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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朱亞虎向北檢坦承犯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朱亞虎向北檢坦承犯行作者
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24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羈押庭裁決書
: 至於朱亞虎的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北院認為在犯罪嫌疑重大部分,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 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 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 看起來朱亞虎向檢方坦承行賄罪了ㄋ
: 京華城案看來逐漸水落石出
: 不久之後案情就能漸漸明朗?


第 11 條

第一項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四項
不具第二條人員之身分而犯前三項之罪者,亦同。

第 2 條
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




其他不正利益
這詞的解釋範圍跟圖利罪一樣寬


所以我猜應該是給蔡姐那封信
或者類似的信件

若是金流的話
才不會拖到現在



PS:
李文宗不認罪的羈押理由

第 4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也是有其他不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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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63.1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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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lfd 09/29 10:11民進黨開的北檢查超思 陳吉仲逍遙法外

kent 09/29 10:11如果沒查到致命的證據 不會坦承犯行

※ 編輯: osalucard (1.160.163.161 臺灣), 09/29/2024 10:13:27

ls4860 09/29 10:12沒金流你會認罪?一定是有查到

chyou2003 09/29 10:14下一步就是聲押蔡姐?

luciffar 09/29 10:14對於賴清德要求不要再提柯文哲案一事,

luciffar 09/29 10:14《聯合報》指出,綠營人士分析,因為如

luciffar 09/29 10:15果最後

ronga 09/29 10:15柯被羈押也是說坦承部分犯行阿....

luciffar 09/29 10:15的調查結果,認定柯只犯了圖利罪,那民

luciffar 09/29 10:15進黨政治辦案的帽子就難以拔下,綠營執

luciffar 09/29 10:15政縣市

ronga 09/29 10:15不就北檢北院認為犯罪 本人不覺得

luciffar 09/29 10:15恐怕也難逃檢視 準備血流成河吧 嘻嘻

ronga 09/29 10:15犯行是啥沒人知道 只能猜

ronga 09/29 10:16反正等起訴那天再說

MyGuitar 09/29 10:16因該跟郝有關~郝官員退下來去威京任職

carlkan 09/29 10:18郝龍彬時代又沒增加任何容積,最好發生在

carlkan 09/29 10:18郝龍彬時代

carlkan 09/29 10:19或跟郝龍彬有關

ronga 09/29 10:19不就威京跟kmt關係很好,郝的官員退下來

ronga 09/29 10:20去威京也很正常啦,這沒啥

ronga 09/29 10:20倒是沈有講過,郝市府有官員跟他索賄

ronga 09/29 10:20被他拒絕。

adios881 09/29 10:21好 穩了

luciffar 09/29 10:21KMT遺毒也是技術官僚自己把持不住唄

mithuang 09/29 10:22小草:金流呢?

turbomons 09/29 10:33怎麼不說是因為賄款談不攏才壓案擺

turbomons 09/29 10:33爛的

aesdu 09/29 10:52你是不是一天吃三餐加宵夜?回:是

aesdu 09/29 10:52OK,你已坦承犯罪