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幫黃子佼說些話(為什麼要?
只能再勸您看苗博雅普渡阿航的那集了
第一,你針對戀童的定義
您可能覺得文字上
童指的是兒童
法律上,童,指的就是未成年
0-18歲
黃收藏的影片是12-17歲
12歲,有些月經都還沒來
胸部都還沒完全發育
還是您覺得身體發育成熟的就不是戀童?
您對兒童的定義是在腦袋還是身材?
更別說這些行為都是明確的犯法了
在有文明的國家,這件事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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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最嚴重的是
黃付費了8888元給一個犯罪集團
這個犯罪集團會用
誘導、偷拍、強制等犯罪手法取得
裸露影片,並且可能單一人不只一次
還會因此公開個人資訊 臉書 IG 地址
甚至是私密處跟身份証合照
這些,非常嚴重
您說,被偷拍的人可以告他
然後,這些受害者必須要在法庭警局
再次詳述自己受害的過程甚至是性徵
以及當時如何被騙,還得要承受他人說妳好笨,
感覺好像一切都是自己的錯的痛苦
簡單來說,今天您發這個文
有人因此公開您的長相、地址、工作地或學校
你覺得這可不可怕?
而您只是文字,她們是不堪的影像
同理心,很難嗎?
不干我們的事嗎?
請問您知道那個犯罪集團
在何時何地如何的放置偷拍針孔嗎?
你我不該恐懼下一個被偷拍
被外流、被威脅恐嚇的人就是你我?
不關我們的事嗎?
那個犯罪集團公開的是私密影片
沒有一部裡面的被拍攝者是自願被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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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不嚴重?
不是說批判他就是自己清高
而是他成為了許多人一生陰影的投資共犯
(不要懷疑,有供需下,男生的影片也會有)
他就是一個嚴重的性犯罪者
批判他有什麼清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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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12-18也是兒童?
重點是助長犯罪。大家一直在考慮年
齡,不想一下如果自己小時候也是目
標,有這麼多惡意的人… 你覺得可
以?未成年需要保護,因為他們歷練
不足,也沒有反抗的能力
如果真的要糾結的話,還是用非行為
能力人跟半行為能力人來分比較好
就問問自己女兒(不管幾歲)要不要
給黃或統幹不就好了,我覺得蔡燦得
的父親真是先知,他說黃心術不正,
不是好人。
推
兒童是未成年呀
交集圖畫出來不就明白了
你一開始就叫我看苗博雅 我就覺得你
的文偏頗了 玩法律
國際線定義 2-12歲為兒童
成年人也是很嚴重啊!不管成年跟未
成年!
爆
[討論] 苗博雅說得很好苗今天跟統神的對話(還是上課?) 有蠻多論述值得拿出來討論的 雖然部分可能會讓統粉不舒服但是我覺得還是值得分享一下 1.跟未成年性交 首先她拿出了統神當時實況講要幹未成年的逐字稿25
[問卦] 現在風向就是要獵巫逼死黃子佼吧?看到DCARD有黃子佼的文 文章都有一兩千個留言 一堆雜七雜八阿貓阿狗的女生都跑出來說被他性侵過 反正他現在已經是牆倒眾人推 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連衛福部、陳建仁 一堆女藝人都出來譴責他 依照現在的風向 484就算隨便一個女的編造被黃性侵的經驗12
[討論] 想幹未成年不等於戀童大家戰來戰去,其實都搞錯重點了。 重點是什麼,就是戀"童"癖是什麼? 就是對“”兒童“”有性癖好。 那法律上的未成年是什麼意思? 就是18歲以下的都叫未成年。23
[問卦] 黃子佼到底是不是戀童?最近地震都沒在發洛,我只知道黃子佼、未成年 今天才仔細看了下,怎麼變多在砲轟戀童 版上查了一下新聞也只有說未成年 我自己平時的想法,對國中(含)以下是戀童,對高中以上叫喜歡幼齒诶 雖然看普羅大眾似乎把國小(含)以下定義才是16
Re: [新聞] 上了一課!統神Call in挑戰苗博雅 數萬人在線驚:被阿影片沒看很仔細 大概看了一下 苗: 「X未成年沒那麼嚴重」這詞是包含16歲以下,是很嚴重。 你網路查到不嚴重的判例,都是極少數有條件的。 很多判幾年起跳的是因為這些東西為了保護受害者而不公開。9
[問卦] 1617歲也是未成年 1213歲也是未成年這次好像黃子佼的相關新聞中 都只有提到未成年 但是因為事涉兒少相關 結果就變成 他手邊的是跟兒童有關的 覺得這樣的推論是不是不太對阿- 同性戀在台灣是合法的 甚至可以公証結婚 然而戀童反而是違法的? 為什麼? 不合理吧
- 這裡幫黃紫膠說幾句話 首先 影片沒有副身分證 哪知道影片女主角幾歲 有沒有成年 根據醫學客觀事實 女生青春期發育約到15歲左右結束 所以很難區分15~20歲女生的年齡的 再來 從之前那女的指控17歲被黃紫膠性騷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