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 引述《Richun (手殘)》之銘言:
: 建議內政部可以去跟蕭美琴打個一架。
: 根據目前的奇葩法律呢,因為名義上還在內戰,
: 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國各自宣稱法定領土內的人民有國籍。
: 但控制區域沒有那麼大,所以戶籍成為實際有作用的東西。
: 無戶籍國民,成了非控制區的所有名義國民總稱。
: 在這個前提下,法律中對於「無戶籍國民」拿戶籍要求變頂級的G8東西。
: 概念上是,一個無親無故的人,得有個超神經歷才能被認可拿到戶籍。
: 除了大神以外,其他的無戶籍國民都當你是對面的間諜,滾。
: 蕭美琴就是在這情況下,靠著那少數被認可的經歷拿到戶籍的。
: 現在內政部搞這個解釋,是直接在嗆後山電磁砲囉?
其實就同一個國家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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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 樓下違憲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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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違憲 台南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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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基於一中原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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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第一條開宗明義就是 [國家統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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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朝大野小,政府自己都不敢廢掉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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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偉大的中華民國內政部開示: 依據《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 只要沒有在臺灣的戶籍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句話嚇壞了我 因為我在這兩種法律上完全找不到有這樣的條款耶![[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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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內政部在自己搞自己 首先,就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明訂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就已經明確定義,對岸叫大陸地區,而非中國 現在內政部一直搞,陸配有中國國籍、里長有中國國籍9
那他這就很好笑了阿 廢除戶籍就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那現在陸配也不具有中國戶籍 怎麼還打說他們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要他們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
應該直接開除國籍就好了,甚麼叫做廢止戶籍? 中華民國的官僚會騙你不能開除國籍 但是之前英國人加入恐怖組織,英國就直接開除國籍了 民進黨的問題就是完全執政八年了還不知道怎麼管、也不敢管官僚 政府都被官僚架空;民進黨從總統到政務官都被官僚當成人形立牌、吉祥物
建議內政部可以去跟蕭美琴打個一架。 根據目前的奇葩法律呢,因為名義上還在內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跟中華民國各自宣稱法定領土內的人民有國籍。 但控制區域沒有那麼大,所以戶籍成為實際有作用的東西。 無戶籍國民,成了非控制區的所有名義國民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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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馬英九稱「兩岸都是中華民國、都是中國」這是1970年代的論述 同時也是 2023 中華民國的憲法跟法律的論述 如果蔡英文覺得過時了 那麼有國會過半多數的執政黨就該發動修法 修成符合 2023的論述4
[討論] 依照憲法談統一是正常的吧憲法增修條文開宗明義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 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這句話跟你說憲法本身就是因應統一需要而設的 所以在台灣談統一很正當不是?![[討論] 依照憲法談統一是正常的吧 [討論] 依照憲法談統一是正常的吧](https://i.imgur.com/eH6VBvI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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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拜託立委先去修兩岸關係條例把大陸地區人民修掉啦 中華民國法律根本不認為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而是中華民國法律下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的人民 第 2 條![Re: [新聞]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 Re: [新聞] 黃捷提中配入籍修法 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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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總統指兩岸互不隸屬是事實 馬辦:公開主憲法增修條文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依照這個架構,中華民國尚未統一。台灣屬於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X
[黑特] 塔綠斑整天說別人毀憲 自己卻不遵守一中?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 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4
Re: [新聞] 馬英九批蔡英文「兩岸互不隸屬」説法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 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由此可知,顯然憲法仍然宣示中國只有一個,只是兩岸分治而已 不然不會有統一的問題 ----4
Re: [討論] 所以 台灣到底是獨立了 還是沒獨立?我國中華民國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 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以及
[討論] 可以對"因應國家統一前"釋憲嗎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 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這個增修條文是因應統一前之需要產生的 憲法增修條文就是為了要統一,所以才有的憲法
Re: [討論] 台獨仔根本繞不過憲法跟兩岸人民關係啊其實台獨仔還要繞過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 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國家統一前已經明示中華民國憲法終極統一的目標 民進黨蔡易餘曾經提案想要修改成國家發展之需要但是後來又縮了X
Re: [討論] 會說出 未來的一個中國 是什麼樣的人?認真回 當時蔡英文主委說的沒錯 因為是照著憲法 法律做事 現在台灣這麼亂就是大家覺得法律不用遵守 選擇遵守 小則 交通違規 行人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