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
阿吵這個幹嗎?
這法案討論的是「配偶」
當然要雙方的意見阿
不然結婚幹嗎?以為扮家家酒?
除非你TM偷偷給小王中王老王無套嘛
才需要「無需配偶同意」
因為妳作賊心虛嘛
我也知道無套比較爽啊
想爽又不想避孕??
不想要墮胎
就乖乖避孕
乖乖吃事前或事後
還有避孕環
男的(老公或偷吃對象)不戴就不給幹很難??
多重避孕還可以懷孕,那妳也是天選之人了
要不要小孩
希望雙方婚前就有充分討論共識了
想要小孩,那妳跟這法案沒關係
沒共識當然是謝謝下面一位~~~
不想要小孩麻煩做好避孕措施
最好請老公直接結紮
我已經做好被噓的準備了
--
不要結婚就好了 麻煩的要命
不給配偶知道,那何必結婚= =
身為法律上的另一半,老婆墮胎我不知道 他媽的這什麼世界?
※ 編輯: Beanoodle (39.8.64.224 臺灣), 11/05/2021 12:41:26小秘密
應該是天選胚胎XD 這篇也滿有道理
女權又不結婚不擔心這個
其實就跟109辣妹一樣 本來只是幾個醜女帶頭作怪 結果醜女
圈流行起來之後 本來白白淨淨的正妹也認同這個流行 把自己
臉塗黑 說穿了就是欠缺辯證思考的過程 只是從眾使然
但小時候流行所謂父權的框架的白雪公主 到2021變成黑人演
我就不知道迪士尼跟美泰爾想把這種玩具賣給誰
有些事情是夫妻倆都要知道且承擔的
小孩這議題就是要夫妻倆有共識
以前我跟你想法一樣,覺得生小孩是兩人的事應該兩人一
起決定。但真正健康受到影響的是女方,痛的、有後遺症
的也是女方,就覺得至少她要有權利選擇如何對待自己
的身體。
那是讓老婆不想生老公的小孩 老公想生的時候也可以單獨處
理掉 硬要扯什麼老王的 很多女生不想生小孩啊
所以沒共識還結婚怪我囉?? 好笑欸
所以我才說修法讓父方在20周前不表示意見或不知情者都可免
除後續對這小孩一切責任
沒有你不讓人知道 墮掉要人付醫藥費 生下來又要人負責的
這種道理
你以為婚前講好婚後就會實踐嗎 多的是講好生一個或兩個然
後又意外懷孕的
所以我文裡不是說不想生就避孕嗎? 還是大家都天選之人避孕照樣懷孕? 那我沒話說啦
看起來就是會通過你就繼續擔心你未來老婆會外遇吧 如果你
娶得到
放心啦,我會娶也會娶一個智商正常可以討論溝通的 如果是像你這種把婚姻當兒戲的我寧願單身
你的腦袋不能分析事情嗎 保險套避孕率是多少 結婚的人會進
行多少次 失敗的可能性是幾次
我比較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看我文欸 唉唉不想說了
※ 編輯: Beanoodle (39.8.64.224 臺灣), 11/05/2021 12:56:56但如果懷孕後才發現因為女方身體條件不允許生產(會
對孕婦造成危害的那種,而且這次墮了未來可能也不適
宜再有孕),但配偶卻很想要這孩子,不同意墮胎想要
賭機率又該怎麼辦?
這樣看起來我不覺得你智商正常
所以為了杜絕樓上所有疑慮 父方親權本來就應該視為放棄
抱歉我腦中閃現過好多狗血連續劇劇情XD
不管有沒有婚生 都以活產後之認領為親權有無之必要條件
這樣是最方便的
反正女權總是說 男方的付出只有射精時那一陣冷顫
那導出這樣的結論我想也是很公平合理
你以為老公就會願意結紮嗎
結紮比例有多低要不要去查啊
某人是不是開泌尿科的阿一直在宣傳結紮?
他的意思是他有在文章中說了老公結紮 我沒看到 你是看不
懂他回推文的意思嗎
你沒有發現這裡所有人都看不懂你嗎
不結婚真的是正解
我認識一個媽媽是生了一個 因為在哺乳避免吃藥所以避孕
靠的是男生戴套,本來也說好只要一個,但生的是女寶,
婆婆極想要男孫,於是男生就在射出前擅自拔掉套子內射
人都會變,女性應該有義務告知配偶,但不需取得同意。
至於因觀念不同所造成的感情破裂乃至於離婚則是自己應
該承擔的後果。
最後小孩生了2個也離婚了
不需要 以後男性都去精子銀行提存 女性去提領精子
愛生的自己去領精子生一生就好 至於少子化 關我什麼事
你自己看不懂扯到大家幹嘛 以為自己特別聰明?
跳針仔以為別人特別聰明 嘻嘻
我講什麼跳針了
最好就是像VV講的 全都分清楚
有病看醫生啊
記得掛號耶
告知配偶就會有婆婆等出張嘴的要妳生,男的能懷的話沒意見
男人懷孕其實只是早晚 跟醫學倫理突破的問題
目前已經進展到公的跟母的共血 然後把子宮移植到公的身上
還是可以成功受孕的程度
不用同意權很認同啊 阿如果連知道都不能知道 到底結啥
婚
女生不想生當初就不要讓老公無套阿 扯甚麼婆婆
就像VV講的 要就連婚生子女扶養都割清楚 不然你想生我
就要養 不想生就都能生
墮胎還不用告知配偶? 都改成備查不是核定了
連講都不講
不用告知就是小祕密阿不然咧 至於為什麼會有小祕密
女的決定很好 告知怎麼實行 可再討論
覺得不用告知 別結婚不就好了
在女權的世界裡面其實男性只是精子捐贈者而已 我想他們會
同意生父不負扶養義務的 不然就是假女權
應該立法 男性18歲後捐精保存立刻結紮 這樣都不會懷孕
想要的女的自己去銀行領
甚至用代理孕母來取代自己懷孕過程也可以 反正是女性自己剝
這樣皆大歡喜 被強迫也不會懷孕
削女性 跟我們沒有關係
這樣講起來其實鄭爽才是女權先驅 現代女權楷模
台男在外面偷生也沒得到另一半同意啊
現在已經做育兒袋的研究 初步成功,可以體外懷孕,還想
植入別人身體內是有什麼問題...
那倒是真的 自己想生誰的就生 自己養
既製造了孩子 又不放棄事業 還創造了孕母的工作機會
為什麼大家不給鄭爽一個CREDIT
外面偷生你可以告台男 這條修了台男只能摸摸鼻子
有育兒袋更好 直接放進去培養液(人工羊水)裡面自己會大
每個好像先知一樣,在那邊應該早知道 有夠好笑
就跟你把受精雞蛋打到容器裡面也可以孵化一樣
不用廢話解釋 多看研究
真搞不懂有什麼好對墮胎說三道四的,若搞到墮胎都不想跟
老公講,這種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吧,生下來又怎樣? 小孩
子會活得開心嗎?自己的身體自己能做決定哪裡有問題?
我只是很疑惑如果婚姻之間脆弱到連告知不生都不行 那
到底是在結三小
以後不存在老公這種東西 只有精子捐贈者
自己決定很好啊 那立法未告知墮沒問題 附帶離婚不錯吧
未告知 馬上叛離 可以吧
人跟人的相處本來就有變化,不管男人女人,人生際遇本來
就難以預測
有人是文沒看懂嗎 連一開始是有套 中途拔掉在強制內射
都看不懂?
那你可以告他強姦 離婚 自己墮
這應該算強暴了
有問題? 被強制內射不離婚 怪誰
未告知內射懷孕本來就是強姦 現行優生保健法可以處理
所以我說 直接規定不告知就離 沒問題吧
未得到告知書者需上報離婚
不過離婚訴訟跟流程也沒那麼快 衰一點跑完離婚手續
時 胎兒也大到不能墮了
強制內射違反意願都可以提告了 哪需要討論墮不墮胎
畢竟不敢講 名存實亡 不如政府幫你離
終結一切父方親權最沒問題 以後男人自己賺財產自己花
你可以去推啊,把兩個八桿子打不著的東西扯在一起也是蠻
厲害的
邏輯在哪 這都可以告刑事了
你以為這麼好離喔?婆家就死磕到不能墮 才會談條件離婚
超爽 不用留給小孩惹兒
以後不用訴訟 修法未取得告知者 直接叛離
我就說我支持不該有同意權啊 這邊不是討論告知嗎
去了解一下女人的困境吧,當男人很爽了,光不用煩惱懷孕
這件事我就覺得爽死。
也是 反正都想離婚了 離了再墮還是墮了再離也沒差
男人不用整天當自己是受害者,當男人根本爽翻
一樣的立場男的婚前就說想生 女的表面答應 婚後懷孕就
墮 男的都不知道 也不能離婚 以為自己可憐生不出來 阿
怎麼搞
不要叫我養我都無所謂阿
女方比較軟弱點也是真的,生大寶後把媳女方當犯人監看
就該離了 唉唉
實行墮胎不需要男方同意 是身體自主權的展現
所以結論 不需同意 未告知直接叛離 訴訟都不用 OK8
墮胎傷的是自己身體 要這樣不如偷偷吃避孕藥裝避孕器吧
沒有耶 照上面說的不是100% 所以要立清楚耶
這治標不治本吧 直接健保給付摘除子宮如何
反正夫妻對生不生沒有共識 也不用結了 直接立法無條件
叛離
同意136樓的做法也保障到男方的權利 反正有這麼重大
的意見分歧 想必也是難以再延續婚姻 不如就離婚
不錯吧
然後同時配套開放只出子宮的代理孕母 專業代生
這樣不想自己生的一樣可以有小孩 反正有人願意賺這個錢
你說的很有道理 這樣離婚也不需要分配財產
有何不可
我很認同女生傷害自己身體 所以女生自己同意
那不告知傷害婚姻 也不用繼續婚姻關係了
自助餐又夾來配了
最後跟韓國女生一樣
推llull5566,通常走到這步真的不需要繼續了
llull的想法蠻可以的,女方可以選擇單方面墮胎,但婚姻視
同無效
不想生可以避孕啊 一堆白痴
推llull5566
但不認同這篇原PO
推5566 就離婚呀
離婚訴訟長到小孩都生下來了好嗎
同意權絕對是不需要的,子宮自己管,但告不告知也不用硬性
規定,如果另一半不願意告知,若非有考量就是婚姻名存實亡
連丈夫都不須同意的話,那婚後財產分配差額一半是不
是也可以廢了,男方或女方爆肝賺來的資產,憑什麼要
付對方差額一半?感覺正常女權被偏激女權惡搞
不要拿其他議題來混淆視聽,想廢什麼你可以自己去爭取
推男女平權是很好的方向,但不是要你自助餐化,應該
把所有的事情都放在同一基準上。
告知必須,同意不必
但若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應該要可作為離婚的理由
或是婚前要有白紙黑字協議是否要小孩
小祕密
配偶要不要同意你的零用錢多少
認同llull5566
崩潰的很徹底 顆顆 你可以離婚
不想生卻不想講,有這種想法滿可悲的其實
女性身體自主權,不用伴侶同意合理,我強烈建議法官,未
告知伴侶就墮胎到時要打離婚官司,請直接判准,就沒有感
情基礎了還結個屁婚
llull5566方案可以啊,不講被發現就判離,加上無法分財產
自助餐,身體要爽自己的,老公的錢也是自己的,那你他媽結
啥屁婚,誰取誰倒楣
到底離婚有什麼好講?難道現在是只有女生不告知墮胎才
能離婚?你各種不爽都可以離阿XDDD, 直接判離婚時怎樣
,搞不好某些男生只是不爽但不想離阿,到底在講什麼XD
想離就離,跟墮胎一點關係都沒有
父權思維
離了就沒有伴侶 不用告知不用同意 懂?
人家4女森欸 為什摸要跟配偶講
說實話,這法案本來就莫名其妙
這法案唯一有利的就是偷情懷孕的可以神不知鬼不覺
剩下的其實不是用不到 不然就是沒幫助
女孩兒der洨秘密
請問如果是家暴被配偶性侵懷孕的呢?
至少要讓配偶知情吧
就女權只想要權利不想要義務啊 極度仇婚仇男不就他們
既然要講自主權 丈夫GG養了找別的女人插插 老婆也無權置喙
而且許多丈夫也不想要非自己的種 大部分也會同意墮胎
至少要告知+1
結果一樣都是墮胎 我實在想不出何必要多此一舉
男方對婚生子女好歹有親權,連知悉都不行說不過去
如果被強暴後一定要離婚才能墮胎,那如果離婚官司拖很長導
致過了安全墮胎期,誰為受害者的身體負責阿?
烏醫生的言論,不敢苟同
曾醫生就有道理得多
給箭頭,我也覺得要讓配偶知道,但你舉的例子忽略很多
現實鬼故事,才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vvizz你提出的終結父親一切親權我覺得不錯,然後應該要所
有男人一起多繳一條稅
由政府支應給撫養小孩的婦女。
是說我覺得到最後台灣就會全都是高加索人就是。
不要結婚不就好了
婚內鬼故事很多的 比如說婚內強暴又不給家用 只要中了 管
你養得起養不起、會不會母子一起餓死 都是你家的事 就是
得生喔
或是發現老公外遇了打算離婚這時才發現懷孕了 也是有的。
我覺得男方沒有同意權但有知情權也是不錯的做法。
你才好笑 以為法律就可以保障男生什麼
撇除外遇之類這種少見的因素 正常的情況是 如果雙方
婚前婚後共識不養 但老婆意外懷孕一樣不想生但老公
反悔想養 這種情況我覺得是最需要墮胎自主權的情況
當然 雙方共識不同當然是離婚 但是離婚未完成前都不
能打掉小孩就麻煩了啊 我是覺得這類情況就該給予墮
胎自主權 就女方提離婚之時就允許墮胎不用經過配偶
同意
老婆不知道被誰幹到懷孕身為老公還不知道結個屁婚啊
婚內鬼故事多的很 懷孕前都說會好好照顧你
懷孕之後就開始各種 月中不需要 我媽很nice
或是懷孕不適合有性行為結果老公去嫖被抓到
這樣也要怪女方喔 ??? 偉哉台男
一個真實事件,是女生生了小孩後發現丈夫會家暴,後面裝
避孕器卻又懷孕了,因為要配偶同意所以還拿不掉
小孩生出來,責任是一起扛的,那不生,男方至少應該要有
知情的權利吧
另外若是單邊想拿掉,也應法律上提供驗dna 的規定,確認
是否有出軌情況。以及在單邊想要拿掉小孩的時候,男方是
否有權以此當理由離婚?連結婚後沒有性生活都能訴求離婚
了,若是某方堅決要墮胎,也應算是可以判離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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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話題是在討論墮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民法對於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權利: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表明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權利人專屬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負不得侵犯的義務。配偶權的基本內容是: (1)夫妻姓氏權;1
先不談母體風險還是什麼東西,從嬰兒被生出來後可能發生的遭遇來看,個人支持所有能讓 墮胎流程簡化的法條,無關乎性別,或是已婚與否、感情狀態。 因為會選擇墮胎代表這個小孩不被期待生下來,不管是被陌生人強暴、外遇、熟人性侵、家 內強暴、還是夫妻打砲沒戴套。 在一個「想墮胎但沒成功」這種情況下被強迫出生的小孩,不可能會有幸福的童年,除非有5
哇操不要隨便估狗看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亂貼誤人子弟好嗎 我就邊看邊想說幹這些到底是在供三小我們看的是同一本民法典嗎 果然點進去看就直接看到作者資料: 作者:楊立新 學歷:「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的高級法官班畢業3
其實仔細思考一下 夫妻裡面女的很不希望懷孕 結果不小心懷了 男的很想要孩子 所以只能忍著懷孕把小孩生下來61
小弟不才 剛好有接觸一點相關議題的經驗在這邊跟大家分享: ※ 引述《jimabc (Je t'aime)》之銘言: : 既然這話題是在討論墮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 民法對於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權利:16
那我想問一下 丈夫沒有權利決定小孩的去留 但依現行法律,小孩留下來丈夫是有撫養的義務 這聽起來就不太對吧? 決定小孩的去留丈夫沒有權力X
我覺得女生要支持這個法律 要墮胎之前 請先想想 你墮的是台灣之子/女(內心狀態未知) 墮的是未來守衛台灣的主心骨阿 墮下去 你還能大聲地說自己愛台灣嗎 想想這個國家 想想這片土地 現在這個危急存亡之秋4
這種關於婚姻的議題看到最後我只覺得很好笑 姑且不論神聖不神聖,結婚說穿了就是簽契約 一堆人簽約前不仔細看合約內容,在那邊瞎雞巴簽約,簽了之後才在那邊嫌東嫌西 不爽不要簽啊! 簽商業合約之前大家都知道要再三考慮再三研讀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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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20
[問卦] 墮胎不會很殘忍嗎欸幹是我啦柴柴 最可愛的狗勾 如題 在胎兒時期就已經有記憶了 這也是一個寶貴的生命體40
[討論] 到何時才開始乖乖避孕?(避孕藥、保險套都前陣子和同學聊到 得知當時班上很多對情侶都是無套 而且幾乎都是女方說不愛套子的感覺 反而是男方會擔心(但我抱持懷疑XD) 本來以為學生時代應該怕闖禍,會乖乖戴套- 現階段B狀況就已存在,但在女人能自己決定墮胎前跟本沒人拿出來討論,現在講這只是 想攻擊女人自主墮胎而已。 就像很多議題女人談女權,男人就說要平權,女人應該要先站出來為男人爭取XXXX,但他 們自己才不會站出來為自己爭取只會網路抱怨。 男人不想要小孩,可以選擇帶套跟結紮。女人不要小孩除了吃藥還能怎麼做?有人體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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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人工流產(真空吸引)經驗分享=--- 這是匿名代PO 無法聯絡作者喔 ====== =--- 這是匿名代PO 無法聯絡作者喔 ====== =--- 這是匿名代PO 無法聯絡作者喔 ====== 前言: 在沒任何規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