生產20發子彈/磅、口徑15.8mm和
15.9mm、長136cm的輕火繩槍,槍重大約3-3.5公斤。到了16世紀的末期,歐洲軍人嫌輕火繩槍威力太小,逐漸被淘汰。

在1620年至1630年間,奧格斯堡和紐倫堡生產口徑為14發/磅、口徑18.3mm的重火繩槍,阿姆斯特丹和蘇爾生產的重火繩槍為15發/磅。當然還有一種更重的火繩槍,8發子彈/磅、口徑21.6mm,在當時被稱為full musket。
30年戰爭期間,因工藝的進步,槍管可以捲的薄些;所以同口徑的槍枝比起以前的同口徑槍,重量變輕了。法蘭西斯·馬卡姆在1622年發明了一種新式的重火繩槍,它是10發子彈/磅,口徑19.7mm,槍重4.6公斤,它被大量出口到英格蘭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在瑞典軍,士兵給它取了渾名:混蛋槍。1631年,奧古大王把他旗下的32個團全換成這支中間威力的重火繩槍,以實現槍枝的制式化;為何要選用這支槍?其一是它不需要槍架,這意味它有arquebus的射速與musket的威力。其二,可能是為了子彈能互通吧,瑞典軍還使用大量同口徑的舊式重火繩槍。

簧輪卡賓槍
關於騎兵使用的簧輪卡賓槍,似乎也有類似的發展;在17世紀早期,荷蘭使用14發/磅、口徑18.1mm的卡賓槍,而Ferlach生產的卡賓槍,則為32-38發子彈/磅、口徑13.1-13.9mm。到了1620年代,當時荷蘭把簧輪卡賓槍給輕型化;子彈為15/磅與20發/磅、口徑為
17.2mm和16.1mm。而蘇爾則生產了16發子彈/磅、口徑為16.8mm的卡賓槍。在呂岑戰場上撿到的283支卡賓槍有各種尺寸,口徑範圍從13.1mm到18.1mm,且16.8mm為大宗。

簧輪手槍
三十年戰爭前半部分的簧輪手槍都有裝飾,而且有很多都是訂做的不是大量生產的;由格拉茨軍械庫的收藏得知,在17世紀早期,德意志-奧地利手槍的口徑相對較小,只有10.0到12.7mm;在1620年,紐倫堡和蘇爾生產35發/磅、口徑13.1-13.5mm的簧輪手槍。
由於30年戰爭期時手槍產量增加,所以裝飾消失,口徑變大,達到16.0mm;在瑞典軍隊服役的約翰·克盧梭於1632年說過,典型的軍用手槍為20發/磅、口徑為15.6mm。
膛線來福槍

現代學者對當時的線膛來福槍瞭解很少,因為它不是標準的軍事武器,也不出現在當代的軍事手冊中。火繩槍的不準確度並不算是一個軍事問題,它可以用齊射來解決;但在打獵時,準確度就是個大問題,膛線可能是為了打獵而發明的。

在格拉茨軍械庫的收藏得知,1520-1540年間的膛線來福槍有147支,口徑為11.0到16.5mm,生產于施蒂裡亞、紐倫堡和奧格斯堡;膛線來福槍的口徑好像沒有制式化。
在奧地利與奧斯曼帝國的長戰期間,奧地利軍隊會使用膛線來福槍;在那裡,人們經常會與土耳其人發生小規模的衝突,準確度比密集的火力更重要;很難判斷膛線來福槍在當時是軍用還是民用武器。
後記

當兵時,班長跟我們說,你要像愛護你的馬子一樣,愛護你的步槍,在軍營裡,步槍就是你的馬子;你要跟她一起同吃同睡做愛,有危難時,你只能依靠它。我想,16~17世紀的歐洲步兵,應該也是被他們的軍士這樣教育吧。

附錄
明軍使用三錢鳥銃,彈重11.25克,子彈比歐羅巴任何輕火繩槍都輕;也比不上日本常用的三匁半筒(13.125克)與六匁筒(22.5克)。

參考資料

The archaeology of the Battle of Lützen: an examination of 17th century
military material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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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no03/01 15:29前幾段“在那個時代,因為工藝所限,精度只能達到0.1mm”

overno03/01 15:29,單位是否寫錯?

helldog03/01 15:55我記得單位沒錯

overno03/01 16:050.1mm的精度已經不錯了

helldog03/01 16:40所以你覺得,應該是1mm左右的公差才合理?

overno03/01 17:09https://youtu.be/X_O1-chxAdk

overno03/01 17:09看這製程,精度能到0.1mm?

ccyaztfe03/01 19:100.1mm是十條,這精度有點扯欸

helldog03/01 21:10論文是這樣寫的,我反覆看過2、3遍,他用的是mm

overno03/01 21:46感謝分享

helldog03/02 08:12我認為當時公差能做到0.1mm是有可能的,因為那時已經有

helldog03/02 08:12鐘錶,細小的零件能容忍1mm的公差?

helldog03/02 08:55我認為當時公差能做到0.1mm是有可能的,因為那時已經有

helldog03/02 08:55鐘錶,細小的零件能容忍1mm的公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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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no03/02 09:42 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