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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關於蘿莉本的法律問題討論

看板C_Chat標題[討論] 關於蘿莉本的法律問題討論作者
TetsuNoTori
(台南空三小鳥)
時間推噓16 推:16 噓:0 →:15

之前學校分組作業的廢案,丟上來跟洽眾分享一下,覺得太爛麻煩噓小力一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 (中略) ......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第36條:
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中略)......意圖營利犯前3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1/2

版權問題之類暫且不論,刑法235條一般不易觸犯 (參照釋字617號) 故也忽略,我覺得有問題的是這兩條。

首先本法立法目的,根據第1條:
為防制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由此可知本法原意是防止兒童遭性剝削。這是非常正當的理由。

但是我們再來看看裡面的條文。首先,本法中數次使用 "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這說明在立法者眼中,這些物品皆為等價。然而衡諸常理,顯然並非如此。若要產生"影像",須有真實的兒童、少年作為素材 (不考慮AI生成的前提下),因此必定會有現實中的受害者,將之禁止合情合理。然而眾所周知,圖畫、文字等創作經常是依作者個人之想像,而非基於現實情形進行描繪,亦即現實中的參考對象並無存在之必要,不必然會實際對兒少權益產生損害。

亦有論者以為,此類作品會增加具變態性癖好者之數量,或是使已具變態性癖好之人更為傾向於以犯罪方式滿足其慾望,故仍應禁止之。然而此二主張皆缺乏足夠研究數據,無法證明其正確性究竟如何,恐不足以作為立法理論基礎。

綜合以上二段,虛擬圖畫、文字創作,尚難謂與"侵害兒少權益"有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若仍以此為理由處罰之,則無異於將此行為視為抽象危險犯。就手段目的關聯而言,似乎也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本條文之規定私以為確有不妥,應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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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隊これくしょん九週年現況:
https://imgur.com/qlxux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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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216.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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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renwu03/27 09:53所以你想討論的是?

chadmu03/27 09:54漫畫家夫妻含屌漫畫出來都只有緩刑了=-=

ayachyan03/27 09:54會怕?

lolic03/27 09:55我們長得像法官立委嗎

kirbycopy03/27 09:55你都講完了要討論啥?

搞不好路過鄉民有人會看到我沒看到的問題R

fkukg5215503/27 09:56所以你想討論什麼?

Pep5iC0589303/27 09:56乖乖做好欺負的一塊 不要整天讀法律好嗎

NewCop03/27 09:58台灣算很寬了,國外是連持有都犯法

lbowlbow03/27 09:58看到蘿莉本子會興奮的就足以列為危險因素啦

storyo1141303/27 09:58虛擬創作會刺激現實犯罪根本狗屁雙標 電影戲劇都禁阿

雖然是真的但不能講,不然上面乾脆全禁了

※ 編輯: TetsuNoTori (118.169.216.123 臺灣), 03/27/2023 09:59:46 ※ 編輯: TetsuNoTori (118.169.216.123 臺灣), 03/27/2023 10:00:50

A5Watamate03/27 10:00鼓勵你蘿本套屌去遊行一下爭取認同

A5Watamate03/27 10:00要打手槍就安靜地打好嗎

我這輩子從沒用過一本蘿莉本,我性癖不是這個 但是這法律我看了很賭爛

※ 編輯: TetsuNoTori (118.169.216.123 臺灣), 03/27/2023 10:01:51

fenix22003/27 10:01 https://i.imgur.com/KeKkx8j.jpg

Alexander103/27 10:02

KanzakiHAria03/27 10:02https://i.imgur.com/EhgEFeY.jpg

KanzakiHAria03/27 10:03簡單說就是真實的犯罪問題不解決 跑去禁沒犯罪的人

kirbycopy03/27 10:05其實我還是習慣用3次元 只是2次元看得蠻開心的而已

kirbycopy03/27 10:053次元我會快轉或是翻很快 2次元我覺得有趣的都看完

smart0eddie03/27 10:12樓上需要幫你報警嗎

rabbithouse03/27 10:12也是老話題了,本來重點就是製作過程中有沒有真實人

rabbithouse03/27 10:12物受到傷害,結果作法是禁止虛擬創作,只能說這類人

rabbithouse03/27 10:12更加分不清現實跟虛擬

kirbycopy03/27 10:19我3次元都用成年的 未成年的都是健康的

hansvonboltz03/27 10:21樓上不用再說了

makinoyui03/27 10:25問就是全面禁止 問就是FBI

fenix22003/27 10:27看看吸麻仔就知道了

hcym903/27 10:308樓有提到持有,台灣持有也是違法的

hcym903/27 10:31但圖畫第一次抓到是罰緩,不留前科記錄

chigo52003/27 10:55你直接複製貼上到底想表達什麼?

AdmiralAdudu03/27 11:12人家有上色

hcym903/27 12:02其實照台灣法律JK本也是違法的,法條的"少年"就包含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