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延押庭再哽咽 柯文哲:柯爸骨灰罈放
就算地院給交保,
結果還是抗告 (無限抗告),
然後回到高院。
發回地院
裁定羈押 (通訊軟體發達難保串證可能性)
現在人家根本沒管你逃不逃了,現在就算用狗鍊圈在家裡,還是有串證的可能性。
疑奇怪,通訊軟體發達這說詞,其他被告很少聽過,還懷疑嗎?,一堆首例為你開。
只能說,如果還有下輩子,你這個性別碰政治。好處拿不到,樹立一堆敵人。
看到苗博雅的影片,你相信他有貪污嗎?
如果有,真的可以當影帝了
https://youtu.be/wBlqmCuOYBY?si=YqbZTM0yG2qLID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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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是最有可能打破藍綠生態圈的人
別靠北了 都木可公司了 別裝了
當然要把他往死裡打
羈押理由一個比一個扯 連苗博雅這咖也
可以允許被當證人 就知道現在檢察官跟
法官現在只是在拖時間而已 之後一定會
繼續延押下去
現在沒柯文哲的聲音超無聊 賴清德幹一
堆爛事少了柯文哲的吐槽整個超無趣
柯的個性別說政治,只要是有人的地
方,這咖均無容身之所…
小草只要跟柯共事一年半載,沒人不
跑的…
光北市府那個科長永不錄用這件事,證明他就
是很糟糕的人,無視法律跟幕僚建議
後續那個木可公司的亂帳,真的一點都不意外
在講案件 又有人開始瞎扯一堆...沒
證據 就放人
好像講的看過木可的帳本一樣
苗那個質詢真的看不下去,一直在鬼
打牆
話說為何柯家人不告訴柯,他爸的骨灰
罈放哪裡?
這裡是有前幕僚在是嗎
現在是在講無證陷人入獄,又有人在洗人格
被人討厭是一種罪,也只有青鳥會信
看完影片,結果講這麼白柯有煞車或調整
嗎?沒有嘛
一堆菜逼巴..不會拿101出來堵苗的嘴
非都更、非危老 有拿容積獎勵又大家都知道
的就101
這咖最後面講的真笑死人...法律沒規定的就
不能做?? 難怪他考不到律師牌 XDD
抵觸法律叫做違法, 法律沒規定的就是合法
我以為這是基本的法律常識
煞什麼車 都委會的決議 你是習慣民進黨的不
尊重專業還是賴清德的獨裁
好處拿不到。能全款買商辦,飛輪收300搓湯
圓拿200。
爆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看了一下高院裁示的幾大串證理由 有一項叫做現今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 難防串證 這個是直接開大絕了吧 要用這理由我看根本沒人可以交保了吧 交保制度是不是該廢了啊 有沒有八卦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 [問卦] 高院:科技發達 可以用網路秘密通訊串證](https://i.imgur.com/GPIe9uHb.jpeg)
爆
Re: [新聞] 涉八八會館案能回家過年了 郭哲敏獲新北回顧一下這陣子以來北檢跟高院是怎麼否定交保制度的: 1. 交保金再高就算破億都沒有用 會跑就是會跑 2. 科技發達 會用網路通訊軟體秘密通訊串證 3. 人有趨吉避凶的本性 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會想要逃跑 再看看郭哲敏 既然新北地院裁定2億交保附加電子腳鐐![Re: [新聞] 涉八八會館案能回家過年了 郭哲敏獲新北 Re: [新聞] 涉八八會館案能回家過年了 郭哲敏獲新北](https://i.imgur.com/9X7oC6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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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同樣的政治人物涉貪 鄭文燦就2800萬交保 對比起訴事實 金額已經蠻高的 所以大概桃檢就因此沒有抗告 反觀北檢去一直反覆去抗告![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 Re: [新聞] 高院揭7大勾串、滅證事證!柯文哲4人交保](https://i.imgur.com/bi7co6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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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高院的新聞稿 節錄如下 壹、主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 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https://tph.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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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檢 : :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為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 禁 : ,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裁定當庭無保5
Re: [新聞] 柯文哲4人交保檢抗告成功 高院發回更裁高院表示,依照現今科技發達,可利用網際網路秘密通訊,且隱蔽性極高不易察覺之實況判斷,被告4人保釋在外後,顯可輕易利用相關通訊軟體進行隱密通訊而與共犯或證人勾串,並不因被告4人、同案被告及相關證人已於偵查中為相關陳述而有區別 - 高院新聞稿這樣說 此例一出 現在是不是一案嫌犯有兩人以上就是羈押了?6
Re: [新聞] 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7千萬交保被撤銷高院是沒懶叫嗎? 你覺得網路科技發達 所以交保難以防止勾串證人 那不就是法條所說「於有必要時」 你怎麼不自為裁定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高院認為現今資訊流通發達,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的資訊工具勾串實非難事。 桃院以案發至今已多年,鄭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 要,顯然忽略了鄭的實質影響力,有再斟酌之餘地,因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為妥適裁定 。 ———2
[討論] 為何高院不直接裁定羈押就好?地院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抗告 高院裁決撤銷地院判決 發回要求地院重新裁定 地院又一次裁定不需羈押 檢方又抗告 高院再次認同檢方的抗告 又撤銷 發回 這次地院終於裁定羈押 換成阿燦的律師抗告 高院直接駁回 而且還說不得再提抗告2
Re: [討論] 最新/北檢再抗告成功!(高院新聞稿)Google Gemini 針對這個新聞稿的看法: 從你提供的新聞資料來看,高等法院認為原審法院的理由不夠完備,主要原因在於: 對於被告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原審法院的判斷過於樂觀。 高院列舉了許多柯文哲等被告與共犯或證人之間互動的證據, 認為他們之間存在勾串的可能性,而原審法院僅以「證據取捨之事實認定問題」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