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題] 先生要向太太親戚的小孩討回哥吉拉,可否?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YquapH1 ]
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先生要向太太親戚的小孩討回哥吉拉,可否?
時間: Sun Jul 17 11:59:45 2022
甲男乙女為夫妻,某日乙女的的親戚帶著小孩丙到家中作客,
丙看見客廳牆櫃上擺滿了哥吉拉公仔而表示羨慕不已,
乙女為了面子討好親戚,於是表示可將其中一隻公仔贈與給丙。
事後,甲男返家發現其所珍藏的哥吉拉公仔少了一隻,
詢問乙之後得知上述情事,甲決定向丙討回哥吉拉公仔。
請問甲男向丙請求返還哥吉拉公仔,有無理由?
擬答:
本題的爭點在於
一、乙將公仔贈送給丙,是否屬於有權處分?
二、若為無權處分,丙能否主張是善意取得?
三、縱丙善意取得公仔所有權,乙仍否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第 1031 條
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該哥吉拉公仔無論是特有財產或共同財產,在未經甲的同意下,乙皆無權處分。
第 948 條
以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之移轉或設定為目的,而善意受讓該動產之占有者,縱其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護。但受讓人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讓與人無讓與之權利者,不在此限。
第 801 條
動產之受讓人占有動產,而受關於占有規定之保護者,縱讓與人無移轉所有權之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
按民法第948條,乙以移轉所有權為目的將哥吉拉贈與給丙,丙善意受讓而占有之,
並依第801條,丙的占有因受法律保護而取得有所權。
綜上所述,丙因善意取得哥吉拉的所有權,甲請求返還無理由。
另外,甲是否得類推適用民法第183條,主張丙應依不當得利的法律效果而負返還義務?
若採構成要件說,則乙將公仔贈與丙並無受有利益,乙不構成不當得利,故不適用。
若採法律效果說,則乙縱不構成不當得利,丙仍須返還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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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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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12:19:20
※ 編輯: MrTaxes (180.217.11.93 臺灣), 07/17/2022 12:22:46
就效力未定啊
願聞其詳。
引用民法1031條的前提是本件甲乙約定夫妻財產制 然而
題示無法看出兩人有依1007條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因此
看起來更有可能適用1005條,認定兩人為法定財產制關係
、應適用1017條第1項認兩人原則上各自所有其財產
謝謝回覆。夫妻財產制的部分的確不熟,我再研究一下。
另外,原po是不是還沒學過分別/公同共有?看起來原po
對公同共有的意義、法效也不是很清楚
分別共有:共有人可以處分各自的持分。 公同共有:處分行為要共同為之。 這樣對嗎?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4:41:17原po可以多複習一下分別共有對應有部分和共有物處分的
不同,以及公同共有的特別規定(尤其是828條)喔,這
樣體系會比較完整
好的,感謝。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4:59:49丙是小孩,還可以加考一個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
人同意所為之契約行為效力為何及其例外。
這部分可以順便思考。
純獲利益,這個點好像有點簡單。
這邊用183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班門弄斧拜託也用對法條,加油好嗎
好的。謝謝。
就假設無權處分和無權代理不是單純多了...
無權代理的部分有想過。不過因為這案例似乎非日常事務而夫妻得互為代理的情況。
※ 編輯: MrTaxes (112.78.74.193 臺灣), 07/17/2022 19:10:12結果這個哥吉拉事件竟然是一則假新聞,我們都被騙了
,不過一篇創作文章而已。
真真假假~~~管理員說假的
暈~這到底什麼操作?然後恰好最近台南夢時代又有哥
吉拉的展覽...
民法949 善意受讓之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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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有關不當得利...這邊建議用王澤鑑老師的非統一說去理解,也就是 將不當得利區分為「給付型」與「非給付型」,二 者在「法律上原因」的判斷標準不同,給付型不當 得利是以「給付目的」為法律上原因,而非給付型 不當得利(權益侵害型)則又可區分為因行為所致8
[請益] 民法考題請益108年高考民法申論題 甲(買方)、乙(賣方)就第三人之 A 不動產訂立買賣契約。甲為逃避 強制執行,乃與丙通謀虛偽合意,指示乙將 A 移轉所有權登記予丙,再 由丙與丁通謀虛偽合意將 A 移轉登記為丁所有。在此同時,甲告知戊上 述情事,並與其訂立買賣 A 不動產之契約。如甲未依約將 A 移轉登記予 戊時,戊得為如何之主張,請求甲將 A 移轉登記於自己? 這題甲乙買賣他人之物 為無權處分 甲乙約定移轉登記給第三人丙 後丙丁通謀虛偽移轉登記6
[課業] 請教 民法無權處分法律關係的基本題 ???請教一下 有一個基本題 又有點變化 所以不太確定解法 若甲之A車 寄放在乙處 乙又賣給惡意的丙 (原始題型都是設定丙善意) 一、甲丙間 甲可以向丙請求767條5
[請益] 100年律師民法選擇題甲將土地出賣與乙並已為所有權移轉登記,但甲並未依約交付土地,15 年過後,乙對甲 有何權利可為主張? (A)主張甲為無權占有,請求返還所有物 (B)主張甲有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占有物 (C)主張甲為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5
[請益] 有關不當得利...兩個問題,思考上有點衝突,望請賜教!! 1.乙將甲之房屋無權出租給之惡意的丙,試問甲是否能向丙主張不當得利? 實務有採否定說,認為丙是依據與乙之租賃契約並且有付租金,與甲無因果關係。 肯定說則認為基於債之相對性,乙丙之租賃契約自然不能對抗甲主張不當得利。 2.乙將甲之物無權賣給善意的丙,丙可以主張善意取得,甲無法對丙主張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