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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靚蕾深夜發表不自殺聲明 控王力宏帶3男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新聞] 李靚蕾深夜發表不自殺聲明 控王力宏帶3男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 推:5 噓:5 →:27

: 李靚蕾可以先搬到旅館居住
: 並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
: 禁止王力宏接近、騷擾!

我也認為是這樣
否則那是王家,憑什麼要求主人不能回家?

: → jennya: 這事件的話報警有什麼用,當眾搶孩警察也無法阻止吧,法 01/12 04:10: → jennya: 律上爸爸和媽媽在此時都有監護權都能將孩子帶到自己的家 01/12 04:10
我也認為是這樣
在另一個網,一堆人說李有資格拒絕,因為怕王搶
問題是王也有親權,這不叫做搶

然後又扯到他們有探視合約,合約裡要求王不能帶其他人

但那又怎樣呢?
有合約就報警啊
警察不會理你合約

合約像張紙的多了去了
結婚時說過永遠愛你也是合約,都能不愛了

何況簽合約時我又不在場,我又不是見證人或連帶保證人
終究我(們)就是個外人
合約不代表她可以拒絕屋主回家

但如果她搬去旅館,就有意義了
王就不能強行入侵

一下要說房子是要給她的
一下又說房子還沒有過戶
要怎麼替她爭取權力的立場也都不斷搖擺

那還不如讓王把孩子帶走
再去告他違反探視合約,有帶人來
既然有合約,那這次會勝訴
之後不是更好爭?
還是王可以把孩子藏起來:我敗訴,應該給孩子,但我不交出孩子

他敢玩到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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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76.1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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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a01/12 04:54痾,不認同你說的,現在就是一個法律上的模糊地帶,誰硬

jennya01/12 04:54搶小孩都不會有法律能管的時期,那他們兩方當然是各自選

jennya01/12 04:54擇對自己有利益的作法去做。

jennya01/12 04:54你後半段說的是什麼神奇作法,給人家帶走小孩再提告是有

jennya01/12 04:54什麼用。

如果你爬更多文,有人推斷這不是要搶

leviliebe01/12 05:37推樓上

tina301/12 06:28奇文共賞

這是霸凌,你可以不認同我的意見,我也可以尊重你的不認同 但你不應該霸凌我!

jenny78901/12 07:28你給王帶走小孩,是要到哪裡追小孩,是美國還是台灣還

jenny78901/12 07:28是中國?

as663320801/12 08:04有趣的是,為什麼李不報警?如果心生恐懼可以請警察過

as663320801/12 08:04來做筆錄才上媒體,不是像她自己po個文就說人來恐嚇欸

as663320801/12 08:06你不報警,沒有第三方證明,然後發文指控人,這樣不是

as663320801/12 08:06跟抹黑沒兩樣?

hagousla01/12 08:14因為產權不是李的吧. 報警有用?

bcyeh01/12 08:21覺得生命受到威脅都能報警啊

bcyeh01/12 08:21一堆人誣告把警察當橡皮圖章都沒在怕了

nanalia01/12 08:28真要搶又憑什麼拒絕 ?所以人家要搶你東西不能拒絕?

nanalia01/12 08:35媽媽保護好自己孩子天經地義 即使他們婚姻還有法律過程

nanalia01/12 08:35這表明一直都是媽媽主照顧者 爸爸若是之前有費心照顧或是

nanalia01/12 08:35爸爸主照顧的人 就不用特別費心來搶

抱歉,我修文了;這不叫做搶,這叫爸爸也有親權 爸爸的親權一樣是天經地義 何者是天經地義,不是由你規定的 這件事應該由社工介入了

justme797901/12 08:44真的奇文共賞 不符合探視合約 所以不開門阿 很難懂?

你這是對我的霸凌! 你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也不會這樣羞辱你

dong53101/12 08:45你同樣的邏輯我也回給你,想要房子報警很難嗎?你有產權

dong53101/12 08:45警察來了絕對是李離開王進入,想要孩子走法律程序很難嗎

dong53101/12 08:45?法院判給王的話李還能扣住孩子不給嗎?為什麼要三經半

dong53101/12 08:45夜帶三個陌生男子要求關閉監視器呢???

dong53101/12 08:49真的很想見孩子的,要嘛硬起來走法院用公權力讓李交出來

dong53101/12 08:49,要嘛軟一點,放下身段一個人去見李,屆時李不開門輿論

dong53101/12 08:49也會導向王這邊,帶三個陌生人這個操作我真他媽不懂

dong53101/12 08:53針對想見孩子這件事,爸爸想見孩子這種苦情牌優勢局到底

dong53101/12 08:53是什麼樣的公關可以操作成這種劣勢局面?

這邏輯我接受;你以為我不會接受? 今天他們討價還價,要來來回回幾次都可以 因為雙方看對方不爽,不可能一次成交 但價錢談不攏,王是離去,李是爆料 這樣王還敢談判? 王如果發文說他想要房子,那我就會問他為何不報警 可是我沒看到他發文要房子啊!

lemongg01/12 09:03我一心一意只想看到孩子, 但是不關監視器的話, 我們四個

lemongg01/12 09:03大男人會害怕到不敢進自己的家, 不關就不看孩子, 請妳不

lemongg01/12 09:03要阻擋我看孩子

henry5556601/12 09:28要求關監視器是想做什麼壞事?

廣告小妹的文比較好,有兼聽雙方想法,你可以去查查 像李這樣的態度,王會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你不能理解才是完全只站在一方立場 (廣告小妹已經提出發生過的案例,有監視器會發生什麼被扭曲的事,真的有過 你不懂是你見識太少) 而我說可以理解王害怕,並沒說不能理解李會害怕 這才叫兼聽 雙方的立場都要顧到 他們的事,就是應該公權力介入,雙方都不會滿意 但我並不特別支持哪一方 報警沒用是對李沒用,因為我不是只支持李,所以我支持報警

wensday01/12 09:31只是要推你發文 不然每次你推別人的文都一推數十行 然後

wensday01/12 09:31提自己的事 所以只要有看到你推文我就直接左轉 你發文就

wensday01/12 09:31方便多了 多謝

才數十行 ^++++^

※ 編輯: HuangJC (49.217.109.203 臺灣), 01/19/2022 19: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