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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 人身攻擊是允許的?

看板Boy-Girl標題[板務] 人身攻擊是允許的?作者
eulbos
(優文大聯盟)
時間推噓39 推:47 噓:8 →:106

我一直希望板上的大家
能暢所欲言但又保有板友和板友之間基本的尊重

因此先前有針對板規四侮辱的部分
在置底文說明判定標準
#1d5s-e_n



不過這兩天zuvio板友表示不能接受
以下面的檢舉案為例
#1dPn7-4t norikko 已觸犯版規四
我判定結果是未達板規四侮辱標準,內容如下:
--
→ zuvio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 zuvio :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 zuvio : 那政府的確是不用幫忙打擊詐騙集團才對
--
推 norikko : 成年人好好的交往三年分手跟被渣男玩有什麼關係啊?
→ norikko : 一樓不但邏輯有洞腦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
腦子恐怕不妙,這句確實帶有侮辱之意
然後norikko有針對主題回覆,應該沒有到完全惡意
所以參照置底文的標準
1.公眾人物認定
CuLiZn5566發表文章,一樓zuvio提出看法
然後CuLiZn5566針對一樓zuvio的看法,編輯文章做出大篇幅的回應
此時全場都知道一樓zuvio的推文有意思了
於是所有人都會特別留意一樓zuvio
我認為這代表zuvio算是一時性之公眾人物
發表意見,給大家聽到你的聲音,享受群眾的目光
那對於批判就要有更高的容忍度

2.評估表意脈絡
為什麼會說出辱罵的字眼,會考量其背後發生的原因
=>
"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
"跟被詐騙集團騙的受害者有什麼兩樣? 都是活該吧"
一樓zuvio提了另外的族群舉例並且攻擊他們
假設有人看了這段話感到不悅,也使用負面詞語予以回擊
這時似乎不應該做處罰。



板友zuvio大的建議:
→ zuvio : 所以人身攻擊是允許的? 那你被攻擊腦子不妙也沒關係
→ zuvio : ?
→ zuvio : 那你這樣判決是不是也可以說邏輯有洞
→ zuvio : 人身攻擊就是不對,還可以看理由來處理?
→ zuvio : 那以後你被人攻擊的時候,也可以說他打你是有理由
→ zuvio : 的
→ zuvio : 法官就可以判他無罪嗎?
→ zuvio : 而且講活該根本不是攻擊,而是評論
→ zuvio : 你有看過誰因為講活該被人告去法院嗎?
→ zuvio : 但講人腦子不妙是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罪
→ zuvio : 是可以直接去警局備案去法院提告的你懂嗎?
→ zuvio : 如果你不判,我就再去小組長那邊申訴
→ eulbos : 可以的 那是你的權利
→ eulbos : 我目前的判斷標準大概就是這樣
→ eulbos : 沒有到完全惡意 就會走置底文提到的方式來判斷
→ zuvio : https://reurl.cc/xpvO6L
→ zuvio : 自己看這個判例,要去法院告他是可以成立的



感覺板友zuvio大確實說得也很有道理
所以關於這個板規四,或許可以調整為更好的判斷方法
不知道各位先進有什麼看法@@




--

我常常會把內心的寬容比喻成大海,
就像在大海滴一點紅色的顏料,大海的顏色不會變;
可是如果把顏料滴入一杯水,那就會馬上被染紅。
而寬容,就是水的容量。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93.115 (臺灣)
PTT 網址

nojobman 12/24 16:07單純這個案例來看,我覺得腦子不妙是還好,但確實

nojobman 12/24 16:07怎樣算人身攻擊的尺度不好抓

nojobman 12/24 16:18我是覺得可以人身攻擊可以從寬認定,但也從寬處置

nojobman 12/24 16:18。比如一定要當事人檢舉才受理,受理後警告,警告

nojobman 12/24 16:18超過2次後依然故我,就水桶1~3天之類的。畢竟會人

nojobman 12/24 16:18身攻擊就是吵架了,吵架勸不住,冷靜個1天應該也很

nojobman 12/24 16:18夠了。

nojobman 12/24 16:19不然人身攻擊處罰很重的話,最後只會變成吵架超輸

nojobman 12/24 16:19,惱羞成怒的報復方式。

nojobman 12/24 16:22因為處罰輕,又有警告緩衝,所以尺度就可以抓很嚴

nojobman 12/24 16:22,只要有負面貶抑都算。這樣應該是最平衡也最容易

nojobman 12/24 16:22執行的方式。

yaokut 12/24 16:29Z的腦補羞辱,算不算人身攻擊?XD

joybarbarian12/24 16:46zuvio要先證明她遇到渣男,否則就是造謠吧

joybarbarian12/24 16:48覺得有被人身攻擊,就直接告啊,小學生才檢舉

mangle 12/24 16:52醫哥建議不錯,從寬處裡從寬處置,如果未來一堆人

mangle 12/24 16:52都遊走邊緣,確實公眾就會認知「這在污辱」,因為

mangle 12/24 16:52認知會隨著時間改變,以前不叫侮辱但現在可能是,

mangle 12/24 16:52但又不能差太多,若同一人被警告用詞太多次,而且

mangle 12/24 16:52又不同人都申訴,確實此人很有問題且都認為該人在

mangle 12/24 16:52進行「邊緣性的侮辱」,那就應該桶一桶

mangle 12/24 16:54不過這樣醫哥可能是被警告大戶誒

eulbos 12/24 17:38從寬處裡從寬處置 好像不錯~

tomalex 12/24 19:11(′・ω・‵) 我沒看過有地方允許人身攻擊

yueayase 12/24 19:21其實這種本來就很主觀 其實版主心理只要標準一致

yueayase 12/24 19:22我覺得問題不大

kutkin 12/24 19:23跟法律一樣最單純

kutkin 12/24 19:23你不需要像一些板主一樣當上帝

kutkin 12/24 19:24恐怕腦子不妙 我覺得只是很酸

kutkin 12/24 19:25zuvio 的判例 綠茶才是判決理由...

kutkin 12/24 19:26「你腦子有問題嗎」跟「白癡」 前者過關後者是污辱

kutkin 12/24 19:27前者你可以否認他說的

確實 這個判別方式很好

GoalBased 12/24 19:27建議你定標準照標準執行,不然你每個檢舉都要靠心證

GoalBased 12/24 19:27的話會搞死自己,原來你是版主哦…

真的 = = 每個都要心證超級累= = 我大概有點想法了

kutkin 12/24 19:28或是吐回去 你才有問題

snowish 12/24 19:39要在大眾皆能發表言論的平台推噓文本來就要有受公

snowish 12/24 19:39評的心理準備,個人認為n用字沒到人身攻擊,倒是z

snowish 12/24 19:39雙標又玻璃心

snowish 12/24 19:44既然你是板主就是自由心證,當法官也一樣,沒有一

snowish 12/24 19:44模一樣的標準,除非多數人已經認為判決歪了,那就

snowish 12/24 19:44該重新檢視一下

generalfungi12/24 19:46腦子那個沒問題啊,玻璃心哦,可憐啊

lolicat 12/24 19:50呃 原來你是板主?!執行工作很正常啊...

lolicat 12/24 19:51腦子不妙算人身攻擊的話 那智商堪慮也算了吧 這樣地

lolicat 12/24 19:51圖炮的也要算

snowish 12/24 19:52再者,“活該不是攻擊是評論”,那n對z的發言做的

snowish 12/24 19:52評斷也是陳述事實,這樣該不該被捅?

snowish 12/24 19:55喔,依z的標準,那我回覆板主的疑問內容,似乎也該

snowish 12/24 19:55被捅耶,會不會z等等就置底檢舉了 www

yueayase 12/24 20:00沒有 大多數人只希望版主標準一致 然後知道什麼

yueayase 12/24 20:01情況下會被處理 只要大方向遵守這點就夠了

SLH 12/24 20:14Z要提沒證據完全由他主觀判定的奇葩觀點,被罵邏輯

SLH 12/24 20:14有洞腦子不太妙很正常,那篇原文又沒提到女生分手

SLH 12/24 20:14原因,到是發文的人追三年追不到的怨念透過螢幕都感

SLH 12/24 20:14受的到還酸女的年紀大了?請問女的改選擇那篇原po

SLH 12/24 20:14 交往就能直接凍齡長生不老?不清楚為何分手=那男

SLH 12/24 20:14的是渣男,那可以預見有人交往三年後會嫌女方變老年

SLH 12/24 20:14紀大絕對是連渣男都不如吧?有哪個邏輯腦子都正常

SLH 12/24 20:14的人會推那種文幫噁爛原po一起罵女方?

johnsnow 12/24 20:20嘲弄別人被渣男玩跟詐騙受害人,被說腦子不妙不是

johnsnow 12/24 20:20剛好而已嗎

theclgy2001 12/24 20:33無聊 這麼玻璃心天天覺得被人生攻擊就不要上網討拍

theclgy2001 12/24 20:33笑死

norikko 12/24 20:43天啊竟然這樣就被激怒!!我何德何能啊@@

lie542644 12/24 20:44玻璃心

※ 編輯: eulbos (114.39.87.248 臺灣), 12/24/2024 20:48:56

dk3y93 12/24 21:20此案例我覺得沒問題吧。

winter2683 12/24 21:23拿出來公審?

gina31126 12/24 21:25她說是恐怕,又沒有說肯定。這樣也算人身攻擊就太嚴

gina31126 12/24 21:25格了

DICKASDF 12/24 23:05z版友只是想報復 而不是真對規則有啥原則

santan19 12/24 23:24那個z不是常發文在羞辱女生嗎 結果自己這麼玻璃心?

santan19 12/24 23:26侮辱的名詞 有一張根據表提告 腦子不妙只是形容詞

santan19 12/24 23:26 報警也沒用

aunt 12/24 23:27脈絡蠻清楚的沒什麼問題 關於邏輯腦子的評論都偏對

aunt 12/24 23:27事實的意見陳述

kitsuneco 12/25 00:03辛苦惹..

newtypeL9 12/25 00:16Z那種只會狂洗PUA的帳號怎麼還沒被桶

joe2023 12/25 03:42腦子不妙不算人身攻擊吧

RossRachel 12/25 03:55是否為人身攻擊,我覺得要先看行為人的評論是『對人

RossRachel 12/25 03:55』還是『對事』。如果是對人,那就看看是對『群體』

RossRachel 12/25 03:55還是對『個人』。如果是對個人,那就再看看是『善意

RossRachel 12/25 03:55』還是『惡意』。如果是惡意,那就符合人身攻擊的

RossRachel 12/25 03:55標準了。

RossRachel 12/25 04:05有些人會用問句來避重就輕,有些人會用可能、恐怕

RossRachel 12/25 04:05等不確定性來避重就輕,但想呈現的最終答案路人皆

RossRachel 12/25 04:05知,連路人都可以自由心證出那『問句』、『可能』

RossRachel 12/25 04:05的意涵,這段話就要視為『肯定句』了。

RossRachel 12/25 04:25但語言的解讀見仁見智,最後也只能自由心證。今天

RossRachel 12/25 04:25誰不服你的心證,也只是往上報,給上面的人自由心

RossRachel 12/25 04:25證。現在你既然是版主,就是大眾選擇的執法人員,你

RossRachel 12/25 04:25就代表大部分人的意志,所以要對自己的自由心證有信

RossRachel 12/25 04:25心,若你判決有爭議,下次版友自然會再選擇其他人

RossRachel 12/25 04:25做板主去管理言論。

RossRachel 12/25 04:27就跟你問版友大家意見不同一樣,你還是得回歸自由

RossRachel 12/25 04:27心證。若你拿同樣的語句當關鍵字查法院判例,可能會

RossRachel 12/25 04:27查到結局不一樣的判決,或是根本沒有判決可依循,你

RossRachel 12/25 04:28還是得回歸自由心證,所以自由心證的方式我寫在上

RossRachel 12/25 04:28面,供你參考。

virleo 12/25 08:27直接提告就好了

eulbos 12/25 09:58了解

oRaNIX 12/25 10:59他po的新聞 是在113憲判出來之前的判決

oRaNIX 12/25 10:59比照113憲判3號 社會名譽、名譽感情、名譽人格部分

oRaNIX 12/25 10:59,以及手段之審查限縮公然侮辱之文義(第55、56、57

oRaNIX 12/25 10:59段),且58段也明確表示要逾「一般人」也就是不特定

oRaNIX 12/25 10:59大眾的容忍程度,也有舉例「具有持續性、累積性、擴

oRaNIX 12/25 10:59散性」才有「可能」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

oRaNIX 12/25 10:59而在此使用者zuvio之情況來看,我相信大部分鄉民都

oRaNIX 12/25 10:59認為是zuvio先使用「被渣男玩」、「不肯找正常對象

oRaNIX 12/25 10:59」挑起爭端,而後演變成互相辯論的部分,至此爭辯

oRaNIX 12/25 10:59雙方本應有容忍不同意見之發表。「腦子有洞」一般

oRaNIX 12/25 10:59來說不可能跟著一個「ID」或「IP」一輩子。最後他舉

oRaNIX 12/25 10:59例的互毆跟互相爭論所保護的根本不是同一個法益,

oRaNIX 12/25 10:59有什麼好舉例的是不太懂

學習了!!

※ 編輯: eulbos (61.227.193.115 臺灣), 12/25/2024 11:05:35

oRaNIX 12/25 11:08哦還有個避重就輕的 講活該當然不是攻擊,但「被渣

oRaNIX 12/25 11:08男玩」有可能毀謗了哦 呵呵

oRaNIX 12/25 11:08還有備案 什麼年代了還備案zz難怪舉那個破例子

calcm16 12/25 11:15Z回文只是評論沒指名特定人,n直接指名1樓

abbag 12/25 12:20明確表示要逾「一般人」容忍程度…一般人的定義就已

abbag 12/25 12:20經不明確算是自由心證了(?) 法律好難QQ

abbag 12/25 12:31ooxx才“有可能”怎樣怎樣…這也好不明確QQ

yaokut 12/25 12:53他不就指名那個po文者說跟男友交往三年的女性?只是

yaokut 12/25 12:53該女性剛好不知道而已

norikko 12/25 13:03說別人是渣男可以,被指稱邏輯有漏洞不行;檢舉失敗

norikko 12/25 13:03還敢避重就輕說「我只是說人家活該」,就這點本事還

norikko 12/25 13:03敢上網跟人筆戰XD

yaokut 12/25 13:19所以Z認識女生、前男友跟po文者?知道全部的情況,

yaokut 12/25 13:19認定男方是渣男,所以該女生就是應該被如此對待?

zuvio 12/25 13:31如果腦子不妙不算侮辱,那上面那群推文的人

zuvio 12/25 13:31是不是也可以說他們都腦子不妙了

zuvio 12/25 13:32連是不是公然侮辱都看不出來,真的腦子很不妙

zuvio 12/25 13:41推文說這句話不算罵人,那我對你們講這句也可以?

zuvio 12/25 13:42對別人講就沒差,別人講自己就有差,這才是雙標

zuvio 12/25 13:43只有腦子不妙的人才會分不清楚什麼是雙標

yaokut 12/25 13:43所以你到底認不認識當事者們啊?

zuvio 12/25 13:47我又沒指當事人,我是指自己喜歡被渣男騙的群體

zuvio 12/25 13:47人身攻擊是指針對特定人,不是群體好嗎

yaokut 12/25 13:51所以跟該案例有什麼關係?所以這些被渣男騙的,都是

yaokut 12/25 13:51本來就喜歡這味?這是你的經驗談嗎?

yaokut 12/25 13:52還是你都認識這些被渣男騙的女性?

zuvio 12/25 13:55跟腦子不妙的人說再多真的都是雞同鴨講

yaokut 12/25 13:55嗚嗚嗚 為什麼你要這麼說自己?難怪邏輯需要加強~

snowish 12/25 15:05好了啦,自己邏輯差、沒戰力、雙標仔又玻璃心,怕被

snowish 12/25 15:05嗆、被酸就不要先出言不遜

wingthink 12/25 15:41我覺得標準要一致,你要嘛管超嚴,然後版風會暫時

wingthink 12/25 15:41變正常。要嘛放超寬,然後看駐版男神女神大戰平民

wingthink 12/25 15:41百姓,最後就像前前板主擺爛那陣子一樣,只有那幾

wingthink 12/25 15:41個最愛人身攻擊的團體一直發文推文

QuakerH 12/25 16:02覺得z 帳號還沒被桶才奇葩@@…

oRaNIX 12/25 16:29Zuvio 是沒看懂還是沒看到「持續性、累積性」這六

oRaNIX 12/25 16:29個字?你現在重複指責「上面那群推文」的人「腦子

oRaNIX 12/25 16:29不妙」這已經是特定人、重複累積性了,你確定要繼

oRaNIX 12/25 16:29續情緒性發言?

yaokut 12/25 17:20是因為無法證明這群人是特地挑選渣男談戀愛、在一起

yaokut 12/25 17:20,所以惱羞嗎?@@a

shownlin 12/25 17:55這有什麼好疑惑的,不就妥妥的人身攻擊嗎

shownlin 12/25 17:59然後zuvio的舉例並沒有指名特定人物,而且沒辦法讓

shownlin 12/25 17:59人辨識出是在罵哪一位特定人物,跟人身攻擊沒關係

shownlin 12/25 17:59

yaokut 12/25 18:13「所以寧可被渣男玩也不肯找正常對象」這就是他的回

yaokut 12/25 18:13應!指的是群體?指群體更荒謬,現在剛好有個群體都

yaokut 12/25 18:13是交往三年,也不願意跟第一篇po文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